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方言的兴起
基督教会多少维持着罗马帝国所缔造的西欧政治上的大一统,其宗教仪式、传道的讲词及教会学校,也保存了现今已丧失的一项罗马遗产——拉丁文——一种为意大利、西班牙、法国、英国、斯堪的那维亚、低地国(译按:包括荷兰、丹麦及比利时北部)、德国、波兰、匈牙利及西巴尔干等地识字的人民所能了解的国际文字。这些国家中受过教育的人,在他们通信、商业记载、外交、法律、行政、科学、哲学以及13世纪以前,几乎所有的文学作品都使用拉丁文。他们操用拉丁语,有如活的语文,为使变异中的生活实质或新的观念得以表达,几乎天天有新的字或词语产生;他们用拉丁文写情书,从最简易的情书到埃洛伊兹与阿伯拉尔的古典诗体书信。一书问世,不仅可在一个国家之内流行,也可在全洲间流行。因不需翻译,在国与国间流传,其流传之迅速及其畅行无阻,为今日所不可企及。大学生可以转学他校,无须有语言困难的顾虑。学者可用同一种语言在博洛尼亚、萨拉曼卡、巴黎、牛津、乌普萨拉及科隆等地讲学。他们随心所欲地把新的字汇注入到拉丁文里,有时候实在令人惊异,如英国《大宪章》载明:“一个自由的人不得遭受Dissaisiatus lmprisonatus(译按:无故且不经审讯而拘禁)。”这些任意创立的新字,很使我们感到裹足不前,可是却保持了拉丁文的灵活不死。许多现代英语的字词,例如instance,substantive,essence,entity等是从注入于拉丁文的新字中流传下来的。
随着罗马帝国崩溃,导致国际交往的减少,黑暗时代的内部贫穷、交通道路的损毁,加上商业的衰落,使得各地方不同的语言迅速地发展。在拉丁文的全盛时期,由于地理与使用人发音腔调的不同,拉丁文的使用,在各地也难免有所迥异。这种古老的语文在其发源地也一直在变。文学的没落,采用了平民所使用的字汇与词句结构,而与诗人与演说家所使用的不同。日耳曼人、高卢人、希腊人及亚洲人的侵入意大利半岛,带来多种不同的语音。发音向及口舌上的自然简化,复使得拉丁文精确的词形变化及语尾随之蜕变。晚期的拉丁文中,H不再发音;V的原来发音像是英文的W,却变得与英文的V音一样;在S之前的N也就不发音了,例如mensa(台桌之意)读起音来却成了mesa。字尾是子音字母时,读来含糊或者漏读(如Portus为Porto,Porte;rex为re,roi;coelum为cielo,ciel)。“格”的字尾由介系词取代;动词时态能变化的字尾也助动词以取代。原来的叙述代名词中的ille和illa变成了定冠词il,el,lo,le,la,而拉丁文的unus(单一)简化而成不定冠词un。名词、代名词及形容词的字尾变化也没有了,因而有时候,一个名词很难分辨出是属于述语之前的主词,抑或系属于述语之后的受词。鉴于2000多年来,拉丁文不断变化的过程,可以推想到拉丁文是意大利、法国及西班牙等地活的文学语言。如果没有罗马帝国开国者罗慕路斯演讲词所用的拉丁文蜕变成为以后罗马政治家西塞罗演说词使用的拉丁文,并且逐代不断演变,就不可能有英国诗圣乔叟时代传下来,而为我们今日使用的这种拉丁文了。
西班牙早在公元前200年就已操用拉丁语,可是因受方言影响的关系,在西塞罗时代以前,就与罗马所操用的颇有不同,西塞罗对于这种科尔杜巴(Corduba)人(西班牙土著)芜杂的拉丁语大感讶异。通行于西班牙的拉丁文子音字母,深受伊比利半岛土语的影响,发音转为柔软,如T变成D,P变成B,K变成G;totum一字变成todo,operam变成obra,ecclesia变成iglesia。法文也使拉丁文子音字母发音柔软,只是拼写时完全不变,讲话当中,则经常漏读,如tout,oeuvre,glise,est。842年,在斯特拉斯堡登基的日耳曼的路易及“秃头”查理,是采用德、法两种语言宣誓就位的。前3行显示出法文与德文的发展是如何缓慢:“Pro Deo amur et pro Christian poblo et nostro commun salvament,dist di in avant,in quant Deus savir et podir me dunat.”“In Gedes minna ind in these Christianes folches ind unser bedhero gealtnissi,fon thesemo dage frammordes,so fram so mir Got gewizci indi mdch furgibit.”其意为:“写了上帝的爱,也为了基督信徒与我们共同的救世主,愿上帝自此日起,赐我以智慧与力量。”当时十分拉丁语化的法文,还称为罗马语,直至10世纪始正其名为法国天主教语。原来被称为罗马语的法文分为两种,一种通用于法国南部(France south of the Loire);一种通用于法国北部。通常只要读出Yes一字就可辨别这两种方言的不同。法国南部是带着从拉丁文的hoc来的oc音;法国北部却带着拉丁文hoc和ille并合一起的oil音。法国东南部的这种方言称为普罗旺斯语,而成为当地抒情诗人笔下使用的芜杂的拉丁文,以后却几乎被征讨阿尔比派的十字军所摧毁。
意大利不如西班牙或法国,方言的形成极其缓慢。拉丁文是它本土操用的语文,操用拉丁文的教士,在意大利为数极众;复以拉丁文化的保存及学校的存在,使得所使用的语文,不易随着残破的传统而自由演变。迟至1230年,在帕多瓦的圣安东尼教士,仍用拉丁文对一般民众讲道,然而,早在1189年时,外方访帕多瓦的高级教士,其演讲的传道词,就得依赖当地的主教释译成地方通用的语言。13世纪初,意大利文还不成其为一种语文。当地仅有14种方言,它们的歧异,只是市场中不断讹用古代拉丁文而形成的,虽然彼此均能理解,却各自敝帚自珍。有时在同一城市不同区域内,就有许多不同的方言,例如在博洛尼亚即如此。但丁之前的先辈,就创造了一种新的语言与文学。这位带有愉悦幻想的诗人,认为托斯卡纳一带的抒情派诗人,所以使用托斯卡纳方言来表达他们的情爱,可能是因为他们所钟情的仕女不懂拉丁文。因而1300年前后,他着手写作《神曲》时,究竟应使用拉丁文或托斯卡纳语,颇费周章,终于他作了明确的抉择,采用了方言。
拉丁文分裂成罗马系语言时(Romance language),古老的日耳曼语言也分裂成中古日耳曼语、弗利然语、荷兰语、佛兰德斯语、英格兰语、丹麦语、瑞典语、挪威语及冰岛语。所谓“古老的日耳曼语”,只是用一种简便的名词,来涵括1050年以前日耳曼一带各部落或地方性小邦所使用的许多方言。如佛兰德斯语、荷兰语、西巴伐利亚语、东巴伐利亚语、阿勒曼尼语、巴伐利亚语、弗朗哥尼亚语、图林根语、撒克逊语、西里西亚语等。部分因为基督教的传入,注入了许多新的词汇,古老的日耳曼语演变成中古时代的日耳曼语(1050—1500年)。来自冰岛、英格兰、法兰西与意大利的僧侣,致力于创造新词,俾得翻译拉丁文,他们间或将适当的拉丁字整个搬进日耳曼语中,如Kaiser,Prinz,Legende,这还算是合法的剽窃。不幸的是,受到将动词置于句尾的拉丁文句子结构的影响,使得日耳曼人一向简易的造句法,到了以后变得生硬,前后倒置,委实令人讶异。13世纪的伟大诗人所使用的中古高地德文,可能是最美好的日耳曼文,这些伟大的诗人如瓦尔德·霍格怀德(Walter von der Vogelweide)、哈特曼·奥厄(Hartmann von Aue)、斯特拉斯堡的戈特夫里德(Gottfried)及沃尔夫拉姆·埃申巴赫(Wolfram von Eschenbach)等。以后除了海涅及歌德的诗文外,再也发觉不到如此简明、柔美、直接和明确的日耳曼文或德文了。
5世纪,条顿方言也随着盎格鲁撒—克逊—朱特人侵入英格兰,而奠下了英国语言的基础——其文字绝大多数为简短而有意趣。法文在诺曼底人居住区大为盛行。1066年至1362年的贵族政治和宫廷都使用法文,虽则拉丁文当时仍然主宰着宗教界与教育界,同时官方文书礼仪上也还使用着拉丁文。成千的法文文字注入英文里,来势之盛,远超过服饰、烹饪与法律的传入。英国法律中的术语,多半为法文。足足有300年之久,法国与英国文学可说不分二致,迟至乔叟(1340—1400年)时代,其英文书信中的精神与文字,一半是属于法文的。英国在百年战争期间丧失了在法国的占领地之后,开始发挥其自我性,英文中的盎格鲁—撒克逊方言也就占尽上风。受法文支配的时期一过,英文的内容也大为充实起来,在日耳曼语系的基础上注入了法文及拉丁文,英文足以加倍地表达许多不同的概念(如kingly,royal,regal;twofold,double,duplex;daily,journal,diurnal……);它也足以分辨同义字之间的不同,与字句上的些微差异。因此,凡是能了解文字史的人,他必然是熟悉整个历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