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场风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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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家畈和茶山李两村与大江区区城接壤的地界上,横亘着一座不高却绵延逶迤的山脉,这座山名叫茶山,大概是因为原来山上的主要树种而得名。茶山在靠近秦家畈村这一端,形状似一虎尾,故人称老虎尾。老虎尾的名字易于使人联想到刚硬有力,的确,这里的石材质地坚硬,特别适合于做建筑材料。因此,随着近年来大江区内各个乡镇的开发形势日好,这里便被开辟为采石场。茶山李和老虎尾一带一顺溜地分布着近20家采石个体企业,而秦家畈和茶山李两村则靠山吃山,将山头发包给这些采石业主经营,每年通过收取山租来增加自己的村级收入。

杨宏军是我认识的第一个石场业主,他还是老虎尾下6家采石业主共同组成的采石联合体的法人代表。不过,我认识杨宏军,首先不是因为他是业主,而是因为他是秦家畈村的副主任,而且,他这个副主任又是在去年(2002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未经支、村两委事先安排,而是在个别干部支持下通过竞选,最后击败内定候选人当选的。所以,支持者将其视为“老板从政”的代表,不支持者则将其视为“花钱买官”的典型。[4]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到小镇后不久,杨宏军这个人就引起了我的兴趣。

4月15日中午之后,在秦村干部钱跃进家的楼上,我完成了对杨宏军的第一次访谈,对他的经历、他去年在换届选举中扮演的角色以及他的石场经营等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正是通过这次对杨的访谈,我的小镇调查也得以进入一个新的视域。

杨1962年生于秦村,父母都曾经当过大队干部,但杨本人生来个头瘦小,也许是因为这方面的原因,这个农家子弟一生未做过农活。1979年初中毕业后,他在当时小镇的第一砖瓦厂做烧窑工,以后还当过车间主任,后来砖厂效益渐差,他便回到小组承包鱼塘,并搞大米加工。这样,在社会大转型的背景下,不务农活的杨宏军反倒比那些庄稼户过得潇洒自在,惹人眼红。结果,据他自己说,当1996年他准备把自己承包的两个鱼塘改造扩大、连成一片时,就遭到了小组内部绝大多数农户的反对。

但镇里和村里的一些干部倒是十分欣赏这个头脑灵活的青年致富能手,尤其是村委会主任老罗,十分爱才,加之杨宏军与自己的妻子同姓,也算是一门未出五服的亲戚,便有心扶持。在这种情况下,杨宏军转而打起老虎尾的主意。他在政府人员即老罗的帮助下,贷了5万元的款,就带上妻子和3个工人上山采石去了。初时,石场的生产规模不大,一年仅赚纯利2万元,但几年下来,固定资产和石场规模逐渐扩大,现在,他有3台车,购置了碎石机械,雇用十几个工人,每年纯收入可达二三十万元,在秦家畈村已算得上是上等收入阶层。

杨宏军去年站出来竞选秦家畈村村委会副主任就是这种“富”而优则“仕”的结果。从我进行的访谈看,促使杨站出来竞选村干部的原因有三个:一是想为大家做事,希望借此获得一种社区地位;二是得到了村里个别干部的支持(如老罗);三是一部分村民拥护。在这三种因素的合力作用下,他在竞选中战胜了另一位组织上安排的副主任候选人。但客观地讲,未经领导安排就私自出来竞选的事情在小镇并不多,因此,他的取胜也引来种种议论。好在镇政府最后还是依照法定程序承认了杨的当选,结果杨在当地就放了一颗政治卫星。杨上任之后,干劲儿十足,由自己出资八九千元改造村级道路。杨说:“我不缺钱,就是想做点事,钱这东西不能看得太重,人一辈子在这个世界上总要想法留下一些痕迹。”(附录1:77)

就在杨宏军想甩开膀子大干的时候,他的“经济基础”——老虎尾的采石场却遇到了麻烦,区里要将其关闭。原来,因茶山的采石场靠近开发区,采石作业污染园区环境,破坏森林植被,区里对是否支持其发展一直心存犹豫,摇摆不定。2001年9月政府曾下令关停整顿,后来在业主的一再要求下,区里于2001年11月、2002年7月和2003年2月三次研究,反复论证,最后在划定开采区域、确保安全生产和不破坏自然景观的前提下同意恢复开采。但是,既要开采,又要不破坏自然生态景观,在操作上实在是一件难以两全的事情。放眼茶山面向秦家畈和茶山李村的山体,早已是赤石裸露,凸壁断岩,有人说,这样的山体就不要再谈什么恢复生态植被了,还不如就从经济效益考虑,允许继续开采,直到将开采面打平为止。其实,区里当初同意恢复开采,也正是此意,但无奈茶山另一面的林场和花卉种植园对这一端采石场不断开山放炮一直不满,不断向市里反映,构成对区里的压力。由于山体被损毁,前来洽谈土地买卖的客商对附近的土地皆不予理会,致使这块距离大江区城区很近的黄金地段无人问津。据说,最近省内某高校来大江区看地,被推荐到这里,但一看这被炸坏的山体,掉头就走。在这种情况下,区里遂下定决心,要彻底关闭茶山李和老虎尾这一带的采石场。

麻烦还不在于此,而在于政府关闭采石场的善后处理方式。谁都知道,政府决心要做的事,而且又是以保护生态环境这一公益名义要做的事,石场业主们是不太可能抗争,也提不出多少抗争理由的,他们所能做的只是尽可能多地从政府方面获得赔偿,以减少因关闭而造成的投入损失。他们有理由这样期待,因为他们是合法的经营户,手续齐备,而且每户又都投入了几十万元的资金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和办理开采证照。但问题也恰恰就出在这里,区里要关停,善后问题却交由镇里处理,镇里财力不厚,自然不愿意多拿钱出来。这样,就在业主的赔偿预期与镇里愿意支付的赔偿数额之间形成了巨大反差,一切矛盾皆由此而生。

杨宏军告诉我,镇政府专门负责企业管理工作的绕定远已经召集石场业主们开过会,传达了政府决定关闭石场的精神,并要业主们配合政府的工作,不要闹,说是“闹了一分钱都没得赔的”。

“那政府究竟准备怎么处理?”这是我第一次听说石场的事情。

“听说一个场子只赔三五万元。我们投入那么多,镇里这样干,我们就亏得多了。我们准备上访,要么提高赔偿标准,要么让我们再生产一段时间,把本钱弄回来再说。”

“你怎么办呢?”我首先想到的是杨的村干部身份。

“老罗就是压着不让我闹,还要我做其他人的工作。”

“你做吗?”

“人要学得贼一些。表面上我当然不出头,但该我的利益我还是要维护的,我们已经咨询过律师,实在不行就告他们。”(附录1:78)

晚上,我在老罗家玩,提及石场一事,老罗也说:“这一次他们惨了,要破产。镇里这一次是搞‘三个十’政策,第一个十天做宣传教育,第二个十天自己拆除,第三个十天强行拆除。”

“镇里会赔多少?”

“估计也就是三五万。”

“老板们会答应?”

“不会,他们准备闹。”

“镇里的态度呢?”

“绕定远说了,不消闹,他们不怕。”

“老板们的反应呢?”

“一个姓郭的老板投资了好几十万,现在还欠了别人20万的债。他说,如果他们要强行关,他就到区里去喝药。”

“绕定远知道这话吗?”

“知道,他说不怕威胁。”

“那镇里这样做合适吗?”

“镇里其实也不情愿关闭。你想,小镇根本就没有大企业,全靠这些小企业撑着,有石场在,每年企业办公室多少还可以收几个钱,石场关闭了,不但少收了钱,这将近20家场子,镇里少说也要拿出近百万元才能摆平。你说这不是没事找事?但区里既然决定了,镇里也没有办法,只有执行。真是又出钱又得罪人,还断财路,谁真想做?”

我又问起老罗个人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他告诉我,从心里讲,他还是比较同情石场业主的,但绕定远是他的朋友,昨天在一起吃饭时,绕还专门拜托他,要他出面摆平这件事,说“只要你老罗出面,就肯定行”。

“你会出面吗?”

“会的,大家都是朋友。”

“绕定远的真实想法呢?”

“不要看他话讲得硬,私下里也有想法。场子停了,对镇里和企业办都没有好处,况且还要他们出钱,自然也不高兴。但是,屁股决定脑袋,上面让停就必须停,这是行政行为,由不得个人怎么想。”(附录1:79)

从与老罗的谈话中,我得出了两点印象:一是作为一级组织机构的镇、村的职业立场与作为具体个人的镇、村干部的私人态度的错位。作为前者,他们执行上级的决定,而不论这一决定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对他们自身有利,这也正是韦伯所分析过的现代官僚科层体制的特色;[5]而作为后者,他们却可以在私下里表露自己的个人态度和情感倾向。尽管这一态度和情感倾向并不能明显地影响到他们的职业行为,却有可能使职业角色的履行在有意无意之中被浸润出些许非组织化色彩,从而直接间接地影响到具体关系—事件的处理,这便是乡镇基层政治运行的一个特色。分析乡域政治的运作,如若不考虑到这一特色,而一味简单地将二元式的“国家—社会”和“官—民”互动模式嵌入真实、复杂而具体的乡镇政治生活之中,就必然会影响到我们对这种政治的理解、解释与把握。二是官民关系的真正特点只有在场景化的关系—事件过程之中才能得到准确的反映,离开了这些具体场景化的关系—事件,仅仅从制度设计的层面去奢谈国家与社会和官民关系的“双强”发展与“互赢”格局,恐怕距离真实的状况甚远。[6]回到现实中来,我发现小镇政府在关闭采石场事件上给人以十分矛盾的印象。一方面,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他们并不想主动去为难石场业主,甚至还私下里希望他们能够继续生产;但是在另一方面,当制度化的角色要求他们非得去执行关闭石场的决定时,他们又会习惯性地(而且也只能)利用权力的优势去尽可能地减少自身的损失,或者将损失下卸,而无法顾及甚至也不去顾及业主们的利益。在这样一种将损失下卸的逻辑支配下,处于权力结构底层(尽管未必是经济结构底层)的石场业主就有可能(在许多时候甚至只能)成为政府行政行为的牺牲品。这一现实促使人们进一步去反思以“官本位”为轴心的乡村基层政治与社会结构的基本状况及包括普通商、民在内的其他社会阶层在这一结构状态中的生存样态。

但是,虽然说基层社会的政治结构呈现出官强民弱的总体特点,却不等于说民就完全没有办法与官博弈,这关键要看处于特定关系—事件过程中弱势一方的民是如何评估自己的价值与能量以及体味自身的“冤屈”的,如果他们已经无法承受来自政府的“侵害”,便有可能运用合法的体制性渠道向上反映自己的意愿,讨一个说法。这种情况也有可能给基层或地方政府造成一定的压力,甚至最终迫使其改变处理决定。例如,老罗就说,镇里的态度是既不愿意在利益上做出让步,又不愿意业主们去上访,把事情闹大。如果业主吃准镇里的这种心态,合理利用其所能调动的资源与之相搏,事情的发展也许就还存在着一些变数,至少不会就这样顺利地解决。[7]听了老罗的分析,我与他约定,请他在方便的时候带我去听听石场业主们的想法。

第二天下午,我与老罗一起乘车去老虎尾采石场杨宏军家,并让杨将他这个采石联合体中的其他5位老板请来聊聊。人来齐后,就挤在杨宏军那间不大的房子里,老罗随即以村主任的身份做起他们的工作来,因为这样可以使老罗此行显得名正言顺,同时也能够为我提供观察的机会。

“今天下来主要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前天,绕书记(5)已经把问题讲得很清楚,之所以要关闭,主要是大江区目前已成为H市的南大门,开发形势见涨,但许多客商来看地,都提到这个山被弄得断痕累累,又有污染,不愿意来。几年来,区里一直下不了决心,主要是考虑到大家投了资,本钱没有收回来,现在,终于下了关闭的决心。但区里说关,却不拿一分钱,要镇里掏钱,镇里也没有多少钱,这就为难了。这一次政府没有给村里下任务,只是要我们协助工作,我们彼此合作这几年,你们也给村里做了贡献,我个人还是很同情你们,不过,你老郭(老罗朝着一个中年汉子说)上午对我说的那句话,还是有些过激,我也担心出事,就过来看看。

“在这个时候,大家要团结,有的人损失大,如老郭,有的人损失小一些,如老曹兄弟,但现在大家要从整体上协调立场,不要政府的方案一拿出来,你认为自己的损失小,就把字签了。现在大家是同船共渡,要用一个声音说话,该熬的就要熬一下。”

老罗怎么反倒像是在为业主出主意?真是有意思,我倒要看看他这双面人角色究竟如何扮演。

“大家要注意政策,注意方法,在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要做让步,但也不是说不应该合法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但不能过激,像老郭说的那样,真的出了事对谁都不好,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该请律师的就要请,不要说我的损失小,就不愿意出钱。宏军就不要出面了,他是村干部,影响不好,你们要选一个代表,要能说会道,要弄懂政策,不要三下两下就被吓住了。当然,也不要提一些不合理的要求,要适可而止,不要得寸进尺。你们要把自己的投资、固定资产拉一个清单出来,然后去交涉。此外,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为政府又会像前几次那样,只打雷不下雨,吹一阵风就过去了,这一次肯定是动真的。所以,这段时间你们要抓紧生产,不要忙于销售,场子一停,石头肯定要涨价,多挣一分钱是一分钱。作为村里,我们也会向政府反映你们的情况。”

被称为老郭的汉子叫郭德银,约莫50岁,他接上老罗的话:“说句实话,我也不要他赔钱,最好是能让我们再搞两年。”

另一位业主:“君山那边,听说一台机子赔了不少钱。”

杨宏军:“我们这个联合体也准备去咨询,绕书记说要停,也没见拿个文件给我们看。”

另一人:“现在也不清楚是不是要停,也不知道要赔多少,如何去打官司?”

“可你们要预先准备,每一户都要有一个清单,”老罗继续说,“不过,如果只是吃一点儿亏,我看就算了,像老郭那种想法肯定不行。”

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了一通,总的来看,业主们对于下一步该如何应对还没有完全想好。此时,大家有的在说气话,有的在发牢骚,有的则还抱有一线希望,而老罗则反复提醒他们要讲政策、讲方法,不要行蛮斗狠,同时也要他们注意维护自己的利益。看来,老罗是在极力扮演一个职务上的中间人和个人关系上的朋友这样一种双面角色,这一角色有矛盾,他却力图将矛盾弥合起来。

大家谈了一个多小时,这期间,他们认识了我,老郭问我是否能为他们准备材料,由于我事先对老罗有过说明,老罗帮我回绝了:“他只是想来了解一下情况,不会介入,但也不妨碍你们的事。”老罗的这种解释,我不知道业主们是否能够理解和接受,不过随着以后彼此接触的加深,看来他们是接受了我的这一特殊立场。而作为一个调查者,我也始终是按照自己定下的只观察不介入的原则去行为处事的,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我在整个小镇一年半的调查才有可能持续下去,并为各方所接受。[8]

从杨宏军家里出来,我问老罗今天为何要采取替业主着想这样一种立场说话。他说,今天是他主动找上门,肯定要先拉近与各位业主的关系,以免日后自己站在政府的立场上做工作时别人会说他不近情理,因为“我已经站在你们的立场上为你们考虑过,所以,日后我行使工作职责时,就是你们有什么不满之处,也请多包涵了”。

老罗不愧是长期混迹于乡村政治舞台、一个真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高超而又老练的“青皮手”,他把左右逢源、两面应对、八面玲珑于乡村官民之间的那种纵横捭阖的操控艺术演绎得几至于炉火纯青。(参见附录1:80)

不久,便听说石场业主向林书记和区里递交了一份材料。据说,这份材料是找一位老师帮忙代写的,它申述了业主的权益和要求,指出采石场系合法经营、投入大、生产时间短,如果立即关闭,将给业主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呼吁政府要“慎重决策,有情操作,平稳过渡”。如果政府在处理采石场关闭一事上确有经费困难,就应当延后关闭,让石场继续生产一段时间,这样既可以弥补业主的损失,也减轻了政府的赔偿压力。区和镇的相关部门接到材料后,认为这种思路有一定的道理,而且他们也从中悟出延期关闭可以免除政府的赔偿之忧,便先后派人去石场调查。接下来,于7月3日上午由区里有关领导主持,在镇政府召开了专题研讨会,会议最后决定将采石场关闭的时间延长至2003年12月31日,并在2004年元月31日前自行拆除一切机械设备,彻底关闭。为防止横生枝节,避免日后业主改变态度可能会给工作带来的被动,又决定各采石场业主必须就延期关闭的有关事项与小镇政府签订协议,保证安全有序地开采,到期自动撤离,又要求协议书签订工作在7月15日前完成,并进行司法公证,凡不愿意签订限期开采和到期自行关闭协议的业主,其采石场立即无条件关闭。会议还就限期开采期间不得新辟采石点、增加新设备,以及确保安全生产等问题做出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们暂时赢得了一个喘息的机会,然而,决定中也再未提及政府的赔偿责任问题。(参见附录2:23)

然而,正如7月3日的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所指出,这一喘息机会的赢得必须以业主与镇政府签订开采限期和到期自行拆除的协议为前提。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因为站在业主的角度,他们所施展的只是一种拖延战术,是走一步看一步的算计,并非就真是只想多生产半年或者不要赔偿。[9]于是,业主的算计和政府的“反制”就在签订协议这个新的问题上再一次纠缠,形成新的较量。

在业主这边,开始为下一步的斗争做准备。为了防备场子和机械被强行拆除,丢失证据,由每户业主出资100元,请来摄像师,将相关开采证照、机械设备和石场形貌等全部录像,同时每位业主还在摄像中诉说心声和要求。录像被制成光盘,每户一份妥善保存,以备不时之需。业主们还经常自发聚会,商讨下一步的行动,如集体顶住压力,不签协议,与镇、村对话等,同时,他们也做好了到北京上访的准备。秦家畈和茶山李两个采石联合体的十几户石场业主达成了空前的团结,而其中那些资金投入最多、债务最多、立即停产损失最严重者,就成为抗争群体中的核心层和出头露面的代表。(参见附录1:81、82)

政府这边则开始想办法要业主们在限期开采和到期拆除的协议上签字。协议很快就草拟出来,但他们知道要业主签字很难,因为他们断定由业主主动提出来的适当延长开采期的建议只是缓兵之计,并非真心配合。对此,政府自有应对之策。一是它可以通过控制炸药的发放逼业主签字,不签字就停止供应炸药;(6)二是它可以7月3日的会议决定为依据,要求业主必须先签协议方可继续生产,否则立即关闭,违者罚款。当然,政府也不愿意一上来就以这种“霸王硬上弓”的方式与业主硬碰硬,在这样做之前,思想工作作为一种得心应手的治理技术还是大有施展空间的。

杨宏军是秦家畈采石联合体的法人代表,又是秦村的副主任,而且在刚刚过去的“七一”党的生日上还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个人身份上的这三个特征决定了政府将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首先放在他的身上。

7月8日晚,我去老罗的餐馆,见绕定远、老罗和杨宏军等人均在,绕、罗等人在包房里吃饭,杨宏军一人坐在过道内低头不语。

“么样,有心事?”这段时期我与杨宏军已经相处很熟。

杨宏军未搭理我,自顾自地低头沉思。

肯定有事,我端来一把椅子紧挨着他坐下,又顺手递过去一支烟。

杨收下,并开口告诉我,就在今天下午,在绕定远和老罗的反复动员下,他已经被迫在政府拟订的协议上签字!

我有些吃惊。

“是村长非要我签的,拗不过他的面子,而且,他们又说我是党员,要服从组织决定。好说歹说,磨了一个多小时,不签就走不了路。”杨的心里十分窝火,感觉自己被人强迫。

不一会儿,绕定远和老罗走出包房,绕对杨开起了玩笑:“么样,是否需要保护?”

老罗则劝慰杨宏军:“不要顶了,顶不赢的。”又说,“当初你们向政府建议,要求把今年搞过去,政府不是也满足了你们的要求?”

“我们只是想把今年搞过去再来扯赔偿,但现在这样,政府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了。”

绕定远笑笑,走了。

老罗继续说:“这肯定是一个不公正的协议,但既然扛不住,就只有签。你回去把话说得活一点儿(指对其他业主),说没有签,但不签恐怕也不行。”

杨宏军情绪极坏,不想多说,一扭头走了。

老罗转而对我说:“宏军有一肚子的委屈,对我有意见,是我强迫他签的。但我也是为他好,既然想在村里混,就得看远一点儿。”老罗对自己所起的作用十分清楚。

“如果不签会怎么样?”

“那党员肯定当不成,下一次换届选举也肯定上不来,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民意问题。”

我默然,由老罗的嘴里说出这样的话,让我这个自诩为研究村民自治的人还有什么好说的?[10]

老罗又说:“我是真为他好,你想想,拗得过吗?到头来还不是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附录1:83)

第二天上午,我再次见到杨宏军,此时的他已经冷静了许多,他把昨天的情况和现在他所面临的处境一股脑儿地向我倾倒出来。

“昨天下午,绕定远到石场来组织开会,要我们签协议,大家不签,因为不合理,政府不承担赔偿责任。下午,老罗把我叫到他家,绕定远也在,他们反复给我做工作,说你作为一个刚入党的新党员,又是副村长,要带头,而且,不签明年肯定不能转正。唉,这一次我算是背叛了老百姓。昨天晚上回去后,他们(指其他业主)还到我家里来吵,要我不能签,情绪很激动,要是知道我已经签了,说不定还会出什么事。”

“我真后悔!现在我的场子,还有老婆和孩子的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我为什么要签?我还算是个男人?!”

“现在我最后悔的不是自己的财产受损,而是觉得损害了大家的利益,我被人当枪使,我是联合体的法人代表,我签了,也许政府就可以不找别人签了。”

“老百姓肯定会认为我得了好处,讨好卖乖。”

“我这是自己拿钱坑害自己,本以为当干部可以增加社会威望,没想到反而给这顶帽子罩住了。别人都说我是个苕,本来采石场搞得蛮自在,现在好了,为了这顶帽子把生意搞砸了,还不好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也不怪别人,只怪自己。”

“…………”(参见附录1:84)

又过了10多天,我在秦家畈村部再遇杨宏军,此时,他看起来已经没有那么沮丧,他主动告诉我,业主们已经知道他签了字,是他自己承认的,他们虽然嘴巴上说能理解,但心里肯定有看法,认为我把官位看得太重。不过,现在情况又有了新的变化,前几天,其他业主也都签了字,因为企业办公室的人去了石场,反复动员大家签,说这不过又是一阵风,风头过了,还不是又可以搞?还说如果不服从,就要强行关闭,一些业主提出异议,机器就被贴上了封条,并要处以2000元的罚款。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业主们只好在协议上签字,以此来拖延时间,等明年开年以后再说。

而企业办方面在拿到业主签字的协议之后,随即到大江区公证处做了公证,这样,政府方面就完成了他们所想要完成的全部程序。

然而,杨宏军又补充了一句:“这件事到现在只能是这样一个结果,至于明年如何,只有到时候再看。”(附录1:85)

附件6

小镇政府与采石场业主签订的限期开采和到期拆除协议及公证书

协议书

甲方:大江区小镇人民政府

乙方:大江区小镇秦家畈村(茶山李村)××采石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规定,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开放引进,按照区长办公会议精神,甲方决定将辖区茶山李及老虎尾区域内的采石场予以关闭。本着无情关闭、有情操作、尽量减少所有采石企业损失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至2003年12月31日止必须停止生产经营(乙方因本协议涉及与原有关部门或单位签订的采石协议同时终止),同时将相关的证照交有关部门注销,在2004年元月31日前必须无条件彻底关闭,将采石机械设施自行拆除。

二、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安全有序进行开采,不准在原基础上扩开新采石点、增加设备和加大爆破开采量。

三、协议执行期间,甲方按照上年同期供应炸药量与有关单位协调,经乙方给予供应,并对乙方加强管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发生安全事故,除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外,并立即停止开采。

四、本协议到期后,乙方自行撤离,甲方对其搬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补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不自行停产、关闭的,由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查一份,二份送有关部门。

甲方:绕定远    乙方:(业主签名)

(加盖公章)

2003年7月××日

公证书

(2003)H大证字第×××号

兹证明H市大江区小镇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绕定远与大江区小镇秦家畈村(茶山李村)××采石场的负责人×××(男,年月日出生,现住)于2003年7月18日,在H市大江区小镇人民政府企业办公室,签订了前面的《协议书》。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协议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协议内容符合《H市大江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2)》的规定。

H市大江区公证处

公证员:×××

2003年7月23日

(加盖公章)

(附录2:24)


洲头的突破临时占地中的生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