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到疼痛,疼痛才存在
摸到一块石头,就像看到了一块石头,我确定了一个在我身体之外的东西的存在。在这个方面,手跟视觉更接近,跟其他触觉不一定那么接近,我感到痒痒,不一定确定了一个身体之外的东西,当然,有可能你发现了一只蚊子,但也可能就是皮肤自己瘙痒。触觉并不都是对象性的认知。摸到一块石头是触觉,感到痒痒也是触觉,这两种触觉差别太大了。如果我们现在把疼痛感也归在触觉里的话,它不一定指向对象。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第243节之后用了很多篇幅来讨论疼痛之类,所谓私有语言论题。维特根斯坦的这些讨论不是那么清楚,但有很多洞见。维特根斯坦提出一个话题,多半会从特别有意思的角度提出来,虽然不见得讲得那么清楚,但差不多都会成为吸引人的话题。这些讨论有很多要点,其中一个要点是:疼痛不是一个对象;疼痛不像甲虫,你打开盒子看见甲虫在那里,你不打开盒子,盒子里也有个甲虫。疼痛不是这样,你感到疼痛才有疼痛。我不可能处在痛苦之中而不知道。[4]疼痛跟视觉在这个意义上是最远的,眼睛是“你不看它也在”,疼痛是“你不感觉它就不在”了。
并不是人人都同意这个观察。例如,波兰尼就不同意。有人争论说,战场上一个战士挨了一枪,他开始没觉得疼,后来被抬上担架的时候,他觉得剧痛难忍,这里有一个问题:他刚才没觉得疼的时候,他有没有疼?有没有疼这个话,有点翻译腔,德文说Schmerz haben,汉语里没有这个说法,不知道台湾人是不是这么说:你有疼吗?我觉得这个争论有点儿走岔了。的确,人们早就注意到,你专心致志下棋,没听到门铃响,可事后一回忆,当时其实是听到门铃响的。一开始没觉得疼,事后想着当时是觉到疼的,跟这个类似。但在我看来,这错失了争点,“你感到疼痛才有疼痛”说的不是这个,它是跟“唯当你听到门铃响门铃才响”对照着说的。你事后回忆,当时是觉到疼的,那也是当时你觉到疼,疼才存在。
不过,这里的确还有可以进一步考虑的东西,比如,你没感到累,你累不累?这不像摸到石头,也不像感到痒痒,像是个中间事例。我不能对你说,虽然你没感到痒痒,但其实你是痒痒的,但我似乎可以说,你虽然自己没觉得累,但你其实已经累了。这话讲得通(make sense)。还可能,我上讲台做报告,没觉得自己紧张,可是学生说,老师,你当时挺紧张的,不信你看看录像。也可能,我上讲台的时候没觉得自己紧张,但是后来我回忆当时的情形,回想起我当时其实是感到紧张的。
这里有重重叠叠的情况需要考虑。累、疲劳、紧张,这些词好像一方面用在感觉上,另一方面也用在身体状态上,首先用在感觉上,但也用在身体状态上,有点儿像说到金属疲劳。所以,我不觉得自己紧张,可是看了录像,不得不承认自己当时是紧张的。有些讨论还涉及两个感觉:我当时觉得不觉得,我事后感觉当时是怎么觉得的。这又把我们引向一个更深的话题了:我可能爱而不知爱,可能内心痛苦而不知。这些都是有意思的话题,也许哪年哪月我们可以专门研读私有语言论题,那时候可以好好讨论一番,这些也可以放在意识题下来讨论,但我们在这里不展开了。我把这些话头扔出来并不是说我都解决了,我只是说这里有一些有意思的话题。你们以后碰到有人讨论私有语言,可以记住这些话头,听听讨论的人是怎么想这些问题的。的确,对我们来说,一个话头总是可以向不同的方向展开,我们甚至可以在这里谈谈薛定谔的猫。但我们无法同时追寻所有这些线索,不管怎样,我先下个论断(assert):疼痛不是一个东西,不是一个对象,感到疼痛、感到痒痒是不可分割的短语(phrase)。
看到红旗、摸到石头、感到痒痒,看上去都是动宾结构,但它们的哲学语法是不同的。红旗你不看,石头你不摸,它们也在那儿。痒痒就不是,你大概不会说我不觉得痒痒,痒痒也在那儿。在哪儿?我不感觉痒痒,我就不知道痒痒在哪儿。你感觉痒痒它才痒痒,所以痒痒不是一个对象,虽然它是一个宾语。你痒痒的时候,痒痒有对象吗?痒痒是对象吗?就算有蚊子,你感到的也是痒痒,不是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