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欧洲与十字军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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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年—1500年

笔者用“十字军东征”指公元1095年至1272年十字军的每一次军事远征(共九次),但其实这些远征是一个更大的历史进程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可以把九次十字军东征整体合称为“十字军东渐” [1] ,这其实是两大世界历史单子在五百多年间沿着数千英里交界线邂逅交往的过程。这条交界线西起西班牙中部,经小亚细亚半岛转向红海和印度洋。在欧洲人看来,蒙古人的异军突起只是这整个历史进程中的一个事件,甚至算不上非常重要的事件,因为蒙古人的铁蹄并没有踏入欧洲深处。欧亚大陆这个沙盘的倾斜,以及文化强势地由东转西,都是在十字军东渐期间发生的。

九次十字军东征可以简要概括成萨拉森人和法兰克人之间的对决,但“十字军东渐”则要复杂得多。军事战争当然是它的一部分,但其中相当多的战斗是为了争夺东征期间发现的资源和贸易路线,还有不少是统治各地的不同突厥部落之间以及其他穆斯林势力之间为了控制某座城镇而发生的战斗,这又往往是为了抢占与欧洲基督徒社会开展贸易的先机。因为这个时候,从欧洲迁来的基督徒不是在内斗,就是在专心地跟穆斯林做生意。

虽然欧洲人浑然不觉,蒙古的崛起还是在十字军东渐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因为蒙古人重挫了中国,击垮了罗斯,摧毁了达鲁伊斯兰,只是没有伤及基督王国。随着十字军东渐的推进,在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就开始蓬勃发展的欧洲相对于东方,特别是近邻——伊斯兰世界,占据了越来越明显的优势。

发明创造

十字军东渐期间,两大文明的交界区发生了大量双向交流,成百上千的重要思想、发明、创造、技术等源源不断地流入西欧。之前我们讲过银行业的兴起、商业规矩的形成、印度数学的应用等,没提到的还有很多:火药、武器、造纸、印刷出版、医药、化学仪器、蒸馏技术、机械钟表、齿轮机械、指南针、观象星盘、航海六分仪、斜桅与船舵、斜挂三角帆……这些技术都是由东方传到西方的。但在同一时期,从西方传到东方的发明创造和思想却寥寥无几。

很多发明传到欧洲后立刻得到发展。例如火药早在唐朝的中国就已经发明,却主要被用于制造焰火爆竹。唐朝根本用不着枪炮,因为朝廷的政治和经济体制已经能够一统天下,即便要对战游牧民族,需要的也是马匹而不是枪炮。后来火药传到了欧洲,就催生了武器技术。为什么到了这里才如此呢?因为欧洲不是一个统一的帝国,而包含很多独立自治、势均力敌又彼此争斗不休的国家(在公元1000年前后,这样的国家有五百个左右)。如果哪个国家靠某种武器占了一点上风,其他国家就会纷纷用上同样的技术,追平它的优势。

“追平”很重要。因为随着一次次东征的结束,不少十字军士兵从圣地返乡,其中很多人除了打打杀杀再无一技之长。当时的欧洲缺少能让这些人派上用场的工作,因此一些东征回来的人组成了自由连队,作为独立武装在乡里到处晃荡,没事找事,自我标榜为“自由长矛兵” [2] 。游手好闲久了,他们就会制造出许多麻烦。

于是,统治者们想出了一种解决办法:雇佣这些人去邻国打仗。这样就能让自由长矛兵不在本地闯祸,而到别人的地盘上折腾。面对蜂拥而来的自由连队,邻国统治者也雇佣他们到别的地方去打别的仗。当时的欧洲有很多小国家,因此战事不断。这一时期在西欧历史上被称为“百年战争”。

频繁的战争推动了军事科技的快速发展。欧洲有不少石头城堡,而攻打石头城堡最能显现出火炮的威力,在城堡的映衬下,火炮越大就显得越威猛。欧洲战场上都是全副铠甲的骑士,虽然刀剑不入,却挡不住炮弹。火炮的使用让骑士成了旧时代的浪漫符号,就像今天美国西部小说中的牛仔形象。

军事科技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平等,因为任何人只要有手指头就能触发引爆装置。新的武器让非近身战斗成了常态,这样一来,人头数远比肌肉块更重要。既然人头数成了胜负的关键,那么谁能召集最多的士兵、给他们配备最精良的武器并有效组织好,谁就是最厉害的军事统帅。战斗不再是武士间的单兵对决,而是军队间的对抗。行伍之中以服从军令为荣,将帅之才也以管理本领为重。

而且,既然金钱可以决定战争的胜负,最善于挣钱的人必将成为新的精英。城镇当中不断涌现的成功商人自然在此之列。另外,在这样的背景下,大批手工匠人开始埋头研究如何造出更好的枪,再把自己的发明卖给哪个大公或者国王。在市场力量开始无孔不入的社会里,谁能造出更好的枪,谁就能赚到大笔的钱。

另一个意义重大、堪比枪支的发明是钟表。一个中国和尚发明的三层机械计时器应该算是世界上第一座机械钟。这座钟体量巨大,有一幢小楼高,由水流推动轮轴再驱动转轮,整座装置每隔一定时间就鸣响一次。但中国人其实不大用得上钟表,他们对计时并无太大的兴趣,不需要关心具体时间是3:16还是3:42,生活在农耕社会中的中国人更关心的是距离下一次春分还有多少天。三层机械计时器的报时功能对记载历法并无助益,所以只被视作讨巧的玩物而已。

机械钟表的概念后来传到了伊斯兰社会,但在那里也没什么发展,可能因为伊斯兰的社会星群中以祷告时间为时间的根本标度,而经典中又明确指出祷告时间要依太阳方位确定。如此一来,钟表反而会干扰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时间概念,并可能会左右祷告的时间,因此必然不受欢迎。

后来,机械钟表传到了欧洲。这里的手艺匠人对改进钟表乐此不疲,他们找到了不用水流也能驱动钟表的方法:使用钟摆或弹簧发条。于是钟表成了能手动使其运转的装置,不再需要依靠自然界的力量驱动,就能量度时间这个无法通过感官确知的量。这之前的计时器(例如日晷)都是靠自然现象计时,辨别时间最终要以太阳方位来推断。在这样的计时体系下,“一天”没有绝对的长度——冬天短,夏天长,而且时间是不能脱离空间的,不同的两地日落不在同时,时间对每个人是各不相同的。而机械钟表将时间体现成了难以言喻、超于物外的某种流逝,不分地点,恒速向前。此外,欧洲的钟表匠们还在探索怎样把钟表造得更小,小到能安装到教堂钟楼上,让周边的人能随时看到时间。这个想法实现了之后,一个地区的所有人都生活在相同的时间标度中,人们就能以钟表时间为准联络起来。

而在穆斯林手艺匠人那里,中国钟表引人入胜的并不是它的计时功能,而是驱动钟表的机关。用好齿轮就能将自然之力为人所用,这倒是新奇。于是伊斯兰世界的工匠们开始琢磨利用自然力量驱动机关还能做些什么。他们发明了复杂的风车用以磨面和提水,这种风力驱动装置传到了穆斯林统治的西班牙,再从那里传到了天主教的欧洲。穆斯林对风车的钻研改良还产生了许多看似不起眼但实际意义重大的发明创造,例如曲轴、凸轮轴、横拉杆、飞轮等等,这些也随风车一道传入了欧洲。

在伊斯兰世界,这些机械装置并没有导致具体的重大社会变革。这可能是因为人们没什么动力把钟表装置应用到工业生产中。在众多小作坊里,生产已经十分发达,机械辅助人工生产产生的收益可能还不足以吸引人们去投资置办它。因此,能工巧匠们大多只是将钟表改造成富裕精英喜欢的奇巧玩具,比如其中一种有五个机械小人组成乐队表演,还有一种配有听令就能出来倒茶的机械女仆,还有一种是能冲洗脸盆的,很奇怪当时为什么没有更进一步发明冲水马桶。而机械装置的思维传到欧洲后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我们后文还要详说。

这一时期影响最深远的技术进步发生在书籍方面。在十字军东渐之前,欧洲大部分书都印在牛皮纸上。牛皮纸是将牛皮拉长、刮薄制成,加工难度大、成本高,这也造成欧洲刊印的书籍数量非常有限。而中国人很早以前就发明了造纸术,相传穆斯林在公元9世纪的一次胜仗中顺便学到了造纸术,推动了达鲁伊斯兰各地的书籍出版。但欧洲在公元12世纪造纸术传入以前,一直处于几乎无书可看的局面。

此时的中国,不仅发明了印刷术,还有了活字印刷。但是活字印刷在中国产生的影响有限,因为中文不是字母文字,要用活字系统排印出一部书需要制作几千个活字印模,还不如手工誊抄来得省力。活字印刷在伊斯兰世界也没引起人们太大的兴趣,因为虽然阿拉伯文是字母文字,但拼写起来十分复杂:有些字母可以与其他连写而另一些不可以,连写的时候还会有字形变化,而且如何变化取决于字母在词头、词尾还是中间,最终还是要因词而异。

相比之下,欧洲使用的拉丁文只有二十六个不变的独立字母(大写字母是后来才有的)。因此,活字印刷在欧洲可以大大简化誊抄书籍的工作。只需要准备好一套二十六个字母的铅字,印刷商就可以组合出拉丁文的任何一个单词。

到这里,就只剩下一项工作即用印模在纸上印刷出图样。公元1440年左右,日耳曼金匠约翰内斯·谷登堡(Johannes Gutenberg)改良了制作葡萄酒的榨汁器(榨汁器是由制作橄榄油的榨油器改良而来,榨油器又脱胎于阿基米德在公元前3世纪发明的螺旋提水器),研究出了能实现这项工作的装置。谷登堡有了全套印模之后,就可以开始印书了。但是刚出版了两本书,他那寡廉鲜耻的所谓“商业伙伴”雅各·门兹(Jacob Mentz)就攫取了这套发明的成果并大肆牟利,而谷登堡最后双目失明,郁郁而终。不过,谷登堡出版的两本书都有非凡的意义,它们分别是《圣咏集》和《圣经》。

下面,我们再说说航海。中国人掌握了很多航海技术,这些技术传到东南亚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中国和澳大利亚之间两百多万平方英里的区域,分布着两万五千多个岛屿。在距离不远的两岛之间渡海本不困难,但要应对多变的洋流和风向,马来人想出了给船头和船尾的桅帆装上转向扣的办法,让两个帆的方向都可以调节,从而可以利用任何方向上的风力。靠着双桅帆转向的组合,马来人就不用担心风朝哪边吹,只要操纵好顺风转向,曲折前进总能驶往任何想去的方向。

马来人的船帆远远看去像三角形,受此视觉错位的启发,附近地区的水手研究出了斜挂三角帆,取得了和马来人早期在桅帆上使用转向扣同样的航行效果。马来东边的波利尼西亚人发明了一种三角帆,西边的印度人、阿拉伯人、波斯人则造出了另一种。

中国人还发明了指南针,这个发明从中国传到了东南亚的水手中,继而传给了频繁往来印度洋和红海的穆斯林和印度商人。穆斯林学者撰文分析了指南针工作的原理,写出了制造手册。之后,指南针从红海经地中海一直传播到了西欧大西洋沿岸。

虽然欧洲人了解这些航海设备的功用,但没有多少人愿意购买。因为在地中海上航行并不困难,只要能看到日落就知道哪边是西,即使风向不对还可以靠人力划桨。腓尼基人、希腊人、罗马人都是靠着船桨和方形横帆开拓海疆的。当年维京人抵达冰岛和格陵兰也是用同样的方法,无非多借助了日光石 [3] 。但是,在风暴频发的大西洋上,欧洲水手们只能近岸航行,保证自己随时能看见陆地,否则就会找不到北。到了14世纪,他们用上了指南针,从此迎来了巨大的变革。

在中国的航海发明传到欧洲的过程中,伊斯兰世界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伊斯兰商人特别关注方向识别,因为教义要求每天要有五次停下手上的一切,朝麦加方向做祷告。这给行走在沙漠和海洋中的长途贸易商人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每天需要五次辨别麦加究竟在哪个方向。行旅人不能仅靠太阳方位和星象去推算,因为这不是简单的找北问题。如果从麦加出发向南走,那么麦加在北方;如果向西,麦加就在东边。但如果走的是曲折路线,就不好辨别了。观象星盘能告诉行旅人当下位置与此前到过位置的相对关系,这样不管走出多远,途中转向多少次,总是可以知道自己在地球上的具体位置。可一旦到了海上,星盘的作用就很有限,于是频繁往来季风气候地带的商人更依赖指南针。穆斯林非常重视星盘、指南针等其他一切跟地图有关的技术发明,这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毕竟这是一个热衷地理的文明。

同样道理,航海领域的各项发明深深地吸引了欧洲西海岸的人们。他们向西望去,是没人探索过的大洋;向南眺望,也是自古有去无回的海域。这个时候的欧洲,很多跃跃欲试的老水手都想出海远行,不过空有一身胆量还不足以让他们走向近在眼前的大洋,还得有更好的工具。十字军东渐让达鲁伊斯兰和基督王国的交往更加频密,西欧人也终于找到了好用的工具。

大学

公元8世纪,穆斯林曾在西班牙南部建立过一个哈里发国,并宣称是唯一的哈里发国,因为哈里发国本应只有一个。自那以后王朝起落更迭,到公元1100年时西班牙哈里发国仍然存在,国都科尔多瓦在规模、财富、活力、文化水平、知识成就等方面都稳居当时世界的前三位。科尔多瓦的图书馆中藏有各种文化的书籍。当时的穆斯林学者都以翻译为核心技能,因此附近的托雷多成了世界翻译之都,穆斯林学者们在这里把穆斯林到访之处的各类经典大量地译成阿拉伯文,其中包括古希腊的著作。同样在托雷多,学者们还将阿拉伯文的译本再翻译成拉丁文。虽然基督徒与穆斯林之间征战不断,但有些基督徒还是会到托雷多这样的地方来购物或观光,所以就有人从这里带回希腊著作的阿拉伯文译本的拉丁语转译本。

而在欧洲,修道院一直是学者们一心向往的地方,修士一般都能识文断字,工作内容也包括誊写书籍。当地虽然有日常交流的方言,但修士们仍坚持用拉丁语交流,他们相信拉丁语是上帝使用的语言,希望用拉丁语做的祈祷能让上帝听到。他们研究西塞罗(Cicero)的演讲,不是为了学习内容,而是为了学习拉丁文,因为这些演讲是最好的拉丁文语法范本。

每从西班牙回来的人手上得到阿拉伯文文献的拉丁文译本,修士们就把它收藏进图书馆。有学识的人听说图书馆里有了什么藏书,便会不辞辛苦地行远路来修道院阅读。有些人索性在修道院周围住下来,以便潜心读书。对同一本书的内容感兴趣的人们会慕名而来,不仅为了阅读,也为了来听听饱学之士的高见。如此一来,在藏书丰富的修道院周围形成了阅读、学习和学术讨论的群体。

这个过程很像伊斯兰社会中宗教学校的产生过程。在那里,钻研重要宗教经典的人逐渐成为学术泰斗,进而有其他人慕名前来学习,这些人饱学成名之后又会吸引更多的人前来。伊斯兰的宗教学校有一项创举是世界知识界独有的,那就是学位。德高望重的学者对学生进行测试,认为其学问达到一定层次,就会颁发文凭,证明他们具有就宗教问题发表观点的权威。

这种文凭在伊斯兰世界非常重要。伊斯兰教法是伊斯兰世界法度的大厦,被视为社会的基石。这座大厦的结构骨架由经文搭建,其上的每一块砖瓦都来自法特瓦(fatwa),即有资质的学者做出的判例。每个法特瓦都会成为教法的一部分,后来的学者就新问题提出意见时要以此为参考。新的法特瓦必须与过往的法特瓦相符合,判例一旦做出并被学者共同认可,未来的所有判决意见就必须与之相符合。因此,学者提出并认可法特瓦要有十足的把握,因为它将构成整个文明的基础。

但是判决由什么人来做呢?伊斯兰世界中没有正式的权威机制,没有主教、教皇,也没有谁能规定哪个人有做判决的权威。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学”出现了。每个“大学”中都有一众专家学究,有很多求知若渴的学人,有固定的课程安排及学习内容,目的是让学生能阅读及评述经典,传承本文化的知识传统。要进入这个课程,学生首先要上预科课程,包括阅读、写作、传统阿拉伯文文法、历史以及圣训考据,即专门考证被称为穆罕默德言论的内容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杜撰的。

基督教的欧洲没有发展像伊斯兰一样的教法,但是“大学”作为一种思想星群即使到了异国他乡也能成立。于是,“大学”的概念在欧洲落地生根,其基本构成要素都是从伊斯兰教法借鉴而来的。在十字军东渐时代,欧洲学者们认为有四个学科值得学习:神学、哲学、医药以及(教会的)法律。跟伊斯兰世界一样,负笈求知的学生在进入任何一门学科学习之前必须证明自己具有学习的能力,否则将是浪费大学问家的时间。欧洲的预科包括七门课程:文法、逻辑、修辞、算术、几何、音乐、天文。完成了这七门预科学业的学生会得到一张证书,拉丁文称为“baccalaureate”,意为“开始做事者”,这代表他们可以开始学业了。如今“baccalaureate”这个称谓仍然离我们不远,英文词中现代大学的学士学位“bachelor”即由此而来。

欧洲最早的大学出现在意大利的那不勒斯和博洛尼亚以及法国巴黎,不久后又出现在英国牛津。后来,一众牛津学者离校出走,在剑桥成立了自己的大学。再过不久,欧洲各地纷纷出现了大学。

在大学中教授课程的人叫作“schoolmen”,拉丁原文是“scholastics”。最早的教授几乎都是修士,其中最杰出的一位托马斯·阿奎纳(Thomas Aquinas)生于成吉思汗行将去世的时代,卒于蒙古人占领中国改朝换代之际。在西方,当时正是第八次十字军东征刚刚成气候之时。随着希腊、阿拉伯、波斯等思想渗透到西欧的大学中,哲学备受推崇——此时的哲学指的还是对宗教教义的深入思考。穆斯林哲学家们已经在这个方向上开了个头,他们认定经典所言皆为公理,笃信真主创造万物且智慧理性,伊斯兰古典时代(哈里发国时期)的穆斯林思想家都以此为基础不懈探究宗教教义、自然现象和亚里士多德逻辑论三者之间的关系。所有大学教士研究的几乎都是同样的课题,只是把实际观察到的不同现象匹配到不同的先哲论断上去。

同一时期,欧洲基督徒也在钻研自己的历史,寄希望于找到能引以为豪的辉煌过往,为此,他们开始关注基督教出现之前几百年的历史。在蓬勃兴起的大学中,教士学者们把古希腊文献作为正统的学习对象,这并不是因为他们觉得宙斯比耶稣地位更高,他们眼中人生的终极目标仍是争取死后进入天堂。不过,他们也看到了古希腊文化中对当下仍有启迪意义的内容。

希腊—罗马叙事中的一些元素一直没有从天主教的概念体系中消失。在古罗马和古希腊文化中,世界由截然分开的人、神两界构成,天主教也接受这种二分法,但认为只有神的世界才有意义,即只有死后的归宿才是意义所在。

在希腊—罗马叙事回归现实视野后,欧洲学者们也开始关注二分世界中的另一半,开始脱离“救赎”的想法思索自然世界本身。教士们在吸收从达鲁伊斯兰传来的学识的同时,开始了这个方向的研究。他们最初的主张只是说上帝是理性的,人们能以理性去探索、理解上帝造物之谜,理性的推导不违背任何戒律。他们此时还没有意识到,这实际上打开了探索世俗课题的大门。

巴黎大学的一名教士大阿尔伯特(Albertus Magnus)自从在穆斯林那里学到了炼金术后就沉迷此道,并通过实验铺就了炼金术发展为化学科学的道路。他采用的方法是做实验,记录现象和结果,再做更多实验(在不断尝试的过程中,他还写了一部颇有影响的关于如何改进火药制造的专著)。

与大阿尔伯特同时代的罗杰·培根(Roger Bacon)也是一位教士,同样在大学里教课,同样喜欢魔术和炼金术中的奇妙变化。他曾问过一个前无古人的问题:如何判断一个信息真实与否?这真是个常问常新的好问题。传统经验是这样说的:先去查经书,凡是与经书相抵触的就是假的。如果过得了经书这一关,再拿亚里士多德的标尺衡量一下逻辑上是否成立。如果这关通不过,也不是真的。而培根却大胆指出,合理的不一定总是真实的。他提出判断命题真伪的三步法:假设—实验—持续观察,以此构建了一种不用求问上帝就能获得关于世界的真实知识的方法。培根的主张并不是否定上帝,只是没有提到上帝。然而,能忽略上帝而进行思考,这是迈出了革命性的一步。就这样,培根不声不响地论证了希腊—罗马叙事的一个核心特征,即世间一切并非都与神有关,神界之外还有其他。

大阿尔伯特最杰出的学生就是托马斯·阿奎纳,他因为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证明了上帝的存在而成就了不朽之名。往回推几百年,如果跟一个欧洲基督徒说,上帝的存在竟然需要证明,他们会哑然失笑,觉得有辱神明。阿奎纳、培根、大阿尔伯特和那个时代的人民大众一样,都笃信一切始于上帝,上帝居万物之上。他们并非怀疑上帝,只是提出了一种问答问题的逻辑,从物质世界的问题引出物质世界的答案,无须求诸经书。当时,他们觉得在天主教的框架中做这样的探索没有什么问题,只是给这个思想星群增添了一些星星,让整个图景更加丰满了。

不过,问问题的视角决定了答案的方向。古埃及人把人画成抽象的图形,并不是说他们没有清楚地看过人的真正外貌,而是他们不关注真实外貌如何表现,因为脑子里已经有了固定的印象。拜占庭艺术家用复杂的马赛克拼贴创作耶稣圣像,使用黄金形成平面闪耀的效果,并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怎样体现立体景深,而是他们根本不追求景深,要重点表达的是灵魂层面的精神世界。同样,在唐代的中国,山水画家追求的也不是足以乱真的写实绘画效果,而是要通过美术激发人们对安详、宁静、和谐的涅槃境界的追求。

在15世纪的意大利乃至整个欧洲,受到大学里教士们的启迪,艺术家们开始探索另一个问题。教士们解释了上帝以外的某些存在,艺术家们很好奇到底有些什么存在。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他们开始探究如何以客观的方式复现物质世界的真实:怎样用颜料表现景深和光影效果,才能让画上的帘帐有跟现实一样的质感,让人体画的结构比例与真人一致,表现出肌肉紧绷时的饱满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批名作,如米开朗琪罗(Michelangelo)的雕像作品《摩西像》。这曾让教皇感到不安,他觉得雕像太过逼真,可能有损上帝的威严。

列奥纳多·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则开始解剖尸体,研究人体内部结构如何决定了人的体型身材。达·芬奇的工作多是反映资助他研究之人的现实需求,其中最突出的是战争需求,因此他通过研究物理发明了更好的攻城机械等。达·芬奇的课题没有被当作异端,因为他没有主张另外的崇拜,只是展现出上帝以外的其他可供思考的现实。他的工作揭示了客观世界的存在,而了解客观世界的办法是去接触真实的物质。想要造出更好的攻城机械?那就算算在给定的火药量下炮弹能打出多远。想要清楚地观察骨折的情况?那就剖开体表组织看看体内的构造和器官分布。达·芬奇的好奇探索精神让他专注于分析观察,这是现代科学的基本特征。

起初,教堂中的神父们没有完全理解达·芬奇这类人的所作所为将带来什么影响,没意识到人们谈论上帝以外的事物会最终得出结论说存在一个上帝以外的世界,也没想过与《圣经》无关的讨论将点燃一种熄灭已久的叙事的星火。人们重拾古地中海文明的思维,又想起了凡人和神界共同构成的自然世界。当年正是这种世界观构成了整个希腊文明星群的意义基础。神父们此时还毫无察觉,想不到就在教堂之内,正孕育着对封建天主教社会的巨大威胁。

达·芬奇这样的早期科学家之所以能构成威胁,是因为人们一旦深钻客观现象,就会注意到有些细节按传统说法是无法自圆其说的。例如,夜空中的繁星为什么会出现不规律的移动。从古至今,每个文明都以宗教般的热情研究星象天文,一个社会对于星辰天象的认知能反映出赋予这个社会意义的叙事。

封建时期欧洲使用的星图是由公元2世纪的数学家“亚历山大的托勒密”(Ptolemy of Alexandria)依据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学说绘制的。柏拉图认为天上的繁星点点是诸多天体排列在地球周围一个看不见的水晶穹顶上。穹顶在转动,所以星星也会随季节变化而移动,当它们回到原位时,整一年就过去了。

这听起来很有道理,不过存在一个问题:并非所有星星都严格按直线移动。柏拉图的解释是,假想每个不规则运动的星星都附属于某个看不见的小轮盘,这些小轮盘又都在绕地球转动的大水晶穹顶之上。穹顶转动的同时,每个小轮盘也在绕自己的轴转动。从人的视角观察,这些星星就好像在做不规则运动。但如果对星象有深入了解,把这些看不见的“天球”想象出来,就会发现没有不规则的例外,所有天体运动都符合精密的数学规律,都组成完美的圆形。必定是这样,因为上帝不会创造不完美的宇宙。

柏拉图的学说让托勒密和其他早期天文学者不仅能预测星体的运动轨迹,还能绘出相应的无形“天球”,解释天体运动规律。但这个学说的问题在于它不能解释人类观察到的所有天体的所有运动。偶尔有不符合规律的情况,学者们就得补上一些天球,并且解释一番:部分天体处在小轮盘上,小轮盘附属于大一些的轮盘,大轮盘又附着在更大的天球上。每次发现例外,就要加上一层轮盘。所以到了此时,托勒密对夜空星象的解释已经发展成了非常复杂的轮盘和天球体系。人们对此不会质疑,因为这套体系几乎是完美的。只是,还总差那么一点。

笃信封建天主教叙事的欧洲人毫不怀疑数学之美是上帝的关键特质之一,这甚至成了教士们的一种信仰。人类可能难以靠感官体会到上帝造物的隐秘规律,但是靠理性思考能够领悟。在纷繁复杂的外物当中追寻自然的规律,这是在接近上帝的思想,是肯定没错的。只是,这种追寻很快衍生出了出人意料的重大影响。

“欧洲”的概念

最早的十字军来自法兰西,所以黎凡特地区的穆斯林把所有十字军士兵都称为“法兰克”,而十字军也同样以一个词统称全部敌人,即“萨拉森人”。穆斯林觉得以一个词笼统称呼入侵者是对他们的一种轻蔑,而在欧洲人看来,反正都是些蟊贼,何苦还要区分贼甲和贼乙?何况以笼统称呼指代敌人有另外的意义——帮助人们形成“一个外敌”的认识。

在封建时代的欧洲,每个地区各自为政,没人把自己看作“欧洲人”。这就好像你我都生活在银河系中,但不会说自己是“银河系人”。但十字军东渐让欧洲基督徒们开始意识到他们具有某种共同身份,即某个社会整体的一分子。随着越来越多的基督徒前往圣地,途中遇到来自五湖四海、背景各异的人,他们发现一个共同点:大家都往一处去,都是自己人!但说到“自己人”,就得至少有另外一方是“他者”。“自己”与“他者”越是截然分明,欧洲人内部的身份认同就越强。他们不用参加十字军的圣战,就能在其中感到主人翁的自豪,正像一支球队获胜后,根本没上场比赛的球迷也会欢呼雀跃。他们中只有很少的人真正去了东方打仗,但每个人都知道东方前线有战事。因此,十字军东渐促进了“欧洲”概念的形成,不同民族的欧洲人都认识到自己不属于“他者”,于是对整体社会的认同感更强烈了。至此,一个新的社会星群形成了。

既然欧洲人通过强调“他者”或“异端”形成了身份认同,就要铲除一切异端的痕迹才会踏实。因此不难理解在穆斯林收复黎凡特之后,十字军运动没有停止,而是转向欧洲内部兴风作浪。公元1231年,天主教廷成立了一个新的司法机构“宗教裁判所”,开始在基督王国内排查异教的蛛丝马迹。很快,宗教裁判所就在法国发现了两个有损宗教纯洁性的运动:阿尔比派运动和瓦勒度派运动。这两个宗教复兴运动主张基督徒的生活应该以安贫乐道、自知自省为要义,这让那些惯于奢华享乐的主教们坐不住了。法兰西皇帝仗着有宗教裁判所撑腰,对这两个教派发起了十字军剿灭,结果瓦勒度派遭受重创,阿尔比派则彻底灭亡。

这以后,宗教裁判所又提出巫术是对宗教的玷污。在接下来的几百年里,宗教裁判所抓捕了几万名女巫,把她们绑在木桩上活活烧死,其中大多是上了年纪又未婚或者丧夫的妇女。宗教裁判所逼迫被抓的女巫检举其他女巫,这样灭巫行动就永远不愁女巫会被杀绝了。应该被剿灭的对象一定不能越来越少,因为新生的社会星群需要以剿灭女巫为自己张目。在欧洲北部,条顿骑士团对波罗的海周边的异教部族也开展了十字军行动,誓将异教徒从欧洲清除,并成立自己的新王国“普鲁士国”。

欧洲社会中还有另一类“异端”:犹太人。他们自罗马时代起就形成了散落在整个欧洲的若干小社群。很久以前,在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得到提升和巩固的同时,犹太人的地位遭到了贬低。他们被施以种种限制,包括禁止拥有土地,这就把他们拦在了后来形成的封建经济体制之外。很多犹太人为了谋生,只好当起游商小贩。

到了十字军时代,基督王国的政治领袖们又利用起犹太人来实现另一个目的。天主教教义禁止信徒之间做有息借贷,犹太教也对信徒有类似的规约,但这不妨碍两教信徒都可以向教外之人借贷。在当时的欧洲,几乎每个人都是基督徒,找不到什么教外之人能借进借出。这就给犹太人创造了一个做借贷生意的独特空间,因为他们在外碰到的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生意上的顾客。

英格兰国王把这种情形利用得更加充分,主动培育起犹太人的借贷生意。因为经济发展需要信贷,而犹太人出面搞借贷能省去基督徒的尴尬。国王需要钱时,就从犹太放贷人那里或缴或罚地攫取。为了满足国王的要求,犹太人必须按期收回还款。实际上,英格兰国王是把犹太放贷人当作一种间接征税的工具,同时还把征税所必然招致的仇恨转嫁到了犹太人这个特征鲜明的少数异族群体身上。

欧洲愈演愈烈的异端清理潮流很快把犹太人置于危险境地。公元1290年,社会上开始流传一种民粹主义谣言,说犹太人在逾越节上要吃基督徒的小孩。后来,所有犹太人都被驱逐出了英格兰,其中不少移居到西班牙和法国,却在那里遭受了更多迫害。

直到15世纪末,西欧人还是按十字军时代的二元世界观认识世界:一边是基督王国,另一边是“异端”。对基督王国的任何一个国王来说,最伟大的事业就是将异端驱逐出去。但是东方战场的实际情形却不容乐观,萨拉森人不但夺回了耶路撒冷,还重占了整个黎凡特地区。公元1453年,在奥斯曼土耳其人的率领下,萨拉森人竟然占领了君士坦丁堡。是可忍,孰不可忍?

此时的基督王国太需要打一场胜仗了,也终于赢下了一场。不过这次的决定性胜利不是发生在东方战场,而是在欧洲的伊比利亚半岛。西班牙的几任基督教国王在过去几百年间一直在发动十字军战争打击半岛上的穆斯林势力,终于在著名的斐迪南(Ferdinand)国王和伊莎贝拉(Isabella)女王的率领下,取得了一场全胜。

斐迪南国王年轻时是阿拉贡的王子,可以说是全欧洲的“钻石王老五”。皇室曾给他安排了好几个公主作为政治联姻对象,但他全不同意。而卡斯提尔的伊莎贝拉公主也是备受各个皇室追捧的一枝花,她的家族也给她安排过多个王子,正当华年的公主也悉数回绝。两人为了摆脱长辈的安排,双双选择私奔——没错,是他们俩一起私奔了。本来好好的自由恋爱,却成了家族的丑事。

不过,两人的结合成了当时最成功的一桩政治联姻。两人在婚后不久便各自继承王位,卡斯提尔和阿拉贡从此结合成一股强大势力。大权在握的“双王”并肩领导了“收复失地运动”,这是十字军运动在西班牙的叫法。他们夺下了科尔多瓦、塞维利亚,最终在公元1492年收回了摩尔穆斯林在欧洲最后的领地——格拉纳达。

斐迪南和伊莎贝拉从此自封天主教君王,听起来像基督王国中仅次于教皇的领袖,这也算是实至名归,他们不但取得了十字军东渐时代最重要的胜利,还领导基督王国将清理异端的运动推向了高潮。“双王”与多明我会在当地共同设立了一个宗教裁判所的分支,这个西班牙宗教裁判所首先要清除的是伪装成基督徒的穆斯林。不过大部分穆斯林都已经逃到了非洲,因此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开始针对在欧洲异族特征最明显的人群:犹太人。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先宣布犹太人要戴上特殊的绶带以便公众识别,随后,强迫犹太人皈依天主教。很多犹太人就范了,他们被称为“改宗者”。但是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目标是巩固西班牙天主教社会的团结与身份认同,西班牙要当天主教宗教大业的先锋,就需要一个长久存在的异端,因为这样才能把人们号召、调动起来。因此,仅靠改信宗教就能洗清犹太人的异端身份,是不被接受的。宗教裁判所把“犹太”作为一个与宗教信仰和民族成分无关的概念提出,在这个新说法中,“犹太”成了一种无法通过改信宗教而洗脱的先天本质,就像人的身高不能靠自己说矮就当真会变矮。如果犹太人和基督徒结婚,那么犹太血统会被稀释,孩子只算半个犹太人;这个孩子再和基督徒结婚生下的后代犹太血统就更少,相应的比例都能算得出来。西班牙宗教裁判所还定下指标,规定“犹太血统”达到多少比例的人是犹太人。最积极主张这种基于血统出身搞种族歧视的人是公元1482年被任命为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大法官的托尔克马达(Torquemada),不过讽刺的是,他自己祖上就有犹太改宗者,只是恰好相隔够远,让他勉强不算犹太人,但他反而去迫害别人。


注释:

[1] 作者在原文中使用“short crusades”表示通常说的“十字军东征”,使用“long crusades”表示历次十字军东征的总和及与其相关的非军事影响,以“东征”和“东渐”分别翻译或可传达原意。——译者注

[2] “free lances”,是现代英语“freelance”(自由职业)一词的来源。——译者注

[3] 日光石是产自岩石中的一种晶体,透过日光石,即使在阴天也能看到太阳的方位。


13.游牧民族最后的吼声15.复兴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