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笔者”和“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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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期西魏的苏绰,字令绰,官至大行台度支尚书兼司农卿,为宇文泰所信任,是一位颇有远见的大臣。他所写定、奏行的《六条诏书》,为当时强国富民的政治纲领。其中有《擢贤良条》,对于说理人才(他称之为“刀笔者”)问题,有卓越、简洁、真切的论述:“刀笔者,乃身外之末材……若刀笔之中而得志行,是则金相玉质,内外俱美,实为人宝也;若刀笔之中而得浇伪,是则饰画朽木,悦目一时,不可以充栋椽之用也。”显然,他认为:如若有德无才,就像土牛木马,不可以涉道致远;如若有才无德,亦只能当个刀笔之吏,而不能充当国家的栋梁。

在西方,“诉讼律师”的整体职业名声并不太好,因为只要有人请他们打官司,不管有理没理,能干的诉讼律师都能说出一套理来。打赢官司是他们的主要目的,至于官司是否能够伸张正义则不在他们考量的范围之内。我们不能说,刀笔者或诉讼律师从来就没有做过帮助正义或公正的事情,但是,比起打赢官司的目的和由此可以获得的金钱报酬来说,正义或公正一般不是他们的首要考量。

与刀笔者或诉讼律师相似的还有别的“职业说服者”们,商业、公司或者政府部门的“发言人”便是例子。2011年7月24日,就在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发生26小时之后,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说了一些让听众难以信服的话,比如“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当被问到“为何救援宣告结束后仍发现一名生还儿童”时,他称:“这只能说是生命的奇迹。”这样的“说服”便是一种虽有辩术,但却无法取信于人的巧言,这位发言人不是不知道自己难以取信于人,但说这种不能取信于人的“理”恰恰正是他的职业工作。

这位发言人在“高铁7·23事故”中“失言”后被调职,有人对此表示惋惜,认为他“非常干练,是一个集反应能力、口才于一身的优秀发言人。只是这次他没有把现场情形预估准确,虽意识到严重性,但没有真正摆脱原先那种四平八稳的问答式新闻发布方式,等局势真正失控了,任何技巧和事先准备都不起作用了。新闻发言人是一项高危职业,随时都要面临意想不到的问题”。

根据这样的说法,也许可以理解为,第一,新闻发言人的素质条件是“干练”,具体来说便是“反应能力”加“口才”;第二,新闻发言的目的是“控制局势”,必须在局势失控前先争取到主动。这样看待新闻发言人,是对新闻的错误理解,更是对发言人职业的错误身份定位,因为它把发言人当成了为某一方利益服务的辩护律师,而不是理应向公众提供事实真相和公共信息的人民公仆。如果说发言人的工作任务是控制局面,那么他为谁控制局面呢?是为那些在事故中不幸失去生命、受伤的旅客和他们的家属,还是为别的什么人?法庭上的律师只要反应能力够快、口才够好,凭这些本事,他只要能打赢官司,就算是一个好律师。但是,一个新闻发言人,就算他用自己的反应能力和口才,成功地欺骗了公众,使他们对假象信以为真,并高高兴兴地接受他的解释,我们能因此说他是一个好的新闻发言人吗?这里就涉及说理的“人道关怀”问题,那就是好的动机、对他人的善意和话语内容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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