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服饰
中古欧洲人是何种人?我们无法分其种族,除了黑奴外,他们都是“白种人”。但是令人困扰的是这些人有种种不同,难以分类!拜占廷及大希腊的希腊人、南意大利的半希腊意大利人、西西里的希腊—摩尔—犹太人、意大利的罗马人、翁布里亚人、托斯卡纳人、伦巴底人、热那亚人、威尼斯人——这些人是大不相同,他们的衣服、头饰及言语立即暴露了他们的出身。西班牙的“柏柏尔人”、阿拉伯人、犹太人及基督徒;法兰西的盖斯康人(Gascons)、普罗旺斯人、勃艮第人、巴黎人、诺曼底人;苏格兰低地的佛兰德斯人、华隆人及荷兰人;英格兰的凯尔特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丹麦人及诺曼底人;威尔士、爱尔兰及斯科特的凯尔特人;挪威人、瑞典人及丹麦人;几百支日耳曼人;芬兰人、马札儿人及保加利亚人;波兰、波希米亚、波罗的海各国、巴尔干半岛及俄罗斯的斯拉夫人:以上这些人的血统、血型、鼻子、胡子及服饰真是林林总总,杂乱无章,欲描述此种分歧的情形实为一桩难事。
经过千年的移民及征服,除了意大利中部及南部与西班牙以外,日耳曼型在西欧上层阶级是较占优势的。金发碧眼型特受钦羡,故圣贝尔纳在整篇证道词中,引用《雅歌》(the Song of Songs)中“我虽然黑,却是秀美”这句话试图缓和此种偏爱。理想的骑士应该是高大、金发及蓄胡;史诗及爱情故事中的理想妇人是瘦削高雅,碧眼而有金色长发。9世纪的法兰克人,上层阶级盛行把后面的头发加以剪短,只剩头顶上留一些头发,取代了原来的长发型;到了12世纪欧洲绅士就不再蓄胡了。不过,男性农夫继续留又长又不干净的胡子,而且有时蓄发太丰必须以发带束起。在英格兰,各阶级的人都留长发,13世纪的公子哥儿都染了发,烫至曲卷,然后扎以丝带。同时同地,已婚贵妇用金线网扎紧其头发,而富贵人家少女则是秀发垂肩,有时一束卷发娴雅地从双肩落到胸前。
中古西欧人服饰多而诱人,堪称空前绝后;男人在衣着的华丽及颜色方面还要超过妇人。5世纪,罗马人宽松的外袍为高卢人的裤子及束腰所取代;北方天气较冷及从事军事职业,与南方的暖和与安乐所采之衣着不同,必须着较为紧厚之服装,而且强权自阿尔卑斯山向北转移的结果,亦促成了衣着的革命。一般人着紧身裤及上衣或罩衫,均为皮料或厚布料做成;皮带上悬以小刀、钱袋、钥匙,有时悬上工人的工具;在肩上披以斗篷或披风;头戴羊毛毡或皮制的头盖或小帽;腿着长袜,脚上是长统皮鞋,脚趾处往上卷曲免得绊脚。到了中世纪末期,长统袜延长至股间,演进为不舒服的裤子,现代人以之取代中世纪圣哲的毛布装,当做常年的忏悔。几乎所有的衣服皆为羊毛制成,但是农夫与猎人亦有些是着皮革衣服,这些衣服大体是在家中编织缝制的——但是富人有自己的专业裁缝师,在英格兰称为“剪裁者”(“scissors”)。古代偶有使用的扣子,在13世纪以前均避免使用,其后则作为无作用的装饰品,因而有俗语谓“一个扣子都不值”(“not worth a button”)。12世纪时,紧身日耳曼服装,不分男女皆外加束腰长袍。
富人在主要的服装上面加上几百种的花样款式,以求美化。衣服边缘和颈线均饰以毛皮;只要天气适宜,丝、缎或丝绒就代替了亚麻布或羊毛;他们头戴丝绒帽,彩色布鞋按脚的形状紧紧穿在脚上。最好的毛皮来自俄罗斯,最上选的是貂皮,取自白貂,有些贵族甚至押其土地购买貂皮给其妻子。富人着上佳白麻布内裤;着有色长袜,常为毛料,有时为丝料;着白麻布衬衫,带有炫耀的领子与袖子;其上为短袖外袍,而最外面,在冷天气或下雨的天气里,就披上斗篷或披风——披风上的罩帽可以拉上包住整个头。有些帽子是平四方顶的;此种方顶帽到了中世纪后期很受律师及医生所喜爱,到今天大学高学位者仍然戴这种帽子。不管天气好坏,花花公子都戴手套,而且(僧侣奥德里克·维塔利斯埋怨称)“其斗篷及长袍浪费的长到拖地”。
珠宝不但从人们的身上,且由其衣帽、鞋等穿戴上展示出来。某些衣服上以珍珠缀绣以神圣或凡俗之文字;某些衣服则绣以金边或银边,有些人着金色衣服。国王须着特别精制之衣服以示其显贵:“忏悔者”爱德华着一长袍,其上由其多才多艺妻子埃奇塔(Edgitha)绣以光辉灿烂的金丝,而勃艮第的“秃头”查理(Charles“the Bold of Burgundy”)着龙袍,其上满缀宝石,价值共达20万杜卡特(等于108.2万美元)。除穷人外大家都戴戒指,而且各种人均戴刻有私人印章的图章戒指;此种图章盖印被视为是其私人之签名。
衣服是一个人身份及财富的表征;各层阶级均抗议下层阶级模仿其服饰,而禁奢令试图依据每人的财富及阶级定其置装费用,但是虽通过却无实际效力——法兰西1294年及1306年的立法就是如此。大贵族之家臣或门下骑士,正式执行其职务时,穿着大贵族赐予之袍服,并染上自己喜爱或特殊的颜色;这种袍服称为家臣制服(livery),因为贵族每年发给他们两次。不过,上佳的中世纪衣服通常能穿一生,有些还以遗嘱慎重地传给子孙。
富贵人家女人着长的亚麻宽松内衣,其上为饰以毛皮的毛袍直拖到地,称为佩里森(pelisson);上身着短装,为一种宽松便装,但是对于希望身材苗条的贵妇,在集会时则是紧紧地以缎带扎上。她们亦会戴饰以珠宝的腰带、丝皮包及小羚羊皮手套。她们的头上常常戴花,或以缀珠带束发。某些妇人戴上高顶圆锥形帽,其上插以牛角,这引起教士们的注意,无疑并使她们的丈夫忧虑;有一时,未带角的妇人就要受到难以忍受的嘲笑。到了中世纪末期,高跟鞋很是流行。卫道家颇有怨言,谓妇人常借故把衣袍提高1英寸或2英寸,显露其玉足及精美的鞋子;不过,女人的腿的展露是既隐秘而又珍贵的。但丁抨击佛罗伦萨的妇人公开穿着袒胸露肩的衣服,“露出前胸及双峰”。骑士比武大会中,妇人的衣着是教士津津有味的话题;故红衣主教要规定女人袍服的长度。当教士下令着面罩对于道德极为必要时,妇人“就用最好的细棉布和真丝,加上金丝,来织成面罩,使她们看来比以前好看10倍,更使观者痴痴若狂”。普罗万僧侣居约(Guyot)埋怨称,妇人脸上脂粉用的太多,使得教堂圣像缺少着色的粉;他警告她们,若是戴上假发,或为了皮肤美容而将豆子混合马奶捣成糊状药膏,敷在脸上,这样会增加她们在炼狱监禁的时间。雷根斯堡的贝特霍尔德约在1220年,滔滔不绝地痛骂妇人,终是无效:
女人,你心中满了慈悲,你比男人更愿意上教堂礼拜……而你们当中许多人都会得救,假如不是受了这种陷阱的害……为了博得男人的激赏,你全心讲求你的衣服……你们很多人所花的工钱就等于布钱;衣服上有护肩,又必须有荷叶边装饰,且衣布边均须打褶。在你那特别的纽扣上头显示你的骄傲还不够,还要使她的双脚送入地狱受特殊的苦头……你忙着你的面罩;这边弄弄,那边搞搞;上面还要饰以金线,耗尽一切心思。为了一张面罩你至少要做六个月的苦工,那真是有罪的大难产——而男人赞赏你衣服的话亦不过如此:“天呀!多么漂亮!曾经看过这样漂亮的衣服吗?”(而你说)“哦,贝特霍尔德兄弟,我们如此,乃是为了丈夫的缘故,这样他可以少注视别的女人。”不,相信我吧!若是你的丈夫真是个好人,他宁可注意你的诚恳之言谈,而不会去看外表的装饰……男人应该打消她们这种虚荣,并坚决地反对它;首先好言劝告;假如她们坚持故我……那么从头上撕起,即使有4至10根头发随之撕落亦可,然后付之一炬!这样做要不了3到4次,很快她就不敢了。
有时候,亦有妇人会听这类教训——在萨伏那洛拉以前2世纪——而将面罩及装饰掷入火中。幸亏这类忏悔是少而短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