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确定对象时也在感知自身
关于触觉,我最后再讲一个方面,我觉得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讲完我们就离开五官之觉这个题目了。
我们说,手和眼睛一样都是探究性的,都认知对象,但在这里,两者有个重要的区别。在手的探索中,你摸到石头的同时,你的手也有感觉,你也在感觉你的感觉,感觉着手上的感觉。触觉感知烫的、圆的、尖的、锋利的,冷热、锋利,它们是对象的性质还是感知的品质,还是你的感觉?不是那么好分。你摸一个锋利的东西——一个刀刃,你当然不会顺着刀刃去感知,你的手跟刀刃成直角去感知刀刃是否锋利;不妨说,你既是在感知刀刃也是在感知你手上的感觉。你用手摸一块石头,手在感知对象的同时也在感知自身,我是说,手感兼有视觉和触觉两者。在触觉这里,你没有办法脱离你自己的感知去感知世界。你摸到毛茸茸的东西,毛茸茸的是那个东西,也是你的感觉。
你现在要摸石头,但你手的感觉也时时在你的认知之中,圆的、光滑的、冷的,这些都不只是石头的属性,同时也是你手的触感。你在认知世界的同时,也在认知你身体的感知。刀刃是否足够锋利是你认知的主题,你摸刀刃,你是想知道刀锋锋利不锋利,但是你手上的感觉也被连带感知到。你摸石头,说这是块石头,你摸,是为了摸石头,不是为了摸自己的手,主题是石头不是手,但是这个主题离不开手,离不开对手的感觉。用波兰尼的话说,对手的感觉是附属的,你用锤子钉钉子,既关注钉子,又关注锤子。我们不觉得锤柄击打着我们的手掌,但其实肯定对手掌、手指的感觉很留意,这样才能有效地钉钉子。只不过,我们盯着钉子,这是焦点意识,对手掌的感觉则是附属意识。[8]
的确,说到感知,往往从触觉入手更好,而不是从视觉入手,触觉更能够展示感知的特点。感知不同于一般知道,实际上,有时候我们更愿意说感觉到而不是知道;反过来,有时候我们更愿意说知道而不是说感到。你的朋友,你不愿说“我知道这个人”,acquaintance不同于泛泛之交。回忆起我们是在前天聚会的不同于推论出我们是在前天聚会的。要把这个区别论说清楚不容易,但若不囿于下个定义,可以尝试用多种方式来论说,例如,在感觉之际,我们从来不只是感觉到感觉内容,而且同时感觉到这个内容被感觉到,听到一个乐句,除了这个乐句,还有这个乐句引起的感觉,或者说,伴随听到这个乐句的感觉。也就是说,我这个听者总是伴随着听到的内容。[9]所以,说起来,acquaintance和description这对用语不如詹姆斯用knowledge of acquaintance和knowledge-about为好。从这里也不难看到,qualia(感受质)这个观念高度误导,因为它把感觉内容与感觉活动切割开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