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韦伯和丝小姐过去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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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和丝小姐的关系是半公开的,除了韦伯的妻子,似乎周围的人都知道这种关系。说不定他妻子也知道,只是懒得去管罢了。她有她个人的麻烦。

韦伯是在纱厂做兼职工作时看见丝小姐的,一见之下神魂颠倒。一连好多天,他在厂区尾随这个姑娘。丝小姐呢,早就发现了他的尾随,并且离得远远地打量过韦伯。那段日子里,她心潮起伏,夜间失眠。后来有一天,她径直走过去对韦伯说:

“你打算出多少钱包养我?”

韦伯眨巴着眼想了一会儿,诚恳地说:

“我并非有钱人,但我会尽我的能力帮助你。”

丝小姐当即挽起他的手臂,他俩十分惹眼地走出了厂区。

去温泉旅馆做性工作者是丝小姐自己的主意。一开始韦伯还想反对,但他去她工作的车间看了几次之后就一言不发了。

韦伯拼命做兼职工作,希望早日将丝小姐解救出来。但两年之后他才渐渐地看出来,丝小姐并不那么厌恶自己的新工作,而是内心镇定,泰然处之,完全不再有在纱厂时的那种焦虑情绪了。她年轻漂亮,钱挣得不少,眼下正在筹划购买居民小区的单元房。

吸引韦伯的是丝小姐眼里那种活泼的眼风,在此之前他从未见过像她那样灵秀的女孩。他觉得她的每一个眼神都有两种以上的意思,让他这个大男人的心思缠缠绕绕的。所以他同她在一起时老拿不定主意。但丝小姐对他说话时却非常直爽,从不拐弯抹角。韦伯知道,她还有至少两个另外的男友。

一般来说,性工作者很少爱上自己的顾客,因为是金钱交易。可这个丝小姐好像是缺脑子似的,一次又一次地同她的顾客恋爱。即使别人向她指出她的错误,她仍是不以为然。

“我看不出我有什么错。”她对韦伯说,“做交易又怎么样,人生在世不就是做交易吗?要看会不会做,这才显出一个人的能耐。当然我没有能耐,但是我也不怨别人。”

她说这话时一脸都是明媚的笑容,使得韦伯感动不已。

“我最后悔的,就是没有早一点从纱厂出来。”她补充说,“我现在这个工作比那个工作好多了。你们这几个朋友帮助我买了房子后,我就可以更好地掌握自己的生意了。有人劝我歇业,有时我也想歇。但是歇了业去干什么呢?那太寂寞了。我还是维持目前的生活为好。我这个人,有一点喜欢冒险。”

有一次,丝小姐被黑社会的人欺负了,被那人打得鼻青脸肿,头发也被割掉一大把,只好全剃光,戴一顶帽子。韦伯坐在她那舒适的小两居里面看着她,脑子里不断地闪现自己同她初次相逢时的情景,宛若置身梦境之中。当然她仍然是十分美丽,但她已经历了多少沧桑啊。他突然听到她在说:

“我就是那种为情而死的人。可我为什么老是看错人?”

“你没看错人,你是遵循你的心的命令行事,只是那个人改变主意了。这种事常有。”韦伯镇定地回答她。

“你真好,韦伯,我爱你。”她的熊猫眼(暴力所致)闪闪发光。

“我也爱你,阿丝。”

那一天他俩在一块谈了很多事情。他俩发现他们有如此多的共同点,就像孪生兄妹一样。

韦伯一想到丝小姐他心里的某个部位就隐隐作痛。啊,如花的年华!啊,不见底的深渊!啊,险恶的未来!啊,永无止境的动荡和失足!啊……这些就是他对丝小姐的生活在心里发出的惊叹。他常为这种无尽的忧虑而情绪消沉。奇怪的是他很少去想丝小姐究竟爱不爱自己这个问题,也许从一开始他就决定了:这种问题没有意义。女孩太漂亮了,她的身体像热带鱼一样多情,韦伯觉得自己得到了不应得到的馈赠,他没有考虑的余地。

“阿丝,阿丝,我爱你……”他喃喃地重复。

“韦伯,我也爱你!”她喘着气回应,“要是这世上没有韦伯这样的男人,该是多么大的缺陷啊!”

韦伯不止一次看到了丝小姐眼中那静静燃烧的黑色火炬。他明白这个女孩体内的能量,也明白这种能量将导致的危险。很多人都知道她在这个小区里做暗娼,说不定哪一天她就会突然消失。

这位女子不仅长得美,而且非常能干,善于安排生活,性情热烈而体贴。韦伯不能忍受看到她遭到不幸。

有一次,韦伯在阿丝的小区里撞见了龙思乡。龙思乡冲过来挽着他的手臂,满脸都是羡慕。

“韦伯韦伯,你真有魅力啊。丝小姐这么钟情于你,你可要抓紧机会!据我了解,做她的情人没有能维持一年以上的。你和她却有好几年了。”

“我嘛,爱一天算一天,哪天不爱了我就离开她。”

“可是还有翠兰,你把她忘了?我看你和翠兰更般配。”

“也许吧。可翠兰也不见得同我能长久啊。”

“哼,你还想天长地久?你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对不起,思乡,我又说错了话。”

龙思乡愤愤地甩开他的手臂,离他远一点。

韦伯一脸通红,觉得自己实在是混蛋一个。多少次,他打定主意不再出现在这个小区。可不知为什么,时常一接到她的电话又忍不住往这边来了。她也很寂寞啊,她这样的女子,难以找到同她对等的情人。韦伯就这样为自己开脱,一次一次往这里来。

这个小区叫“山茶花小区”,韦伯觉得这个名字像极了丝小姐的家。她不就是一朵深红的山茶花吗?他同她一起看的房,搬进来的那天,韦伯也在场。几个哥们一块喝酒,韦伯看着脸蛋绯红的丝小姐,满脑子都是山茶花。可是这种地方并不像它的名字那般宜居,没多久韦伯就发现丝小姐是被监视的。

“我早就知道的。”丝小姐坦然地微笑着说,“我这样的人,成天都是暴露在聚光灯下的。嘿,别提了。那又怎么样。”

“你真有勇气。”

“要不还能怎么样?从纱厂出来后,我觉得自己无论什么样的环境都能适应了。哪怕住到狼窝里也没关系。”

她房间里的窗帘总是拉上的,侧边留一条缝。她最喜欢站在那条缝旁偷窥外面。每当韦伯看到她站在窗户旁,就不由得连连叹气。这时丝小姐就笑起来,说他“不懂穷人的心思”。韦伯问她什么叫“穷人”?她就回答说没有隐私的人就叫穷人吧。还说穷人也可以自得其乐,她最精通这里面的奥妙。韦伯想,丝小姐真了不得,小小年纪胸中就有这样的城府。

由于做暗娼,丝小姐终于被抓去“受教育”了。韦伯听到另一名暗娼告诉他说,丝小姐面对司法人员的询问常常走神,答非所问,因此遭到多次责骂。后来便罚她去挑沙子,那是很苦的劳动。那一回,韦伯和另一个哥们花了不少钱才将她赎出来。

“他们老说我堕落,我一点都不觉得我有多么堕落。这都是偏见,是死板的千篇一律的规则。”她这样对韦伯说。

韦伯只有苦笑。他和她都知道举报者就是楼下的老头,可丝小姐一点都不记恨他,反而说那老头并不太老,一个人孤零零的,也没有女人相伴,真可怜。“当然,我倒并不希望他老举报我。我不适合坐牢,在那种地方我会产生幻觉,好像永世都出不去了似的,又好像回到了纱厂的车间似的。审问我时,我总是只听到轰轰轰的机器响。他们就以为我有意对抗,其实根本不是有意对抗。”

每当韦伯回想起她的这番话,就又一次体验到纱厂生活给她留下了什么样的记忆,同时也为她的坚强而震惊。如果不是遇见丝小姐,韦伯无法想象另一个人处在她的处境中还可以这么坦然。他感觉这个女孩的确是遇事深思熟虑,比自己老练多了。

韦伯很想同丝小姐一道重返纱厂,找到他俩初次交谈时坐过的那张长木椅。丝小姐终于答应了他,答应得很勉强。

他们选了个纱厂停工的日子溜进厂区,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感慨万千。他俩在那张长木椅上坐下来,背后是一株玉兰树。这时韦伯忽发奇想,提议两人去车间里瞧瞧,他说他看到车间的门敞开着。丝小姐犹犹豫豫地答应了。

韦伯永远要后悔的事发生了:丝小姐晕倒在机器之间,头部受了伤。他将她抱起来跑出厂区,叫了一辆出租车开到医院急诊室。他以为她快死了,因为伤口很深,是撞在机床上。

后来证明是虚惊一场。医生说伤口的确很深,但居然无大碍,又说丝小姐的体质很奇特,要是别人,可能就成了重伤了。韦伯想来想去的,不明白医生的话是什么意思。他站在观察室外面的走廊上捶胸顿足,后悔得要发狂了。

在观察室住了两天之后,医生竟说丝小姐可以出院了。这是怎么回事?那么大的创口,既没有缝合,也没有消炎,居然就……出院?韦伯想要质问,但医生摆摆手撵他们走。

“阿丝,你能行吗?”他声音颤抖地问她。

“韦伯啊,你太小看阿丝了!我是自己要撞伤的,我当然有把握自己恢复。你完全没必要担心。”

阿丝说着就掀开那床白色被子下了床。韦伯看着她头上的那个深洞,背上直冒冷汗。

她像个正常人一样弯下腰去系鞋带,然后提起自己的那个包说要回家了。韦伯连忙去搀扶她。

阿丝坐在车上,将没受伤的那一边脑袋对着韦伯,不时望着他傻笑。韦伯猜不出她为什么这么高兴。

“伤口疼吗?”

“这算什么,比这疼十倍我都能忍受。”

回到“山茶花小区”的住宅里,韦伯问阿丝为什么要故意受伤,她回答说是因为产生了幻觉,忍也忍不住。

他陪她度过了难忘的三天。没有任何人来打扰他们,他就像是她的丈夫一样。

丝小姐用纱布做成一朵大白花罩住她的伤口。她因为失血过多还很虚弱。她靠着韦伯的肩头轻轻地对他说,在纱厂的车间里时,她突然感到自己是属于那里的,永远属于那里。于是后来就发生了受伤的事。从前当班的时候,那些青年每到她快下班时就躲在车间门口的冬青树里头。她觉得那是她的黄金时代。不过她并不留恋那种生活,因为人总要成熟。那么为什么要自残?韦伯就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阿丝太古怪了。如果她认为自己永远属于那里,回去就是嘛。可她又认为自己绝对不能回去,待在纱厂只有死路一条,就像她的那个好朋友一样(那姑娘死在车间里,软绵绵地坐下去就完了)。不,她阿丝可不是那种吃回头草的马。

吃过晚饭,他俩在阳台上偎依着,看着天一点一点地黑下来。有个人在前面的花园里用望远镜对着他们看,阿丝说那是“举报者”。

“我最喜欢像这样。”阿丝在他耳边说,“这不就是世界末日吗?你瞧,他站起来了,哈,他又蹲下去了。他旁边有一株相思树。请你亲我一下,不,是这边。啊,真好!我爱那老头,你信不信?”

隔了一会儿,她又说:

“可我从未同他说过话!他老躲着我。我很想对他说,不要有任何内疚……韦伯,你明天就要去上班了,可我真舍不得你啊!现在天完全黑了,那个人又能看到什么呢?”

韦伯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不停地流泪,他脑子里一片漆黑,他觉得自己面临深渊。

他回到了家里,他妻子并不见怪。韦伯命令自己短期内不要去阿丝那里,他希望自己做到这一点。

然而他很长时间都没去她那里。他变得有点,怎么说呢?有点颓废了。他身体里的很多东西正在渐渐地死去,他成了一架工作机器。除了本职工作外,他还做各种兼职工作,包括去医院搬运尸体。搬运尸体的工作给他带来某种安慰,他怀着温和的心情想着这些停止了呼吸的肉体,小心翼翼地安排着他们。

当房门在他身后关上时,丝小姐想,这个男人是多么的通情达理啊!如果灵魂可以转世投胎的话,他们两个人会不会原先是一个人?

她拿出化妆盒打扮起来,往苍白的脸上搽上厚厚的一层粉。现在头上戴着纱布大白花的丝小姐看上去有点像日本艺妓了。

她幽幽地在房里走来走去,听见壁上的挂钟敲了九下。

有人敲门。

“谁?”

“是我,你的邻居。”

“举报者”进来了。他并不像平时看起来那么老,在柔和的灯光下,他甚至显得很精神。他的双眼像钩子一样停留在丝小姐身上。他口里含含糊糊地说着什么,丝小姐凑近去听,听见他说的是请她将脑袋上的大白花取下,他想看看那伤口。

丝小姐取下白花将脑袋往他眼前凑。

她听见老头怪叫一声就跑出去了。她冷笑一声,走过去关上了房门。她想,老头到底看见了什么呢?明天如果遇见他,一定要问个清楚。丝小姐的父亲临终前要她去找他的一个朋友,但又没告诉她联系方式。这个怪老头会不会是她爹爹的好友?

她陷入了忧郁的回忆之中。啊,那个漫天雪花的冬天!爹爹喘不过气来,妈妈坐在床边哭泣,阿丝用一根管子反复替爹爹吸痰。至今她还听得到自己惊恐的声音:“爹爹,您好点了吗?爹爹,您好点了吗?”爹爹用一个指头指着窗外,反复地说:“丝……丝……”

她始终不明白爹爹到底要什么,急得同妈妈一块抱头痛哭。

爹爹那一次并没有死,而是后来又拖了一年才去世。那真是地狱般的一年。每天傍晚,太阳一落山,发作就开始了。魔鬼总是随着黑夜激情高涨,可是爹爹是多么顽强啊!她希望他死,以减轻疼痛,可他偏不。那一年是对丝小姐最大的考验,她的柔软的心随着那些可怕的发作一点一点地变硬了。

爹爹弥留之际留给她一个笑容:他对女儿很满意。

她和母亲一道将爹爹的骨灰这里一点那里一点埋到了院子里,那院子不久就被推土机推平了。

丝小姐用手摸摸头上的伤口,伤口有点肿,但并不疼。为什么她要去撞机器?她不知道。也许,她想试试自己的身体到底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爹爹当年已做过了这个实验。她记得她撞向那冰冷的东西时在心里默念着:“我偏要,我偏要……”她后来对韦伯感到很愧疚。她在心里将自己称为“败坏别人生活的女人。”

从纱厂出来之后,她活动的空间就扩大了。她钻进城市的那些缝隙里,拼命吸取生存的营养。她天生知道哪些地方是有营养的。当然,碰壁是最好的老师。除了碰壁,没有什么其他的事让她成长得更快。她觉得她甚至渴望碰壁,所以才会撞向那机床。哈,这就是原因啊!这么说,她不是越来越聪明了吗?

丝小姐在回忆中走过了小镇那些阴沉沉的平房投下的影子。她的妈妈是世界上最为明智的妈妈,她同丝小姐在她十七岁那年分离,因为她找到了纱厂挡车工的工作。这位母亲说她要去乡下走亲戚,要去很久。

“自从嫁给你爹爹我就再没有去看过他们了。我听说他们现在都移居到了洞庭湖里,在湖里水浅的地方搭些草棚,靠养鸭为生。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总要亲自去看看才会知道。”

她母亲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泛着潮红,眼里透出对自由生活的憧憬。丝小姐隐隐地感到了这次分离是永别。她有点想哭,可是却傻笑起来。母亲也同她一块笑。“你可要早点来加入我啊。”妈妈说。

她走了之后再也没有同丝小姐联系过。丝小姐想,自己是多么像她啊。现在想起这些往事,丝小姐在心里感谢她的父母。她去过湖区,是偶然路过。她在那里看见了草棚,但所有的草棚都东倒西歪,里面不可能住人。看来住人的草棚是多年前的事了。有一个老渔夫告诉她说:“当时这里热闹得就像搭台唱戏一样。”

丝小姐入睡前听见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前面的花园里唱情歌,很像是楼下的“举报者”。歌声热烈而高亢,伴随着丝小姐那阴沉绵长的梦。丝小姐在梦中对那个藏匿的歌手说:“我住的地方冬雷滚滚,满眼都是那种斜塔。你能唱唱这种景象吗?”其实她是站在洞庭湖边了,湖风吹得她站不住脚。她又轻轻地对自己说:“这么好的梦,我可不想醒来。”

她在第二天中午醒来了。

她看见她在纱厂时的情人“拓荒者”坐在窗台上。窗帘拉开了,满屋都是金色的阳光。

“我听说你受伤了,就赶来这里。你的门没锁,一推就开了,怎么回事?我看到一个老头在拨弄你的门锁,是不是他搞的鬼?”

“那老头是我的好朋友。”丝小姐沮丧地说。

“我一得到你受伤的消息,过去对你的感情就全都复活了。你还记得我俩在厂区公园里的那些时光吗?你的伤不要紧吧?”

丝小姐呆呆地望着“拓荒者”那好看的脸庞,又感到了从前的那种诱惑。然而那诱惑像隔着一层膜状物似的,此刻已无法使她动心了。他多么有活力!他是来考验自己的吗?丝小姐低下头哧哧地笑起来。

“拓荒者”扑上来,丝小姐顺手抓起桌上的剪刀刺伤了男子的手臂。

“你真厉害。”他一边往门外退去一边说,“阿丝,我更爱你了!”

“爱吧爱吧,我的门没锁,你随时可以来。”

男子离开后,邻居“举报者”从门那里伸出他的脸。

“你能不能用一个浴帽将你的伤口遮一遮?”他恳求道。

“不能。伤口需要透气。你到底看见了什么?”

“我看见了—那是深渊啊!”

他绝望地将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丝小姐躺在浴盆里,她静静地倾听走廊里的响动,她凭直觉判断出“拓荒者”还没走。也许,他在同那老头交谈?好久以前,正是他改变了她那窒息的生活,帮助她渡过了难关。现在她却恩将仇报。这个老头倒的确是她感兴趣的那种人,他在她的伤口里看见了深渊,他吓坏了。那么,他是不是她父亲的朋友?

丝小姐慢腾腾地穿好了衣服。在阳光里,她觉得自己的动作有点虚幻。她听见撕布条的声音,应该是他在包扎伤口—顽强的“拓荒者”。

韦伯多年前与龙思乡有过短暂的交往。那时龙思乡还是一位见了男人比较腼腆的小姑娘。也不知怎么回事,她稀里糊涂地就爱上了韦伯,并认定韦伯是那种适合做情人的男子。韦伯起初并没爱上她,可是立刻就感到了她独特的魅力。她是那种粗犷型的女子,她的活力超出常人,而且精力旺盛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有好长时间,韦伯一想到她就热血沸腾。后来她就嫁人了,韦伯便自觉地疏远了她。她嫁人之后也没再来找过韦伯,所以韦伯认为她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她从前给他留下了美好的记忆。

多年后,韦伯在温泉碰见这位旧相好时,心中的震动是非常之大的。那一天,他看见活泼的“思乡姑娘”已成了半老徐娘,满脸都是皱纹。而且她已经失去了家庭,又成了孑然一身。

“啊,韦伯韦伯,我现在配不上你了。可是我还是要去寻找我的幸福。”

她说“幸福”两个字时龇出她的龅牙,两颗门牙之间有条很宽的缝。

韦伯的心紧缩了,他用力握着她的双手。可是她突然推开韦伯哈哈大笑。

“你这个大傻帽!现在你就像我的哥哥一样,你可要帮我啊!我,还有我的好朋友金珠,我们从纱厂出来得太晚了。可是我又想,没有太晚,只有太懒,你说是不是?只要人的心不死,无论干什么都不晚。”

“说得好!说得好!”韦伯由衷地大声赞扬她。

这时他才注意到站在思乡身后的金珠—一个又黑又瘦的中年女子,看上去有点病态的女工。金珠大方地走过来挽着韦伯。两个女子一边一个,几乎是吊在韦伯身上,然后他们仨一起走进接待室,往那沙发上倒去。

就是那一天,韦伯帮助这两位女子在温泉找到了与色情有关的工作。

她俩同时爱上了韦伯,不过是那种毫无色情意味的爱。

龙思乡得知韦伯与丝小姐的关系之后,一段时间内醋意大发,竭尽全力地诽谤丝小姐,搞得韦伯很不高兴。不过令韦伯迷惑的是,思乡对阿丝的攻击别具一格。比方说,她谈到阿丝有一位秘密情人,这位情人权力大得很,完全可以帮助阿丝脱离目前的境况,过上上等的生活。但阿丝本性难改,情愿当妓女,在底层苦苦挣扎。为什么呢?因为她是那种欲壑难填的女人啊。而她那位情人并不放弃她,还苦苦地等她回心转意呢。还有一次,她说阿丝有隐疾,没法生育,她因为这个缺陷便“发誓要享尽性爱的极乐”。思乡攻击阿丝的时候态度诡秘,而且显得很兴奋的样子,所以韦伯隐约地感到她那些话的多重含义。她会不会是在赞扬阿丝,怂恿他韦伯?龙思乡嘀咕这些事多了,韦伯就不再生气了。他渐渐学会了如何聆听她带来的信息。

韦伯坐在龙思乡那贴满了美男广告的小房间里对她说道:

“你是不是非常关爱阿丝?你放心好了。”

龙思乡立刻掉下了眼泪,轻轻地说:

“嘘,这话不要说出来!”

韦伯抚摸着思乡那乌鸦翅膀一样黑的头发,感慨万千。他知道她目前的这种生活同阿丝的生活一样,也是充满了艰辛和不测。他在心底不断地祈祷,祝她好运,祝她保持健康。

“韦伯,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她耳语般地对他说。

“去哪里?”

“去地狱,你敢去吗?我说的是阿丝的母亲的小屋,离我们这里有点远,在郊区。你有这个兴趣吗?”

“我当然有这个兴趣。我从未听她提起过她母亲,她知道她住在那里吗?多么荒唐!”

“是很荒唐。但她不知道她住在那里,我却知道。”

于是他俩来到了阿丝母亲的住宅。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啊!低矮的土砖独屋,周围全被那些私人的猪圈包围了。坐在屋里可以听到那些猪叫个不停,仿佛是被主人饿得很凄惨。老妇人扎着农妇常扎的花头巾,样子像个乡下女人。令韦伯感到吃惊的是,大白天她也放着窗帘,将室内遮了个严严实实。一张破旧歪斜的方桌上放着一台电视机,里头正在播放黄色录像,声音开得很小。他们进去时,老妇人大概正在观看。见他俩坐下了,她也不把电视机关上。韦伯看了一会,觉得那些镜头非常刺激感官,他连忙掉转了目光。可那些呻吟还是传到他耳朵里。

“妈妈,这是阿丝的好友,我给您带来了。”龙思乡搂着她说。

“你是谁?”她问道。

韦伯感到两只豹子眼盯住了自己,他的心怦怦直跳。

“我是肥皂厂的工人,我还兼任另外一些工作……我,我是您女儿的好朋友,我们交往的时间已经有……”

“你到底是谁?”她不耐烦地打断了韦伯,“二十八年前,是你把我送到医院里去的吗?我怎么看着你很面熟?”

“你老老实实地回答妈妈吧。”龙思乡在韦伯耳边悄悄地说。

“有可能,妈妈。”韦伯冷静下来,“我会做那种事的。我明白了,阿丝真是个有性格的女孩子。”

“你不要说这些吹捧的话,没有用的。看来你还不是一团糟,可是阿丝向来一团糟。思乡,她现在在同谁鬼混?”

“华南地区最大的烟贩子,两次进监狱的老枪。”

“哼,同这种人混,能有好下场吗?”

外面突然响起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三个人都沉默了,好半天没人开口,只有电视机里头那对情侣(两个女人)在发出淫荡的声音。屋里的氛围非常怪异。

“妈妈,”龙思乡先开口,“老猪倌出去了吗?”

“他啊,去市里面了。今天有两头猪出栏,都是约好的客户,他一早就去了。他没给猪喂食,又不准我帮他,这种人像个杀手!”

龙思乡小声告诉韦伯说,老猪倌就是阿丝母亲的男友,一个模样非常英俊的老头。“要是换了我,也要爱上他!”她突然提高了嗓门。

“不要以为猪倌这个行当不好,行行出状元。”龙思乡又补充了一句。

阿丝的母亲看着龙思乡说话,不住地点头,仿佛沉浸在回忆之中。

“那一年的冬天是多么冷啊!猪都快冻死了,可是我们没有钱。猪圈的门窗都被吹坏了,槽里结了冰,我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风雪。”

她说了这几句之后就不说了,变得急躁起来。

“他怎么还在外面逛?该死的老家伙!我要杀了他!我可不是什么好惹的女人……喂,肥皂厂的小工,你看见了吧,我们家的女人不好惹!我劝你趁早收心,哼。”

思乡看到情况不对,一把将韦伯拖出来了。

他俩在那些猪圈之间拐来拐去的,韦伯用双手捂住耳朵,可还是被那些惨叫弄得一脸苍白。他感到自己就是一头被杀的猪。

龙思乡却很镇定,像没听见似的。

“你现在全明白了吗?”她问。

可韦伯一点儿也不明白。阿丝的母亲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为什么思乡要让他来这里?他唯一感到的是:这位老妇人性情酷烈。

“不,思乡,我不明白。”

“好!”思乡拍了一下手,说,“你不明白其实就是明白了!”

她一拍手那些猪就发疯了,叫声直冲云霄,有两头花猪居然从猪圈里冲出来了,朝着他俩冲过来。韦伯连忙将思乡推开,自己护着她。他听见阿丝的母亲在远处跳脚大骂。

那两只中了邪的猪冲过去之后又返回来冲向他俩,韦伯拖过思乡,两人紧紧地贴在土屋的墙上—土屋里面有更多的猪。

两只花猪终于不见踪影了。韦伯冷汗淋漓,对思乡说:

“我俩应该能活着回去吧?”

“你说到哪里去了,韦伯,你真不害臊!”

他看见她目光炯炯,兴奋不已。

他俩起码走了半小时才走出那些猪圈,来到大马路上。

龙思乡显出没精打采的样子,一边走一边向韦伯抱怨,说自己最近情场失意,常常觉得活不下去了。

“我倒是恨不得我是阿丝的母亲呢!”她突然叫了出来。

然后她就用力拽着韦伯的手臂,让韦伯拖着她慢慢走,她边走边诉苦。她声音含糊,韦伯听不清她的话,但听到她老在提到阿丝,这令韦伯感到很不安。

来了一辆去温泉旅馆的公共汽车,韦伯搀着她上了车,扶她坐下。她居然靠着座椅靠背睡着了。车到站时,韦伯只好抱着她下去,又抱着她走到她在温泉的小房间。站在房间的门前,她才清醒过来,从随身小包里找出钥匙。她嗔怪地质问韦伯:

“你怎么会在这里?”

“是我送你回来的啊。”

“哈,我倒忘了。可是你不能进去,因为阿丝就在我隔壁房里。她同她的新客户在那边做生意,同我的房间只隔着一层板壁,听得清清楚楚,我怕你受不了!”

“那我走了。”

“回来!我叫阿丝出来!阿丝!阿丝!”

旁边的小门吱呀一响,现出阿丝苍白的脸。她显得睡眠不足,老了好多,头上那纱布的绢花揉得很皱。

韦伯想起她脑袋上的伤口,不由得一阵哆嗦,话也说不出来了。他脑子里最大的疑问是:阿丝已经有了自己的家,为什么还要来旅馆接客?这时龙思乡将他推到一旁,口里说着:“好了,好了,见过面了,你快走吧,阿丝忙着呢!”

他只好不情愿地离开了。龙思乡将他送到旅馆门口,问他对刚才看见阿丝有何感想?他就问思乡阿丝为什么要来这里接客。

“可能是为了躲什么人吧,阿丝是很精明的,她常来这里接客呢。你别看她受了伤,好像一点都不影响她做生意。我听见她叫我了,你快回家吧,快走!”

韦伯感到自己好像被这两个女子遗弃了似的。他是个外人,进入不了她们的世界。刚才阿丝不就用那种茫然的眼光瞪着他吗?那说明她同他不是一路人。韦伯突然变得身心疲惫了。他这里那里地瞎忙,是在找什么东西呢?刚才两个女人的态度不是都说明了他是个多余的人吗?他脑子里一片空虚,步子迈得很慢—他该回家了。

但不知怎么搞的,韦伯没有回家,却坐在小酒馆里头了。

他喝的是米酒,因为他不会喝酒。大方桌的那一头也坐了一个人,那人将帽檐拉得很低,看不清他的脸。那个人喝“五粮液”,大概比较有钱。两人各喝各的,各吃各的菜。

喝完两碗米酒,吃完一碟芹菜炒猪肝,韦伯的精神提起来了。看看门外已是黄昏,他想:要不要马上回家?

“家总是在那里的,艳遇错过了就没有了。”对面那人说,掀起了帽子。

他居然是古董店的尤先生。

“我知道你同思乡去猪圈了。不,你别误会,我不爱阿丝,我爱的是龙思乡这个巾帼英雄。”他又说,“这半天,我都在同那老猪倌在这里饮酒。我们彼此很信任对方。有件事我想不通,阿丝的母亲霸占了这个老猪倌,可是呢,又对他不忠,搞得这个男人非常苦恼,这到底是为什么?”

韦伯心里有点吃惊,因为这个尤先生说起话来总是像将他当作密友一样,也许这都是思乡的影响吧。

“到底为什么我也搞不清,”韦伯说,“根据我对阿丝母亲的观察,也许这就是真爱吧。老猪倌一定感到了她的爱。她是一位很特殊的妈妈,我在她家里度过了难忘的时光。”

两人又在一块说了些不着边际的话,韦伯看见月亮已经升起来了,他的心情变得分外柔和,他终于要回家了。

回到家中,看见妻子一个人在吃饭。菜做得很精致,她吃得津津有味。她问韦伯吃过了没有,韦伯说在朋友处吃过了。

韦伯洗完澡出来,妻子小袁也吃完了。

“韦伯,”她开口说,“我早就知道你另外有人了,我也是。可是我还是舍不得丢开你和这个家。”她的表情显出困惑。

“那不要丢开嘛。”韦伯紧张地回答。

“我看到那个姑娘了。奇怪的是我并不吃醋,我还羡慕她呢。你说这是怎么回事?我就是羡慕阿丝。可是在生活中我又做不到像她那个样子。当然你也做不到。不过呢,你和她在一起我觉得你们很般配。”

“你瞎说,我已经不和她在一起了。她又不属于我。”

韦伯坐在家里回想白天发生的事,懊悔的情绪向他袭来。当阿丝的母亲问他是谁的时候,为什么他就答不出呢?他像个傻瓜一样提到的那些个身份,当然是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所以老妇人就大发雷霆了,看不起他了。可说过的话就像泼出的水,收不回来了。今天是他有生以来最为后悔的一天,他感到自己的表现格外差劲,他真是无颜再见阿丝了。

半夜里,他又醒过来,他躺在黑暗中思索着。他想,他同阿丝的关系大概是他这一生中最大的失败。他这种类型的男人实在糟透了。他又想到不久前结识的翠兰,这个女人显然也比他自己有意思,有能耐。现在既然他同阿丝的关系落到了不光彩的地步,他就该吸取经验教训,好好地对待像翠兰这样的女人。最近一段时间,他常梦见同一个熟悉的地方,一个同他白天里去过的猪圈相似的场所。有时是他一个人,有时是他同翠兰一块,在那个地方转来转去的。他不知道自己是在那里找什么东西,但总之是要找一个东西。翠兰呢,仿佛知道他要找什么东西,却就是不肯帮他找,还嘲笑他,说他看不清脚下的路。莫非那东西在脚下?待他一低头,却连脚都看不见了。韦伯回忆起翠兰在梦里说的话,心里便隐隐地有种预感:也许,他的生活中的转折点到来了;也许,从今以后他会变得不那么糟糕了。然而,韦伯就是韦伯,他又能变到哪里去呢?

“我能变到哪里去呢?”

他的声音那么大,将睡在隔壁房里的小袁都吵醒了。

“人是可以变成自己做梦都想不出来的样子的。”小袁在那边回应。

韦伯的脸在黑暗中发烧。他轻手轻脚地穿好衣,出门,走到了外面的马路上。一个男人跟在他身后不住地唠叨。

“城里到处是像我们这样的夜游神。你看看那边,在第九层楼有一扇窗亮着灯。她在等谁?当然是等我们这种人。你往哪里走?你这个冒失的家伙,要往黑地里走……跟我来!”

他一把推着韦伯往剧院旁边的小巷里去,那里面常年聚集着赌徒。

韦伯乖乖地任他拖着自己走,反正他在黑暗中什么也看不清。

他俩一块下了很多级台阶,到了平地上。韦伯听见那人说:“坐下吧。”他就同他坐在同一条长椅上了。有个人点亮了蜡烛,朝他俩走过来,很焦虑的样子。韦伯觉得蜡烛上方的那张脸很像他家的一个叔叔。他在韦伯面前站住,伸出一只手压在他头上。韦伯心头的痛苦立刻减轻了。

“常回老家去看看吧,”他对韦伯说,“人不应该忘本。”

一阵风吹来,他手中的蜡烛灭了。

韦伯重又被黑暗淹没。他坐了一会儿,感到了周围的空虚,就伸手往旁边一探,却没有触到同他坐在一起的那人。韦伯想,也许这两个人都悄悄地离开了吧。他估计自己一时找不到回去的路了,就在长椅上躺下来。很快他就听到一个女人在不远处哭哭啼啼,一个嘶哑的男声在旁边安慰她。那男人反复地说着同一句话:

“阿丝,阿丝,我们远走高飞吧……”

可那女人并不是韦伯的女友阿丝。这城里有多少个阿丝?刚才那人叫他常回老家看看,当时他听了心中一惊。原先他是有一个老家的,那时他父亲还在,每年都带他回老家。父亲有一个怪癖,就是每次上火车前就用一个眼罩将他的双眼蒙上,让他装瞎子。他还威胁韦伯说,如果取下眼罩,老家就去不成了。年幼的韦伯乖乖地让双眼被蒙着,坐在车上一动不动—他实在是太想去老家了。要一直到了大伯家眼罩才准许取下来。火车要跑一天一夜,小韦伯耐不住寂寞,反复问父亲老家是在北方还是南方,每次父亲都说是在南方。可是大伯家的大院子里怎么那么冷?南方应该是很温暖的嘛。院子的围墙有两个大人那么高,院子真大,从一头走到另一头得半个小时。到处都是比韦伯还高的野草,把小径都淹没在底下。老屋是两层楼,有很多很多房间,韦伯从未数清过那些房间,因为老建筑的结构太奇特了。有一次他居然迷失在那些空房间和走廊里面。他走了又走,每当他以为找到楼梯口了,却又被陌生的走道所围困。直到黄昏,大伯娘才找到陷入绝望的韦伯,领着他到下面的厨房里去吃晚饭。他一共回去过三次,都在十岁以前。他心里有无数的疑问,关于老家的方位,院子外面的地理概况等等。父亲不耐烦回答他,而老家家里又只有大伯和大伯娘两个人,并且那院门又总是锁着的,只有大人有钥匙。尽管韦伯下定决心要搞些调查,但一次也未能如愿。大伯和大伯娘很少说话,也从不回答韦伯的问题。三个大人的乐趣是二楼阳台上的晚茶。那阳台很大,收拾得很干净,放满了藤椅子。晚风轻吹,他们喝着红茶,看那月亮一点一点地升上来。据韦伯回忆,那月亮比城里的月亮大,有洗手的铜盆那么大。那么,老家是在乡间?也不对,韦伯坐在阳台上隐隐约约可以听到远处机动车驶过的声音,还可以看到某建筑工地的探照灯。但如果说老家是位于城区,又怎么会有那种大得像皇宫般的院子?三个大人就只是喝茶,看月亮,不说话。红茶泡了一壶又一壶,他们要坐到深夜。韦伯每次都在中途睡着了。这就是对韦伯来说有无穷的魅力的老家。是不是因为在途中被蒙上了双眼老家对他才有这种魅力?韦伯清楚地记得,每次要去老家了,他就变得急不可待。他最喜欢的也是阳台上的晚茶,虽说整个晚上坐在那里不说话,心神涣散地看月亮,可留在记忆中的却是那种心潮起伏的印象。爹爹指着他对大伯说:“你瞧这小家伙,野心勃勃啊……”大伯娘便掩着口笑。韦伯至今也不知道爹爹的话是什么意思。他有什么野心?他不是成了肥皂厂的普工吗?按他的智力,他也许可以当一名总会计师,但他却没有从这方面去努力,他觉得这样也挺好。爹爹一定另有所指。韦伯翻过来仰面躺着,看到了上面那窄窄的一条星空。星星都很暗淡,发不出光,因为城市的上空尘埃太厚了。他闻到了臭味,他记起来这个地方比猪圈还要肮脏,可他居然躺在这里!一不留神他就与赌徒们为伍了。或者他本来同这些人就是一伙的?

有一只手在抓他的肚子。那人躺在长椅下面,发出了哼哼声。

“你真奢侈,一个人就占了一张椅子。要是冬天,这就是我的专座了。”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长发要你回老家去看看,你为什么还没去?”他说。

韦伯觉得他口齿伶俐,显然不是醉汉。

“我得去查查,才知道老家的方位。”韦伯说。

“哼,你们总是这样的,我知道你们这类人。你是公务员吧?”

“我不是公务员,我是卖凉席的。”

“那也一样。我熟悉你这种派头。这地方不是你待的,天一亮你就走吧。要听长发的话,回老家去看看。”

丝小姐从龙思乡暗示的话语里头听出来自己的母亲住在郊区的猪圈当中。夜深人静之际,她便想象着妈妈的样子,揣测她每天的活动。想着这件事,她就对妈妈今后的前途悲观起来。然而丝小姐的直觉告诉她,她母亲是属于那种压不垮的女人,并不会沉沦和颓废的。她对自己说:“住在猪圈当中又怎么样呢?只要心里是明净的就没关系。”她父亲生病生了那么多年,母亲不也不弃不离地熬过来了吗?这样一想,她又高兴起来了。母亲喜欢哭,但并不是因为软弱而哭,多半倒是因寂寞而哭。多年前,深知母亲性情的丝小姐在同母亲分离后,竟然感到自己生活中的一个难题得到了解决,于是心中那块悬着的石头落了地。现在,多年之后,她得到妈妈行踪的信息了。当然,她用不着去见她,因为龙思乡暗示说,母亲并不希望见到她。间接的消息反倒能给彼此带来鼓舞。

“阿丝,你在笑,有什么好消息?”烟贩子在床上问。

“我妈妈托人带信给我了。”阿丝转过身来向着他。

“恭喜你啊!你妈妈必定很厉害吧?”

“她从来不伤害人。”

“了不起的女人啊。”

烟贩子突然很烦躁,说要去赶半夜的火车。

他穿好衣服,拿起皮包,伸手去开那张门,想了想又站住,回过头来,注视着阿丝,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我要离开三百个日日夜夜,你经受得起考验吗?”

他说完就出去了。

阿丝对着那张门大声说:

“三百个日日夜夜通向坟墓!”

她钻进残留着男人体温的被窝里,关掉电灯。

她想,从今以后,妈妈就会时常向她传递信息了。多少年都已经过去了啊。那时在山坡的蚕豆地里,看着那些紫蓝色的小花儿,她俩一块儿对她们自己的生活作了多少次策划啊!妈妈甚至怂恿她去参加杂技团,说是自己也可以跟着去管理器械,混口饭吃。还说母女俩一块走南闯北,相互可以有个照应。其实母亲早就看出她是那种不需要照应的女孩了。现在回想起来,妈妈一直在试探她,将她的性情分析得清清楚楚。或许就是那些蚕豆地里的长谈,不知不觉在使阿丝的性格成形?

“阿丝!阿丝!”韦伯在敲门,轻轻地。

“你进来吧,门没关!”阿丝大声应答。

他进来了,口中连连说:“不要开灯!不要开灯!”

“我羞愧得要发疯了,阿丝!”

韦伯站在大柜的阴影里,想尽量缩小身躯。阿丝想象得出来他有多么难过,因为他说:“我不应该来的,我真不像话。”

“你身边有一张小凳子,你坐下吧。”阿丝说。

韦伯坐下了,他的心像要跳到他口里来了一样。

“你看我,因为寂寞就来找阿丝,我有多么卑鄙。我总在搅扰你的生活,刚才一下忍不住又来了。”

“你不要太自责了,韦伯,有时候,不管不顾反而好。比如像我这样。不过我也不是什么好的榜样。我的生活你是承受不了的。韦伯啊,你真是个好人,我今生今世遇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

“我要走了,阿丝。你给了我力量,你总是给我力量。”

他来了又去了。阿丝摸了摸头上的伤口,伤口正在愈合,很痒。

那时候,在纱厂的那个花园旁,韦伯给她的印象是多么清新啊,如同清晨的玫瑰!她愿意用玫瑰来形容韦伯。无论是分离还是在一块,韦伯始终是她心底黑暗中的玫瑰。天都快亮了,她知道“举报者”还没睡,他在楼下用手电筒照她的窗户,他最喜欢干这种事。阿丝拢紧了被子,感受着小区里沸腾的激情。她激动地叨念着:“‘山茶花小区’,‘山茶花小区’,啊……”幸福的浪潮淹没了她。

龙思乡是第二天来到她家的。

“韦伯变得怪怪的,我担心他走极端。”阿丝沮丧地说。

“不会吧,他不是那种人。那如果他走极端的话,结果会不会是干出一番事业来呢?”龙思乡天真地瞪大了眼睛说。

“思乡!思乡!你真是我的好姐姐啊……”

阿丝激动得在思乡的脸颊上吻了一下。

“我非请你去‘西阁’喝酒不可!”她又说。

半小时之后,她俩出现在“西阁”酒馆。

她们刚一坐下,尤先生就过来了。

“啊,美女!我真幸运。外面下着毛毛雨,你们带了雨伞吗?我是来给两位送伞的。像你们这样的金枝玉叶,得好好保护才行。”

他神情忧郁,苍白的脸上那一双美目不再闪亮,似乎在躲避女人们的目光。龙思乡在心里揣测:他大概又通宵失眠了。

“西阁”里面从来不点灯,只点蜡烛。灰色的墙壁上影子晃动。在酒精里头,三个人逐渐变成了一个人,相互之间都分不清你我了。不知出于什么理由,三个人都认为他们是在一个搭着葫芦瓜棚的小院里头长大的。站在瓜棚下看太阳,太阳就像停留在他们所住的瓦屋顶上一样。尤先生说:“一个声音在风中呼喊:‘归来吧,小凤啊!归来吧……’”

思乡和阿丝听了尤先生的讲述都忍不住落泪了。她俩伏在桌上呜呜地哭了起来。龙思乡一边哭一边说:

“尤哥尤哥,我从前怎么会爱上你这样的人呢?”

“那是因为我同你有手足之情嘛。从我们小院里走出来的人,在社会中一眼就能认出来……你们还记得黑蛇吧?井边那一条。”

“当然记得!”两位女子异口同声地说,也不哭了。

她俩瞪着尤先生,等他描述。

但尤先生的嘴张了又张,怎么也吐不出词来。他脑子里一片空白。他用力拍打自己的脑袋,懊恼地顿足,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喝干,这才涨红着一张脸,喊了出来:

“它是……它是……我忘了它是什么!”

胖胖的掌柜走过来拍拍尤先生的肩头,和蔼地说:

“它能是谁呢?当然就是那个出走的女人!”

“你怎么知道?”尤先生揪住掌柜的胸襟问道。

“是韦伯告诉我的嘛。你们这伙人的事我全清楚。”

尤先生放开他,茫然地看着昏暗的窗玻璃发起呆来。

丝小姐听见他说韦伯,心里便升腾起一阵温暖。她忍不住抓起掌柜的手吻了一下。她泪眼蒙眬地看着他说:

“我怎么看都觉得你像我爹爹!”

掌柜的听了很高兴,哼着小调,摇摇晃晃地走向柜台那边去了。

他们仨在街上摇摇晃晃地行走,相互搀扶着。也不知是谁先说出来的,说他们是去找韦伯。三个人都记得“西阁”的掌柜说的那句话:“韦伯在监狱里接受改造。”

昏暗中开来一辆农用拖拉机,司机是个粗犷的年轻人。

“你是老永派来的吗?我们要用这车!”龙思乡叉着腰说。

那人一声不响,于是他们三个人都上了车,坐在后面的拖厢上。

丝小姐一直在发抖,龙思乡凑在她耳边殷切地说:

“这是老永派来的车啊,谁会想得到?老永坐在他的蜘蛛洞里料事如神。从前在‘鸳鸯楼’的时候,有好多次,我总想将我和他变成一个人,阿丝,你看我是不是很傻?你再忍一忍吧,要不了两个小时,我们就会到监狱了……不过我没有把握,也许韦伯不愿意我们去打扰他。他在接受改造,那肯定是很愉快的事,他一个偷着乐。”

“他老是对自己不满。”阿丝紧紧捏着思乡的手,“他这样的人主动进牢房我一点也不感到奇怪。那里面有没有老鼠?”

“当然有老鼠!”尤先生说,“我明白阿丝为什么是韦伯的偶像了。韦伯真幸运!”

拖拉机并没有往郊外的监狱开。他们仨从瞌睡中惊醒时,发现他们坐的车在围着一座小山包绕圈子。那地方很荒凉,黑蒙蒙的,也不知有路没路,反正什么都看不清。但三个人都感觉到了他们在绕圈子。年轻人握着方向盘坐得笔直。

“老永啊,你真是诡计多端啊!”

龙思乡叫了出来,听不出她是愤怒还是赞赏。拖拉机突突突的吼声突然提高了,一下就淹没了龙思乡的声音。

风猛烈地吹着,丝小姐在车上缩成一团,灰沙打在她脸上,柴油的油烟呛得她要吐。她听到尤先生在她旁边说:

“我要跳下去了,我这就要跳了,你们可不要告诉韦伯啊……一,二,三!我跳了!”

丝小姐看不见他跳没跳,她只知道思乡不在旁边了,她感到自身难保,死神临近。她最后的念头是:死在去找韦伯的路上,这倒是一个很好听的原因啊。

然后拖拉机就翻到水潭里去了。

丝小姐并没有怎么挣扎,很轻易地就游上了岸。倒是湿衣服贴在身上被风一吹时,她才担心自己会因伤风而死。却有人给她递来一包衣服。她的牙咯咯地磕响着,浑身抖得像筛糠。她用了不少时间才换好衣。

“您是老永吗?”她问那人。

“还能是谁呢?这都是龙思乡想出来的主意,真是个异想天开的女人!昨天她对我说,同我结缘就是同死亡结缘。你瞧,她马上就来进行这种演习了。她天不怕地不怕。”

“您就是因为这才爱她的吗?”

“呸!别说什么爱不爱的,她是垃圾。”

“我应该怎样回家,大伯?”

“哈,我倒忘了,你是要回家的。你看见右前方那一点亮光了吗?你只管朝那里走过去就是,不要怕。”

丝小姐并没有看见右前方有什么亮光,但既然老永说有,那就是有。她开始朝想象中的右前方迈步。奇怪,她顺顺当当地走在平地上,她还听见老永在她身后说:“这就对了,这就对了。”

天亮了,丝小姐穿着一身奇形怪状的衣服走回了“山茶花小区”。

她心中羞愧,只希望没有任何人看见她。

“举报者”站在她的单元的大门口,老头显然是在等她,手里拿着一个菊花花篮。他居然穿了一套皱巴巴的礼服。

她上楼时,老头跟在后面唠叨。

“你为什么要干违法的事呢?你的女友的姘头是监控对象,目前正在受到查处,因为贩卖劣质钢材的事。唉,你为什么要同他俩沆瀣一气呢?你坐在车上,以为在兜风好玩吧?他们利用你做幌子,偷运那些劣质货物。我骑电动车跟在你们后面追,怎么也追不上!”

“有意思,什么沆瀣一气啊,文绉绉的,我不也是监控对象吗?”

丝小姐开了门,请他进屋。但他不肯,非要站在门口。

“啊,丝小姐,你怎么这样评价自己呢?这很不好。我一贯认为……不瞒你说,我一贯认为,你是这个小区里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可是现在我头上有了一个很大的疤,光溜溜的没头发,你看—”她揭下帽子让他看,“怎么样?你还认为我很重要吗?”

丝小姐一坐下来目光就变得呆滞起来,她看着手中那顶肮脏的草帽,回忆起夜间的事。思乡和尤先生到哪里去了呢?看来只有他们才是可以下地狱的人啊。她记不清她是怎么回家的了,好像路上有很多独轮车,总是将她挤到一边,还掉进水沟里一次。一开始他们三个人不是去找韦伯的吗?原来怎么将这忘得干干净净了呢?

“你头上这个疤一点都不影响你在小区里的地位。”

老头将花篮放在她的桌子上,退了出去。

丝小姐很感激老头,因为小区里只有他在关注自己。至于他举报了她这件事,那是可以原谅的。像她这样张扬,总有人去举报的。刚才她听到他说自己是小区最重要的人物之一,这是什么意思?丝小姐当然认为自己很重要,可她从未想过自己在社区居民当中重不重要,她同“山茶花小区”的居民没来往,只除了这个“举报者”。她将“山茶花小区”设想成一个幸福的乐园,因为她生活中的一些快乐都是在这里发生的。这个小世界既然还可以容忍她的快乐,那它也就还是相当不错了。同纱厂那个闷罐车相比,她完全可以将这里称作“幸福的乐园”了。

她走到阳台那里,看见外面出太阳了,一些光头男人正在走出小区。他们都穿着黑色西服,身体细长而薄,形态显得很不自信。丝小姐仔细注视着他们,连连叹气。她回忆起了她少年时代的那些男孩,他们同眼前的这些男子很相像。她产生了时光倒流的幻觉。从那时以来,多少事情已经发生过了啊!她对自己说:“阿丝,你可不要忘了玫瑰啊。”

她给自己做了面条,她看着面条在锅里翻滚,快乐地唱起了儿歌。那是爹爹教给她的儿歌,他临死前的一天还断断续续地唱过一遍。歌词的大意是关于一只棕熊的孤独生活,小的时候她每唱一遍都要落泪,尤其在唱到“它的皮毛”这几个字的时候。她突然意识到,自己之所以唱这首歌,是因为韦伯进了监狱。他不就是那只棕熊吗?

阿丝一边吃着面条菠菜,一边心存感激地分析着自己幸运的生活。空气中的阳光是多么亮丽啊。韦伯即使在阴暗的牢房里,也是可以享受到阳光的。他有一种特异功能,能够为自己营造美的世界,对于这一点,阿丝一贯深有体会。如今他在哪一片冷月荒漠中游荡?说到底,他不就是为了过一种更有追求的生活才去监狱的吗?也许,她从来就没能真正理解韦伯,韦伯性格中还有另外的一面。那么如今她应该做些什么来报答韦伯给她带来的温暖?她想来想去的,觉得最好是将韦伯忘记,只有这样才报答了他的一番好意。

丝小姐将韦伯埋葬在心的深渊里头,不再去想他了。

从长梦中醒来时,她会想起精力充沛,动作敏捷的烟贩子。那神出鬼没的家伙如今在哪里?他先前在这里的时候,总想带她到边境上去,他想让她领略一下出生入死的乐趣。但是阿丝不感兴趣,她认为为金钱冒险毫无意义。于是他俩往往要为这事吵起来。烟贩子指责阿丝“兴趣狭隘”之后往往摔门而出。但过不了多久他又上门了。阿丝觉得他像小孩一样天真。她想,如果一个人一门心思要去寻死,别人是挡不住他的。阿丝有点悲哀,但阿丝祝愿他在临死前享受到最高的欢乐。她反复地想象过他在卡车上被巡逻队员击中时的情形。他是那种很会为自己打算的勇敢的人,阿丝就为这对他着迷。

当龙思乡向她宣布要带她见一个人时,阿丝的心怦怦地跳起来了。都已经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这个必要吗?

“不,不是你母亲,是另外一个人。他是我的客户,你认识他。”

于是在温泉旅馆那昏暗的茶室里,丝小姐见到了比她小两岁的、儿时的邻居。他已成了个美男子。他自称一直忘不了阿丝。

思乡一离开,男子的脸就变得模模糊糊了。阿丝感到这里头有诈。

“你真的是小齐吗?”她问他。

“你看我像不像他?”他反问道。

“我不知道。我看着有点像,但又不像。你脸上的表情太变幻不定了。我从左边看你与从右边看你,看见的完全是两个人。这里光线太暗,你到这盏灯下来吧。啊!啊!”她发出尖叫。

她一叫,龙思乡就出现了,而那男子就跑出去了。

“他不是小齐,他是警察,是个可怕的人。”阿丝颤抖着说。

思乡笑起来,一把搂住阿丝,轻轻地说:

“也许吧,也许吧。反正他是我的客户,我是不会怕我的客户的。我们这些人,谁还怕谁?脱了衣服后我可以要他见鬼去!你要我帮你复仇吗,阿丝?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他其实是很温柔的。”

“有可能。”阿丝说,陷入了沉思。

“在我们这行干久了就知道,一个人有很多副面孔的。”她又说。

“这就说对了,”思乡赞赏地看着她,拍拍她的肩,“是他自己要见你的。他对你心怀歉疚。他说他是你的邻居小齐,他到底是不是小齐?”

“他到底是不是小齐?”阿丝像回声一样重复这个恼人的问题。

“我看他就是小齐!他曾经告诉我他变成了一头黑豹,然后又变回来了。天啊天!外面下着暴雨,他冒雨跑出去了,真可怜。他还说那段时间他之所以变成黑豹是因为心里害怕。他成天叨念:‘让我变成黑豹吧,让我变成黑豹吧’,于是就变成功了。”

“怎么会这样呢?”阿丝喃喃自语。

“为什么不这样?这正是他的性格!你还没看出来啊?难怪你一点都不爱他。可他呢,一直爱你。”

在那小小的茶室里,倾听着暴雨打在柏油小道上的响声,两位女性的思绪都停留在所经历过的那些险境里。站在安全地带回味危险是很惬意的,于是两个人都迫不及待地要告诉对方那些离奇的故事。她俩在这种谈话中享受着手足之情般的温暖。后来龙思乡突然说:

“我觉得那家伙还没走。你要见他一面吗?”

阿丝又剧烈地颤抖起来,止也止不住。龙思乡出去了。

那警察又进来了,羞怯地坐在茶室的角落里。

“那一天在审讯室里头,为什么你要表演将你自己的手砍下来的戏?”

警察起先垂着头,听到阿丝的问题就抬起头来扫了她一眼。

阿丝看到他眼里的两道寒光,忍不住又抖得厉害了。

“当然是因为心里害怕。你是那种让我害怕的女子。我砍过自己好多次,我想试试自己的感觉。你看—”

他捋起裤腿,露出那些刀疤。她数了一下,一共有六道疤,一道接一道。因为受伤,他的一条腿比另一条明显细了很多。

“当时我看见你,就有了那种表演的冲动了。我很不适合于做警察工作,因为我总被你们这些卖淫女子吸引。我已经辞职了,失去了工作,我很希望你改变对我的印象。”

“那么你真的是小齐吗?你从前长得像个瘦猴。”

“我也经常问自己这个问题。既然连你都没能认出我来,可见我是难以变回来了。我昨天听思乡说起你,我心里又生出懊恼,我就对她说我一定要见到你,当面向你道歉。”

“你现在靠什么为生?”

“啊,你放心,我现在已经自食其力了。我开了一家烧饼铺。我戴一副墨镜接待顾客,生意还不错呢。我看人的目光一时半时是改不过来了,不过戴了墨镜也不碍事。”

“你不要灰心,”阿丝平静下来了,“没有什么可怕的,你在心里数:一,二,三!就会获得勇气。从前我就是这样做的。”

“谢谢阿丝,现在我心里的疙瘩解开了。你记住,宽街的烧饼铺里有你的朋友。欢迎你随时光临。”

韦伯情绪低落,好多天里头都不再与翠兰联系了。他还是常去剧院旁边的小巷,不过他总不敢深入到小巷的里面。那条幽深的、两边的房屋遮住了天空的胡同的深处令他害怕。水泥路的两边有一些缺口,缺口处有小块的空地。那天夜里,他就是待在这样一块空地上过的夜,后来是环卫工人将他撵回了上面的世界。他数了一下,从大马路上下到这个地方一共有一百多级台阶。下来后是一个类似自由市场的空坪,坪里有一些形迹可疑的小贩,一律兜售香烟,但天知道他们到底卖的什么东西。空坪的周围是几栋房屋的背面,没有任何门,只有窗户,再就是这条唯一的胡同了。

韦伯去了一次之后就为这个地方所深深吸引。他甚至想过邀翠兰一块来这里,然后在夜幕的掩盖之下,在黑地里向翠兰叙述他从前同丝小姐的关系,他内心对自己的痛恨。或者不说这些,就说他那神秘兮兮的老家,以及他的老家同翠兰的老家之间的联系。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两个老家到底有什么关系,但他隐约地感到,只要处在小巷深处的氛围里头,谜底就会从脑海中闪现出来。当然话又说回来,他是不会去邀请翠兰来这里的,他不是打算了要同她渐渐疏远吗?

有一个戴草帽的小贩,是山西口音,他将一只手臂搭在韦伯的肩上,将劣质烟的烟雾喷到他脸上,说道:

“我们那边还有更好玩的事,你来不来?地点就在这栋楼的地下室,我们叫那地方‘忘忧谷’,那里头的女人全是一流的,是些老虎!”

韦伯用力推开他,离他远一点。他听见他在呻吟,是个患病的汉子,也许他快要死了吧。他抽劣质烟,却贩卖高档的“红塔山”。

小贩慢慢地跪了下去,那些香烟撒落一地。但是他并没有倒地,他跪在那里口中念念有词。韦伯走过去,将那些烟拢好,放进他的布袋中。从他含糊的声音里,韦伯听出他热切的期望。他期望什么呢?韦伯想到自己那一团乱麻似的生活,就对这个小贩产生了好奇心。这个人,待在这种阴沉的鬼窟里头,心里面却有亮丽的渴望!

“我在积攒精力和钱财。”他主动对韦伯说话了。

“为了什么?”

“当然是为了美好的生活。有时我也想,干脆进监狱吧,那样就可以更好地思考了。你觉得我这个想法怎么样?”

“这想法倒也不错。我怎么就从来没想到这上面来呢?可见我是太狭隘了。我的父亲是一个优秀的人,我一点都不像他。”

韦伯说了这话之后就突然感到,在久远的童年时光,在父亲的那栋老宅里,他经历过与此刻相似的瞬间。这么说,他韦伯是个忘本的家伙,他目前的忧郁就是因为忘本。他将父亲他们对他的启蒙丢到了脑后,庸庸碌碌混日子,根本就不思考自己的生活。

“也许明天你在这里就看不到我了。”小贩郁闷地说,“我的名字叫袁黑,我是一名看守,我很快就不做看守了,我要做犯人。你看如何?”

“有意思。”韦伯也郁闷地回答。

天忽然就阴了,冷风猛吹,是穿堂风。韦伯告别小贩回家。他走到台阶那里回头一看,小贩躺到木靠椅上去了。看来他对风啊雨啊的完全没有感觉,韦伯认为他的内心很强大。

他上了一百多级台阶,站在了大马路的人行道上。风刮个不停,要下雨了。韦伯又不想回家了。剧院的门开着,还有票,是“茶花女”在上演。他买了票进去。

他从楼上的侧门进去,摸黑坐在了后面。舞台上很暗,只有一盏顶灯照着茶花女,而她居然穿一身黑裙子。那咏叹调唱得很难听,就像乡下女人哭丧一样。韦伯心里想,这真的是茶花女吗?老是她一个人唱,一点都听不懂,别的演员老不出来。韦伯听得很不耐烦。他前排的位子上有一对情侣,男的搂着女的在说情话,说个没完。

后来茶花女终于唱完了。她一停下来舞台上就一片漆黑,剧院里也是一片漆黑,那些门窗都关得紧紧的。韦伯想出去,可他动不了,一些人在座位间跳来跳去,踩在他身上,还骂他“老不死”。就在他被这些人推来推去时,有一名大汉猛地将他举起,放到了过道上。周围的人欢呼起来,很多人都在说:“他脱身了!他脱身了!哈哈……”然后有一扇极为低矮的小门在他前方出现了,观众都弯着腰从那扇门钻出去。韦伯排在后面,终于轮到他,他也钻出去了。

他站在一条从未来过的街道上,冷风吹得他连打了几个喷嚏。观众们很快就走散了,只留下他站在街边琢磨应该朝哪个方向走。他一点主意都没有,这似乎是一个办公区,没有商店,连行人都看不到一个。他正打算向左边走,却看见那黑衣茶花女从刚才的小门里钻出来了。她脸上涂着白粉,简直像个女鬼。韦伯感到一股阴风袭来。

“小伙子,我们一块走吧。”女人很自然地说,挽起他的手臂。

韦伯看见一只老妇人的皱巴巴的手。

“我唱茶花女有四十年了。你有什么感想?”

“我—我很困惑—刚才在剧院里……”

“这就对了,小伙子!这是很好的回馈,你很尊重我的劳动!”

老妇人挽着他的手臂牵引着他往马路中间走。这条路上既没有车也没有行人,她大概感到很惬意。

“我最喜欢像这样在马路上溜达—不卸妆,看上去像一个鬼。当我这样溜达时,我就可以看见我的亡夫。”

“刚才您站在台上唱,我就想,您一定有过美好的生活—说老实话,这是我现在才领悟到的。当时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啊,我满脑子乱七八糟的念头,不耐烦听您唱。可是现在,我和您在冷风中行走,我回忆起您的精彩表演,一下子就爱上了您!那真是震撼人心的表演啊。”

韦伯说着话就感到自己要掉泪了,他悔恨地在自己前额上打了一拳。

“年轻人,你看到他了吗?”

“谁?”

“我的亡夫啊。他正在那边垃圾箱里翻东西,他很顽强,有什么吃什么。我觉得他会一直守着我。”她脸上露出可怕的笑容。

“那当然会。你们有过了那么美好的生活。你们不像我,我是无用的废物,一个空壳子。我这种人最好从世上消失。”

“请不要这样说话。自暴自弃的人不配做我的观众。”

他俩在那条空街上走过来走过去,说些关于表演的事。每隔一会儿,老妇人就问韦伯:“你看到他了吗?”语调十分热切。于是韦伯就说看到了,并且同她聊一会儿有关他过去的生活。有好几次,韦伯感到自己要失声痛哭了,但他拼命忍住没哭出声来。慢慢地,他就不再自暴自弃了。老妇人让他领略到了另一种生活,他内心跃跃欲试。

“您住在哪儿,妈妈?”

“那边的十五层楼。和你散步真愉快。”

女演员朝那高楼走去,一阵风掀起她的黑裙子,韦伯看见她像大鸟一样飞了起来,双脚离了地。她落在那栋楼的大门前,门自动打开,她几乎是扑了进去,然后门又关上了。是一张大黑门,上面有两个铜环,给人以悲伤的印象。不一会儿,楼上的窗口就传出来她的咏叹调,不过韦伯一点都听不懂。有人在对他说话,他回过头来,看见了先前戴草帽的小贩。

“你知道她是谁吗?”他问。

“不知道。”

“京城有名的女高音,精神狂躁症患者。她一直住在疗养院里头。后来我们剧院的老板将她请来,改了个艺名,登台演出。”

“你怎么知道这种内幕的?”

“因为我是她前夫。”

韦伯这才仔细打量了一下小贩,他发现他确实上了年纪,少说也有七十岁了。他感到自己好像有点儿明白了小贩心中的情结。

“我看得出你俩彼此相爱。”韦伯说。

“当然,当然。精神狂躁症是一种很美妙的病。不是沦落到这个地步,我们就不会知道自己的爱情有多深。你听过她在台上唱吗?”

“我听过了。一种奇妙的表演,当时完全反应不过来,过后却感到永生难忘。你妻子是了不起的天才。”

“但天才并不适合恋爱。”

“也许吧。我深受感动。你会坚持下去的,我预感到了。难道能不爱这样的女人?她太美了。”

“是啊,我是美的崇拜者,也是牺牲品,我乐意做牺牲品。你瞧,她在十五楼,我却住在阴暗的地下室,同那些妓女住在一套房里。每天一早,我就出去卖香烟,深夜才回去。因为我们的单元房里很嘈杂,常出人命案子。我老了,不能再像他们那样活跃,我尽量待在外头。你瞧,你的好朋友接你来了。”

韦伯回头一望,看见了尤先生。原来他和老人不知不觉地走到了肥皂厂宿舍所在的那条街道。再一回头,老头不见了,也许是到公共厕所去了。

“那是一个高利贷者,”尤先生说,“他身上欠着两条人命。据说他是为了一个女人放高利贷的,他入狱后,那女的就一脚踢开了他们的婚姻。如今他已经大大地改变了。三十年前,他在这城里何等威风!”

“你很羡慕他吧?”韦伯问他。

“是啊。现在这样的人已经不多了,正像龙泉青瓷花瓶。他可是真货色。他差一点被判了死刑,拉到刑场上又被送回来了。这是我小的时候亲眼所见。那时我跟着一些人去看热闹,看到别人倒下去了,他却被大卡车拉回来了。后来居然当街释放了他。”

“多么古怪!”

“是啊,那个年头的事看不透。最看不透的还是他前妻。女人摆脱了他之后就发了疯,住在京城的高级疗养院。不知为什么,到老了却又返回她的家乡来演戏。有人说她同剧院老板勾搭。”

“你心里是不是很苦?”韦伯注意地看着他说。

“要是心里不苦,我会来这里找你吗?为什么我就没有这个人这么好的运气?我觉得他啊,生活得就像皇帝一样。”

“你没说错,尤先生。你的眼光真厉害。我是在剧院底下那小广场遇见他的,他内心镇定,思路开阔。当然他有病,可我们谁又没病?他是一个有生活目的的好汉。”

“你这就回家去吗,韦伯?有个家真好,那种事对我来说就像天堂一样不可能。我是说对我来说已经晚了,我同那些幽灵有约,我每夜必须睡到古墓里头去,而你……所有的机会都是你的。”

韦伯看着他,恍然回到了三十年前。那时在城里,在火热的天空下,总有一只小鸟在叫个不停。他面前的这个男人到底对他怀着一种什么样的期望?现在他有礼貌地摆摆手向韦伯告别了,而他刚才一直等在这里,就为同他韦伯见面,同他谈谈他心里的苦闷。韦伯凝视着他那影子一般的背影,确确实实感到他不是一般的人。他什么都知道,连茶花女的内面情感生活他都能随时在脑海里重演。韦伯也像很多人一样有过火热的青春时代,可那时候的他是一个傻瓜,一个被排斥在生活之外的人。现在他似乎变得聪明了一点儿,但仍然频于应付生活中的难题。他记得翠兰对他提过一次,说尤先生是她的远亲,掌握着她生活中的一个秘密,她极想知道那个秘密,可又不愿同这种脂粉气的男人交往。刚才他说所有的机会都是他韦伯的,而他自己已献身于一种事业,与日常生活无缘了。也许他说的是肺腑之言?

韦伯站在自家门前的老槐树下面,又一次想起了翠兰。这个女人,她的体态和她的风姿,是那么的合他的心意。为什么他就不能公然同她生活在一起?韦伯不知道,他只是感到那是很危险的,很可能完全失去她。不仅仅因为她,也因为他自己性格中的缺陷。他天生有缺陷,这是很明显的,要不他干吗躲着她?他心里有鬼嘛。

他家里冷冷清清,妻子小袁出差去了。他在外头神游了一通又回来了,他都干了些什么?墙上镜框里有已故父亲的照片,父亲镇定地看着他,似乎正要将手中的那块布蒙上他的双眼。啊,这是怎样的一位父亲啊!平时在家里,他是不动声色的。他从不同母亲谈论他的老家,也不同她一块回老家。不过他倒是一位和蔼的丈夫和父亲。他过世得太早了一点。韦伯记得他坐在一把大围椅里头,夕阳照着他,他的嘴唇动了几下,但并没发出声音来,然后他显出疲倦的表情闭上了双眼。看来他对自己的一生是很满意的。年轻的韦伯当时想,从那种深宅大院里出来的男人,恐怕连自己的生死都是可以掌握的吧。当他产生这个念头时,脑海里就出现了一个细节:大伯娘坐在屋角用一个玉石笔筒喝水,边喝边对他说:“这叫喝墨水。”也许父亲于潜移默化之中教会了他在生活中我行我素的做法,而且也给了他战胜生活中的悲哀的技巧?韦伯不知道墙上这个人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我快四十八岁了。”韦伯对着墙上的父亲说。

那一位似乎咧嘴笑了一下。当然是幻觉,父亲是很少笑的。如果那时在火车上,他闹腾起来,扯掉眼罩,又会发生什么情况?父亲知道他不会,他太了解儿子了,他知道他的好奇心大于一切。他将儿子引进那座古宅,却从未让他弄清古宅里面的结构和它的方位。韦伯正是因为这一点才对他怀着深深的爱和尊敬。

外面有人在大声叹息,好像是尤先生。他不是同他告别了吗?他真难以捉摸。他打开门,尤先生一钻就进来了。

“我无处可逃。”他苦着脸说。

“我听说你同翠兰是亲戚?”韦伯注意地看着他。

“也谈不上什么亲戚。你想想看,像你我这类人,不论在哪里相遇,难道彼此会认不出对方?我同她父亲当年—不,我不同你扯这些闲话了。我问你,你对自己与她的关系是如何评估的?你不知道?该死,你应该勇往直前嘛。”

韦伯笑了起来,尤先生也哈哈大笑。笑过之后,尤先生郑重地说:

“现在我真的要回去了,我房里锁着一批宋朝的货,被黑社会盯上了,说不定今晚我的大限到了?”

“像你这样随意泄露机密的人是很危险的啊。”韦伯说。

“我当然不是随意泄露机密的人,我仅仅只和你说了。”

“那么你把我看作你的亲戚吗?”

“呸!亲戚算什么!我说韦伯啊,你是真不明白还是装的?”

“是真不明白。”

“那你就太辜负我,还有思乡和翠兰了。你糊涂下去好了,我也不想把什么全告诉你。我反正是没有希望的人了,怎么着全一样。”

这下他真的走了。韦伯跟出去,看见他拐弯,消失在马路尽头。

韦伯想着这个人讲的话,觉得自己真的是辜负了翠兰和思乡。他没能成为他有可能成为的那种勇敢的男人,比如说,像茶花女前夫那样的,或者哪怕像尤先生这样的也可以。而现在的韦伯算怎么回事?不过是一个爱占小便宜的家伙罢了,比不上思乡的一个脚指头。

他一下子变得疲倦极了,就胡乱做了一顿面条吃了,早早地上床睡了。可他睡了半小时左右就醒了。

尤先生又在外面叫他,外面天已经黑了。

他心情烦躁地打开门走出去。尤先生垂着头站在他面前,头上肿起一个很大的包。

“你瞧,干我这一行的人随时有生命危险。”

韦伯觉得他的语气很兴奋,就也随着他兴奋起来。他沉默着,很想听尤先生说说他的遭遇。他此刻非常羡慕这个古董鉴定师。

“哎,有什么可说的啊。总是这样,他们来了,推呀,打呀,挤呀的,还吐唾沫。然后呢,一切都消失了,即使空气中也没有留下他们的气味。而你陷入苦恼之中。”

“为什么会苦恼呢?”韦伯天真地问。

“因为爱,也因为割舍不了啊。”

“原来这样。原来你每天夜里盼着他们来,对吗?”

“你总算有点猜到了。我早说过你是知情人。你总是去爱别人,没事找事的那种,就像脑袋上贴着标签一样。”

“那么,你进屋来歇一歇吗?”

“不歇了。你看都快一点了。这个时辰往常都来过好几帮人了,用棍子将楼下的陈列柜打得啪啪响。”

他又一次离开。韦伯想,也许他要像这样游荡一夜的。

他上床关了灯,他的思绪进入尤先生的古董店。在那高高的厅堂里,那些玉器在黑暗中阴险地闪出幽光。当汽车的车灯扫过它们时,其中的一两件就惊跳起来,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在那样的环境中,一个人是如何将一种爱保持几十年的?韦伯感到自己有一点理解这种爱了,但离真正的理解还差得远。很可能一点都没理解,只不过是对他这个人产生了某种类似温情的情感?在韦伯遇到情感危机的这些日子里,他不是一再给他带来意外的启示吗?

妻子小袁回来了,她的火车总是半夜到站,多么奇怪!

“小袁,是你拿走了我的怀表吗?”他说话时睡着没动。

“是啊,韦伯。我出差时总喜欢精确地计算时间,我至少要带三个计时器。白天里我还不停地看太阳呢。”

小袁走到卧室门口,举起那只怀表给韦伯看。黑暗中那怀表像太阳一样光芒四射,韦伯差点从床上滚下来了。

“怀表在这里,我给你放到柜里面去了啊。”

她到隔壁房里去了。韦伯看见柜门没关严,有光芒从里头射出。他本来已经坐起来了,可想了一想,又睡下了。妻子小袁发展出了这样的新爱好,令韦伯感到惊骇:这世界在怎样地突飞猛进!

在韦伯的记忆里头,像怀表啦,别针啦,老式放大镜啦这一类东西都属于异物。但这只是他的观念,从未向小袁透露过。从前在老宅里面,大伯让他看过书房里的一面放大镜。大伯将放大镜对着那本毛边纸古书,说道:“你瞧。”他朝那玻璃望过去,看见的是一只黑色的眼球,立体的眼球缓缓地转动,他被吓得说不出话来。“不要怕,习惯了就好了。放松,看右边,看过来,好!”大伯和蔼地引导着他。他大约观察了五分钟,看来看去都是那只眼球,黑白分明的晶状体,肉乎乎的。他鼓起勇气问大伯:“这不是放大镜吧?”“当然是放大镜!”大伯责备地说,“放大镜就是这样的。”他说完就将那东西锁进了书桌。后来他再也没听大伯提起过这事,并且就连书房也上了锁。

当韦伯回忆起放大镜的事件时,他忽然明白了“常回老家去看看”这几个字的含义。这句话是一个名叫“长发”的流浪汉在剧院旁的小巷里对他说的。父亲的老家,也就是他的老家,那个地图上找不到的地方,大概一切都从那里发源吧。近来韦伯越来越感到,他身边的每个人都在怀旧。从前的记忆里有股巨大的力量正在渗透当今的生活,侵蚀着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每一个人的判断。韦伯早就听说大伯和大伯娘已经去世了。那老宅更应该早就被拆掉了。

吃早饭的时候,他问小袁:

“你去剧院听过‘茶花女’吗?”

“当然。我都听过三遍了。了不起的女人!”

“可是有人说她的神经坏掉了。”

“那又怎么样,我们的神经都坏掉了。”

韦伯又一次感到小袁是绝顶聪明的女子。

“我有一年多没去剧院了,昨天去了,感觉变化很大。我也说不上变化在哪里,可我坐在那儿,所有的事都让我吃惊。”韦伯说。

小袁向韦伯做了个鬼脸,低下头去打量桌上的那只怀表。

“冷不防,它就会像太阳一样发光。”韦伯指着怀表说。

尤先生在门外叫韦伯,韦伯连忙往外走。

大概经过了一夜的苦难,尤先生看上去像一具僵尸。他脚上那双鞋子的鞋带也散了,好像随时要被绊一个大跟头一样。

“韦伯啊韦伯,为什么我一次也没追上过他们?”

他说着话就不管不顾地往前走了。

韦伯回到房里,看见小袁还在盯着怀表。

“这只表,从你父亲年轻时一直走到了此刻,这件事不太平凡吧?它有河流的气味,你父亲喜欢江湖。”小袁说。

“我没注意过他喜不喜欢江湖。他是个不动声色的人。”

“我有没有说过,我出差至少要带三只表?”

“你昨天说了。”

“那是因为出门在外时,一切都变得那么微妙了。有时就像在半空飞翔一样自由,向南,向西……我不喜欢太自由。”她边说边举起那只表,做了个要摔到地上的手势,然后又小心翼翼地将它收到柜里去了。

“茶花女在京城时,我到过她那里。”

“啊?!”韦伯惊骇地说。

“是真的。她住在疗养院里—那是个什么样的疗养院啊,满园子的颓败的古树,树干上长着怪包,怪包上又生出奇形怪状的红色枝叶。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喙上带钩子的鸟,蹲在那些树包上用力啄,尖溜溜的声音叫个不停。茶花女穿着白纱裙坐在树林里,她看上去睡着了。我快走到她面前时突然听见她说:‘有人叫我,我就醒来了。是家乡的贵客吗?’我向她做了自我介绍,她认真地倾听,紧紧地握住我的一只手。她说她在树林里等‘心上人’,可是却等来了家乡的贵客。她的眼睛看向我,但并没看我,她有穿透性的视力,我感到她的视力穿透我的面部,到达了很远的地方。她说她要唱歌,然后就唱了起来。那哪里是唱,就是在胡乱尖叫。她叫了一阵后就沉默了,脸上再没有任何表情。她已经忘记我在那里了。她有种让你目瞪口呆的力量,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性质的力量。我转身跑出疗养院。找了个僻静的地方痛哭了一场。这是十年前的事。”

“你看见的真是茶花女吗?”韦伯问。

“很难说。那是一张陌生面孔,很美。我觉得那就是她。否则能是谁?当然也可能不是这个茶花女,只是我把她认作她罢了。”

“这太可怕了。”

“是吗?我的胆子是很大的。”

小袁在韦伯眼前飘动起来。韦伯将眼睛揉了揉,想要确定她的双脚没离地。一会儿厨房的水槽里就响起碗筷的碰击声。


一、翠兰和韦伯三、龙思乡女士的内心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