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藠头,大文章
每周一和周四晚上的7点至8点半是政府干部例行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一般是结合形势和中心工作,找一些文件报刊来读,偶尔也安排看一些宣传录像资料,如果阶段性的中心工作紧迫,主要领导也往往会利用这个时间来传达和布置任务。这不,在6月12日的晚间学习会上,武仁杰镇长就紧急传达了他在区里参加的关于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全区大抓藠头生产的紧急会议精神。武镇长强调,大力发展藠头生产,将藠头做成大江区的品牌产品和“龙头老大”,是区里主要领导经过反复调研之后做出的重大决策。“区里这一次的决心很大,计划在2年内全区藠头种植面积要达到10万亩,今年落实到小镇的是1500亩。”武镇长传达了区委书记谢世德的讲话精神,谢指出:之所以决定在全区大力发展藠头种植,是因为内有种植传统,外有国际市场,中间有龙头企业负责收购,能够确保产品的销路和效益。因此,政府一方面要负责落实面积,另一方面要牵线搭桥,组织农户种植,在企业和农户之间安排好收购合同,确保万无一失。以后的一系列工作进程表明,以这一次武镇长传达区里的会议精神为标志,2003年全镇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的大幕就拉开了。(参见附录1:56)
提及农业结构调整,可以说是这些年来农业上屡抓却又屡败的一项工作。一方面,小镇的工作重心早已经不在农业,开发才是乡镇领导真正魂牵梦绕的中心;但是另一方面,只要传统农业还是小镇区域内绝大多数居民的主要谋生方式,乡镇领导就又不可能完全抛开农业不管,加之上面也屡屡强调要通过优化农业结构来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所以,农业结构调整也总是每年都要强调和必做的一门功课。
不过,这项工作的效果不佳似乎也几近成为小镇、村干部的共识,我下到小镇之后,就曾经听多位干部谈及农业结构调整的困难。一次交谈中,秦家畈村的老罗就直言不讳地说:“农业结构调整只是一句空话,农民并不配合,因为新品种并没有见到效果。乡镇干部则像无头的苍蝇,不知道搞什么,往往是上面说什么就是什么。”(附录1:57)
陈志华书记告诉我:“上面号召我们搞过三次结构调整,第一次种油菜,第二次种榨菜,第三次种黑玉米,都失败了。要么是没有市场,要么品种的效果没有宣传的好,结果老百姓费时费工,没有见到效益,渐渐地也就不信了,就是政府出钱补贴,村民也不愿意再配合,村里也是一样。几乎各个村都是这种情况,上面的各种数字和面积(指关于农业结构调整方面的)大都是吹出来的,如果结构调整能见效,种田能致富,也就不会有那么大面积的土地抛荒了。”(附录1:58)
何以结构调整屡屡失败却又一试再试呢?我专门就此问题请教过负责农业管理的姚学明副书记,他告诉我:
“这几年的产业结构调整,酸甜苦辣都尝遍了,成功与失败,可以说是四六开,成功的少,失败的多。讲成功的,例如90年代上半叶推广柑橘,农民受了益,现在镇里的柑橘都是那个时候搞起来的。但是不成功的例子就太多了,如1996年县里搞林果带,以后又搞过红苕、朝天椒、西甜瓜、黑玉米和榨菜,都失败了,政府出钱出资,行政推动,但最后总也见不到效益。”
姚说:“这么多年,以我个人的观点,成功的经验有三点:一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每一次农调,无论成功与失败,都是由政府发起的,而且也都是政府采取行政推动、资金和政策优惠的办法。可以说,没有政府的大力推动,在分户经营的状况下,缺乏资金、技术与信息的农户是很难进行大规模产业结构调整的。二是政府在多年的实践中对结构调整的难度、特点和规律逐渐有所认识,学会了因势利导,也学会了揣摩农户的心理,知道了农户怎样才会跟着政府走。三是农户也认识到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尤其是一些青壮年相信科学和新技术,愿意配合政府。另一方面,从无数次的失败之中,我们也总结出一些失败的教训:一是调整之后的政府服务与指导不到位。例如,2000年搞黑玉米,区里规定我们搞3000亩,但农户的技术跟不上来,我们的技术服务也不到位,致使出了问题也无人可问。二是农户的管理不到位。新品种大多是采取行政推动的办法搞起来的,2001年全镇搞了5000亩红苕,种下去以后,相当部分农户舍不得投工、投肥、投钱,缺水时也不抗旱,任其自生自灭,结果,全区几万亩的红苕全部都干死了。”
“由于屡战屡败,造成农民对政府的信心不足,逐渐地形成了这样的认识:政府让搞的都赚不到钱,越是政府让搞的越不能搞。而在政府方面,也充满了困惑:继续搞吧,没有把握;不搞吧,也不行,上面擂得紧,每年都要布置任务。我是主抓这项工作的,我自己也很矛盾,引进一个新品种,第一年也许能赚钱,但大家一窝蜂上,第二年就可能会失败。处在我这个位置,上传下达,上面叫搞,下面不动,我也难办。而且,一味地以行政推动的办法压下来,我对这种做法的效果也表示怀疑,现在的物质条件、市场条件和农产品供求的信息体系都不成熟,我也感到无从下手。按照区里的想法,田里的作物保肚子,旱地作物抓票子,但遇到天旱,票子又如何抓?这些问题,我们自己也没有想通。不过,这两年我们也逐渐明晰了一些思路,例如,根据镇里的地理和资源条件以及市里和区里的发展特点,我们确立了都市农业和设施农业的定位,如在茶山李我们就引进种田能手,发展大棚农业。建立中介组织,包括销售队伍,也是一个方向。还有就是要办好农产品加工企业,以这些企业为龙头,形成特色农业生产链条,以确保农产品最终能进入城市市场,实现从产品到餐桌的价格增值。此外,还要考虑本地的产业传统。例如,林书记来了以后,提出要振兴小镇豆的生产,这个思路就是对的。小镇豆一是质量好,二来农民也有种植习惯。农民认为,在旱地里一季油菜、一季黄豆,一年的收入有五六百元,在现有条件下还是不错的,也愿意搞。不过,这些考虑也只是一个思路,有的条件并不成熟,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见效。”(附录1:59)
姚书记的话是对自己多年来主抓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的一个总结,可以说是肺腑之言,其中的核心就是强调要结合本地实际,适应市场需要,调动基层和农民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变上级的政绩工程为基层和农户发展的内生需要。也就是说,像农业结构调整这一类地方特色极强的工作,最好由基层自己来决定方向和内容,上级政府只扮演号召者和指导者而非决策者的角色,只有这样,方有成功的可能。可以说,这样的思路是有相当道理的。
不过,思路归思路,体会归体会,在当下的体制环境下,姚书记的话却是好说不好做。因为像乡镇政府这种从体制到决策系统都极不完备的基层组织,比较缺少自主选择的空间,决定其工作重心和走向的,往往最终还是上一级政府,这也正是从学界到政界再到乡镇干部自身均视乡镇政府为一级不完备政府的原因。所以,随着武仁杰在晚间学习会上正式传达区里要大力发展藠头种植指示的那一天起,藠头种植便在小镇2003年的农业结构调整工作中唱起了大戏。
那么,缘何又要选择藠头种植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呢?汇集各方面的信息,我逐渐弄清楚了情况。
事情缘起于国内一家有名的专营农产品出口创汇的企业绿地公司在君山开发区投资建厂,专营藠头生产。该厂目前的年加工量为1.5万吨,到年底,计划将生产量扩大到10万吨,经过加工的藠头主要出口日本、韩国和北美,满足国际市场需要。为了确保产品原料来源,它需要10万亩土地种植藠头配套,所以,厂家承诺向农户收购藠头。这就相当于可以形成某种类似于订单农业的一体化的供、产、销体系链。一直以来都为农业结构调整选不准项目而困惑的区领导经过调研,看准这是一个难得的机遇,按照谢世德书记的话来说:“发展藠头种植符合两个规律:一是自然规律,即大江区一些乡镇有种植藠头的习惯,大部分旱地也适合种植;二是经济规律,有国际市场,有经济效益,有龙头企业带头,也符合现在所提倡的订单农业和公司加农户的发展模式。”(附录1:60)因此,经过反复研究,区里下大决心以藠头种植作为大江区农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和主战场,决心把藠头产业做大做强,发展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产业。这一思路最集中地反映在区里所办的《大江报》2003年6月14日第一版的两篇报道和一篇评论员文章中。这两篇报道一是介绍大江区传统种植藠头的乡镇中某村20余户农民种植藠头年收入过万元的新闻,一是报道全区推进藠头产业化经营工作会议决定将小藠头做成大产业的规划;评论员文章则以《小藠头,大文章》为题,详述了区委、区政府做出的将藠头产业做大做强,实现产业化规划的几点依据。文章指出:“我区实现藠头产业化,具有明显的优势。首先是市场广阔,目前日本、韩国、北美需求旺盛,而且市场在进一步扩大;其次是在我区具有广泛的种植习惯,技术不复杂,农民易接受;其三是我区岗坡地、旱地较多,特别是南部乡镇,抛荒现象还很突出,土地资源丰富且适宜藠头种植;其四是龙头企业已初步建立,加工销售能力还将逐步扩大,完全可解决成品收购;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可比效益好,是其他普通农作物效益的几倍、上十倍,是农民致富的好途径。”(附录2:8)而我从一些政府干部那里听到的另一则小道消息,也似乎为这些依据增加了某种更为深厚的制度化背景补充。干部们说,区委谢书记在向省里主抓农业工作的领导汇报工作时,该领导提到省里准备拿一笔钱出来搞农业结构调整,希望大江区在这方面能够做出成绩。受到省领导的点拨,谢书记自然格外留心,经过反复调研,认准藠头的潜力和绿地公司在大江区落户的前景,遂下决心在全区发展10万亩藠头生产基地。(参见附录1:61)干部们的闲谈未必一定有据,却可能是符合干出政绩以引起上级领导重视的地方行政逻辑的,所以,此种说法有影儿没影儿倒不是太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我们看到,在一阵强劲有力的行政风暴和宣传造势之后,2003年大江区和小镇的农业结构调整便围绕着藠头种植声势浩大地展开了。
6月16日上午,我随姚学明副书记和负责农业的副镇长钟联驱车下乡,为藠头种植基地选址。我们沿着公路从镇街出发,车窗外不时掠过村舍和农田,每当途经成片的大块旱地时,姚学明便叫车开得慢一些,或者干脆停车下来目测,一是看地势是否足够开阔连片,便于上级检查;二是看土质是否“抛”(当地土话,疏松之意),适合种植藠头。一边走,姚学明一边告诉我,农调是否成功,关键看老百姓是否配合,为了调动农户的积极性,政府肯定要给予一定的支持,如种苗肯定是由政府先垫钱买回来,此外,还得贴上一些化肥和农药钱,但如果农户不加强管理,也未必能够成功。所以,姚说:“这件事一旦铺开,将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为了取得经验,镇里这一次准备由林书记和我亲自带队,组织干部到江西去考察,种子也从那边购进……”
就这样边说、边走、边看,最后选中了大陈村和邻近前王村的两块地。这两块地的特点一是地处公路边,在路旁即可看见;二是成规模,站在公路边往两旁和四下纵深望去,均有百余亩大小;三是距离镇街近,10多分钟的车程便到,这就易于镇干部下村督促,也方便上面来检查和参观的领导光临。[2]
后来,姚学明又告诉我,选址就这样定下来了,对大陈和前王两村,准备采取两种不同的做法,大陈由政府扶持,前王引进老板租种,但规模都不宜太大。区里要小镇今年搞1500亩,实际上很不现实,因为按1亩需要种苗400斤计算,1500亩面积就需要60万斤种苗;按1亩500斤种苗计算,就需要75万斤种苗。现在藠头的市场行情较好,一时到哪里去弄那么多种苗?1斤种苗从江西拖过来,要1.15元,60万斤要多少钱?75万斤又要多少钱?政府又哪里来那么多钱?其次,老百姓心里没有底,是否配合也是个问题。由于过去农业结构调整失败的教训太多,老百姓在潜意识中早已经存在一种抵触情绪,害怕搞不好又是劳民伤财。此外,还有肥料、农药钱,区里准备每亩补50元,镇里再补50元,这也是一个不小的压力。因此,政府的想法是在大陈村四组先搞百把亩,由政府垫付种子钱,再支持化肥和农药,然后政府与农户签订协议,以保护价收购,确保农民只盈不亏。如果成功了,第二年再扩大实验面积。而前王村则由政府介绍,引进老板租地种植,并由老板负责提供种子、化肥和农药,农户以打工的形式负责下种、管理和收获,然后得工钱,每亩500元,高产有奖。此事准备找君山教育办公室来搞,他们有兴趣,又与绿地公司有关系,已经决定租地。具体做法是先由镇政府与君山教办签订一个租地协议,然后政府再与农户签订一个生产协议,农户不与商家发生关系,这样做也是为了确保农户不吃亏。目前,政府已经在江西预订了5万斤种苗,预付了一半的钱。“此事搞得好,还是有成功的把握。前段时间,我们一些干部已经到江西去做过考察,心里有了底。只有确保今年成功,才能为明年的发展奠定基础。搞得好,亩产量在3000—5000斤,比种粮食划算。”(附录1:62)
按照这两种思路,姚学明副书记和钟联副镇长带领着负责联系这两个村的挂村干部曹元新和景江分头与两个村的干部商议,又与君山教办谈判,最后分别拟定了两个类别的三份合同。
附件4-1
藠头种植产销协议书
甲方:小镇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大陈村四组(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培植藠头产业化的发展,保证农民增产增收,镇政府出台藠头收购最低保护价和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农户种植积极性,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种植面积
乙方今年种植藠头面积为亩,藠种斤。
二、收购价格
1.乙方在2004年藠头收获期间,甲方确保最低0.30元/斤的价格收购。
2.乙方在藠头收获季节,如市场价格比甲方收购价高,乙方可随意到市场销售或自留,甲方不干涉。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在种植藠头期间要严格按技术要求来种植和管理,确保质量,防止青头和不合格产品销售,如有青头和不合格产品,甲方不按保护价收购,只按市场价来收购。
2.乙方要按甲方要求整理好藠头,甲方认可后方可收购。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收购期间一律为现款现货,不打白条,保证乙方货到收钱。
五、优惠政策
1.乙方今年的藠头种子款由甲方先垫付购买,乙方种子款到2004年收购时甲方用藠头抵扣,一斤还一斤种子,按市场价格。(1)
2.今年为鼓励乙方种植积极性,甲方每亩奖人民币50元给乙方。(2)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03年9月2日
(附录2:9)
附件4-2
小镇政府与君山教办签订的耕地租赁协议
耕地租赁协议
出租方:小镇政府(简称甲方)
租赁方:君山教办总支(简称乙方)(3)
为大力发展藠头生产,形成藠头产业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的,乙方决定在甲方租地200亩连片种植藠头。3(4)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租甲方耕地200亩种藠头,乙方付租金。甲方应提供连片耕地,并保证足量的面积。
2.乙方应付甲方每亩租金人民币60元,付款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2004年3月付出租方20%的劳务费,即每亩100元。
3.乙方请甲方负责藠头生产的整地、播种、管理、收购的全过程。每亩劳务费按人民币500元计算,付给甲方做生产管理费用,此款在藠头出售时一次付清。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掌握藠头生产的所有技术,按要求操作,定时把好栽培、清沟、施肥、除草、打药、收购等重要环节,确保藠头基地无杂草。若在管理环节上甲方拖延时间,造成减产,应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5.甲方必须精耕细作、精心管理、确保高产,每亩4000斤以上,每超百斤奖人民币5元;每亩4500斤以上,每超百斤奖人民币10元。
6.若甲方管理不到位,人为造成减产的,甲方应负相应的责任。
7.此协议一式三份,即镇政府、甲、乙方各执一份,(5)共同遵守。
未定事宜,经甲、乙方共同协商后另行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
2003年9月2日
(附录2:10)
附件4-3
小镇政府与前王村农户签订的藠头种植协议
藠头种植协议
甲方:小镇人民政府(简称甲方)
乙方:前王村四、五、六、八组农户(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藠头生产,调整农业结构,形成藠头产业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的,同时,为保护农民利益,降低农户在结构调整中承担的风险,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调整结构、种植藠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乙方耕地200亩进行结构调整,连片种植藠头,甲方付劳务费。乙方应提供连片耕地,并保证足量面积。
2.甲方付给乙方每亩劳务费人民币500元整。付款时间为2004年3月付20%的劳务费,即每亩100元,余款在藠头收获出售时一次性付清。
3.乙方负责藠头生产的整地、播种、管理、收购的全过程,并按甲方要求掌握藠头生产的所有技术,按要求操作,定时把好栽培、清沟、施肥、除草、打药、收购(装袋、过磅、上车)等重要环节,确保藠头基地无杂草。
4.乙方必须精耕细作、精心管理,对藠头种植高度负责,确保高产。即亩产量超过4000斤,每高于100斤奖励劳务费5元;超过4500斤,每高于100斤,奖励10元。对亩产不足3000斤的,每低于100斤扣减劳务费15元。
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出工,确保每亩出劳务工不少于25个。
6.乙方由于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出工、规范操作,管理不到位,人为造成减产的,乙方应负相应责任。
7.乙方耕地所产全部藠头属甲方所有,由甲方统一销售,乙方不得私自销售,如发现乙方私自出售藠头,甲方将给予乙方私自出售藠头金额双倍的经济处罚。
8.此协议一式三份,即:甲、乙双方和村民委员会各执一份,共同遵守。未定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钟联)(加盖政府公章)
乙方:(农户签名)
2003年9月9日
(附录2:11)
姚学明告诉我,以上两种形式各有优劣,共同的优点是农户的风险小,不存在吃亏的问题,而大陈村的优势在于种子钱由政府垫付,农药、化肥钱由政府资助,政府还以保护价收购,所获的利却归农户所有,有利于调动农户的积极性,而风险和成本由政府承担。“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这样,农户就不会有积极性。但这总比以前好,以前一窝蜂地上,一搞就是上万亩,结果,一旦失败,农民的损失大,政府也吃亏不小。”但由政府承担成本和风险也就决定了这种方式只可能在一个小范围内进行,很难推广,如若推广,是否会因农民致富而导致政府致负,就可能成为一个问题。[3]而以前王村的方式,农户没有任何风险,他们不负责销售,只要按照要求做好工作就可以确保工钱。在这里,他们的角色相当于农业工人,赚的是打工钱。而可能出现的问题则是农户会不会因此而动力不足,以至于出工不出力。正是为了防止这种可能性,镇里才在合同中对农户提出了产量方面的要求。姚说:“农产品与工业品毕竟不同,受自然条件影响,可能会有一定的变数,但是,如果大多数农户都能达到规定的产量,少数人达不到,就说明你在管理上有问题,就必须扣除一定的劳务费。而另一方面,为提高农户生产的积极性,在合同中也规定了奖励的办法。”姚学明相信,通过这种双向约束,前王村的方式应该比大陈村更容易成功。看来,姚学明对这一次农业结构调整首先采取小规模试点的办法还是深表认同,而且对其前景也充满信心。他说:“下一步就是要深入小组和农户家里,进行反复动员和宣传,要与每一家农户签订合同,确保措施落实到户,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成功。”(附录1:62)
不过,这样一来,要做的事情就太多了,这几个主管农业的干部看来要大忙一阵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