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生之犊
博斯韦尔出生于名门,其父亚历山大·博斯韦尔(Alexander Boswell)乃埃尔郡(Ayrshire)奥金莱克(Auchinleck)之地主兼苏格兰高等民事法庭的法官,乃苏格兰的詹姆士二世之曾孙——阿兰(Arran)伯爵之后裔。博斯韦尔的母亲则是詹姆士六世之父——达恩利(Darnley)爵士的曾祖父林恩奥克斯(Lennox)第三任伯爵的后裔。博斯韦尔于1740年10月29日生于爱丁堡。由于他是3个兄弟中的老大,所以他就成为奥金莱克(Auchinleck)那块小地产的继承人。但是,由于他父亲一直活到1782年,所以博斯维尔当然对于这位大地主给他的收入感到不满意。他弟弟约翰在1762年第一次神经病发作。博斯韦尔自己则身受忧郁病之侵袭,他对这种病症的治疗方法是酒精带来的健忘症加上妇女胴体的温存。他母亲也教过他长老会的加尔文教派之教义,而这种教义也有其独特的温暖之处。后来他写过:“我永远忘不了年轻时我的心智被炼狱的恐怖撕裂,由于接触的宗教看法窄狭,引起我内心恐惧的那段痛苦的日子。”他的一生都在信仰与怀疑、虔诚与纵欲间徘徊,最多也只能做到暂时片刻的融合或满足。
在家接受私人教师教导一段时日之后,他被送至爱丁堡大学,然后又被送到格拉斯哥大学去听亚当·斯密的讲课,并研习法律。他在格拉斯哥遇见许多男女演员,其中有些是天主教徒。当时他认为,这些人所信仰的宗教远比加尔文教派更能与欢乐的生活相和谐。他尤其喜欢炼狱的教义,允许罪人在几世的燃烧之后获救。博斯韦尔于是突然出发前往伦敦(1760年3月),加入罗马正教。
警觉的乃父就向艾格林顿(Eglinton)伯爵——当时住在伦敦的埃尔郡邻居——请求抓住詹姆士·博斯韦尔。伯爵告诉年轻的詹姆士,身为天主教徒就不许学法律,不许进议会,亦不得继承奥金莱克。于是詹姆士重返苏格兰,再回归长老会,并且在双亲监视下过活。不过,由于我们这位大法官很忙,他的儿子就设法去“遭遇强敌”——他几次与性病搏斗中的第一回合。乃父深恐这个鲁莽的青年一旦继承了奥金莱克,马上会把这个地产挥霍掉,于是就以100英镑的年金为交换条件,要他在老博斯韦尔指定的受托人来管理这笔田产的文件上签名。
1761年10月29日詹姆士成年,年金也随之加倍。翌年3月间他使佩吉(Peggy Doig)怀孕。7月间他通过了法官考试。1762年11月1日他留下10英镑给佩吉,动身前往伦敦。(数日后婴孩诞生,博斯韦尔却一直没见过那个孩子。)他在伦敦的唐宁街找了一套极舒适的房子。11月25日之前他“因为没有女人而郁郁寡欢”,不过他也记得自己的宿疾,而“这个城市的医疗费又极高昂”。因此他就自己节欲,“直到我找到保险一点的女孩子,或是有崇尚时髦的女性看上我”。他的印象是伦敦市有着各式各样的娼妓,“上自夜渡资50基尼一晚的华贵名女人,下至市井的流莺……这些流莺……只要你给她买1品脱的酒加上1先令,她就任你摆布”。他找门路与“俊美的女伶”——路易莎(Louisa)搭上关系,这位女伶长期的拒绝似乎证实了保健法的论调。最后他总算说服了她,而且还达到5倍的狂喜:“她说我真是个异人。”8天以后他发现自己染上了淋病。2月27日左右他觉得自己已经痊愈。3月25日他又搭上了一个街头的流莺,“与她相爱”(戴着防止染病的护套)。3月27日“我到圣顿斯坦(St.Dunstan)教堂听道”。3月31日“我漫步到公园里,带走我第一个遇见的妓女”。其后4个月间博斯韦尔的那份《伦敦日报》都记载着类似的情况——在威斯敏斯特桥上、萨克斯波斯(Shakespeare's Head)旅店、公园里、斯特兰街上某旅店、托马斯(Thomas)法院,还有妓女家里等地方。
当然,这只是一个人的一面,只是把这些零碎的插曲组合在一段文字里,当然无法使人对博斯韦尔的生活和个性有正确的印象。他的另一面是“对于伟人的热爱”。他在这一方面的第一个目标是加里克,加里克细细品尝博斯韦尔对他的赞语,也就乐得喜欢他。不过,詹姆士的目标并不是他。他在爱丁堡就曾经听托马斯·谢里丹叙述过约翰逊的博学和谈话内容的丰富,要是能得拜见这位伦敦文坛的顶尖人物,应该也可以算是“三生有幸”。
他的运气也真不错。1763年5月16日,博斯韦尔在罗素街托马斯·戴维斯(Thomas Davies)的书局中喝茶时,“有一位长得最恐怖的男人”走了进来。博斯韦尔从雷诺兹所画的一幅约翰逊画像中认出这个人。他求戴维斯不要泄露他是来自苏格兰的秘密,戴维斯却“淘气地”马上泄露出去,约翰逊也把握住这个机会说苏格兰是一个“出身”的好国家。博斯韦尔退缩了一下,约翰逊则抱怨说加里克曾经拒绝过帮他为安娜·威廉(Anna Williams)小姐弄一张当时上演一出戏的招待券,博斯韦尔大胆地说:“先生,我想加里克先生不会吝啬帮你这么一点小忙。”约翰逊制止他说:“先生,我对加里克比你认识得久,我看你没资格和我谈这件事。”这个局面实在难能辟出一条终生友谊之路。博斯韦尔“愣住”,也被“羞辱”了。不过,幸亏在多谈一会儿之后,“我很满意,因为他的态度虽然有点粗野,但是心肠却不算坏”。
8天之后,经过戴维斯的鼓励,再加上自己厚脸皮的胆识,博斯韦尔跑到内殿法学院(Inner Temple,译按:伦敦两所法学院之一)约翰逊的办公室去找他,约翰逊也很客气地接待他。6月25日我们这只大熊和小熊就一起到舰队街上的米特旅店共进晚餐。“我一想到自己和大人物在一起,就觉得很神气。”7月22日“约翰逊先生和我到达克咖啡屋去辟室独谈”。博斯韦尔在记录上写着:“以后,我只需稍加思索就可想起约翰逊先生任何一件‘值得记录的大事’。”那部伟大的传记于焉开始。
当博斯韦尔经乃父一再催促,到荷兰去学习法律时(1763年8月6日),由于师徒两人相处得很好,因此当时年已53岁的约翰逊竟也陪着22岁的小伙子——博斯韦尔,到哈威奇去为他送行。
[1]博斯韦尔所办的报纸之发现,是现代文学史上最令人兴奋的事之一。他死后把他的报纸遗赠继承人,而这些人却认为内容涉及太多丑闻,不方便出版。其中有一捆于1930年在阿伯丁城附近发现,其中包括了《伦敦日报》(London Journal);1925年至1940年间又在都柏林附近的玛拉海德(Malahide)城堡的橱柜和密室中起出。这些报纸多半为拉尔夫(Ralph Isham)上校所收购,后来由耶鲁大学取得。波特(Frederick A.Pottle)教授为麦格劳·希尔(McGraw-Hill)书局编辑此等资料,该书局已取得独家版权。本书作者谨此感谢该书编者及出版商惠允引用该书中某几段文字。波特教授所著《年轻的博斯韦尔》(James Boswell:The Earilier Years)一书在本节文字写成后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