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油”与“就范”
石场业主与政府的谈判再次陷入僵局。
从北京回来以后,石场业主代表与政府又进行了几轮对话,业主的要求还是每户赔偿30万元,而政府也仍然坚持除了退还电力增容费和适当给予一定的搬迁补偿外,其他费用不予考虑。由于双方立场相距太大,对话没有取得进展。
业主们开始商议下一步的对策,他们经常聚集在一起,互通信息,听取代表传达与政府谈判的情况。他们认为,政府要求填写的财产清单,不宜写得过细,一是因为有的旧账已经记不清楚,二是各家的情况不一样,写得越细,越不利于统一和协调立场,所以,他们只是捆绑式地提出一个赔偿数字,不去做政府要求他们做的“作业”(这是他们对政府要求填写固定资产明细单的说法)。
下一步的活动方式也是他们经常讨论的内容。几个代表提议,由每家出一点儿钱,设立一个“小金库”,由代表掌握,作为活动经费。大家已经意识到,这件事情远比他们刚从北京回来时所想的要复杂。人一回来,主动权就好像又操在了政府手中,而政府却没有表示出有进一步退让的意思,事情看起来很难在短期内解决。所以,设立小金库也可以凝聚人心,便于行动。作为核心成员的郭德银激励大家:“每家最多出5000块钱,把这件事情摆平,我们搞回来的钱总不止5000。”郭又说:“我有滚钉板的精神,希望大家也都坚持住。”对此,业主们予以响应。此时,几个代表成了大家的主心骨,有什么事,只要代表一喊,就随时集中,随时商量,随时决策。此时的老虎尾上虽然再也听不到以往开山炸石的隆隆炮声,但是,业主的心中却在擂响另一面战鼓,他们决心为维护自己的利益继续抗争下去。
事情的发展也的确如业主所料,在既无法说服业主,又不能满足而且也无意满足他们的赔偿要求的情况下,区、镇方面又习惯性地操弄起“拖”和“拦”的策略,而区镇之间不同的利益算计,则进一步放大了这一策略的效用。
当业主代表到区、镇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递交材料时,相关负责人总是说他们会将情况向上汇报,但三番五次如此往复,却又始终不见结果。同时,政府虽然要求业主上交固定资产明细单,但是,他们的立场仍然是只给有限补偿,不考虑赔偿问题。他们仍然抓住去年由业主签字、做过公证的那份关停协议,以此为行为依据。对此,一位干部曾经私底下做了这样的评论:“他们事实上还是不愿意以平等的身份实事求是地面对石场关闭问题,总是能拖就拖,能压就压,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又与区、镇政府内部的利益分歧有关系,区里总是想把矛盾下压,让镇里出个三五万块钱摆平;作为乡镇领导,既不愿意出钱,又不敢违背区里的意见,结果,对上只讲服从,对下工作被动,更不愿意区里多开口子,最后就只能以牺牲业主的利益来达成行政目标。”(附录1:196)
当然,政府方面也不是不知道存在着化而不了与拖而不决的可能,所以,区里指示镇里要密切注意石场业主的一举一动,防止他们再次上访或做出任何意料之外的举动。于是,企业办的干部便几乎天天往山上跑,对石场实施明里暗里的监控,当得知业主们情绪激愤,准备谋划第二次上京时,为了把握主动,政府当即决定让未理明等少数干部先期秘密赴京,以便掌握主动。
业主们终于从期待之中清醒过来,他们摸清楚了政府的想法,政府派人把他们从北京接回来,并答应给予适当补偿,主要还是出于维护政治稳定与地方政绩的考虑(参见郑卫东,2004),而非真的是要做出赔偿。按照业主的话来说:“电力费本身就是我们自己的,政府实际上只答应给撤迁费,其他损失完全不涉及,我们上当了。”激愤的业主决定重走上访之路,他们又先后将申诉材料递交到省、市、区各级信访办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呼吁政府解决他们的问题。而此时正逢每年一度的全国“两会”,2004年全国“两会”的一个重要议题正好是讨论将保护合法的个人财产增写入宪法,各种媒体也与此呼应,这好像让困顿之中的石场业主又看到了维权的希望,而省、市信访部门一些干部的个人表态,也更加增强了业主们坚持下去的信心,他们相信自己最终能够获得赔偿。
在此一时期的一次交谈中,秦家畈村的杨宏军就乐观地告诉我:“在目前的情况下,区里既然不愿意拿钱出来,最好的办法就是同意重开石场,让我们再搞一两年,以弥补损失。但就是这样,我们也不想搞了,怕又有反复,我们的要求就是每户赔偿30万,现在区里想用三五万打发我们,这是不可能的。”杨的话说得斩钉截铁,很有些不成功不罢休的味道。他说:“我们每户准备再出1万元,同时,也做好了干大事的准备,实在不行,就来个鱼死网破。郭德银已经把话放出来了,实在不行,他就找当头的同归于尽,到时候我们每家给他1万元,有二三十万元,他的家属也够了。当然,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不好说,但既然话放出来了,也能吓得住人,万一他真的做了,看你又怎么办?”(附录1:197)
我也不止一次地亲耳听郭德银本人说过类似的话。不过,我还是宁愿相信那只是在表达一种抗争的决心,有了这种决心就能够凝聚人心,人心齐了,业主们才可能将上访坚持下去。
不过,这里有一个疑问又一次被提出来了,既然业主们坚持自己有理,既然他们也认为政府方面对关停协议所做的公证在法律上并非无懈可击,却为何始终不肯选择法律诉讼,而只是一味坚持上访,甚至不惜考虑以越轨行为来达到目的呢?
在第九章第一节中,我分析过作为“舶来品”的法律在乡村作为一种治理手段所发挥的效用。我认为正是由于这种效用,让治理者在调节他们与被治者的关系时可以尽可能地使自身的行为显现出符合法律的样态,并且也同时使被治者在面临由治者所安排的被称作“法律”的精巧关系时会觉得法律救济的通道过于狭窄,成本太高,不如传统的“诉怨”将问题政治化和事件化,以引起高层垂询来得便捷和易于把握。但通过更加深入的访谈,我发现,业主们即使能够克服对官官相护的顾忌,愿意承受法律诉讼的成本,也可能遭遇到一个关键性的技术困难,那就是石场的固定资产在关闭之前并没有做过详细的资产评估,许多机械的原始购买票据也已经无法找到,因而将可能面临法律举证的困难。因此,在既不愿为也不能为的情况下,他们也只能是寄希望于“青天”来拨云见日,解决他们的问题。更何况要在本地找到一个愿意出面为他们打官司的律师也相当困难。这并不仅仅是一个钱的问题,而是一个微观的地方政治生态环境问题,谁会如此不识相,在官民纠纷中公开站在业主这一边呢?可见,在当下的乡村社会中,即使是存在着民告官的制度通道,也未必存在这样的操作条件,凡此种种,都只能促使业主们继续选择上访之路。
3月21日上午9时许,正在家中的老罗又接到林靖南打来的电话,林告诉他业主们又上京了,这次一共去了24人。“林书记要我们务必于今天下午之前坐飞机赶到北京,设法拦阻,想办法不让业主将申诉材料交到信访办。如果已经交了,家里会与我们联系,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办。”就在老罗放下电话不久,政府的车就来接他了。老罗在匆忙之间随手拎了一个包,揣上千把块钱,跟着车走了。
此次进京拦访,带队的是前几天还一直待在北京的未理明,同行者除了老罗,还有企业办和区信访办的干部,一共6人。现在,政府方面也有了与业主打持久战的心理,已经不会派出大批干部拦访。未理明一行坐上中午的飞机,到北京时已经是下午3点。这一次他们轻车熟路,从机场直奔国家信访办,到达那里时已过了4点。进去一问,得知还是晚了一步。这一回业主们动了真格,一行24人已经先期到达,并且已经将上访材料送了进去!(参见附录1:198)
原来,业主们也是说走就走。这些天来,他们每天都聚到胡洪国家的院坝前,有事商议,无事打牌。一位业主告诉我,那天他们正在打牌,见企业办的人又在远处窥探,大伙儿的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大家一呼百应,决定第二天就走。这一次,政府是在他们走后的第二天才知道消息的。星期一企业办的人上山探风,见人都不在,急忙给业主打电话,结果发现业主的手机全都处于关闭状态。但家属还是告诉了前来询问的干部,也是有意要他们来寻。这一次,为了防止政府阻拦,业主们一下火车就直奔信访办,先将材料递交进去,然后才安排住宿。
业主们还是住在第一次住过的迎宾旅舍,这里离天安门广场近,出行方便,又比较便宜,40元一天,但选择住在那里的最重要原因还是为了让政府干部找到。业主们还是按照上一次的思维在与政府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只不过他们是有心要你来捉。反正材料已经递上去了,业主们倒要看看这一次政府方面的反应如何。在几经失望的等待之后,业主们终于不得不冲破了给自己设定的行动界限,将通过上访来试探政府的立场变为直接通过上访向政府施压。(参见附录1:199)
这样,政府方面就面临着与第一次进京拦访完全不同的局面。第一次进京,他们成功地阻断了业主的上访,没有给自己造成不利影响。按照武镇长的话来说,“这些老板也还是给了我们面子”,没有造成任何麻烦。因此,当政府决定退还电力增容费,并给予适当搬迁补偿时,就没有觉得是被业主们搞了一个“城下之盟”,反而觉得这样做是在对业主的配合进行肯定和奖励。但这一次业主已经将材料送进了信访办,实际上就等于与政府公开撕破了脸。拦访没有成功,地方的面子和荣誉已经无暇顾及,政府只能去应对新的形势,研究新的对策。区、镇方面指示在京干部,一方面是要打探到业主的住地,搞清楚他们的行踪,防止发生过激行为,但又不要马上与他们接触,以免调高他们的胃口;而另一方面,则要采取措施,尽可能弥补由上访给地方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
上京干部按照家里的指示开始了他们的行动。他们找到大江区驻京办的王主任,通过王,又找到已经上京的石场业主罗老六。罗是王主任的朋友,他没有与其他业主一起住。罗告诉政府干部,其他人还是住在老地方。于是,干部们打了一辆的士,直奔迎宾旅舍。迎宾旅舍不大,招牌也很不起眼。到了那里,一查入住登记簿,除了罗老六,23个上访业主的名字一个不少。但是,政府干部并没有与业主们见面,而是就近找了一家酒店住下来,以便随时查知对方的情况,同时,又想法与信访办取得联系,对石场关闭事件进行沟通,希望能够尽量缩小此事的影响。(参见附录1:200)
业主这边也很快就知道政府的人跟来了。迎宾旅舍的老板告诉他们,有人来询问过他们的情况,店老板不愿意惹事,建议业主另找住处。但业主们没有搬,他们仍然在等待政府干部能够像上一次那样尽快与他们见面。可是,不久之后,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判断可能错了,尽管未理明和老罗给他们打过电话,业主们自报了住址,未和罗也说马上过来,却始终没有来,甚至有一次都与未理明联系好了,仍然派胡洪国在国家博物馆前与干部见面,对方却失约了!业主们开始明白,这一次政府是要有意“耗他们的油”。你们不是要玩吗?那就让你们玩个够,看你们能够撑多久。可此时业主们哪里还有什么玩的心思,他们去了一次故宫和海底世界,其余时间全都待在旅店里。慢慢地,他们就有些等不及了,他们感觉政府这一次没有把他们当回事儿,便又往省信访办打电话,询问北京方面是否已经将他们的材料转去。对方回答不知道有这回事儿,并要他们有什么事情回去处理,不要在京滞留。
业主们再也待不下去了,星期五一早,他们集体退掉房,收拾好行李,再次来到信访办,一是要看看他们上交的材料情况如何,二来也是要主动去会会政府干部。他们估计能够碰上,如果还碰不上,再商议下一步的行动方案。(参见附录1:201)
在信访办的大门口,业主们与政府干部果然遭遇了!原来,干部们虽然不去见业主,却几乎天天都去信访办,以防止业主们再次上访。见面之后,干部欲将业主们挡在信访办的门外,却又不敢硬拦,就说最好只进去两三个代表。就在此时,区信访办的马主任也给郭德银打电话,劝他们不要走进信访办的大门。业主们心里本来就有气,哪里还听得进劝阻,还是全部拥了进去。据郭德银说,他们在电脑的上访人员记录中未能查到自己的名字,也没有看到上交材料的记录,业主们认为这其中恐怕有什么问题,就找到一位负责接待的干部。这人表示,她已经看到了相关材料,而业主们此时也发现,自己递交的上访材料就摆在她的办公桌上。那位负责人劝业主们有什么事情回到地方处理,不要在这里聚众闹事,又说材料由北京转到省里也还需要一段时间。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们突然感觉自己在北京的使命似乎就这样完结了。
业主们开始把这些天来积压在心头的火气撒向拦访的干部。他们指责干部没有良心,明明知道他们住在哪里,却就是不来相见,“这也未免太过分了,如果是谢世德的儿子走丢了,你们会这样?我们来了20多人,这么多天了,就算是错了,你们也该来找”。接着,为政府是否管饭一事,业主们又与干部发生了冲突。一位干部说,如果大家听招呼,回去谈,互相给个台阶,就接大家吃饭,车票也还是给你们买好,如果不是这样,就把行李背走,自己管饭,自己找地方住。业主们对此话大生反感,气头上,他们辞别拦访干部,自己另外找一家小店住了下来。失去了目标的干部又三番五次打来电话,询问业主们住在何处,这一回业主没有告诉自己的住处,他们不愿意让店老板为难。
可是,失去了目标的业主内部却出现了分歧,一部分态度坚定者主张留在北京坚守,至少也要等到信访办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有人甚至提出到天安门广场静坐的极端意见,但相当一部分业主觉得还是应该回去等候消息。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核心之一的郭德银只能与未理明和老罗联系,问他们是否真有诚意接自己回去。干部们回答,我们来京本来就是接你们的,但也要看你们配不配合。这话说得不软不硬,却又给了业主一线希望,业主又派出代表与政府干部在国家博物馆前谈判,要求回去以后解决问题,干部经过电话请示后表示,回去以后,区里答应由一位副书记牵头负责对话。这样,业主遂答应回家,而车票也还是由政府买的,只是全部都是硬座。在回家的车上,为了干部是否管饭,双方又发生了争执,最后是政府干部同意给业主们晚上买盒饭才平息了争端。(参见附录1:202)
业主此时的心态也许能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中国官民关系的某些特征。我们看到,业主们要上京告状,要与政府抗衡,但是,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始终不是为了将政府置于自己的对立面,而是为了引起政府的重视,并最终依赖政府解决问题。这很有些像一个家庭之中的父子冲突,儿子顶撞父亲,使父亲难堪,未必真的就是要断绝父子关系,而是希望做父亲的能够尊重自己的意见,顾及自己的利益。所以,当第一次进京上访后,武镇长率多名干部跟随拦阻,又是主动联系,又是请吃陪玩,最后还给买了返程车票,这让业主一时间找到了某种被重视的感觉,也正是这种感觉,强化了他们将上访作为一种向政府施压武器的作用与威力的认识。但是,如果说业主的这种感觉的确存在一定的可验证性,那它也是有限度的,这一限度就是业主只是做出要上访的举动,而不是真的实施上访。当业主们突破这一限度,真的上访,将申诉材料送进国家信访办,使政府已经无法保全面子和政治荣誉的时候,也就是说,儿子的这一行为给父亲造成了真正的难堪,以至于后者觉得此时最为要紧的是要维护做父亲的尊严时,业主们的“越线”便反而帮助政府摆脱了心理上的犹豫,他们决定不再向业主“施惠”,而是要给予某种惩罚。于是,按照从小镇传到北京的意见,上京干部对业主应该采取的对策是:(1)要求他们全部返回;(2)不管食宿,自己买票回家。这不能不说是带有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的意思(尽管在操作中拦访干部又做了适当的变通),在这种情况下,缺乏相应心理准备的业主们自然无法忍受这种有意的冷落。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现代社会中的官民关系也早已不是简单的拟“父子关系”,即一种忠诚与庇护的关系,至少就发生在小镇的这场石场风波来看,它实质上已经潜藏着某种利益纷争的性质,正是这种基于利益的考虑,又使得纠纷之中的官民不可能始终以拟“父子关系”相处。从乡镇到区里,作为每一个自然人和社会人而存在的干部和官员,可能都能够理解甚至于十分同情业主的遭遇,但是,当他们凝结成为地方政府利益主体这样一群制度人的时候,却只会基于自身的利益考量去决定对待业主的态度。既然业主已经公开给自己难堪,让政府无法在顾及自身面子和政治荣誉的前提下通过“施惠”和“恩威并重”来解决问题,那么,再像上一次那样“惠顾”业主也就没有必要了,因为那只能导致信息传递得更加混乱,进一步抬高业主的“要价”预期。所以,剩下来的选择,就是要告你就去告,正义、法律外加权力均握在手,政府是绝对不会再做什么让步的。总之,区、镇方面感觉到再也不能被业主牵着鼻子走,如果那样,对方只会“得寸进尺”“步步进逼”,不要说政府的威严,恐怕连最为核心的利益也要“伤筋动骨”了。所以,据老罗介绍,如果到了周日业主还不回来,政府就决定再加派一些干部和民警到北京拦访。“我们就堵在信访办门口,不让你进去,看谁耗得过谁。”老罗说,这种情况几乎每天都发生在信访办的大门外,上访的,拦访的,熙熙攘攘,热闹非凡,并不稀罕,因此也没有什么好怕的。(又参见林僧,2004)(附录1:203)
在北京时老罗对郭德银的一次劝导,就颇能透射出老罗这个“青皮手”基于长时期乡域政治的经验对官民关系的某种体验,尽管这种体验只是他个人的一种感悟,全然不代表政府立场,但是,也许它仍旧是能够给人以启发的。
老罗劝郭德银:“不要在这里耗了,自古至今,哪里有民与官斗赢了的?你不要以为你们的想法能够实现,不可能的,你们斗不过的。你们就是在地方打官司,法院也要听政府的。”
郭德银:“你这样说话,哪里还是站在农民的立场上?”
老罗:“你们也不是正经的农民,哪里有农民上访像你们这般潇洒的?又住宾馆,又打手机,还到处玩?你们这是为了个人的利益,政府可是为了大家的利益。”
“我们已经被搞得倾家荡产了,你说我们怎么办?”
“各位老板中,除了你郭老板没有赚到钱,哪一个又真的亏了?”
“话不能这样说,我们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政府也是为了保护环境,这个山已经有几亿年的历史,还要留给子孙后代的,总不能只让你们几个发财吧?”
“政府要关闭,我们没有意见,可我们是合法经营,你总不能不管我们的死活。我已经准备了遗书,实在不行,我会制造一个惊天大案的。”
“你不要吓人,你要是这样死了,那是白天白死,黑天黑死。”
“我的身价现在已经值60万了,我死了,每个老板都会出2万。”
“那你更是个‘苕’,60万你也用不了,你用死来为儿孙换钱,儿孙也用不下去。人来到这个社会,什么都不公平,只有这一生一死是公平的,你可千万不要当殉葬品,而且,你死了,政府要调查死因,你家里得了钱,出了钱的人都跑不掉,所以,这个钱你家里人也得不了。”
“那不是说我们就完全无路可走了?”
“也不是这样说,路也许有,就是要争取各级领导的同情,先讲理,后讲情。讲理,你们与政府讲道理,要政府明白不能搞霸权行为,不能你说开就开,你说关就关,我们的利益你们也要顾及;讲情,你们要多讲困难,讲清楚你们的投资和欠款,多讲你们目前的处境,要争取他们的同情。实在不行,还可以民告官,走行政诉讼的路子。不用到北京来,来了也解决不了问题。你们上京无非是想造成影响,向政府施加压力,争取解决得快一些,而打官司来得慢。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是这回事儿。”郭德银此时并不愿意承认他们其实也很难走打官司的路,他有些黯然。
“是就应该听我的劝。你们总是说如今当官的有多大的问题,他们怕闹,这你们又错了,你那还是过去阶级斗争的推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就可以把人吓住?现在不管有没有问题,都需要证据,不能凭口说。老百姓都说现在当官的问题多,但为何真正搞出来的还是少数?这就有一个讲证据的问题,你能不能拿到证据?没有证据,就是明知道他有问题也是白搭。就是告到法院,也要讲证据,没有证据,那你还是诬告。你以为还像过去那样可以闹得垮的?”(附录1:204)
老罗是真正吃透了基层官民关系的实质,句句都说到关节点上,如果说连以违规和越轨行为来维护自己利益的道路都难以走通,那么,余下的也就只有通过博取权力者同情来争取问题的解决这一条路径。谁都知道,过激和情绪化的语言并不能真正作为一种理性的行动方案,尤其是当维权是一种集体行为,而维权本身又是为了获得应该获得的利益,而非想连本带利全部输光的时候。所以,郭德银那些过激的话语便也多半只能起到激发业主斗志和宣泄义愤的作用,并不可能真的付诸实施。
业主们终于还是被带回小镇。郭德银说:“这一次回家很惨,上车前,我对干部说:‘把人交给你们了,路上的一切费用由你们安排。’但他们没有开腔,中午吃饭时也不管我们。业主们气不过,中途就想下车,还是我们几个代表把大家劝住了。既然人是他们接回来的,当然应该管饭。我提了意见,结果,晚上他们才给我们买了盒饭。回来以后,我们又去找区信访办的马主任,但马主任说我们不听他的话,他也帮不上忙。公安局治安科又把我们叫去问情况,说我们这样做是违法的,说上访只允许个人上访,不允许群体上访。”(附录1:205)
不过,政府还是在4月底再次召集业主开会,希望说服他们接受政府的方案。会议就在胡洪国家前面的院坝里进行,未理明副书记和区里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以下是我旁听这次协调会的记录:
区乡镇企业局任局长:“今天,我们工作专班把大家找起来开会,主要是互通情况。我讲三条:第一,区委、区政府对关闭的意见,关闭是坚定不移的,必须关下来,这是一个原则,但给予适当补偿,这主要是:(1)电力方面,包括报装费、增容费,只要有发票和证明,就给予补偿;(2)撤迁费,小的碎石机一台补8000元,大的补1.2万元,以上两笔费用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3)愿意异地开采的,在选址和办证时,我们提供帮助。第二,我们工作专班的职能主要是传达区里的意见,并协助做思想工作;其次是协调各部门的资金到位,愿意搬迁的,我们提供帮助。第三,区里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总共关停了51家,其中只有我们这27家有这两项补偿,不信你们自己去看,我说话不哄不骗。讲完这三点,我还想讲一句心里话,这个地方,过去一直有很大的争议,风风雨雨的一路走过来,现在区里下决心关闭,你们不愿意,我们也不好受。关了,对你们无好处;不关,对我们也无害处。但是,区里既然决定了,就要执行。矿山是国家资源,不搞几十年不变,国家允许你开就可以开,不允许开就不能开,谁代表国家?县、区以上的政府。”
矿山办贺主任:“上访大家也搞了几次,我们还是听取了大家的意见,虽然相互达不成一致,但我们仍然继续听取意见。我上次给几个代表都讲了,提要求还是要实事求是,不要狮子大开口。今天我们来,也不一定能够满足大家的要求,但可以把意见带回去。”
任局长:“愿意接受这个条件的,会后来找我,不愿意接受的,我们继续帮你们反映,我如果站在你们的角度也是一样的;但反过来,站在我现在这个位子,问题也总要解决,你们对我的工作不满意,也可以提意见。”
郭德银:“我们对职能部门没有意见。这次政府关停,我们只有两个要求:(1)把政府的关停文件给我们;(2)把政府处理关停的意见给我们。其他的话我们也讲不到(不会讲)。”
另一位业主:“我们去北京,目的就是希望能与区里的领导谈一次话,为何一拖再拖?你们来能谈些什么?”
“我们就能代表这三条。”
“这三条我们在上京之前就知道。”
郭德银:“昨天把我们叫到公安局治安科去是个么意思?我们只是维护自己的权利,多的话我说不上来。”
此时,业主的情绪逐渐激动,有业主质问干部读过《宪法》没有,干部们没有回答。
郭德银:“你们总要拿个游戏规则出来,我们要求看文件总没有错。”
任局长没有接郭的话头,而是按照自己的逻辑继续讲:“你们的手续并没有废止,你们还可以找位置。”
郭德银:“集体搬迁还是可以。”
任:“那是不可能的。”
郭:“我们提的要求,你们能回答几条?”
任:“我只能当两个家,8000、12000可以马上把。我再说句话,我是里外不好做人,每次开会,我签了字,别人说我权力大,而你们这边又拿着我签字的东西去上访。”
一业主:“8000、12000后面再加个零看能不能搞妥。”
任:“大家的心情我理解,这里是区里最好的地段,最好的石场,但区委、政府已做了决定,有么办法?我再劝你们一句话,民不跟官斗,子不跟父斗。我这句话,是我的心里话,你们不要又拿着到处乱讲啊!”
郭德银:“那你这个会也可以散了,未书记,我下来要找你啊。”
未理明:“为什么只找我?”
郭:“你是我们的领导。”
“那你听我的话?”
“怎么没听,你叫我们回来,我们不是就回来了吗?”
“那我让你们别去,为何又要去?”
“你那实际上是变相要我们去。”
“?!……”
任局长:“这样,想搞的,会后来找我。”
众业主:“我们都想搞,就在这里搞。”
任:“这些话就不要说了,你们又能告倒谁?××这地方是告状最厉害的,又告倒谁了?×××还不是当了××××。”
“我们不是想告倒哪个,我们是为自己的利益讨个说法。”
仍然没有任何结果,各路领导想要走了。
…………
(附录1:206)
协调会再次无果而终,双方仍旧处在僵持之中。不过,现在是政府处在有利位置,你不撤走,他也不准你生产。业主反映的问题仍然无依无着。
不久,从上面传来消息,谢世德调往其他区任书记,由陈区长出任大江区委代理书记。刚履新职的陈代书记显然不愿意在自己由代理到转正的过渡时期出现任何可能激化矛盾的事件,因此,区里对石场纠纷的态度也一度有些模糊,这似乎又让业主们看到了解决问题的转机。于是,业主代表也开始调整策略,由过去单纯的上访改为一边上访,一边托人说情;而在私底下,一些业主则开始为日后的生计寻找退路。
果然,上面不久就传来了新的精神,但这一新精神并不像一些业主所想象的那样乐观。区政府下达了一个采石场限期撤迁的通知,通知规定:凡在6月10日之前签字撤迁的,奖励1.5万元;6月20日以前签字的,奖励5000元;7月1日以后还不签字的,强行撤除。看来,陈区长没有考虑重开石场,关闭是一项政府决定,于公于私,他都不会去修正前任的决定,他所能做的也就是以稍微灵活的措施来刺激业主的配合,但这实际上已经等于向石场业主又让了一步,而且这一步极有可能对那些在时间的碾磨中逐渐失去信心的业主产生影响!
业主内部分化了,那些亏本较少或者多少赚了几个钱的业主心思活动了,在看不到政府会做出任何赔偿的迹象,拖下去对自己又越来越不利的情况下,少数人转而采取向现实妥协的态度,多得一分是一分,多得一块是一块,有4家业主首先在政府的领款单上签字!
事情来得有些过于突然,个别业主的放弃立刻就在整个业主群体内部产生了雪崩效应,在知道已经有人先行签字的情况下,其他业主的心理防线再也难以坚守,他们虽然心有不甘,却又唯恐别人签了字自己还在当“苕”,于是吃不住干部们的轮番劝说,终于迟疑着签了字。顷刻之间,洲头四组曾经发生过的一幕在石场再次上演。到了6月中旬,老虎尾采石场的17家业主当中,已经有13家签字领款,而仍然坚持不肯就范的,只剩下4家组织这次抗争的代表。(3)
这样,在经历了一年的久拖不决之后,感觉到耗不下去的大多数业主的心理防线再也无法坚持,就在顷刻之间,他们相继选择了就范。
企业办周主任告诉我:“这些天我们天天都在上门做工作。现在政府主要是补偿撤迁费和撤迁奖励费,电力增容费和电改费主要是凭发票或到电力所去查底子之后再领取。这样,少的补了2万多元,多的补了7万多元。这钱还是由镇里出的,镇政府预计要拿80多万元出来,说不好还可能突破。现在,还剩下郭德银、胡洪国等4家没有签字,他们每一家的要求都在8万元以上,但这不可能,给了他们,其他13家又怎么办?”
“个别业主已经找到了新的场子,但大多数人还没有着落,准备转产,杨宏军就准备筹办一个彩砖厂。”
“郭德银呢?他的态度又如何?”
“他还想上访,但已经不可能成什么气候。”周主任终于可以为能够了结这起已经持续一年多的石场纠纷而松一口气了。(附录1:207)
“大家也不想闹了,还闹个么事?时间拖了这么久,大家的心都冷了,耗不起了,政府非要搞定,你还有么办法?”在另一个场合,杨宏军向我表达了他的无奈和沮丧。杨的无奈比一般业主又多了一重,他是村干部,虽然同样利益受损,但碍于身份,他却连上访都不敢去,虽然大家做什么事情都没有瞒他,但他知道自己在众位业主眼里的形象并不好,被视为把“官位”看得太重的人,而且也有当叛徒的嫌疑。为此,他只能承受,人在江湖,受到太多的利益牵扯,真是左也难右也难,怎么取舍都不对。不过,他还是为这一次自己终于没有带头签字而深感庆幸:“我在村里做事,他们又要我带头,不过,这一次我是第四个签字的,不是第一个。”杨宏军到现在还在为自己去年第一个签字而懊悔,所以,他认为这个第四足以洗刷自己作为叛徒的嫌疑。
“要说心理平衡也是不可能的,但你能怎么办?还是那句话,跟政府搞是搞不赢的,如果老是对着搞,对自己以后的转产也不利,毕竟最后还是要请他们帮忙。”
“其他老板也都在找退路。胡洪国在区上新开的菜场里买了一个门面,准备经营蔬菜,他还算是最好的,多少还赚了些钱,郭德银算是最差的了。”
“这一次他们又是采取‘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办法,背对背地做工作,又是说好话,又是承诺以后帮忙,还请吃饭。[8]村里的书记、主任也做我的工作。他们是领了任务的,不做下来交不了差。他们说,你要是不签,这个干部就不要想当了。我扛了两天,最后还是扛不住。话说回来,你就是不当这个干部也不解决问题,他们是一级组织,有人,用的是公款,你跟他搞狠了,他日后还要整你的砣子,不搞狠他们又不理你,你说有什么办法?”
“其实,真的亏了的还是很少,主要是没有赚到钱。”杨宏军最后又自己安慰了自己一句,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参见附录1:210)
“为何大家突然之间又签字了?”我采访了郭德银。
“被这1.5万块钱的小利吸引了。在小利面前,大家的心不齐,毕竟农民的素质不高,当了叛徒。”当最初得知别人已经签字的消息时,郭德银有一种被出卖了的感觉。“这13家都是在10号那一天签字的。当时,我们几个代表还到省里去了,省信访办的还要我们写一个报告,要我们拿一个可行的数据出来,说他们尽量协调,但下午回来后,发现大部分人已经签了字。当时我们很气愤,但也没有办法。”
“那你们几个怎么办?”我问。
“我们几个人的心还是很齐的,我找过《大公报》驻北京的记者,他答应7月份过来看看。”
“在大多数人都已经签字的情况下,你们这样搞会很困难的。”我劝他也算了。
“我们也不是强要,只是政府也要凭良心,多给一点儿,我们几个人这几个月也跑得最辛苦,亏得也最多。”[9]
“如果那3个也签了,你又怎么办?”
“那我也不签,搞这个石场够寒心的。我的固定资产就是20多万元,现在只能当废铁卖,一块多钱一斤。唐老板借了银行12万元,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胡洪国只是保本,在区上做了一栋房子,买了一个门面,就没有钱了。陈老板是几个兄弟合开一个场子,他是茶山李村的,村里也早就把他的地转给了别人,他就是想回去种田都不可能。”郭德银向我诉说起几位尚未签字的业主的情况。
“签了字的情况又如何呢?”我想进一步了解整个业主的情况。
“说起来,他们也是各家有各家的情况。有4家本来就没有证,也不敢闹狠了,否则,政府一分钱不给他们也没有办法;有3家已经没有资源,就是政府不让停,他们自己也要停;一家是无能力搞,一人是村干部,还有两个是已经找到新的场子,再闹下去也担心事情有变;还有一个是党员,不敢闹;还有一家姓李的,当初只是办了个证,一天都没有搞过就遇到关闭。”
逐渐平息了情绪的郭德银也开始理解其他13家业主的处境与态度。
“但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你出尔反尔,又不给我们赔偿。政府现在实际上只给了撤迁费,电力费本来就是我们自己的,我们的机械设备投资他们完全不考虑,所以,就是签了字的心里也不服,只要我们坚持,他们也会反水的。”郭德银又说出了他对事态进一步发展的推断。
“真的?”
“这一点我有信心。”(参见附录1:211)
但是,不久以后,我听说作为代表之一的胡洪国也签字了。
(1) 按政策规定,如果承包耕地连续两年无人耕作,发包方有权收回,另行发包。
(2) 农民的依据是:按现在的行情,一亩田地的毛收入可达1200元,除去开支400元,可获纯利800元。农民认为,这800元中,姓万的可得300元,其余的500元就应该交给村里。
(3) 石场代表一共是5人,其中刘玉林因为已经找到新的场子,需要在搬迁中得到政府的支持,所以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