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然则一军之中必有虎贲之士(1),力轻扛鼎(2),足轻戎马(3),搴旗斩将(4),必有能者。若此之等,选而别之,爱而贵之,是谓军命(5)。其有工用五兵,材力健疾,志在吞敌者,必加其爵列(6),可以决胜。厚其父母妻子,劝赏畏罚(7)。此坚陈之士,可与持久(8)。能审料此,可以击倍。”
武侯曰:“善!”(9)
【注释】
(1)一军之中必有虎贲之士:意即一军之中必有勇猛之士。虎贲,殷周时期,虎贲专指战车甲士,春秋时期,才有车下的甲士。他们都有军官的身份。迄至战国时期,士与卒联称士卒,因此,《墨子》中也有“虎贲之徒”的说法。朱墉引许洞曰:“勇士无地不有,即一军之中亦必有之。”又引周鲁观曰:“虎贲之士,有材智勇力可以制敌者也,重为将者能选别贵爱之。”
(2)力轻扛鼎:刘寅曰:“言力之多不以鼎为重也。”
(3)足轻戎马:刘寅曰:“言足之疾过于马也。”
(4)搴(qiān):拔取。
(5)是谓军命:意即这些人是决定军队命运的人。施子美曰:“世未尝无杰特之材,患不见知耳。不有萧何,则韩淮阴终于都尉。不求自效,则皇甫规老于功曹。士不患无材,患不见知耳。是以一军之中,必有虎贲之士。虎贲者,取其猛毅也。《书》所谓‘虎贲三百人’是也。力轻扛鼎,则其力为足取者也。传所谓‘扛鸿鼎’是也。足轻戎马,则以其捷速也,《韬》所谓‘轻足善走’者也。搴旗取将,则以其能破军杀将也,《韬》所谓‘绝灭旌旗’者是也。若此之类,必有能者,要在乎选别而爱贵之。盖将以牵众,则人之有能者,必致其辨。将以励众,则人之有能者,必致其厚。选而别之,所以致其下而以牵众也。爱而贵之,所以致其厚而以励众也。若是之人,谓之何哉?军之死生系焉。其在张昭兵法有曰:‘将者,一军之司命。’知将为军之司命,则此之所谓军命者,亦其豪杰之士,可擢以为将者也。薛仁贵恃骁悍,欲立奇功,白衣自显,持戟鞬弓,驰呼而前,太宗见而嗟异之,立赐金帛,且曰:‘朕不喜得辽东,喜得虓将。’岂非选而别之,爱而贵之乎?”朱墉引眉山苏氏曰:“军命者,三军之士属目于一夫之先登,则勃然者相继矣。岂非军命之所赖乎?”傅绍杰说:“谓此种人有如军中之生命,即决战胜败之所系也。”
(6)“其有工用五兵”四句:意谓对那些擅长使用各种兵器、身材强壮、动作敏捷、志在灭敌的人,一定要加官晋爵。工用五兵,意即擅长使用各种兵器。工,善于,擅长。五兵,据《考工记》,车兵五兵为戈、殳、戟、酋矛、夷矛,都插在车侧备用。步卒五兵,无夷矛而有弓矢,即《司马法》所说弓矢、殳、矛、戈、戟五种。这里可理解为各种兵器。材力健疾,身材强壮、动作敏捷。爵列,爵位等级。施子美曰:“其有工用五兵,材力健疾,志在吞敌者,是亦敢为之士也。五兵,弓矢、戈、矛、殳、戟也。工用五兵,则其用五兵者也。如此之人,亦必加其爵列,厚其父母妻子。”刘寅曰:“其善用五兵,材技勇力轻健剽疾,志在吞灭敌人,必加其爵禄之等列。”
(7)厚其父母妻子,劝赏畏罚:意谓要厚待这些人的父母妻儿,以勉励人们受赏立功,并对刑罚有所畏惧。施子美曰:“既劝以赏以勉其心,又威以罚以惩其心。”刘寅曰:“厚待其父母妻子,劝之以重赏,畏之以重罚。”
(8)此坚阵之士,可与持久:意谓这些坚守军阵的人才,是可以长期报效国家的。坚阵之士,指坚守军阵的将士。施子美曰:“若是则人皆可用,以攻则必取,故可以决胜;以守则必固,故可与持久。人君诚能审察此人而用之,是虽一可以击倍。”朱墉引徐象卿曰:“坚阵之士可与持久,盖厚其家属,收揽其心,誓报以死,上下结成一片,虽蹈危亡之地,阵自坚固,如‘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也。”
(9)武侯曰:“善”:刘寅曰:“此章前段言料敌,后段言选士。料敌者,知彼也;选士者,知己也。然必先选士养己之势力,然后料敌有可乘之隙而取胜也。”朱墉引《开宗》曰:“此节言形胜在握,则当选士以为三军司命,荣其身,厚其家,而后可以得其死力,而后可以无敌。”
【译文】
“既然这样,那么一军之中必有勇猛之士,力气大得能轻松扛起大鼎,腿脚敏捷,速度快于战马,能在战场上夺旗斩将,必定有这样能力强的人。像这样的人才,选拔甄别出来,爱护并重用他们,他们是决定军队命运的人。对那些擅长使用各种兵器、身材强壮、动作敏捷、志在灭敌的人,一定要加官晋爵,这才可以在战场上决战取胜。还要厚待这些人的父母妻儿,以勉励人们受赏立功,并对刑罚有所畏惧。这些坚守军阵的人才,是可以长期报效国家的。能够审慎处理好这个问题,便可以击败成倍的强敌。”
魏武侯说:“讲得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