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尔的乌托邦
莫尔的父亲,是一位著名的律师及法官。他送他孩子到伦敦圣安妮多尼学校受教育。莫尔在少年时期,曾给大主教默顿做侍童。他的思想、信仰及为人处世,处处都受到大主教的影响。据说,默顿曾告诉人:“别看轻那送酒端菜的孩子……将来必大有出息。”15岁,莫尔考上牛津,很快即沉醉于古典文学的研究。他父亲怕他将来变成书呆子,因此令他退学到伦敦学法。当时的牛津剑桥,系以培植宗教领袖为宗旨。一般教士,则系由新法学会(New Inn)及林肯法学会(Lincoln's Inn)出身。1529年至1537年间,改革后之国会,下院中仅8个议员受过大学教育。这时,大学生不吃香,吃香的,是工商巨子及律师。
1499年,莫尔21岁。他遇见了伊拉斯谟,立刻便被伊氏的人文主义迷住了。他们俩人的友谊,在当时是一段佳话。他们个性都很有修养,文笔都很犀利,都讨厌烦琐哲学。莫尔说,研究烦琐哲学,“无异就筛子给公羊挤奶”。他们都主张宗教改革,而改革之道,均不主张使用暴力及分裂。他们都一贯这样主张,宗教改革应自内部做起,改革应顾及教会的统一性及连续性。莫尔在治学及涵养上,不及伊拉斯谟深沉。事实上,他的儒雅及恢弘,常受他情绪及执拗的影响。在与人争论时,常忍不住趋向流俗行径,向对方展开谩骂。不过,他也有胜过伊拉斯谟之处,像勇敢、荣誉心及对理想之执着等。莫尔与伊拉斯谟往还之书信,其所表现的风范,在那个时代即为不可多得之作。“再谈,”莫尔在写给伊拉斯谟一封信的最后说,“我敬爱的伊拉斯谟,对我而言,我之爱你胜过爱我自己!”
莫尔对宗教是当代最虔诚的人,他以许多教士,如沃尔西之流的耽于享乐为可耻。23岁时,当他读了一阵法律后,他决心要做传教士。1501年,他演讲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公开传道,座中饱学之士,如格罗辛(Grocyn)等,对他都颇表欣赏。尽管他对一般不守清规之僧侣大加抨击,但对所有虔敬的修士修女则颇表尊重。他甚至说,他非常羡慕修士的宁静生活,他后悔从前没有做修士。他相信神迹、圣意、遗物与朝圣。他写过不少属灵的书籍,他以中世纪的风格表达他的人生观。他说,生命是灵魂的监狱,要解脱惟有死,宗教及哲学就是教人如何解脱。他曾两度结婚,生了好些孩子,他的家是经常有祷告并充满爱心信赖和欢乐的基督教家庭。1523年,他由“普罗维登斯(Providence)”迁往伦敦文化区。他的家充满文化艺术气息。他家的花园,距泰晤士河不过100码。
1504年他26岁,即以市民代表身份,充当国会议员。一次,亨利七世有个提案遭到他的反对。他发言时雄辩滔滔,以致给亨利七世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不过这是一个坏印象,亨利七世曾转弯抹角找到他父亲,让他把这位青年议员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国会议员任期届满,莫尔即经营律师事务所。1509年,出任古伦敦——泰晤士河北岸——代理执行官(undersheriff),这份工作颇合他胃口,因为当代理执行官,通情达理重于冒险犯难。一段时间下来,明决公正有口皆碑。他的不受红包,尤其打破了英国官场恶例——收受红包之风,直至培根时代犹颇盛行。不久,他又回到国会。1515年,他被选为众院议长。
在伊拉斯谟于1517年7月23日致胡藤的一封信中,我们又发现莫尔具有下列特征:中等身材,面容苍白,赭色头发,穿着随便,饮食适度,面带笑容,幽默机智,喜开玩笑,爱小动物。他家里,有善于说笑的清客,有猫、有狗、有猴子。附近的鸟,飞到他家来,都一一获得招待。在太太眼里,他是个标准丈夫。在孩子眼里,他是个标准父亲。在国会议员眼里,他是个标准议员。秉性善良,能言善辩,对人和蔼,“总之”,综合大家对莫尔的印象,“他是大自然在温良、可亲、快乐方面,最理想的标本”。
忙里偷闲他还著书。他先写的是《理查德三世传》(History of Richard III)。这本书的基调,在于反对独裁政体,由于他正处于这种政体之下,因此他没有考虑出版——是书与世人相见,系在他逝世之后。莎士比亚根据这篇传记写成一部剧本。传记剧刻本均流传于世。1516年,由于一时兴起,莫尔用拉丁文写了一本书。这是他所写书中,最著名的一本,现代人耳熟能详的“乌托邦”(utopias)一词,就是由他所创的。这本书,一方面对英国的经济、社会、政治有所批评,一方面对社会主义作了一个具体的描画。由于有所顾虑,他把书送到国外去出版。一共出了6版,6版都是拉丁版本。最后,准在英国付印,所印的仍为拉丁文。他说,这是写来消遣的,本来不想出版。在卢万印的那一版,曾获伊拉斯谟之助,他对伊氏表示非常感激。本书于1551年出现英文版,未译成英文前即已译成德语、意语及法语。英文版与世人相见时,莫尔逝世已16年。此书于1520年间,在欧陆即已家喻户晓。
莫尔之书,原名Nusguama意即《虚无之乡》(Nowhere)。后来,不知谁把它更换了个希腊名字,于是,就变成《乌托邦》了。故事写得异常逼真,因此,不少人相信实有其事。据说,一批传教士曾大发宏愿,计划去乌托邦传教。《乌托邦》开头说,1515年,莫尔衔亨利八世之命出使布鲁日。当他行经安特卫普时,他曾拿着伊拉斯谟的一封介绍信,去见该市的一位市政官员彼得·希莱斯(Peter Giles)。故事的展开,系于他会见希莱斯后。希莱斯介绍他去见一位须发苍苍的葡萄牙水手,这位水手名叫拉法埃尔·希泽罗代伊(Raphael Hythlodaye)(希腊语意“妙于胡诌”)。1504年水手曾随维斯浦奇(Amerigo Vespucci)环游世界(早于麦哲伦6年),因此到过一个人所未知的世界:一个幸福的岛,岛上居民对当时困扰欧洲的若干社会经济问题,均有解决之道。《乌托邦》的卢万版本,把这个神话渲染得更为离奇逼真,其首页还附有乌托邦木刻地图,及该地居民文字。只有一个漏洞:希泽罗代伊一次在谈话中,竟赞美起默顿大主教来。这种赞美,在莫尔来说是很自然的,但出自一个水手之口,便令人感到怀疑了。
这位想像中的麦哲伦,对乌托邦的社会是这样描述的:
在乌托邦人中……一切财物均属共有,每人所需均极丰富……我曾将乌托邦与其他国度相比……其他国家之人,对于其所获之物,一开口便是我的……但在乌托邦则不然,我对此也与柏拉图有同感……财富应平均由人人共享……在很多国家中,由于少数人,借种种名位口实,霸占或瓜分了社会的大部分财富……因此遂使绝大多数人俱陷于贫穷。
在乌托邦,人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生产之物,一律送入公库,一旦需要,即可自行到公库中去取。没有人说,我比别人应多得一点。由于人人都有,因此便不用贪心。原则上大家应在公共地方吃饭,但如你觉得不便,也可在家自炊。乌托邦人不用钱,因此也不知买贱卖贵。其他地方所常见之罪恶,例如,欺骗、偷盗、抢夺,在乌托邦根本听不见。由于公库中积有应急粮食,因此人民不知有所谓荒年饥馑。每一家庭,无分男女,均需参加农工生产。为求生产充分,大人每日工作6小时。工作基于社会需要,个人兴趣只有在社会需要时才能发展。乌托邦人也享有自由,不过他们的自由着重在免于饥饿,免于恐惧。至于剥削他人劳力的自由,则绝对不许。乌托邦也有法律,不过条文极少也极简单。因此,如有纠纷,概由自己辩护,根本用不着请律师。犯法者,罚劳役。依罪之轻重,定劳役时间之长短,及所做工作之难易。所罚时间届满,即可恢复自由。屡犯及重犯亦判死刑。死刑犯表现良好,亦可改罚劳役。
家,为乌托邦社会构成单位,家有家长。“妻子必须顺从丈夫,子女必须顺从父母。”婚姻,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结婚前,当定婚。未婚夫妻,例须彼此脱得一丝不挂,以便相互检查。男女之一方,身体上如有严重缺陷,对方可据以解除婚约。婚后妻赴夫家与夫之父母共同生活。如有通奸情事,男女双方申请社区会议许可,即可自由离婚。30家为一邻,邻有邻长(phylarch),邻长共选,年选一次。每10邻为一里,里有里长(chief phylarch),里长由邻长共选。乌托邦共200里,里长会议就是国会。国会有权选举国王,国王为终身职位。
邻长之职责,在确保其所辖社区人民之健康。为达此目的,他须提供清洁饮水,注意环境卫生,设立医院及诊所。在乌托邦,健康重于一切。乌托邦统治者对教育亦极重视,处处设有儿童学校,成人学校。他们最注重职业教育与科学教育,至于占星、算命则视为迷信。如果认为对乌托邦有利,他们也会发动侵略战争。“他们发动侵略战争,系基于下列理由:任何民族如占有一大片土地,自己既不利用,也不许别人利用,则乌托邦人为了不使货弃于地,他们便有权把这片土地抢过来。”(显然这就是英国殖民美洲的理论。)不过,乌托邦人并不好战,“他们最恨无理由的屠杀……与其他民族相反,师出无名他们认为那是最可耻的”。
乌托邦相当崇尚宗教自由。除无神论及否认灵魂不朽者外,任何宗教都可自由活动。乌托邦人,如愿意,甚至可以崇拜太阳或月亮。但任何人,如对其他既存宗教,以言语或行动横加破坏,那他一定会遭逮捕,处以应得之罪,因为法律不允许宗教斗争。否认灵魂不朽者不罚,但不得担任公职。他们有意见,除向神父或“德高望重者”(men of gravity)讲述外,不得当众发表。此外,“任何人皆可随意信仰他所喜欢的宗教,及把他所信的宗教向别人传播。不过传播时,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以说服代强制,以理论代谩骂,任意攻讦其他宗教,那是法律所不许的”。乌托邦既有宗教自由,因此便有许多宗教。不过,“大多数乌托邦人,包括最有智慧的人在内……大都相信,神是一种贯通宇宙的永恒力量,这种力量远远超乎人类智力之上,它是不可知,不可说,不可解的”。出家修道法所不禁,不过任何出家人均应不断做好事及为社区工作。所谓好事及工作,例如:修桥铺路,清理沟渠,准备柴火等。出家人原则上系过独身生活,但他们如想结婚也可结婚。那儿也有神父,但神父结婚并不遭禁止。国家规定,一切宗教节日及宴会,均应排在年头年尾及月头月尾。但任何节日及宴会,“教堂寺庙中均不许出现偶像”,“祷告也不许可,因为怕少数冒失鬼发言冲撞到其他宗教,以致惹起纠纷”。在每一个节日里,妻子要跪在丈夫面前,子女要跪在父母面前,请求赦免其过失。任何人如未与其仇敌弃嫌修好,即不得进入教堂或寺庙。以上这些画面,带有很浓厚的基督教色彩,但莫尔年轻时所醉心的人文主义,却也偶有显露。例如自杀观,即系源于希腊思想:病入膏肓之人,为解脱其痛苦可以自行结束其生命。除此之外,莫尔认为,自杀乃怯懦的表现。自杀者之尸体,“不许埋葬,应抛于臭水坑中”。
《乌托邦》一书,究竟有多少是莫尔的思想,有多少是伊拉斯谟的思想;另外,写这本书的态度,是轻松的还是严肃的,均已不得而知。不过,莫尔,这位年轻的政治家,却郑重否认乌托邦的社会主义思想就是他自己的思想。“我相信,”莫尔代表他自己对希泽罗代伊说,“一切都共有的地方,人民即不可能过着很富足的生活。因为,当大家感到工作不是为自己,而自己又可分享别人的工作成果时,谁还愿意卖力工作……大家都不肯卖力工作,物资当然就不会富裕……在那儿不可能样样理想,因为人天生良莠不齐——要使人人都变好,绝非短时间所能办到。”尽管如此,乌托邦曾获得不少人的同情与思慕——共产主义的画面,就是《乌托邦》的模本。在《乌托邦》一书中,对富人剥削穷人一事,也有很严正的批评。对英国领主强行圈占公地一点,莫尔曾借外人之口予以谴责。其谴责极深入而激烈,因此便有点不像外国人的口吻。希泽罗代伊对莫尔说:
就贵国土地而言,由于少数人之无理贪婪,已使之大部趋于荒芜……对富人而言,这并无大害,因为他们有钱,不但自己要用的东西可以买到,而且还可囤积居奇,垄断市场以图厚利……我到过不少共和国,经我详加考察比较,我发现这种目前盛极一时的制度,只有对富人有利。我,本着上帝的名义,不禁这样想,这种制度是少数富人想出来的鬼名堂:假借共和之名以保全及增进其财富,想尽办法以雇用的名义,用少量的金钱,大量榨取穷人劳力。种种榨取办法,竟可美其名曰法律。
听,这像不像马克思(Karl Marx)的声音?马克思凭大英博物馆一席之地,弄得世界团团转。然而转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杠杆,也许就是莫尔的这本书。无疑,《乌托邦》一书对现代思潮有着最强烈的影响,我们甚至还可这样说,它是20世纪经济制度的指标。现代之所谓计划经济与福利国家,追本溯源也非论及此书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