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词类
区分词类 区分词类,是为的讲语法的方便。可是有一个先决问题:汉语的词能分类吗?有人说,一个词可能一会儿做名词用,一会儿做动词用,一会儿做形容词用,一会儿做连接词用,根本不能分类。这个话有点过甚其辞。汉语里的词能做两类或三类词用的究竟是少数,别种语言也有类似的情形。我们要肯定汉语的词能分类。
汉语的词应该怎样分类,我们不想在这里详细讨论。一则语法学者中间还没有定论,一讨论就会没结没完。二则词类区分虽然在语法理论上是很重要的问题,在实用上并不是语法的最重要的部分,远不如句子的结构以及某一些个别的词的用法重要。在这里,我们只提出在这个讲话里所用的词类的名称,以及大概的内容。
我们暂且把汉语里的词分成八类。
(一)名词:事物的名称。不必举例。这里面又分出一小类——
副名词:“个”、“只”、“件”、“尺”、“斤”、“次”、“遍”、“下”等等。表示人物或行为的单位。一般名词不能直接和数词相连,当中必须加个副名词。
(二)动词:行为或变化的名称。不必举例。这里面又分出一小类——
副动词:“把”、“被”、“从”、“对于”等,不能做谓语里的主要成分(如“我把报纸”是不能成句的),我们就管它叫副动词。“在”、“往”、“向”、“到”等,能做谓语里的主要成分,但是经常做次要成分;当它这样用的时候,我们也管它叫副动词。至于一般动词临时用做次要成分的时候(见第四段41、42、43例),就不必归入副动词。大多数副动词有些语法书里称为“介词”,我们认为这两类词的界限很不容易划清,不如还是把它们归在动词这个大类的底下。
(三)形容词:性质和状态的名称。能限制或修饰名词(如“真人真事”)、动词(如“真打假打”)、形容词(如“真利害”)。附属在形容词这一大类底下的是——
数词:“一”、“二”、“三”、“十”、“百”、“千”、“万”、“半”、“几”、“些”等等。
(四)代词:“你”、“我”、“他”、“谁”、“什么”、“怎么”、“这”、“那”、“哪”等等。
(五)副词:“再”、“又”、“也”、“还”、“就”、“很”、“都”、“更”、“不”、“常常”、“究竟”等等。能限制或修饰动词(如“不去”)、形容词(如“很好”),但是不能限制或修饰名词(不能说“不人”“很人”)。
(六)连接词:“和”、“的”、“得”(如“好得很”)、“但是”、“虽然”、“要是”、“即使”、“除非”等等。
(七)语气词:“呢”、“吗”、“吧”、“啊”、“啦”等等。
(八)象声词:包括(1)叹词,如“啊”、“哟”、“唉”;(2)问答词,如“噢”、“嗯”、“嗄”;(3)狭义的象声词,如“砰”、“乓”、“哗啦”。
这八类词里面,名词、动词、形容词的意义比较实在些,可以称为“实词”;代词、副词、连接词、语气词的意义比较空灵些,可以称为“虚词”,和从前所谓“虚字”的范围大致相同。副名词、副动词、一部分数词,也可以归在虚词里。在整个的词汇里,实词占绝对多数;但是虚词的数目虽然小,在语法上可比实词重要得多。
一词多类 区分词类,最好能维持一个原则:一个词的意义不变的时候,尽可能让它所属的类也不变。这样,词类的分别才有意义。这并不等于说,没有一个词能属于两类或三类,只是说,不应该完全根据它在句子里的地位来决定罢了。让我们用几个实在的例子来说明各种情形。(一)在“钉了三根钉”里头,两个“钉”字,不但是地位不同,意义不同,而且声音也不同,应该算是两个词。(二)在“拿把锁把门锁上”里头,两个“锁”字不但地位不同,意义也不同,是一个词属于两类,前一个是名词,后一个是动词。(三)假如地位不变而意义变了,词类可能不变,如“点灯”和“点名”;也可能变,如“走过他门口”的“过”是副动词,“进过中学”的“过”就是副词。(四)假如意义不变而地位变了,就要看这个变化是一般的还是特殊的。比如:(1)大多数名词都能用来限制或修饰另一个名词,如“木头房子”和“数学教员”。这是名词的一般性质,就不必说“木头”和“数学”在这里已经变成形容词。(2)大多数动词和形容词能用来做某些动词的宾语,如“不怕打击”和“贪图方便”。这是动词和形容词的一般性质,就不必说“打击”和“方便”已经变成名词。但是在“给他一个重大的打击”和“给他种种方便”里,一方面“给”字是寻常不用动词或形容词做宾语的动词,一方面“打击”前面有“一个”,“方便”前面有“种种”。这不是一般动词和形容词所能有的格式,就应该承认“打击”和“方便”已经变成名词。(3)大多数形容词都能加“了”字表示某种性质或状态的产生,如“脸红了”,这个“红”不必说是动词。但是“把脸一红,扭头就走”和“从来没红过脸”的“红”是一般形容词所不能有的格式,就应该承认它已经变成动词。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倘若一个词在句子里的地位一变,所属的类也就跟着一变,那么几乎所有的词都要属于两类或三类,多的要跨上四五类,不但词类的区分变成没有多大意义,而且自然而然会走向“词无定类”的结论。
词尾 不成为词的字有两类。一类就是“言”、“语”、“民”、“义”这些,是组成实词的主要成分,不必特别给它一个名称。另外一类,像“子”(桌子、椅子),“头”(木头、石头),“们”(我们、孩子们),“么”(这么、那么),“着”(看着、写着)这些,既不是独立的词,又不是实词的主要成分,只是附著在实词后头,像个尾巴似的,我们就管它叫“词尾”。词尾的作用跟虚词差不多,不过因为它不独立,不能归在虚词里,可是“虚字”是可以把它包括进去的。
“呢”、“吗”、“吧”、“啦”这些字也是不能独立的,可是它们不是附著在词的后头,而是附著在句子(或句子的部分)后头,因此我们只能还把它们算做词。词尾本来是词变成的,现在还有两个词正在转变之中,还没变完全。一个是“了”,原来是个语气词(如“吃饭了”),后来又分化出一个动词词尾来(如“吃了饭了”),但是动词和“了”之间有时候能插进一个词(如“吃饱了饭”),可见它的词尾的性质还不完全。另一个是“的”(包括“底”和“地’,它们的分别第三讲里讲),原来是个连接词,但是在“我的”,“红的”、“慢慢的”里头,也许可以算词尾(尤其是后面不跟别的词的时候,如“这是我的”、“这是红的”、“慢慢的!”)。但是在“我看的报”里面,“的”还是一个连接词。还有一个“儿”字,又特别些,它平常已经不成为一个独立的音缀,常常不写出来。写出来并且读出来的时候,自然也是个词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