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空间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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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命运在各个地方都由特别自由(libertés)的顽强的成长来决定。所谓自由是指局限于某些集团——这些集团有的大,有的小——的公民权(franchises)或特权。这些自由往往互相冲突,或者互相排斥。

非常清楚,这些自由只有在西欧发展成型并变得相对稳定的时候才能够存在下去。如果没有设防的工事,或者罹受倾轧之若,自由是没有可能的。自由与稳定两者是密不可分的。

欧洲发展成型:5—13世纪

下文所附的两幅地图(图14和图15)显示出欧洲遭到的主要侵略。它们使我们不必详细叙述欧洲半岛的西端在逐渐变成一个紧密的整体的过程中所罹受的种种灾难和所发生的种种事件。

·欧洲的空间是在一系列战争和入侵过程中确定下来的。所有这一切都开始于罗马帝国的分裂。这一分裂由公元395年狄奥多西去世所确认,但并不是因此而造成。

东地中海一直(或者说几乎一直)有人居住。那里富产非常古老的文明,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赋予它生机。自罗马人的征服开始,也出现了一个西地中海,也可以说一个远西方(Far West),那里如果说不是野蛮之地,也是原始地区。在那里,罗马通过创建城市而部分地建立了一个文明。这一文明如果说不总是严格的罗马文明,至少是原有罗马文明的仿制品。

395年罗马分裂一旦成为现实,西罗马部分(pars Occidentis)在环绕着它的三个边界上就经受了一系列灾难:沿莱茵河和多瑙河的东北部边界,沿地中海的南部边界,以及自丹麦到直布罗陀海峡的广袤的“海洋边界”,那里在很长的时期里一直平安无事。这些新的危险以及对这些危险做出的反应,界定并确定了欧洲的地理空间。

(1)在东北部,莱茵河和多瑙河的双重“防线”未能抵抗住蛮族的压力,他们为了躲避匈奴人到了这里。405年,拉达盖苏斯(Radagaise)率领的一支蛮族军队进入意大利,到了远至托斯卡纳的地方。不久之后,406年12月31日,一群野蛮部落在美因茨(Mayence)附近越过冰封的莱茵河,蹂躏了高卢诸省。

大门一旦被打开,直至451年匈奴人在卡塔洛尼平原(Champs Catalauniques)被击败后才重新开始关闭。在那之后,重建工作相当迅速。墨洛温王朝的高卢重建了莱茵河边界,不久这一边界就移到了更靠东的地方;加洛林王朝远在河的东面维持了这一边界,对整个德意志施加其权威,并一直向前推进到匈牙利地区,后者当时处在阿瓦尔人(Avars)的统治之下。皈依基督教巩固了这一向东大力推进的举动;在这一转变信仰过程中,圣卜尼法斯(Saint Boniface)起了主要作用。实际上,西方在奥古斯都和提比略小心翼翼行事时失败的地方取得了成功。

自那时起,德意志保护西方世界免遭来自亚洲东方的袭击。933年,它在梅泽堡(Mersebourg)挡住了匈牙利骑兵;随后,955年,在奥格斯堡(Augsbourg),它粉碎了它们。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是从其扮演的保护角色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的:962年,它取代了加洛林帝国(l’Empire Carolingien),后者是由查理大帝(Charlemagne)于公元800年圣诞节创立的。

图14 大入侵(一):蛮族的入侵

图15 大入侵(二):9—10世纪的入侵

东部边界不再受到威胁,成为一个发展点,并随着信奉基督教的国家在波兰、匈牙利和波希米亚的建立而向东推进;这些应归功于11—13世纪德意志人的殖民活动。在这里确实出现了相对的和平,直至约1240年蒙古大军的入侵: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蒙古人的推进在波兰边缘和亚得里亚海被阻挡下来。唯一的受害者是俄国西南部。

(2)在南部,在地中海,由于穆斯林征服活动在那里取得的首批成功而造成了一个危险的边界——这种危险因北非(迄至那时一直属于基督教地区)、西班牙随后是西西里的一系列“背叛行为”而加剧。在西方,地中海成了一个“穆斯林湖”。西方对此做出的第一个有效的反应是建立重装骑兵,它使查理·马特于732年在普瓦蒂埃(Poitiers)取得了胜利。那一胜利的后果是加洛林王朝非常巨大但极为短命的成功,它的影响扩展到了莱茵河以外地区,甚至远及萨克森和匈牙利。

但伊斯兰教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邻居,基督教不得不发起困难而戏剧性的战役反对它,进行了它自己的“圣战”,即十字军东征(croisade)。十军军东征时断时续地进行。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注意,这显然不是第一次针对伊斯兰世界的战争,而是第一次由集体力量进行的、有着自我意识的战争——开始于1095年。最后一次十字军东征是1270年圣路易(Saint Louis)对突尼斯的远征。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斗争的结束。

尽管埃及在1291年夺回阿卡(Acre,Saint-Jean-d’Acre)结束了西方在东方进行的这些大的冒险,但进行“圣战”的呼声仍在困扰着西方,让它激情澎湃,结果在15和16世纪导致了出人预料的高潮……到了17世纪,又一次出现了阿尔方索·迪普隆(Alphonse Dupront)所说的“孤独的十字军战士”。迪普隆这位历史学家把这一让人难以摆脱的信仰狂热一直下延到19世纪。这让人联想到昨日的种种殖民奇遇。

根据近来非常令人怀疑的统计,1095—1291年间,十字军东征令西方损失了400万或500万人,而此时其总人口仅仅有5000万。谁也说不清这些数字是不是准确。但不管怎样,这是正在形成的欧洲的一个激动人心的体验,是它的第一次真正的胜利。至少从两个角度我们可以这么说:首先,它不稳定地、临时性地占领了圣墓(Saint-Sépulcre);其次,它对富饶的地中海明确无疑的重新征服。十字军东征完成了这一过程,西方的南部边疆借此得以固定下来。在相当长的时期里,直至15、16世纪地理大发现之前,它们是最重要的成就。

(3)在西部和西北部,向南一直到了地中海,欧洲在8—10世纪并没有觉察到北欧人的入侵。它没有觉察到,而且没有力量应对,因而更加感到苦恼。除低地国家(Pays-Bas)、爱尔兰和意大利外,欧洲迟迟才发展起自己的海上力量来。不过,从长期的角度看,这些入侵对欧洲是有好处的。

这么说并不是要为残酷无情的北欧海盗辩护。他们在欧洲造成了重大人员损失。不过,要找出比这更值得羡慕的劫掠活动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他们横穿整个俄国的旅行,他们对美洲的发现——不过他们刚刚发现就把它丢掉了,这是因为,如亨利·皮雷纳所述,“欧洲尚不需要它”。经济史学家对这些所谓的维京人(Vikings)更加着迷,认为他们通过把劫掠到的财富,尤其是从教堂劫掠到的财富重新投入流通,激活了自西罗马帝国灭亡后西方经济衰退以来作为贵金属不能流通、闲置不用的资本。他们认为,维京人的劫掠活动使他们成为金钱的供应者;正是这些金钱又一次刺激了西方的经济。

·要想理解这最早的欧洲文明,我们必须记住欧洲罹受的灾难,想象一下9和10世纪骇人的“黑暗时代”,认识到整整一个大陆每天都必须为生存而斗争的压倒一切的贫穷。

实际上,由于缺少宽广的出口,欧洲的经济退化成了生存经济。这一贫困的欧洲,用马克·布洛赫的话来说,成为“一个被围困或不如说遭到侵略的城堡”;在那个时代,它没有力量去维系非常庞大的国家。这种庞大的国家衰落或倾覆的速度比建立的速度还要快。查理大帝的帝国建立的速度非常快,但它在814年这位伟大的皇帝去世后不久就分裂了。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很快就变成一个摇摇欲坠的大厦,西欧分裂成为无数小的公国。封建制度(它建立在采邑或用拉丁文说feodum的基础上)在西方各个王国中维持了理论上的而非实际上的统一,其中一些非常缓慢地实现了现代化,比如法国,另一些则任性地固守“非常古朴的”特色,比如在德意志帝国(Reich)。

不过,这一骚动不宁的世界尽管面临来自内部的压迫和来自外部的攻击,却已经非常明显地表明是一个同质的文明。尽管其内部有着种种差异和不同,但用吕西安·费弗尔的话说,它不得不被称为一个“封建文明”;在这种文明内部,所有地区面对的都是同样的重大问题,形势和解决办法往往也大同小异。这一文明产生于种族的和经济的多重混合体之中,需要不断地进行斗争,有着共同的信念,尤其是面临需要加以解决的“同样的困难”。

·封建主义打造了欧洲。11和12世纪,在封建王朝的统治下,欧洲达到了它的第一个青春期,达到了它的第一个富有活力的阶段。这种封建统治是一种特别的和非常具有原创性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秩序,建立在一个业已经过第二次或第三次发酵的文明之上。

但对这一色彩斑斓的文明应当如何界定呢?

如果没有此前更大的政治实体的分崩离析,就不会有封建主义。就现在的情况来说,上面说的那个政治实体是广袤的加洛林帝国,即第一个“欧洲”,它的名字这样显示出来(Europa,vel regnum Caroli,“欧罗巴,或者加洛林王朝的统治”),它在其伟大的皇帝[1]死后不久就消失了,这个皇帝被一个宫廷诗人赞誉为pater Europae,即“欧洲之父”。

封建主义是加洛林帝国分裂所产生的自然而然的结果。1940年6月,当法国就要沦亡于德国纳粹手中时,一个法国军官产生了这样一个梦想。他希望法国的每一个军事单位能够通过某种神奇力量暂时恢复自治,拥有见机行事的权力,而不必服从最高统帅部的统一命令;这个统帅部正变得越来越没有效力,虽然心中不愿,却在把所有人拖入失败的深渊。封建主义就产生于类似的反应之中,但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其中主要的一个,就是激起这种反应的灾难不像1940年6月的那场灾难那么迅速。封建主义的形成用了好几百年的时间。不过,其真正的本性一方面是防御的反应,一方面是地方的反应。城堡位于小土岗(motte)上,它保护的村庄挤在它的附近:这不是偶然因素造成的现象,不是随意的安排,而是一种防御的武器。

尽管如此,封建主义还是其他的东西。它是一种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建立在一种依附链上的社会;它是这么一种经济,其中土地不是唯一的但却是最常见的靠服役得到的酬报。领主从国王(他的封君)那里,或者从一个地位比他本人要高的领主那里得到采邑(feodum)或领地。作为封臣,他反过来要向其领主提供一系列服务,包括四种情况下的帮助:(1)他应支付他的领主的赎金;(2)当其长子获授骑士称号时,他应向其领主缴纳实物或金钱;(3)其长女结婚时,他应缴纳钱财;(4)当其封君参加十字军时,他应缴纳钱财。领主依次把他自己的领地的一部分让渡给那些从属于他的人,这些人可能是小的领主,也可能是农民。他授予后者土地[我们仍倾向于称之为“采地”(tenure)和租用地],农民耕种它们,向领主缴纳租金(免役金),缴纳收成的一部分(什一税,或实物地租),或者负担徭役(corvée)。领主反过来要保卫他们,为他们提供保护。

这一带有其义务、其规定、其忠诚,动员起经济、政治和军事力量的社会金字塔,使西方能够继续存在下去,并卫护着古老的基督教遗产和罗马遗产。在这上面它还添加了领主统治的思想、价值和意识形态(它自己的文明)。

实际上,欧洲那时已经忘了欧洲之名。它变成了一个彼此分隔的世界,在那里起作用的都是小的地区,是狭窄有限的母邦。

当然,在欧洲生活的这些早年岁月,出现了一个非常大的有利之处,即各个地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自由地成长,就像荒野中一个植物那样。因而每一个地区都能够发展成为一个健壮的、具有自我意识的实体,随时准备保护它的疆土和它的独立。

让人感兴趣的是,尽管存在这一政治分隔状态,在欧洲文明和文化中出现了一种聚合。一位到圣地(比如,圣-雅克-德·孔波斯特拉,Saint-Jacques-de-Compostelle)朝圣的香客或为了贸易业务四处走动的人,在吕贝克(Lubeck)像在巴黎那样,在伦敦像在布鲁日那样,在科隆像在布尔戈斯(Burgos)、米兰或威尼斯那样,都有一种在家的感觉。道德、宗教和文化的价值,以及战争、爱情、生活和死亡的准则,在各地都是一模一样的,从一个采邑到另一个采邑,不管那里出现了什么样的争执、反叛和冲突,都没有什么区别。这就是为什么像马克·布洛赫所说的那样出现了一个真正的单一的基督教民族和基督教世界(Chrétienté),出现了一个可以称为骑士文明的文明,一个有着行吟诗人、抒情歌手和典型爱情(amour courtois)的文明。

十字军东征表现出了那种统一性,因为它们是集体的运动,是集体的冒险和激情,是无数小型母邦所共有的。

自由或不如说各种自由:11—18世纪

假设一下,我们有可能把欧洲历史上自5世纪到现在,也许可以说到18世纪的所有知识都汇总起来并把它们存储在一个电子记忆装置里(倘若这种记录设备是可以想象的)。假设一下,那时计算机被要求证实一下在欧洲整个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哪一个问题在时间和空间上最常出现。毫无疑问,那一个问题就是自由(liberté),或不如说欧洲的各种自由。“自由”一词是一个要害之词。

不管怎样,到了今天,在陷入意识形态之争的时候,西方世界为自己选择了“自由世界”(mondelibre)的称号。尽管其动机各种各样,但从欧洲在这若干世纪的历史来看,这是既适当又公平的。

·至于自由,应从其所有的形态、从其所有的言外之意上加以理解,包括其各种恶习流弊。

实际上,这些自由是彼此互相形成威胁的。一个自由限制另一个,而且后来从属于又一个新的对手。这一过程从来就不是平安无事的,不过它是解释欧洲进步之因的秘密之一。

但对“自由”一词我们仍需加以准确的界定。在这里,它指的与其说是个人的自由,此为现今“自由世界”惯常的标准,倒不如说是团体的自由。在中世纪时代,人们说到的更多的是“libertates”(各种自由),而不是“libertas”(自由),这并非偶然。使用复数形式,该词在非常大的程度上相当于“privilegia”(特权)或“jura”(权利)。实际上,“libertates”指的是保护这一集团或那一集团、这一利益或那一利益的公民权(franchises)或特权,它利用这种保护剥削其他人,采用的手段往往不知廉耻。

这些集体的自由是慢慢才发展到充分的程度的。后来,它们同样非常缓慢地被导入合理的界限之内,或者被废除。总的说来,它们顽强地长存下去。

·农民是最早得到解放的人之一,但肯定是最后获得充分的自由的。人们甚至可以说,他们的解放至今仍是不完全的。

按照我们对该词的理解,农民是不自由的,除非没有外部利益——领主的、城市的或资本家的——来到他们和其土地之间,除非他们不受到奴役的束缚,最后,除非他们的劳动所得不仅能够养活自己而且会有剩余,同时这一剩余倘若到了邻近的市场不只是能够获得居间的财富,而且让农民有能力至少购买他们个人所必需的东西。

这是由诸多条件构成的。尽管过去欧洲农民可以说享有某些有利条件,甚至拥有某些自由,这只是相对于其他处境肯定更差的农民而言。从广义上讲,欧洲农民从每一次经济高涨中获得了好处。

因而这恰恰开始于10世纪以后的欧洲经济复苏之时。在这一时期,农业产量在各地都有所增加:不仅在北方“新兴的”国家,在那里作物三年轮作制从德意志地区和波兰传播开来,而且在南方各地区(意大利和法国南部),在那里两年轮作制(一年种植谷物,一年抛荒)依然是通例。

农产量的这一增加与人口的增长和城镇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城镇是农业有更大的产量的一个前提条件,但它们也从这里获得了好处。

11世纪以降,只要经济增长持续下去,农民的命运会迅速得到改善。在此之前,他们被固着于土地上,是农奴。“在归属于持剑之人和他的对手教会人士之后,土地落到了扶犁之人的手中……它被抛弃给任何试图接过它的劳动者,所交换的是向土地原主人缴纳的非常少的年息。”这种免役金适用于“土地充足、人口稀少的时候,这样劳动力比土地更能寻找到”[达维纳尔(d’Avenel)语]。无疑,在大片地区(但不是所有地区),农民可以享受到某种程度的自由。“到了12世纪我们自由了。”历史学家亨利·皮雷纳爱这么说,他指的是西方的农民。

但这一解放既不完全,也不普遍;尤其是,这也是不明确的。确实,存在着某种平衡,而且范围很广。实际上,它把土地留给了农民,他们在自己的领地上成为领主和主人,能够转让或出售掌有的产业。另外,土地的租金是很早就确定下来的,从长期看对农民有利,因为经过几个世纪后钱币的价值在下降,这样一劳永逸地确定下来的租金按其实际价值看变得非常可怜得少。

然而,这些好处并没有非常可靠的法律根据。领主对土地继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如果时间、地点和局势合适的话可能恢复其实施压迫的权力。农民起义的历史就是这种状况的一个证明:法国的扎克雷起义(1358年),英国由瓦特·泰勒领导的工人和农民起义(1381年),德意志突然爆发的大规模农民起义(1524—1525年),以及法国在17世纪上半期再一次爆发的农民运动。每一次,这些起义,这些“大罢工”,都被平定下去了。只有他们一直存在的威胁帮助农民保留了过去获得的部分自由和好处。

随着现代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这些特权实际上又一次成为问题。自16世纪开始,在17世纪更甚,资本面临了经济衰退:它在别的地方找不到便捷的出口,就掉转头来朝土地杀来。一场范围广泛的“领主的反动”——既有贵族,同等程度上也有中产阶级——自大大小小的城镇向外蔓延,到了邻近的乡下。新型的地产建立起来,它们宁可只要一个单一的租佃者,尤其是以牺牲农民小地产为代价。[这些新型的地产叫作“农场”(fermes)、“谷仓”(granges)、“分成制租田”(métairies),具体术语因地区不同而有不同,而且并不总是具有其现代含义。]它们的主人通常感染上了名副其实的资本主义精神:作为放贷者,他们寻求的是产量和利润。农民成为他们放贷的对象,这样不知哪一天他们的地产就会被夺走,或者其土地不得不向富人上缴不计其数的登记在案的田租中的一种;这类契约在公证人卷宗中比比皆是。当时的一切东西都对农民不利——甚至租佃契约也要求支付实物、小麦,而不总是金钱。

尽管这一反作用在欧洲各地都可以看出,但在中欧和东欧——在德意志易北河以远地区,在波兰、波希米亚和奥地利,甚至还有巴尔干半岛和莫斯科公国——特别具有悲剧性。随着16世纪的终结,在这些地区的各个地方(某些地区“仍然是蛮荒之地”)都出现了历史学家越来越倾向于认为的第二次农奴制。农民又一次陷入领主统治的泥淖之中,这一次比上一次还要严重。领主是农场的首脑,是实业家,是小麦商人。为了满足市场上对粮食日益增大的需求,他迫使农民增加他们应负担的劳役量——在波希米亚是每周5天,在那里农民只能在周六耕种自己的田地;而在斯洛文尼亚,15世纪时是每年10天,到了16世纪末,变成了每年6个月。劳役在领主直接拥有的田地(所谓家用农场或保留地)上进行。这种在东欧一直持续到19世纪的制度,无疑在很大程度上是造成这些地区相对于西方异常落后的一个原因。

实际上,在西方,在相对自由的政治环境下,对农民有利的变化在18世纪开始发生了——法国,随着约翰·劳(John Law)的银行制度而出现,它引燃了一切(包括农村的酗酒)。法国大革命使农民土地摆脱了封建赋税而完成了这些发展。在革命战争和拿破仑战争期间,这一实例被其他地方所效仿。

·城市的自由。城市是从不停止运转的发动机。它们是欧洲第一次飞跃的主要力量,所得到的报偿是它们的“自由”。

西方长期的衰落导致在10世纪时城市几乎绝迹:残存下来的很少。但当经济潮流发生变化时,随着11—13世纪高潮的到来,城镇出现了引人注目的复兴。在这一大复苏中,城镇繁荣的速度似乎比笨重的地域国家要迅速得多。最早自15世纪开始,这些城市才开始显示出现代城市的一些特征,但早在11和12世纪,它们就打破了它们由以产生的封建国家的框架。城镇摩登而又超前,它们宣告了未来。它们实际上已经代表了未来。

当然,它们并不是一直享有严格的独立,在一开始也不是这样。不过大的自由城市首先在当时西欧最先进的国家意大利产生了。有“第二意大利”之称的尼德兰(低地国家)也出现了城市。当路易九世(圣路易)的王国仍然具有典型的“中世纪”特征时,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米兰、根特和布鲁日已经是“现代”城市了。

在这些城市之后,受制于大公、总督(doges)或行政官(consuls)的无数较小的城镇进行了斗争,赢得了(通过其特许状)自己进行治理、照管它们的金融、法律制度和它们拥有的土地的权利。

总的说来,完全的自由只有通过足够的物质繁荣才能取得。这种繁荣应能使某些享有特权、地位有利的城镇不仅可以确保它们的生存,而且可以提供防御外部力量入侵的能力。它们就是所谓的城市国家。只有少数城镇取得了这种地位,但它们都依靠其贸易和行会的劳动赋予它们某种独立性和个体种种自由的权利。

行会既为当地市场生产,也为长距离的贸易生产。无疑,城市经济能够繁荣到它事实上的那种样子,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因为它越过了地方的界限,不然不可能如此。15世纪时,吕贝克城是人们称为汉撒同盟(la Hanse)的波罗的海与莱茵河之间城市大型贸易集团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它与整个已知世界建立了联系。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和巴塞罗那(Barcelone)的情况也是这样。

在这些享有特权的中心,最早的资本主义作为“长距离贸易”的结果而取得了胜利。这是商人冒险家时代的开始。他们提供原料和劳力,确保产品的出售,行会师傅则越来越变成挣工资的受雇者,就像他们在这一“Verlagsytem”中的“伙伴”那样。“Verlagsytem”这个德语单词是德国历史学家常用的一个词,无法准确地翻译,意思大致是指“按订单生产”(travailàfaçon)。商人是富有的资产者(popolo grasso[2])中首屈一指的明星。他们的“下属”(loges)即“瘦人”经常举行相当不成功的反叛。比如说,在根特,或者在佛罗伦萨,那里在1381年爆发了梳羊毛工(Ciompi)激烈的革命。

制造业城镇中的这些内部冲突预示了已经成为阶级斗争的社会紧张局势:用博马努瓦(Beaumanoir)在提到佛兰德艺匠时使用的一个词“taquebans”,现在我们应称之为为了争取高工资而举行的罢工。逐渐地,在行会师傅与其“伙伴”之间也出现了鸿沟。后者受到了制作费用高昂而困难的“精品”以确保得到发展晋升这种需要的阻碍,组成了自己的集团,自己的协会,自己的“共济会”,经常由一个城镇旅行到另一个城镇。他们实际上是最早的工人阶级无产者。

然而,这种无产者,如果他们是“公民”的话,也因其公民权而享有特权,至少在城市独立或半独立的那些辉煌岁月能够延续时是这样。

那么,有没有一种像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所想的那样的适用于中世纪城市的特别的类型学(typologie)呢?韦伯自己称之为“封闭的城市”。

确实,这些城市非常排外,拒绝对其城墙外的那些人表示丝毫的关心。任何东西都不能高于它:不存在与中国官员充当国家代理人时行使的卓有效率的专制主义相对应的东西。它们周围的乡村常常处在它们的控制之下,不能成为其公民的农民必须而且只能把其粮食拿到该城的市场上出售,同时他们不得拥有织机,除非城市需要他们提供这种服务。这一制度与古代世界的城市国家肯定迥然不同,那时它们在政治上向周围的乡村开放。比如说,那时的雅典农民是公民,其地位与城市居民一模一样。

毫不值得奇怪,授予外人公民权是城市很不情愿做的事,除非它迫切需要增加它的人口。举例来说,1345年,在黑死病过后不久,威尼斯允诺授予任何愿意到它那里定居的人公民权……一般说来,“市政议会”(Seigneurie)更不宽宏大量。它承认两种形式的公民权:一种叫作de intus[3],只创建二等公民;另一种叫作de intus et de extra[4],授予全部权利,一个急于保护它自己的特权的贵族阶层心怀妒忌地对此严加审查。在威尼斯,要获得deintus地位需在该城居住15年,获得另一个地位需要在城里居住20年。有机会的时候,在“新”“老”公民之间也要做出区分。1386年的一个法令规定,只有“老”威尼斯人才可以与扎根于此城的德意志商人进行交易。

城市自私自利,一直保持着足够的警惕,残酷无情,随时准备为了捍卫它的自由与世界其余的部分进行斗争,时常对别人的自由不表任何关心。城市之间血淋淋的角逐是后来出现的民族国家斗争的先声。

然而,城市的自由不久就受到了威胁。现代国家虽然发展的速度较慢,但到了15世纪已变得较为强大了。

那时,国家常常迫使城市就范,它既可以授予特权,也可以施加惩罚。这样就出现了一些严重的危机,比如1521年卡斯蒂利亚(Castille)的“comunidades”(城市公社起义),1540年查理五世(Charles Quint)摧毁根特……不可避免地也会出现某些妥协,因为现代君主制需要得到城市的支持。城市不得不臣属于权威,为了保住其他的特权而放弃某些特权。作为放弃某些自由的补偿,它们得以进入现代国家的某些新的领域——更大规模的贸易,可以获得利润的借贷,另外,在某些国家,比如在法国,可以购买公职。地域经济(économie territoriale)成长起来,取代了在此之前的城市经济。但这一地域经济仍由城市控制。它们与国家一起继续当家做主。

·所谓“地域国家”(即现代国家)在欧洲属于后来者。建立在血缘联系和封君封臣关系上的古代形式的王权过了相当长的时间才消失,至少是得到改造。

转折点出现在15世纪,起初几乎一无例外的是在城市革命最不明显的地区。无论意大利,或者尼德兰,甚至还有德意志,都不是被选中建设这种新型政府的地区,这几个地区有着众多自由、富裕和活跃的城市。现代君主制首先是在西班牙、法兰西和不列颠发展起来的,出现了新型的统治者:阿拉贡的约翰二世(天主教徒费迪南之父)、路易十一,以及兰开斯特王朝的亨利七世。

为这些地域国家服务的是“公务员”,或者,为了避免混乱,我们可称之为“官员”;所有这些官员都是国家的仆人,就像按罗马法律接受训练的“法理学家”,以及重要的国务秘书,即“大臣”。

群众的孝忠对地域国家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视君主为天然地保护他们免受教会和贵族欺凌的人。在法国,君主制直到18世纪都可以依赖人民大众的忠诚:历史学家米什莱称之为“一种爱的宗教”。

现代国家是为了应对新的和迫在眉睫的战争需要而产生的。火炮、战舰队和庞大的步兵,使战争所需的费用空前。战争是万物之母(bellum omnium mater),它也造就了现代世界。

现代国家不久就认识到,任何权威都不能高于它的权威: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不能,他们越来越受到它自己的王公的忽视;教会也没有这个权力,尽管它在道德方面和政治方面的权威一度非常显赫。每一个现代国家都希望自己是独一无二、不受控制和自由的,国家的理由(raison d’État)变成了最高的法律(ultima ratio)。(现在相当于ultima ratio的“raison d’État”这个词最早是由德拉·卡萨大主教使用的,当时他向查理五世做了一个演讲,谈论的主题是在1552年占领曼图亚期间一个微不足道的事件。)这是西方政治制度脱离传统的王权及其父家长制的和神秘的腔调,朝着法理学家的现代君主制演变过程中的第一个阶段迈进。

一些作家就注意到现代国家的产生所昭示的某些精神,用14世纪法理学家巴尔托洛-德·萨索费拉托(Bartoli-de Sassoferrato)使用的术语,即“superiorem non recognoscentes”(不承认存在任何更高的权威)。但这走在了政治现实的前面。

在法国,直到1577年,让·博丹[5]在其《共和六书》(Traité de la république)中提出了国家不可分割的主权的理论。在这里,“共和”按其拉丁文词源,意指公共事物。在博丹看来,主权国家是高于除自然和神圣法律之外的任何法律的:在人类舞台上没有比它高的东西。“正如教会法学家所说,教皇从不束缚他的双手,那么主权君王也不能缚他自己的双手,即使他这么希望。因而我们在敕令和法令的最后看到下面这些话:这是我们乐意做的。它们在那里清楚地表明,至高无上的君王的法律,一方面建立在良好和充足的理由之上,但另一方面也完全仰赖他个人纯粹而单纯的意愿上。”

主权意志侵犯了国家。“我就是国家。”(Das Ich wird der Staat,“朕即国家”)一位德国历史学家这样写道。这就是通常被归到路易十四头上的著名格言“国家即朕”(L’État,c’estmoi),但至少有一次也曾被归到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头上。尽管西班牙君主自称“天主教国王”,法国君主自称“非常基督教的国王”,但他们一有机会就反对教皇国,捍卫法国天主教(l’Église gallicane)的自由或西班牙世俗的及精神方面的利益。这些都是时代变迁的标志。当然,在此之前出现过类似的行动,但现在它们变成了系统性的、自然而然的行动。它们现在不言自明。

随着现代国家加强了它的控制,欧洲文明变成了“地域”文明和民族文明。迄至那时,欧洲一直是城市文明,在许多小而分散、享有特权的城市中达到成熟。现在,西班牙的黄金世纪(1492—1660年,实际上不止100年)和法国的伟大世纪都与整个国家处于同一广度。

在这些面积更大的文明实体的中心,都市扮演着重要角色,政府的存在和消费行为维系着它的存在,并因而把它们提高到史无前例的超级城市(super-villes)的地位。巴黎和马德里获得了持久不衰的声名,伦敦实际上变成了英格兰。整个国家的重心和生活都开始围绕着这些城市怪物进行,它们从今以后成为无以匹敌的奢华工具和既创造文明又制造人类苦难的机器。

人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描绘出这些广袤国家引发的人口、资本和财富的巨大流动——以及与此相关的自由的再分配,一些自由被废除,或者表面上得到保存,另一些自由得到鼓励或被创新。一些享有特权的城市被创建,其中包括马赛,与黎凡特地区进行贸易的事实上的大本营;洛里昂(Lorient),建于1666年,不久就被授予对印度贸易的垄断权;还有塞维利亚,它在1503年获得比别的城市大得多的特权,即与有“卡斯蒂利亚的印度”之称的美洲进行排他性贸易的权力。然而,1685年,塞维利亚的垄断权被转授给了加的斯(Cadix)。

由于国家不能承担所有的职司或保留所有的权力,因而一些自由被保留给了城市。举个例子来说,在法国,自柯尔贝尔(Colbert)去世(1683年)到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实行绝对主义统治的国家逐渐变得不那么有效率了;购买到国家“职位”的资产阶级在很大程度上分享到了政治权威。正是通过与国王的斗争,外省的自由得到了维护。教士、贵族和第三等级的特权被镶嵌在法兰西国家政治结构的外表之上。它无法摆脱它们,结果因而错失了18世纪在其他地方进行的“开明”改革。

就连那些在那一时期赢得了政治自由的国家,所做的也不过是把治理国家的责任交给由有特权者组成的强大集团。联合省的情况就是这样,把事务交由其中产阶级商人来处理。1688年光荣革命后的英国也是这样。英国议会代表了一种双重的贵族制,辉格党和托利党,一个是资产阶级,一个是贵族,但肯定不是作为整体的国家。

·在特权者的“种种自由”越积越多时,个人自由的情况如何呢?

如果说“个人的自由”具有今天那样的含义——每一个的自由,只要他是一个人——那么它就没有什么意义了。那种形式的自由概念过了很长时间才变得清晰起来。因而,人们至多只能看一看个人的自由是不是事实上在增加。对此问题的答案必定是既矛盾又悲观的。

文艺复兴时期的知识热潮,宗教改革时代也是这样(就其提高了个人理解天启真理这一原则而言),为意识的自由打下了基础。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宣扬尊重人类作为个人的伟大,强调个人的才智和能力。在15世纪的意大利,“virtu”[6]不仅意味着美德,而且意味着荣耀、效能和权力。从思想、知识的角度讲,理想是莱昂·巴蒂斯塔·阿尔贝蒂[7]所说的“l’uomo universale”[8]——他本人就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在17世纪,随着笛卡儿而来的是一种源于“Cogito,ergosum”(我思故我在)的整套哲学体系,即个人的思想。

加诸个人之上的这种哲学上的重要性与对传统价值的放弃同时出现。这受到了16和17世纪逐步建立的一种卓有效率的市场经济的鼓励,因美洲贵金属的到来和信贷设施的成长而加速发展。金钱倾覆和削弱了像市政当局、工匠行会和商人行会那样的经济和社会集团,它们在同一时期既失去了其原有的僵化特性,也失去了其某些用途。因而,在日常生活中,个人重新发现了某种选择的自由。但与此同时,现代国家机器强加给他们一种严格限制这种自由的秩序。个人对社会负有义务,必须尊重特权和享有特权的人。

笛卡儿的一封信清楚地陈述了这一问题。如果说在理论上每个人都是自由的,是自给自足的,那么此时社会何以生存?它应遵循什么样的准则呢?詹姆斯一世的女儿伊丽莎白公主就提出过这样的问题。1645年9月15日,笛卡儿做出了这样的答复:“尽管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与别的东西有别的人,且因而被赋予在某些方面不同于世界上其他一切的利益,那么我们必须总是想到,我们人不能孤独地生存下去,我们实际上是宇宙中各部分中的一个,更特别的还是这一地球各部分中的一个部分,是这一国家、这一社会、这一家庭各部分中的一个部分,他因居住地、因誓言和因出身而与它们连在一起。我们必须一直为我们构成其中一部分的那个整体的利益服务,这一利益优先于我们个人特别的利益。”

在这些“整体的利益”的名义下,17世纪不仅对穷人,而且对社会中所有“无用的”部分,对所有那些不参加劳动的人,实施了一种严格的“培训计划”。确实,部分地由于整个16世纪人口的增长,部分地由于开始于16世纪末、在17世纪进一步恶化的经济危机,穷人的人数有了让人忧心的增加。穷人人数的增加反映在乞讨、流浪和偷窃等现象上,凡此种种均引起了压制性的反应。1532年,巴黎议会不是下令逮捕首都中的所有乞丐,“迫使他们在纺织厂劳动,且成双成对地用链子拴在一起”吗?此外,我们还可以看一看1573年特鲁瓦(Troyes)城是如何对待城里贫困无助之人的。

但这些都是临时性措施。在整个中世纪,穷人、流浪汉和疯子都受到慈善救济法的保护,使用的是上帝的旗号,因为耶稣基督在某一天穿上了穷人的服装从而使穷人神圣化了——而且穷人可能总是可以转变成为上帝的使者。圣弗朗索瓦(Saint François)加以具体化的整个精神运动提高了贫穷圣女(Dame Pauvreté)即神圣的贫穷的神秘价值。不管怎样,社会中的不幸者、疯子和被遗弃者倾向于从一个城市漫游到另一个城市;大多数人都急于把他们打发走,而不是把他们留在自己的城墙之内。

因而某些形式的自由,至少是身体上的自由,是允许农民享用的,他们可以从一个领主跑到另一个压迫不那么厉害的领主那里,或者在城市里避难。同样,寻找征兵的官员的士兵也有这种自由,一个抛家离舍去寻求更高的工资或到新大陆寻求更美好的生活的幻象的移民也是如此。此外还有失业者、积重难返的流浪汉、乞丐、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残疾人和小偷,他们不参加劳动,靠别人的慈善或犯罪维持生存,因而在某种意义上是自由的。

所有这些人迄至那时都在无所不能的主的荫庇之下受到保护,但到了16世纪,他们成为社会的敌人,这是一个城市的、已经资本主义化的、迷恋效率和秩序、按照同样的精神、为了同样的目的塑造国家的社会。在欧洲各地,无论是天主教地区,还是信奉新教的地区,穷人、病人、失业者和有精神障碍者都被残酷无情地扣押起来(有时与其家人一同),与形形色色的过失犯罪者关在一起。这就是米歇尔·福柯(他研究了近代早期与疯癫相关的社会现象)所说的对穷人的“大囚禁”,此为煞费苦心的行政机构组织按法律程序进行的拘留穷人的行为。这不仅是应其家庭之请收押一个伤风败俗、挥霍无度的儿子或乱花钱的父亲,而且是按国王密信(lettre de cachet)的要求监禁一个政治对手。

为了上述目的,各国设立了数量繁多的机构:医院、慈善工场、济贫院(workhouses)、教养院(Zuchhäuser)。不管它们的名称叫什么,它们都仅仅是管理非常严的临时营地,另外也是强迫人们劳动的工场。在法国,在1656年建立总收容院(Hôpital Général)的敕令颁布及在同时推行这一整套新的社会政策之后,巴黎居民中竟有1%被监禁起来!这一严厉的压制措施直到18世纪才有所缓解。

在一个已经存在自由但仅限于那些有特权者享有的世界,17世纪就这样帮助对基本的逃避及漂流浪荡——这直到那时一直是穷人唯一可以享用的自由——的自由强行实施真正的限制。与此同时,如我们前文所述,农民的自由也受到了限制。在“启蒙运动”之前不久,欧洲陷入了悲惨的深渊。

面对这种悲观的图景,只有一个匡正的方法。绝大多数人无法享受的自由,在欧洲仍然是一种人们可以想象的理想,但其历史也在慢慢地向前发展。这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个主要趋势,17世纪的众多农民暴动,同样频繁的民众起义(1633年巴黎起义,1634—1639年鲁昂起义,1623、1629、1633和1642年里昂起义),以及18世纪政治和哲学的发展,都证实了这一点。

法国大革命本身并没有成功地建立完全的自由,现在我们也没有能力这么吹嘘。确实,大革命在1789年8月4日夜废除了封建特权,但农民仍要面对债权人和地主。1791年,通过列霞白利法[9],它同样废除了同业公会,但这听任工人受雇主的宰割。经过了一个世纪的时间,1884年,工会在法国才成为合法的组织。尽管如此,1789年颁布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仍然是人类自由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欧洲文明发展史上的一个基本事实。

自由,还是寻求平等?拿破仑认为法国人想要的不是自由,而是在寻求平等。也就是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废除封建特权。一句话,结束私人的种种自由和特权。

自种种自由到自由(一种自由):这一公式照亮了沿着其根本性方向之一前进的欧洲历史。

·自由之概念仍然是“抽象”的和理论上的,它自文艺复兴经宗教改革一直发展到法国大革命。当它在《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中公开宣讲出来时,变得更加强大了。随着自由主义的出现,它变成了一个信条。

自此以后,自由——单数形式的自由——变成了世界事务和历史运动上一个明确的因素。19世纪的种类异常繁多的运动推出的几乎所有的意识形态和要求都——以合法的方式或滥用——借用它的名声。这些运动包括一个人为制造的词“自由主义”,这个词有着各种各样的含义,意义极其模糊不清。

根据它的一个定义,自由主义指的是一种政治信条,寻求增加立法会议和司法机构的权力而限制行政机构的权力。就此而言,它反对专横独裁。按照另一个定义,自由主义是一种经济信条,其胜利的征象是“laissez faire,laissez passer”[10],寻求避免国家对个人之间、阶级之间和民族之间的经济关系进行干预。最后,自由主义是一种哲学信条,鼓吹思想自由,坚持认为宗教统一不是社会或民族统一的一个“sine qua non”[11]。这必然隐含着对别人和个人表示宽容和尊重的意思,按古代的一个说法就是:“Homo homini res sacra”[12]。

因而,自由主义不只是“一个政党的信条……一种舆论氛围”。在与19世纪许多不同的问题进行搏斗时,它完成了难以计数的任务,遇到了难以计数的障碍。在德意志和意大利,它被等同于民族主义:民族本身赢得自由,难道不是首要的自由吗?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它与一个得到教会支持、壁垒高耸、固若金汤的旧制度之庞大无比的力量发生了冲突。相比之下,在英国和法国,它实际上实现了其政治目标。虽然速度很慢且不尽完善,但自由主义的、立宪的国家发展成型,体现了根本的自由(舆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以及议会自由;个人的自由以及选举权逐渐扩大)。

·与此同时,在整个19世纪前半期,自由主义充当了一个新的有产阶级——商人贵族和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崭露头角的一个屏蔽。

“在一个小圈子之外,自由主义以如此大的热情卫护其权利的个人仍然只是一种抽象概念,不可能从这些好处中获益。”拥有保守党和自由党、旧钱与新币的英国是这样,波旁王朝复辟和七月王朝时期的法国也是这样。自称自由主义者的这一有产阶级当即反对普选,反对人民大众。不过,这种政治上的自我主义,面对不久就会显示出其惊人现实的工业社会,如何能够抵挡得住呢?以人与人之间平等竞争为前提条件的经济自由主义不过是一种出于好心的谎话。时间越是向前推进,就越显示出这种谎话之虚伪。

事实上,这第一种自由主义即“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首先是针对贵族制旧制度的一种防御行动,而不是有任何兴趣这么做——“对500年的传统使之神圣化的既得利益发起的一个挑战。”通过这种方式,它来到了它所消灭的旧制度的贵族社会和无产阶级正开始要求自己的权利的工业社会之间。换句话说,资产阶级对自由主义的支持绝非它表面上显现出来的那种样子,而与昔日真正目的在于寻求特权的集团争取自由的斗争极为相似。

对自由主义来说,1848年革命是一个至为关键的里程碑(正是在那时,法国实现了普选。而在英国,关键性的选举改革发生于1832年)。自那时起,不管有没有选举权,自由主义只可以以一种形式继续存在下去,此即政治自由主义,原则上向所有阶级开放的民主自由主义。阿列克塞·德·托克维尔[13]和赫伯特·斯宾塞[14]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注意到这一必然的发展和群众的胜利,对此他们都表示担心。尽管自由主义靠这样聚集了新的力量,但它不久就与来自社会主义的空前、直接而有力的攻击发生了冲突,同时也与像卡莱尔(Carlyle)或拿破仑三世这样的倡导专制独裁——有些人现在甚至称之为“法西斯主义”——的人发生了冲突。

因而,政治舞台的一侧是方兴未艾的社会主义革命(它有许多不同的变种),一侧是反革命力量,它既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它会走多远。在这两者之间,自由主义继续它的生命,组成了许多自由主义的政府,施行着资产阶级的智慧和自我主义。在法国,它重又冒出了一点火焰,但只是在与教会的斗争之中。从此以后自由主义意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性,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使命和事业。1902—1903年,明智的《形而上学与伦理学杂志》(Revue de métaphysique et de morale)刊登了以“自由主义的危机”为题的一系列文章,尤其关心教育的垄断。但真正和最后的危机出现在数年之后,出现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

不过谁有如此胆量,敢说现在被从活跃的政坛赶了出去、在知识文化上没有价值的自由主义,现在真的已经死亡了呢?它不只是一个政治阶段,不只是某一阶级的机巧或伪装。对西方文明来说,它是一种高尚的理想;不管它已经在多大程度上遭到玷污或遭到背叛,它依然是我们的遗产和语言中的一部分,变成了我们的第二本性,即生理反应。对个人自由的任何侵犯都会冒犯我们,让我们怒火中烧。在政治上也是这样。面对专断或实行技术统治的国家,面对总是进行高压的社会,某些挑战性的和无法无天的自由主义以个人及其权利的名义,在西方或全世界正继续发挥其潜移默化的作用。


第一部分 欧洲第十七章 基督教、人文主义与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