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化的情绪
说理有时候不仅需要晓之于理,而且还要动之以情。富有感染力的说理给人一种雄辩的感觉,能够提高说服力的作用。然而,在这种说服中,需要把说理的部分与感染的部分作一区分。有文采,不等于是好的说理。例如,有人这么说:“校长是有气质的流氓,教授是有品味的色狼,学生是有知识的文盲,学校是认钱不认人的银行。”文字的对仗给人一种阅读或听觉的愉悦,听者因此对它有好感,变得容易接受。然而,像这样的断言虽然有文学的感染效果,但并无说理的价值,因为它们显而易见是以偏概全的。说这话的人不是不知道以偏概全,而是因为言辞巧妙,说起来很爽,这话是为图痛快,而不是为说理而说的。
又例如,“电脑和电视的区别:一开电脑:就觉得社会黑暗,官员腐败,恶势力横行,民不聊生,仿佛马上就要革命了;一开电视:就觉得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载歌载舞,天下太平,长治久安,一百年都不会出事。电脑是生活照,电视是婚纱照。在中国:油——用不起,路——走不起,学——上不起,病——看不起,房——买不起,墓——死不起,菜——吃不起,债——还不起,状——告不起,官——惹不起,娃——养不起,爱——伤不起,良心——对不起,跌倒的老人——扶不起,我们竟然还活着——了不起,同意的转播,不同意的去看新闻联播”。像这样的话虽然能引起读者的共鸣,但并不是好的说理,电脑和电视并不是非此即彼,黑白两分的,电脑网络上也不是没有电视里的那些东西,程度不同而已。这样的言论诉诸审美化的情绪,在朋友之间聊天时助兴可以,夸耀一下口才可以,但不是好的说理。
审美化的情绪不仅来自诗化的文字,而且来自动情的图像。电视广告宣传要产生的就是这种能催动情绪的作用,一个30秒的电视广告如果能让你笑,你就可能对它的产品有好感,图片广告也是一样,用令人产生某种感觉或情绪来影响你,所谓的让你跟着感觉走,也就是说,让你“兴奋”起来。衣服给你一种虚荣的满足,让你觉得合群、时髦,帮助你克服落伍、寒碜的害怕。高档奢侈的消费品让你感觉到“成功”的兴奋,高档的食品让你感觉到欲望和自己的品味。人的感情一被调动,理性能力就会下降,这就是人所谓的“情不自禁”。
除了理性,人还能用什么去自禁呢?然而,理性的自禁有两面性。只有理性而没有感情的人是难以有所行动的。你可以很逻辑地说服一个人,但却无法激励他的行动。但是,当一个人对某事的感情特别强烈而有所行动时,这种行动又往往是一种冲动。说理有时需要热情,但那是克制的,适度、得体的热情。很难规定什么是适度、得体的热情,但有一点是不用怀疑的,那就是,如果热情过度,变成滥情,那么理性的读者是会有所察觉的,而且会引起他们的不快,因而降低说服的效果。在说理中,热情就像是“格调”和“条理”一样,适度存在的时候,并不明显,然而一旦超过了适度,就会变得相当明显。如何恰到好处,在于说理者的分寸感和经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