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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崎事件”就这样“烂尾”,并不是日方想看到的。

从日本国内的舆论压力来说,因为日本国内媒体之前一直宣传的是中国水兵欺负日本警察,如果这件事不了了之,会让日本民众觉得外国水兵到我们这里闹事后,我们的政府居然就让人家扬长而去了,肯定会引发不满情绪。

但从对中国的交涉来看,让中方赔礼道歉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不仅是因为这件事本身日方就存在过错,更因为清朝的各方面实力是压倒日本的,日本并没有讨价还价的筹码。

如今,中方宣布停审“长崎事件”,一下子就把日方顶到了杠头上:若不谈下去,无法向国内民众交代;若谈下去,中方又绝不肯低头。

而且,“停审”很可能只是中方走的第一步棋,若接下来“撤使断交”乃至开战,这不是现在的日本所能承受的。

更何况,英俄暗斗的“巨文岛事件”还没平息,在东北亚这盘棋上,日本独自得罪中国没有任何好处。而日本还准备近期修改一系列条约,提高关税,这也需要得到中国的支持。

思来想去,日本方面还是决定要把这件事做个了断。

1887年1月28日,在“长崎事件”发生快半年之后,日本方面突然宣布,接受德国驻日公使提出的调解方案,即“伤多恤重”——各自赔偿对方损失,谁损失大,得到的赔偿就多。

这个方案,其实就是当时徐承祖提出的那个方案。

但是日本人要面子,不说是我们接受你中国人提出的方案,而一定要说我们接受的是德国人的方案。

中方听到这个方案后,也表示可以接受。

于是,1887年2月4日凌晨,在经历了5个多小时的双方谈判之后,“长崎事件”的处理结果终于出来了:

日方赔偿中方52500日元;

中方赔偿日方15500日元;

中国水兵在长崎医院治疗期间的费用,由日方承担;

双方政府各自决定是否要惩办己方凶手,互不干涉。

双方签字画押,这件事就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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