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与习尚
约在1500年威尼斯驻英大使给其政府的报告书中称:
英国人大部分男女老幼都长得俊美而匀称……他们非常自负,并夸耀一切属于他们的东西;他们认为没有人能比他们自己更出色,除了英国之外没有更好的地方;每逢他们见到一位漂亮的外国人,他们会说:“他看来像英国人。”非常遗憾的是那一位英俊的外国人并非英国人。
英国人也许会回答:大部分这种说法如依据(准用法律)原则可以适用于所有的人。的确他们在体格、特性及言语各方面,都是粗犷而精力充沛。他们坦诚发誓说,甚至圣女贞德通常都把他们喊做“死鬼”。妇女们也毫无顾忌地去自由谈论生理和遗传上的事情,这些谈话会使今日的假道学的人吓了一跳。幽默话和口语一样的粗野污秽。甚至贵族们的举止也很粗鲁,必须要受严格的礼貌训练。这种粗野特性适以激起伊丽莎白时代人们的贪求精神,像冒险、暴力和粗野的生活方式早在15世纪已养成了。那时人人必须自卫,随时要以牙还牙,必要之时,更要心狠手辣去杀人。这些一样强横的动物,本来是慷慨侠义的,有时甚至是仁慈的。当约翰·钱多斯——几乎成为完美的武士——逝世时,凶暴的战士们也哭了;而玛格丽特·帕斯顿(Margaret Paston)给她病弱的丈夫信上(1443年)表露了永恒的爱情而无种族区分。然而,我们应当补充说明的是这位女人,却因她女儿拒绝父母安排的婚姻时,几乎打破她女儿的头。
女孩们是在被保护的娴静与羞怯中长大,因为男人们是捕食的野兽,而处女身份在婚姻的市场上,是一种经济财。婚姻是一项财产转移。女孩满12岁,男孩满14岁,即使未经父母同意,也可以合法地结婚;但在上流阶层为了加速财产交易,一到孩子们满7岁,父母就为子女安排婚事。两相喜悦的结婚是例外,离婚却被禁止,通奸普遍存在,尤其是在贵族家庭。霍林斯特德说:“纵欲与通奸的不洁罪恶盛行风气,尤其是国王那种恶劣的通奸行为。”爱德华四世在试验过多次做爱后,选了琼·肖尔(Jane Shore)为其爱妾。她以狐媚迷惑国王,并为很多请愿者在朝廷中说情。爱德华死后,理查三世可能故意彰露其兄王之罪恶而掩饰其本人缺点,强迫肖尔身御一公开悔罪的白袍游行于伦敦市区。肖尔晚景凄凉,她曾经帮助过的人都轻视她,并离开了她。
根据记载,英国人(现在很守法)原非如此无法无天。百年的战争使人们变得野蛮而不顾一切;由法国归来的贵族,在英国继续作战,并雇用复员军人为他们工作。贵族们不顾一切道德,与商人们勾结弄钱,小偷猖獗,商人们出售劣货,并使用假秤;一度出口的货品,由于质与量的不实,几乎毁灭了英国的国外贸易。海上的贸易增加了海盗横行。贿赂公行:法官无红包就不审案;审判人员在受贿后,就对原告或被告、甚至二者态度友善;稽征员揩油故意使人逃税;兵役官就如莎士比亚戏剧中所描写的肥胖武士一样,可能在利诱之下而故意对某一城镇放水;一支入侵法国的英军部队,居然被敌人收买。那时的人们,财迷心窍犹如今日一样。乔叟之类的诗人们,就曾对贪污事例加以痛骂。如果道德的基础没有在平民中生根,则其社会道德结构也许早已土崩瓦解了。当他们的祖先图谋造成战祸,带来灾难时,这些人保存了家族的延续。
除了商人及贫民,其他阶级人士均多年住在乡间。自从有了大炮之后,城堡不再具有防卫力量,而逐渐变成庄园。砖代替了石头,但朴实无华的房屋仍用木与泥造成。曾一度作为各种用途的中央大厅,已失去了其原有的堂皇派头,而被缩改为起居室、小房间及密谈接待室之间的通廊和门厅。悬挂在富人墙上及有彩色玻璃的窗户上的幔帘,使黑暗的内室明亮起来。以前由窗户、门户及屋顶放出的火炉烟气,现在集中由烟囱放出,庞大的壁炉,使起居间显得气派豪华。天花板用了木材,地面铺上花砖,不过地毯仍是少见。伊拉斯谟所述的下列一段话,我们只能把它当文学作品,不能信其为真实。
差不多所有的室内地面是用黏土和沼地的灯芯草铺成,不常更换,这种地面有时会保留到20年之久,下面窝藏着人与狗的唾沫、呕吐物、酒……鱼骨,以及其他说不出的脏东西。因此当天气变化时,怪味散发,我想绝非卫生。
雕刻华美的床,配上花色床罩和顶盖。在舒适的家庭中,用胡桃木或橡木雕刻的餐桌是一种伟大杰作。靠近餐桌或在大厅中,还有酒橱、餐具架或化妆台,陈列着银器盘碟,以示美观。客厅——交谊室——亦常用做餐厅。
为了节省灯油,午餐定在白天上午10点,晚餐在下午5点。男士们用餐时需戴帽,以免长发扫入食物。食具多种,例如食用沙拉冷盘或吐司乳酪时有其专用;现代英国方式的餐具使用法开始于1463年。餐刀系由客人自备,他们把刀插入短鞘系在腰带上。礼仪上规定,食物应用手指送入口中。直到16世纪中期,才使用手巾,男士们揩鼻涕,要用拿刀的那只手,不可用送食物的那只手。那时还不知道有餐巾,用餐人禁用桌布擦牙。每餐菜肴丰富;普通有地位的人士,经常有15或20道菜。大豪富进餐备有大桌,每日供应100人,包括侍从、宾客和仆人;拥立国王的沃里克每天食用6只牛,有时要供应500人吃饭。肉食为国民主食,蔬菜稀少或避用,啤酒及麦酒为大众饮料。饮酒虽不如法国人或意大利人那样豪量而普遍,但每天一加仑的啤酒,是每个人的日常定量,甚至修女们也是如此。福特斯古(Sir John Fortescue)说:“英国人(约在1470年)不饮水,除非有时为了宗教的缘故,或是借此而苦修。”
贵族们的服装是华丽的,平民则着素袍或头巾,或者是一件便利工作的紧上衣;有钱人爱皮衣,戴有羽毛的帽子,穿着花袍,或两袖膨胀的新奇样式夹克,以及紧而高的长筒袜。乔叟的牧师对这种服装抱怨说:“那些显得臃肿可怕的人似乎得了疝气病和肥臀,恰像母猿的圆月形后部。”乔叟本人亦曾有过,身穿亮闪闪的服装,外套红色或黑色的长筒袜。14世纪那种长而尖的鞋子,到了15世纪,已不流行,这时的鞋子,前部圆而宽,而妇女的装饰更为大胆,上帝知道她们有些人外观虽似贞洁高贵,但由她们暴露的服装,正显出了她们的淫荡骄奢。传到我们手中的那些图片,那由耳到脚紧紧地包在薄薄衣服内的体态,显示了诱人的性感。
娱乐方面,从跳棋、象棋、双陆棋、骰子到钓鱼、打猎、射箭和马上长枪比武等等。玩牌流行于英国,已在15世纪末叶时期;今日在纸牌上仍然把我们的国王和王后,保持着那时期的服饰。歌舞同赌博一样的流行;几乎每一个英国人均加入合唱团;亨利五世与约翰·邓斯特布尔(John Dunstable)是当时杰出的一对作曲家;英国的歌手在欧洲大陆遍受欢迎。男士们打网球、手球、足球、滚木球、掷环套桩、摔跤、拳击、斗鸡、斗熊和斗牛。观众们围睹特技及走绳者的表演,是一种娱古悦今的技艺。国王及贵族都供养变戏法者、说笑话者及丑角;被国王或王后委派的宫廷饮宴娱乐事务总管,督导圣诞季节的狂欢节目。妇女们可以自由地参加各处男人们的活动:在酒店饮酒、带鹰犬狩猎、沉迷于观赏竞技比武;这些妇女们由王后领导,评审马上长枪比武竞赛,并颁发金冠奖。
旅行虽仍属一件苦事,然而似乎没有人愿待在家里——对一夫一妻来说更是一件不愉快的事。道路上满是泥灰、强盗打劫,不分种族、性别、阶级或教派主义。客栈雅致却不干净,充满着蟑螂、老鼠及跳蚤。几乎每一家旅馆都有卖淫的妓女(Doll Tearsheet),而不要妓女的正经人——几乎不能找到一张床铺。穷人出外要步行,小康者外出则骑马,通常有武装的侍从随行;至于豪门富户者乘新式的马车——这是由住在科滋(Kocz)村的一位15世纪的匈牙利人所发明的。豪华的马车有镂花雕刻,喷了漆和镀了金边,并且有坐垫、窗帘和毡子铺设。虽然如此,仍比不上骑骆驼的舒适,因为坐在骆驼背上,其行动之起伏犹如深海捕鱼的小船。古代的船不比1357年约翰二世由波尔多到伦敦费时12天的那条船来得好些,甚至更差些。
犯罪猖獗,城镇里除了义务警察外,简直是空空如也;但所有的男人对于追捕逃犯规定要参加行动并喊叫,凡阻止参加叫喊者被发现抓到后,要受重罚;夜贼、盗窃罪、纵火、渎圣罪、叛国罪以及谋杀罪,均判吊刑,其尸体要曝露示众并拿去喂乌鸦。对于被告及证人刑求的惯例,创始于爱德华四世,并且继续了200年。律师一业,充斥市面。
也许我们对时代的评价太苛刻,而忘了我们文明世纪的野蛮行为。亨利六世的首席法官福特斯古爵士,认为他那时代较为高尚,他曾把他那时代的优点写了两本书,一度列为有名的著作。用对话体写的一本《英国法律的赞扬》(De laudibus legum Angliae),赞美陪审团的审讯权,沉痛地去使用刑求,并且像1 000位哲人般地劝告王公们以身示范,作为平民守法的公仆。他写的另一本是《君主或英国的统治》(Monarchia,or Governance of England),他以爱国的精神把法国与英国作一比较:在法国,人民不经公审即被定罪,国会很少召开,国王征收盐酒一类的日用品税。福特斯古于赞扬他的本国之后,在结论中称:所有政府均应服膺教皇,“甚至吻他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