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结构缺陷的“理由”
说理中理由不充分,有时候是因为理由本身存在主观片面、证据不足、误用权威等思考不周的问题。例如,主张是:学校教育应该废除考试。理由是:一、因为我不喜欢(这是主观片面);二、因为不及格科目多的学生会自暴自弃(这是证据不足);三、因为毛主席说过,“不要考试,考试干什么?一样不考才好呢!对于考试一概废除,搞个绝对化。”毛主席还说,“考试可以交头接耳,甚至冒名顶替。冒名顶替的也不过是照人家的抄一遍,我不会,你写了,我抄一遍,也可以有些心得。”(这是误用权威)。说理的理由和证明不充分并不都是因为理由本身有问题,还可能是因为某些说理结构有缺陷或不周全。其中,程度、类比和先例这三种论证是常见的,也是经常被忽略的。
程度
2013年12月9日多家媒体刊载一篇题为《网络战威胁甚于核弹》的报道,光题目就够吓人的。但是,细想一下就会发现,这个说法未必周全。核弹是要死人的,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为什么不死人的网络战比死人的核战是更大的威胁呢?所谓的“威胁”,是对谁的威胁呢?谁又这么不拿人命当一回事呢?2013年12月26日河南信阳市浉河区政府官网发布的一篇文章说,浉河区委书记称拆迁工作人员是“最可亲、最可敬、最可爱、最可歌、最可颂的人”。在公共话语里经常会碰到不周全的程度妄断,这位书记所说的“最”便是其中的一种表现。
在说理中常常可以碰到不周全的程度比较。不周全的程度说理总是依赖于人们某种未经审视的心理定势,例如,甲比乙有害,所以乙比甲有益;甲不好,所以与它不同的乙一定比它好;某个政党有许多劣迹,所以反对它的政党一定代表光明的未来。又例如,比好事更多一些的,或比坏事更少一些的就是好事。这种思维定势会不知不觉地影响人们的推论。例如,俄裔美国哲学家、小说家安·兰德(Ayn Rand)的小说《源泉》(The Fountainhead)中有一句与“网络战比核战威胁大”类似的话,“如果我们厌恶肉体的奴役,那么精神的奴役岂不更令人憎恨?”大多数读者都知道肉体奴役是一种残害,所以会同意,比肉体残害更大的残害(精神奴役)是一件很坏的事情,必须予以谴责和反对。但是,兰德并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精神奴役是比肉体奴役更严重的残害。
程度比较是一种常见的推诿手法,用推诿来作为理由,淡化缺点和错误的严重性,这在儿童说理中特别常见。孩子功课不好,家长说,你平时不用功,看,这次不及格了吧。孩子会说,班上还有分数比我低的呢。这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推诿在成年人说理中也不鲜见。更有一种特殊的“比上又比下”:如果符合自己的利益,就与别的国家“国际接轨”,相反,则会强调与他国不同的“某国特色”。
程度的说理有多种不同的形式,它们不合理、不周全的地方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人说,“价格便宜的韩国现代车(Hyundai)都可以有10年保修期,为什么昂贵得多的奔驰和雷克萨斯(Lexus)不能有更长的保修期”。但是,价格昂贵并不是要求奔驰和雷克萨斯提供10年以上保修的理由,至少不是充分理由。这里有一些例子,我们不妨自己体会一下: “与其将来打核战争,还不如现在就打常规战”,“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文革”口号),“中国的‘人民社会’要比西方的公民社会更优越”,“知识越多越反动”,“中国人权比美国好五倍”。
许多不周全的程度说理都与某些“不当比较”(bad comparison)有关,不当比较又称“错误比较”“不完整比较”或“不充分比较”。有的错误比较一下就能看出来,例如,“蔬菜所含的脂肪比糖果低,所以要多吃蔬菜”。它的结论可能不错,但理由却不恰当,因为并没有谁避免吃糖果是因为怕糖果脂肪高的。有的错误比较就不那么容易看出来了,例如,“宗教危险,但科学更危险”。这是在拿“信仰”与“知识方法”做比较,二者并不具有充分的可比性。宗教可能将人引入歧途(如邪教)与科学可能制造灾难(如原子弹),并不是同样性质的“危险”。这样的比较结论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因此无法对之进行说理。
还有一种常见的无具体对象的比较,它是不完整的。例如,“中文是最难学的语言”“美帝国主义是人类最凶恶的敌人”。这类说法用最高级,是为了做出斩钉截铁的姿态,并不是真的在与同类对象做比较。这种“最”的说法在宣传中更是一种被滥用的话语形式。德国语文学家维克多·克莱普勒在《第三帝国的语言》中专门讨论了纳粹的“词语最高级的诅咒”,词语最高级是一种期望获得宣传奇效的夸张措辞,是一种大话炎炎的强行灌输。“文革”中曾有许多这样的用法,如“我们最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副主席”“最高指示,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
这种话语并没有随着“文革”的结束而绝迹,2014年初中国富豪陈光标前往美国企图收购《纽约时报》的消息曾引起广泛关注,而他在美国向记者散发的英文名片更引起了轰动。名片的自我介绍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人、中国最杰出的慈善家、中国慈善界的领袖、中国地震救援英雄、中国最有名最被热爱的模范人物、中国最具魅力的慈善家”。人们把这位无知有钱人的“最”字炫耀当作笑话来谈。一位名叫索尼亚的印度网民说,她也要印一张陈光标那样的名片,声称自己是最著名和最受爱戴的印度人。然而,连一些著名学者也有随便使用“最”字的习惯。例如,2013年11月,一位清华大学教授发表《十八届三中全会最大的亮点和最重要的创新所在》,虽然一再强调“最”,但却始终没有告诉读者是与哪些其他内容比较出来的。“最大”“最重要”这样的说法在修辞上叫“不加限定的最高级”(unqualified superlative),是学生应该在作文中避免的。
克莱普勒指出,不加限定的夸张是一种“掩饰性的语言”,除了“最”的程度说法之外,“‘全面的’‘全方位的’也是一个数字最高值,与浪漫主义泛滥无度时的‘无数的’和‘不可想象的’一样”,也显现“数字的最高级与集权原则之间的关联”。我们今天在公共论述和说理中应该改掉这样的措辞习惯。
类比
说理中的类比也经常会有残缺。类比是以一物比喻另一物,或用一个看法来证明另一个看法。类比对于大致的、一般而言的说明和描述最为有用,人们经常只是凭直觉来理解类比。由于习惯于隐喻或显喻的思维方式,被隐喻或显喻的似乎成为一种常识:女子美貌便是如花似玉或花容月貌,心情复杂便是五味杂陈,生活困苦便是水深火热,等等。类比是一种比隐喻或显喻更扩展或复杂的比较。例如:2010年广西高考语文试题采用的全国卷Ⅰ要求根据图画材料作文:画面上有四只猫,猫前面摆着几条鱼,一只猫选择捉老鼠,三只猫选择吃鱼,并嘲笑那只捉老鼠的猫:“有鱼吃还捉老鼠?”作文显然不是看考生要怎么写猫吃鱼还是捉老鼠,而是要求以类比来就别的事情说理。有博客作者将此联想到国家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事。在这个类比中,国家犹如猫,连年超常增长的税收犹如“鱼”,所漏之税则犹如“鼠”。类比的结论是,国家有“鱼”吃,还要别忘了“捕鼠”。博客作者并不同意这样的类比,因为国家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猫和鼠的关系。
类比也经常在政治上被用作一种顾左右而言他或借古说今的“委婉”说理方式,对某些敏感问题做一些以“能说的”代替“不能说的”讨论。2013年12月有报道说,《大清相国》成为又一本因领导人推荐而洛阳纸贵的著作。据称,这本书由于讲述铁腕治吏的故事而对当今的干部整风有“现实”借鉴意义。这令人想起不久之前,也是因为领导人推荐,托克维尔的《旧时代与大革命》也曾走红过一阵。有学者总结这本书的“现实意义”,其中最重要的两条是:第一,旧制度最大的弊端是统治者的腐败,这种腐败没有带来经济的凋敝,相反却促成了前所未有的物质繁荣,然而也正是这种繁荣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第二,旧制度统治者的腐败主要表现为统治阶级的没落。统治阶级失去了它过去的社会管理职能,脱离了人民,它所造成的社会不平等成为引发法国大革命的根本原因。
用大清国的或是18世纪法国的事情来引起联想,借以思考当今中国的问题和解决、防止之道,如果有说理功能的话,充其量不过是类比说理。用类比来进行思维非常普遍,常常运用在哲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的问题思考过程中,它可以为了解一个陌生的问题提供一个可能已熟悉的路标。但是,正如斯泰宾在《有效思维》中所指出的,“我们必须记住,作为路标,它的可靠性必须经常加以测试。而且,虽然可以用类比做论据,借以触发一种结论……但是,哪怕是一个很好的类比,也总有那么一个点,到了那里,这个类比就垮了下来。”而且,有人会利用类比来进行诡辩或欺骗而不是说理,他们的“目的是劝说我们接受他们的意见,可是并不向我们提出任何可以为一个有理性思维的人所能接受的根据”。
说理需要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就什么说理,在说理修辞理论里,这叫明确论题。明确的论题就是“正题”——该谈什么就直接讨论什么,不要东拉西扯,更不要顾左右而言他。例如,今天“治吏”的关键是什么,是提高个人品质,改良官场风气,还是健全政治制度。要说清楚,不要只是暗示。类别联系或联想可以触发对某论题的讨论,但也可以引偏论题。例如,曾任康熙帝老师的清代名臣陈廷敬,官至工部尚书、户部尚书、刑部尚书、吏部尚书。他再能干、清廉、铁面无私,都是在为皇帝效力。今天我们需要的是民主政治,不是王朝政治。因此,“治吏”已经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新问题,用大清政治做“路标”来思考和讨论现代民主法治与官员权限,恐怕还没有起步,类比就会垮了下来。法国波旁王朝的类比不也是这么垮下来的吗?
类比在说理中经常被滥用或误用,“错误类比”(false analogy)是说理中一种常见的逻辑谬误。有论者认为,“错误类比”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弱类比”(weak analogy)。这是因为,类比并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是相比之物间的类似关系有远有近而已。一般来说,关系近的就会显得比较合理,而关系远的则会显得牵强附会,因而暴露出谬误来。没有绝对正确或绝对谬误的类比,一方面,无论关系多远,没有两件事物的类比是完全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无论关系多近,类比的两件事物都不可能合二为一。在《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里有这样一个谜语,桌子和乌鸦有何相似之处。作者自己说,这本是一个无底之谜,但还是有读者给出了这二者间的类似特征,有的还相当精彩。但是,就算类比很贴切、很精彩,它所提供的充其量只是说明和修辞渲染,而不是能支持结论的理由或道理。
再好的类比也不过是一种巧妙的说法,由于它不是对正题的直接讨论,它的说服力只是表象的。美国作家阿瑟·克里斯托(Arthur Krystal)说,“一句说得很巧妙的话可能只是因为巧妙才有说服力。但是,如果我们仔细想一想,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许多历史故事、名人轶事都经常被用作比喻或类比。不同的使用者可以从它们引申出完全不同的解释和意思。好的类比精确有力、生动风趣,有很强的审美感染力,在演说中运用类比,能产生很好的修辞效果,但好的修辞效果不等于好的说理。类比的审美感染力可以强化一个正当的说理,也可以用来逃避说理,成为一种花言巧语,甚至还可以根本就是一个遮掩真相、乔装打扮的歪理。正因为如此,我们在评价一个不当类比的时候,不仅要评估它是强是弱,更要判断它是否正当,是否谬误。
先例
用“先例”来说理也是常见的,它与程度说理和类比说理有类似的地方,它们都包含着某种比较。先例说理往往依靠某些涉及过去和现今关系的常识思维,例如,以前如此,现在就该如此;他以前做过,为什么我现在不能做;现在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坏,所以已经很好。
儿童思维的一些特征经常与“援用先例”有关,如有样学样,他有的我也要有。家长也经常会用类比方式来教育孩子:你爸爸小时候很听话,你也要听话;他能够做到,你也要做到(学榜样)。因此,类比很容易成为一种惯性的思考方式。习惯性的援用先例可能造成错误的先例论证,因为它可能忽略过去与现在(或未来)环境条件的不同。先例论证经常用在以“光荣过去”对现在人进行的革命教育说理中。例如,2013年12月有一篇题为《重温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从我做起惩腐不贷》的文章说,“苏区瑞金时期,身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的毛泽东,给自己的粮食定量只是一线普通战士的四分之三。延安时期,他自己种粮种菜,按规定标准领取伙食费,自掏腰包招待名士和外宾。”仅就说理而言,这样援用先例并不能证明“以前这样,现在应该也是这样”(当然,就算是证明了,贪官也照样是贪,所以“反腐倡廉”光靠说的,是办不到的)。这种援用先例完全没有考虑到一个基本的情况,那就是,以前和现在的环境条件完全不同了。以前的共产党被国民党围剿,生存资源极端缺乏,过苦日子是不得已的;现在已经几乎拥有了国家的所有资源,当然今非昔比。
先例论证援引的经常是某个带有情感色彩的过去事件(“革命故事”都如此),在情绪上调动和操控听众,减弱他们的逻辑分析意愿,以取得说服的效果。这是一种常见的宣传手法。例如,越南战争初期,美国总统约翰逊在战争动员的演说中说,“在越南退却换不来和平,‘慕尼黑协定’的希特勒告诉我们,胜利只会刺激侵略的胃口。战争会从一国扩大到另一国,带来越来越大、越来越严重的冲突。”美国历史学家霍华德·津恩(Howard Zinn)驳斥尼克松说,1939年的欧洲与1965年的越南是不同的情况,第一,捷克人遭受的是德国的外来侵略,而越南是内部的叛乱和内战;第二,当时的捷克经济繁荣、政治民主,而南越政府则腐败而不得人心;第三,希特勒占领捷克是为了攻打波兰,而越共和北越则是为了国家统一。先例论证的残缺在于,它经常片面地强调与它有利的相似方面,而不提与它不利的不同方面。
“先例”说理有残缺,还经常因为只顾援引先例,而忘记思考先例好不好、值不值得效仿的问题。例如,有人说,“中国这么大的国家,不可能靠旅游业作为支柱,而发展工业,不可能没有污染。像西方国家一样先污染后治理,其实是很理想的局面。”还有人对中国严重的地下水污染这么说,“工业发展没污染是不可能的,这些西方国家闲着没事整天恶心中国…… 地下排污恶行早有先例。”
2009年11月30日美国《新闻周刊》报道,中国温室排放现已居世界第一,预测2020年将接近美国的2倍,2050年将是美国的2.3倍。虽然陈述的是科学事实,却引起了一些国人的反感,被看为是一种“阴谋”。一位网友评论道:“西方世界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刁难中国,目的就是阻碍中国发展,深怕一个强大的东方大国会统治世界”。有一位官员就中国“世界第一”问题对记者说:“当前大气中累计的温室气体80%源自发达国家,中国只占余下20%的一部分。不能只看总量,不看人均,中国有13亿人口,当前人均排放只是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甚至五分之一。……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生活水平方面,我们不可能接受中国人只享有发达国家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甚至五分之一权利的想法。”污染危害的程度是不能以“人均”来计算的。污染到一定程度,人会得癌,会不能呼吸,会活不下去。一个人或一百个人生活在污染的环境中,致命的后果是一样的,不会因为有一百个人呼吸有毒空气,空气就变得只有百分之一的毒性。就算西方人同意让中国三倍五倍地污染,这样的污染对中国又有什么好处?
先例是一种简单易懂的说理,所以经常用于儿童教育,像孔融让梨这样的“榜样故事”就是一种引用先例。“文革”时对成人也进行这种儿童式教育,如“忆苦思甜”“吃忆苦饭”“苦不苦,想想红军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这类说法被反复灌输,便成为成人的思维定势。“文革”时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而混蛋”也是一种先例推理,由于显然谬误,现在已经没人再公开说了。但是,它的思想影响还在,某些“红二代”“官二代”因为父辈的过去,就自以为是当然的精英,谋求各自特权。在他们的父辈那里是,“江山是老子打下来的”,在他们这里是,“江山是老子的爹打下来的”。如果这样的现实不改变,血统或权力先例就仍然会或隐或显地出现在一些公共话语和说理里。
先例说理容易造成的一种叫“滑坡论证”(slippy slop)的逻辑谬误。滑坡谬论是不合理地使用连串的因果关系,将“可能性”转化为“必然性”,上纲上线的批判经常运用这种谬误逻辑,例如,必须严惩网络谣言,不然就会有人肆无忌惮攻击政府,政府威信受损,国家就会没有秩序,亡党亡国。所以,网络谣言会有亡党亡国的后果。又例如,员工偷懒,公司便会损失;公司赚不到钱,就要裁员;遭解雇的人,就会无工作;无工作的人为生计,无恶不作亦会愿意。因此,偷懒的人都会是罪犯。
2013年12月13日《南京日报》有一篇《向让座者索赔恶例不能开》的文章里就有一个主张杜绝先例的滑坡论证。文章说,12月12日河北承德的公交车上,一小女孩给老太太让座,结果车辆急刹车,老人不慎摔倒。禁不住老人的一再“索赔”,女孩家长赔了200元钱才得以息事宁人。文章把“不能开恶例”而不是索赔要求本身是否合理作为反对赔偿的理由,认为“如此一来,人们就更不敢轻易奉献爱心、扶助需要帮助的人……后果不堪设想”。看上去有道理,其实是一个“滑坡谬论”——女孩赔钱,老太讹诈成功,其他人就会学老太讹诈别人,别人怕讹诈就会不敢做好事,社会上就会没人做好事,所以,女孩赔钱,后果不堪设想。
并不是所有的程度、类比和先例在说理中都是不当或谬误的,只要运用得当,这些都可以成为有效的修辞手段,也都能够帮助说理。但是,应该看到,在说理中,程度、类比和先例运用得再恰当,所起的作用也只是为结论(它必须是可靠的)提供的某种解释和说明(explanation),它们并不能用作支持结论,并使得结论可靠的理由(reason)。如果把解释当作理由或用解释来代替理由,那就实际上是在想当然地看待结论,在说理者方面,这是说理不周,在听话人方面,则是不能察觉说理的不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