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的独立存在vs感知它它才存在
我们谈论感觉,不是用一式的方式在谈论,摸到一块石头和感到痒痒不是同样的感知,它们的逻辑身份不一样。眼睛看到的东西,我们认为是在外部世界里,看到红色,红在红旗那里,红是属于红旗的,属于看到的物体,不是在眼睛这里产生的。我看到红色,话题是红旗,不是看到,我们不是在谈论自己的感觉。触觉不是那样,我觉得痒痒,这时候是在谈论感觉。鹅毛笔搔后脖颈,我觉得痒痒,但我当然知道,痒痒不是鹅毛笔的属性。要说的话,鹅毛笔是痒痒的原因。那么,红旗是红的是不是我看到红色的原因呢?这个要从伽利略讲起,从那时候开始,红色不再是旗子的颜色,当然,更不是神经元的颜色,红色整个消失了,或者,在感受质仓库里才能找到。这个这次不讲了。我们只讲,这里有个明确的区分:有时我们是在谈论对象,感知到的对象,有时我们是在谈论感觉本身。
看是一种对象性认知,这话的一层意思是,我们看到的是对象,对象的意思是,你看不看它都在。你看见刘擎,他在,你没看见,刘擎也在那儿。你们说,刘擎是个客观存在。对象和客观放在英语里头就是一个词——object,objective。有时候你听人说,“客观看来”,我都不知道他怎么主观地看。
用手摸,就像用眼睛看一样,可以确定事物本身的存在。你摸到一块石头,这时候我们明显是在谈论外部世界——这块石头refers to something out there,是你摸到的,不是由你的感觉产生的。摸到一块石头,看到一块石头,都是对象性的认知。这里说到对象性,意思很简单:你看见一面红旗,红旗在你外面,在房顶上;你摸到了石头,那块石头在你的手外面。除非你像王阳明那样说,桃花你看它它就开,你不看它它就不开。[5]这个比较高深,我们老百姓一般不会这么想,有只狗熊扑过来,我闭上眼睛,狗熊就没了——当然,我可能吓得闭上了眼睛,但这不是因为我相信这可以让狗熊消失。它要真是个对象,比如一座山,我一闭眼它就没了,一睁眼它又来了,这在物理上是相当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