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亚细亚生产方式”“商业资本主义”与“自由封建主义”
前面我们归纳了封建主义自然经济,宗法共同体,人身依附关系以及封建社会的人群分化类型问题。那么,中国与西方的封建社会相比又有什么不同呢?或者,在文化类型说大兴而社会类型说消沉的今天,我们是否还有必要谈论“中国封建社会”这一命题?
我们上面已回答了这一问题,“中国封建社会”是确实存在的。但是,近代中国与西方除了社会类型之差异之外也确实还有文化传统的差异,这些差异使得人们在谈论中西社会类型差异时,不仅在价值判断上,而且在事实判断上都有截然相反的两类看法。
学术界都很熟悉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或“东方社会”的理论。根据这一理论,马克思认为亚细亚或者东方(其中自然包括中国)的社会是停滞的,自古以来并未发生多少变化。其主要特征是:没有私有制,只有农村公社与土地国有;农村公社内部农业与手工业紧密结合,外部则有通过组织大规模水利建设而建立起来的中央集权专制国家;普遍奴隶制,全国臣民都是专制君主的奴隶。马克思所说的这些特征不仅是相对于资本主义欧洲而言的,也是相对历史上的欧洲,其中包括中世纪欧洲而言的。按这种观点,东方(包括中国)社会在自然经济(农业与手工业的结合)、宗法共同体(没有私有制)和人身依附(普遍奴隶制)等前述封建社会各基本特征方面比欧洲中世纪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它是一种比封建社会(欧洲的)还要封建的“超封建社会”,或者说是距离私有制、商品经济与人的自由比西方中世纪还要遥远得多的“前封建社会”。这种看法当然并非只为马克思所有,上至黑格尔甚至亚里士多德,下至当代以威特弗格尔为代表的西方“水利社会”论者,市民社会中的西方人或多或少都是这样看待东西方差异的,即便在苏联有过视“亚细亚”与欧洲如“两股道上跑的车”的“两种类型”论者与视“亚细亚”为一较原始的必经阶段的“两个阶段”论者的长期论战,其分歧在实质上也不过是“封建主义”与“前封建主义”之别而已。
而在中国人看来,情况恰恰相反。在新中国建立前的社会史与社会性质论战中,代表官方(即国民党)立场的学者大倡所谓中国自秦以来就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之说,认为早在西方人挣扎在份地制、自然经济与农奴身份的黑暗中之前很久,中国已经有了私有制、商品经济与自由,而且还颇为发达,比起西方的资本主义来,不过是多了个皇帝老子,少了点大工业生产力而已;旧中国不是封建社会,至多不过有若干“封建残余”罢了。
与他们对立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史学者们站在民主革命立场上,坚决认为旧中国是封建社会:古代是完全封建,近代是半封建,而所以“半”者主要就城乡差异而言,至于农村则基本上还是完全封建的。但是他们的论点主要集中在对大地产与租佃制的强调上。他们认为中国是租佃剥削而不是雇佣劳动制,土地高度集中而使用极端分散,地主与小农间存在着尖锐的阶级对立,因此中国是封建社会。显然,他们对“商业资本主义”论者关于中世纪中国私有权与商品货币关系等比西方中世纪更为发达的看法并未提出异议。因此毫不奇怪,这种倾向到新中国建立后便形成了中西比较中的中国“自由封建主义”学说。当然,“自由封建主义”之名是笔者对这种看法的概括,实际上并没有谁把“自由”与封建主义直接联系起来。但无论如何这种观点显然与“商业资本主义”论者的观点一样,认为中国中世纪与西方中世纪相比,自然经济、宗法共同体与人的依附关系,乃至社会分化的等级性等特征要淡化得多,实际上也就是认为中国封建社会比西方封建社会“自由”得多,它仿佛不是以对独立个人的压抑、而是以在“自由买卖”中产生的“大土地私有制”和“自由租佃制”为基础的。显然,这种中西比较观与“亚细亚生产方式”之类的理论相比,在对中西特点的描述上正好来了个颠倒。
之所以产生这种截然相反的认识,固然与人们所掌握的经验材料有关,但观念的差异也起着很大的或者说更大的作用。就以“自由”这一概念而论,我国汉魏时便有了“自由”一词,如《礼·少仪》“请见不请退”条郑玄注:“去止不敢自由。”《三国志·吴志·朱桓传》:“桓性护前,耻为人下,每临敌交战,节度不得自由,辄嗔恚愤激。”这里所谓“自由”,实为“任意”之意。毛泽东所反对的红军中的“自由主义”亦即此之谓。这种“自由”实与英语中wantonly、arbitrarily、wilfully及词组at will之义相当。任何社会都不可能让人“任意”胡为的,因此汉语中的“自由”一般都以否定式出现,如上引的“不敢自由”“不得自由”之类,还有古诗中的“欲立蜻埏不自由”(道潜:《临平道中》)、“欲采蘋花不自由”(柳宗元:《酬曹侍御过象州》)、“浮名浮利不自由”(管仲姬:《渔父词》)等等。或者用为贬义词,如清代官员考绩评语有“偃息自由”,对只图安逸,不问公务,毫无节制,任意所为的官员,评以此语。[1]
而我们现在用“自由”一词去译解英文free(相当于德文freiheit、法文liberte、拉丁文libertas等)这一概念,严格地说不完全贴切。事实上,古汉语中并无与free同义之概念。因为free除“自由自在”的含义外,尚有“从……脱离而独立”之意,而汉语中“自由”这一概念则没有此义。故所谓无产阶级“自由得一无所有”云云,从汉语的角度说就讲不通(“任意地”一无所有?!),汉语中的“自由”仅与受束缚相反对,而free不仅与受束缚,还与受“保护”相反对。在西方概念中,受人庇护的人是不自由的,而在汉语中受庇护与自由并不矛盾。例如,在许多中国人看来,国家的“抑兼并”仅仅束缚了“兼并之徒”,它并不妨碍或者说还保护了农民的“自由”,而如果说它最终没有保护住农民的自由的话,那只是由于代表“私有制”的国家对“兼并”的打击“不如土地改革那样彻底”。而从西方市民社会的自由观出发,这种处于国家“保护”下的小农与西方“由好战的贵族保护它们不受外敌侵害”[2]的农奴同样是不自由的,或者说前者更不自由,更接近于“普遍奴隶”。
又如前已指出,中国农民社会中“私有”这一概念与西方市民社会中的private概念也有区别,可用以满足私欲的一切东西都可谓之“私有”的,而private则还有个性的、平民的、非权力的等微妙含义。所以,我们认为“私有”性膨胀的某些现象,在西方人看来恰恰是private性缺少的标志。例如过去的西晋占田制,今天的“官倒”现象都是如此。
正因为如此,我们在比较中西封建社会差异时往往会发现中国封建社会比西方有更多的“私有”性质与“商业”性质,而不是有更多的亚细亚性质、共同体性质与统治—服从关系性质。因而从这样的社会中既得利益者的观点出发便会得出“商业资本主义”的结论,以反对民主革命;而从该社会受压迫者利益出发的观点又会倾向于“自由封建主义”论,把革命简单地理解为仅仅是剥夺“贪婪的私有者”的自由,废除土地“自由买卖”与自由租佃等等。
必须指出,“商业资本主义”或“自由封建主义”在经验上都是以近古的即宋以后的中国社会,尤其是以这种社会中向“太湖模式”发展的类型作为实证基础的。而恰恰由于西方人亚细亚社会观中的“长期停滞”论的影响,他们往往把这种类型在空间上扩展到全中国,在时间上上推至远古。因为这种类型被认为比欧洲中世纪更接近于资本主义,而从远古以来就普及了这种类型的中国社会却又终于没有进入资本主义,因此在对祖先“商业”的或“自由”的灿烂文化优于西方而感到的自豪之中却往往又渗透着对中国长期停滞、不可救药的“民族性”的深深自卑。它深刻反映了宗法社会的中国人在东西文化碰撞中的心态特点。
中国为什么没有产生资本主义?这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并非本书所要解决或能够解决的。但在笔者看来,这个问题与其说是早就有了“私有权”“商业”“自由”乃至“理性”“人文主义”等准近代化特点的中国人,何以长期停滞而没有向近代化的门槛跨出“最后一步”的问题,不如说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封建性何以特别强烈,宗法共同体何以特别坚固的问题。事实上中国社会决不是始终处于“太湖模式”那样的“自由租佃制封建主义”而停滞不变的。我们在前面已指出,晚唐以前的中国社会与晚唐以后的“关中模式”都是十分典型的宗法共同体,因此我们现在开展进一步的中西比较时,便主要以近古中国向“太湖模式”发展的那种类型,即成为“自由封建主义”主要实证依据的租佃型封建主义作为分析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