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济问题

字数:5559

干部的经济问题以“钱”为中心,本质上是通过权力这一中介而非法的获利。其典型表现就是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公款私用以及各种形式的权钱交易等。1978年以来,随着经济建设成为全党的中心任务,经济问题越来越成为干部的主要问题类型。其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干部手中掌握的经济资源越来越多,这是基础性的因素。二,干部的生活方式和应酬。现在中县的县乡主要干部大多穿名牌,著华服,专车出行,生活大多富足。同时应酬广泛,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开支很大。中县县长在一次参加红白喜事后感叹说,现在的标准都提高到了500元,而且平时不来往的,八杆子打不住的也都下请贴,如何吃得消啊?真是“富在深山有人知,穷在闹市无人理”啊。三,更关键的是,现在干部仕途的每一步晋升,都离不开大量资金的支持,形成了“花钱晋升,晋升后捞钱”的恶性循环,并且形成了越往上晋升筹码越高的态势,这必然为干部的仕途埋下地雷,使得干部的经济问题一查一个准,并且层出不穷。

下面通过1982年的县文委副主任王封文受贿案和2005年的县文化局长贾本声受贿案等典型的案例来考察干部的经济问题。

王封文曾任中县团结乡党委书记、卫生局长,是中县政治大家族张家的重要成员,当时,其妻子张梅芝任中县副县长,张梅芝的哥哥张泰康任中县县委副书记,加上他们都是中县本地人,经营日久,人脉深广,形成了庞大的家族政治势力,当时有干部就说,中县的天下是张家的天下。这就和当时的县委书记王府希和纪委书记罗文礼等外县干部形成了极深的矛盾,当时的纪委书记罗文礼说:

“当时他们的家族势力太大了,他们看不起王府希同志,经常在一起议论王府希。他们是一派,我和王府希,还有其他几位同志,我们是一派。”(访谈,2009)

1982年,全国掀起了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斗争的运动,北山地委成立了地委、行署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斗争领导小组,中县也成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就在这时,一封举报王封文的举报信被转到中县纪委。举报信如下:

中共北山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北山地委、北山行政公署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斗争领导小组:

今去信揭发王封文同志的投机倒把行为。

中县卫生局长、原团结公社党委书记王封文同志,于一九八0年在团结公社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在团结公社龙房大队的晓武庄村(县卫校、县外贸局东院附近)占地几分,准备盖私房。恰因刘杰省长来中县检查工作,发现了一些干部职工在县城附近占地乱建私房的问题,严肃地提出了批评,并责令中县县委领导要采取措施,立即刹住乱建私房这股歪风,对建私房当中,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要予以纪律制裁。王封文与他人不同,脑子灵活,心眼多变,他即停止了建房准备,舍弃了宅基地,转移为另一种手法,牟取暴利,那就是将购买的建房平价木材高价出售。将以每吨九元左右的(不付运费)的次等煤,并兑土充好煤,在张庄大队砖瓦厂换成砖,以每块5分左右价格出售,计有煤20多吨,可换砖三万五千块左右,两项从中非法获利2000多元。同时,王到上海看病期间,从生产队索取小磨香油百来斤,本打算在上海送给医院主治医生及其他有关人员,后经一位在上海工作、原籍中县团结公社张庄大队的一位同志劝阻,王又改变了主意,只送了少许,其余八、九十香油在上海高价出售,从中非法获利200多元。这几项投机行为,大约获利2200多元。

在当前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斗争中,一是没有人揭发王的问题。二没有发现王自觉向组织上交待自己的问题,看来王有自己的打算和有一定的市场。我认为,王有他自己的一套处世哲学,他和他爱人张梅芝(原棉纺厂党委副书记,现任副县长)在外名声好听,笼络了一些人,也确实有那么一些抬轿子、拍马屁的人对他俩是唯唯诺诺、诚惶诚恐,因此,受到了包庇而没有被揭露出来。而实质上,王是一个见钱眼开的利己主义者。他所卖的木材、砖头、香油,从买、索、运、卖都不用自己插手,而是坐收渔利,既当了婊子又立了牌坊,达到了名利双收,王就是这种人,而这种人则比那些公开的经济犯罪分子还要可恶、可怕、可耻、可气。

我为什么到今天才写揭发信呢?其原因有三:

一是相等王张二人觉悟,让他们自己交待出来,求得组织上的宽大处理,给他们能改正错误的机会,取得谅解、重新做人,继续为党为人民努力工作。

二是王张二人在县城活动量大,特别是一个是副县长,一个在团结公社当过书记,笼络人多,为他们掩盖错误,开脱罪责,使之逃之夭夭的人大有人在,加上其哥(张泰康)是县委副书记,是否从中包庇那就很难说了。

三是当前党风社会风气不正。揭发经济领域犯罪行为本应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义务和政治责任。但是在当前揭发者不能立足于人世之中,更不能成为什么斗争“英雄”,弄不好还成为众矢之的,比犯罪者还要臭。一个人不能不为自己考虑立身之地,何必去自找麻烦、自讨苦吃,基于这种思想,才迟迟没有揭发他的问题。

为了帮助组织上及早弄清王封文的问题,我仅提供几点线索。王在团结公社任职时,张庄大队是他的点,住了好几年,他所用煤换砖、卖砖都是张庄大队砖瓦厂厂长经手的。王为了感谢这位厂长的“恩德”,在上海看病归来时,特地花了几十元买了一台收音机,赠送给这位厂长作为报答。主管大队队办企业的副支书刘雨基也深知此事。组织上可通过这两个人即可弄清王的问题。另一方面,砖瓦厂也不是真空,砖瓦厂的工人肯定有许多人是有觉悟的,再访问一下会计、保管、发货人是能够了解出一些问题的。同时,还应注意,当前弄清王的问题阻力还是比较大的,因为,时至今日,他们的攻守同盟何尝而不定呢?这就要看地委、领导小组的决心了。

以上是我的揭发,鉴于目前情况和种种原因,尚不能披露我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请组织上见谅。

敬礼

揭发者 一位共产党员 国家干部

收到这封地区纪委转交的举报信后,中县纪委和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斗争办公室立即开始了调查取证,结果是:

“王封文同志没有以劣煤兑土充好煤,没有煤换砖及每块5分出售;没有高价卖木料;帐面根本没有非法获利2000多元情况。去上海看病带香油绿豆送人求援,虽属不正之风,并无行贿之意,更无高价出售非法获利200多元行为。我们认为此信反映情况不实,纯属诬陷进行人身攻击。请领导对此信予以查处。”(中共中县纪委王封文卷宗)

但是,此时,曾与王封文在团结公社共事,并在中县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斗争办公室工作的王胜利出现了,他向纪委汇报了王封文领取团结公社钢板网厂1015元奖金的事实,事情由此急转直下。

团结公社钢板网厂属于社队企业,1976年建立,但因原料不足经常停产,欠国家贷款20多万,一年利润却仅有8千多元。1979年9月北山地区社队企业熊局长到厂里检查工作,厂长冷洋堂汇报了原料不足的困难,熊局长批评说,你们思想保守,应该发动群众找米下锅,定个购料提奖制度,贴在汽车站、火车站,不管军民人等,购来铁皮就按制度提奖。公社党委研究后正式实施这一制度,结果效果明显,实施之后厂利润收入30多万元,等于提奖制度救活了一个厂。

据厂长冷洋堂讲,1979年年底,王封文在县医院住院,他去看望,期间谈到盖房的事情。冷洋堂说盖房困难的话,可以给厂里搞点铁皮,按制度可以提奖。王封文说,我搞怕不行,我是领导干部,但被冷洋堂以制度为由说服。王封文就给在地区物资站工作的内侄张立志写信,张立志找了地区二工局的熟人,让冷洋堂办理购回铁皮29.61吨,扣除各种费用,应提奖金1015元,但谨慎的王封文以内侄张立志的名义办理了提奖手续,实际却是由冷洋堂先后两次把存折600元和现金415元送给了王封文。

中县纪委调查后认为,王封文身为公社党委书记,为奖所诱,见利忘义,虽写了个信,实际物资是他人搞好,又冒他人之名,收受所谓“奖金”,实属受贿,错误严重。因此在给北山地委纪委的请示报告中,建议给予王封文党内警告处分。

但是,王封文认为自己是按制度提奖,对自己的处理不妥,并且积极活动,希望能够减轻或者免予处理。当时的纪委书记罗文礼说:

“我曾和张副县长一块到地区纪委做工作,但当时的纪委领导不松口,要求必须查办。他们后来还找了记者,捅了上去,这就把事情搞坏了。”(访谈,2009)

结果,地区纪委的处分决定是:王封文应负政治责任,性质为受贿,决定给予王封文同志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撤销行政职务,同时退出赃款。

案件查处的过程中,王封文正因脑血栓在洛阳住院,此事对于他不啻为五雷轰顶,无疑加重了病情。处理结果和本人见面后,王封文认为事实有出入,定性不准,对他的处理过严,因此不同意处理结论。一年之后,王封文又写了诉讼书,认为组织处理不妥当,为自己喊冤。此案更大的悲剧是,王封文由此卧床十年,直至抑郁而终。此案不久,张泰康也调任他县。

下面来看2005年的县文化局长贾本声受贿案。先看贾本声的交待书,这里面有大量的官场潜规则的披露。

交待

我叫贾本声,男,现年50岁,中农出身,学生成份。中共党员,大专毕业。系中县李庄乡王埠口村贾营人。现任文化局长,住县自来水公司后城郊村第八组。

一,关于用公款为自己买西服的问题:

1996年我在县计生委上班时(任计生委主任),有一次去省计生委汇报工作,谁知这位省计生委主任正在商场买衣服,我们赶往该商场,急忙为主任的衣服开钱,尔后,主任建议让我买一套同样的(每套1400元),我没有推辞,就用公款为自己买了衣裳,真是大错特错。

二,关于接受馈赠贵重物品的问题:

1996年我在县计生委工作期间,有一次,市计生委组织各县对调大检查,我县被分在卫县,由我带队。检查三天后回来,卫县为我送赊店酒10件,价值800元,金项链一条,自己没有推辞领情了。

三,关于收受方贝村2000元的问题:

方贝村,是团结乡机关伙的承包主。1995年,我在团结乡当书记,机关伙大家研究要对外承包,竞争者有三家,方贝村想让我为他使劲,送来2000元略表心意。后来,经过做工作,方贝村才当上了承包主。

四,关于收受“一帆风顺”玉雕的问题:

2003年春节,文化馆长说是给我送一贵重礼物,“一帆风顺”玉雕,价值1200元,自己十分喜欢,没讲来源,欣然接受。

五,关于挪用计生款修建“天子宾馆”问题:

计生款属于专款专用,1995年,县计生委前边原计生指导站的房子,由张闻全承包,他投资80万,计生办投资80万,合伙装修,改造成宾馆。现在看来,这样挪用计生专用款搞楼堂馆所是不行的。

六,关于接受“华丰”家具问题:

1995年,我在团结当书记,家里房子刚刚盖好,空空荡荡,团结乡“华丰”家具厂的老板,投我所好,用我所要,盯住我手中的权力,硬是不吭声给我家送了桌柜、茶几、仿红木椅子,价值1500
元,自己作为一个党委书记不该占老百姓的便宜。

七,关于公款旅游问题:

1995年农历8月15日,我作为计生委主任,偷偷带上家属,带上机关会计夫妇,带上计生指导站站长夫妇,经长沙、到桂林,从珠海到上海,行程几千里,花去5400元,这不是挪用公款而是挥霍公款。

八,关于接受湍东窑场1.5万砖的问题:

前年,我老家盖房,父母在家,湍东林场窑场是林业局的关系户,人家看在咱的面上,不要钱,给咱家送去15000块砖,每块2角,价值3000元,应该算是变相贪污。

九,关于收受计生委新进两位女学生各8000元的情况:

1995年,县计生委为了落实市计生委县县都要成立计生稽查队的指示,为了安排内部子女,决定进新人10名,其中大部分为委内主任、股长的子女,只有两名为农村刚毕业的计生学校学生,她们的方方面面都合格,怕定不上,先后到我办公室各放一个信封,每个8000元。但收后,我又调走了,工作还没上班,对不起她们!手续和编制已上在计生委稽查队。

十,林业部门对省、市、县领导春节是怎么送礼的:

县林业局每年春节,首先到省林业厅造林处、计财处等,春节,每位处长在一起吃顿饭并各送1000元;其次是市林业局领导,局长1000元,每位副局长800元;我县是主管和分管领导,每人1000元。

十一,计生部门向省、市、县领导送礼问题:

1996-1998年我在县计生委工作,因我县是全省一类县,所以每年县财政奖励5万元。每逢春节,我总是到省计生委统计处、财务处、信访处拜年,每位处长1000元。后再到市计生委,主任2000元,副主任1000元;中层送一只羊。县四大家领导,书记、县长每人2000元,其他领导每人1000元。每年如此,我连送三个春节。

十二,关于滥发奖金,挪用计生公款问题:

我在县计生委工作时,违背财经纪律,挪用公款发奖金,有春季突击奖,半年奖,单月孕检奖,三夏奖,年终奖等等,每人平均达3600之多。

十三,挪用造林款,购置老板桌、空调

1999-2003我在林业局工作,造林款下来后,没有领导批准,就为局长们买了老板桌、空调、老板椅等,上级在检查时进行了处罚。

十四,林业局发奖金

我是1999年到林业局工作,每年春节除给同志们发年货外,全局同志都要发一定的奖金,一般是一等奖1100元,二等奖1000元;我和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再发2000元的补助。

十五,计生委收礼

在计生委的几年里,有很多人求着办证办事,请吃也多,送烟酒的也多,每年春节乡里来拜年,有的送500元,有的送1000元。

十六,拒收礼

林业局职工钱瑗丽,女儿也在本局工作,她想让女儿进派出所上班,一天晚上到我家送了一个信封,当时我没在家,第二天上午我把钱瑗丽叫到办公室,我说:“你们孤儿寡母不容易,心意领了,这些钱你如数拿回。”我硬让她拿走了。

但是,中县纪委和检察院、法院认定的贾本声受贿事实却是:

1,2001年5月份,原中县林业局苗圃场场长彭启宇为安排女儿彭美到中县林业局派出所工作,在中县解放路北一酒店给贾本声10000元。

2,2002年春,大水乡余坡村村民杨对光为办理林木采伐证,在县城白阁路口一饭店向贾本声行贿现金2000元。

3,2002年春节,转业军人马光荣为早日到林业局上班,和其妻子一起到贾本声家中,向贾行贿现金1000元。

4,2002年底,县城人民路南段郁北酒家的老板贾卫康为感谢贾本声对酒家的照顾,并为了能及时要回欠款,在贾本声办公室向贾行贿现金2000元。

5,2003年春节,西游镇西游村村民汤仁为了办理木板加工厂经营许可证,在贾本声的办公室,向贾行贿现金2000元。

6,2003年春,白阁镇金房村党支部书记朱集中为完善不合格杨树苗出圃手续,并要回树苗款,在贾本声家中,送给贾现金3000元。

2005年6月,贾本声主动向检察机关供述其于2001年收受他人贿赂10000元。

对比贾本声本人的交待和纪检机关的认定受贿事实,可以发现很多令人深思的现象。

从贾本声的交待来看,中国党政机关存在一条自下而上的利益输送管道,也就是官僚体系中的“上贡”体制,官场称之为“打点”。这一体制来自于深厚的中国政治传统,是沿袭下来的封建陋习。中共建制后,特别是毛时代,对之进行了根本性的摧毁。但是,改革开放以来,这一体制不仅死灰复燃,而且愈演愈烈,已经从送实物发展到送金钱,现在更是发展到送银行卡,有价证券等。这一体制从有利的方面来说,是官僚体系的润滑剂,有利于抵制僵化的官僚办事规则,提高行政效率;从弊端来看,则是加剧了腐败的盛行,使得吏治越来越败坏。以贾本声担任计生委主任期间来看,村上贡乡,乡上贡县,县上贡市,市上贡省的利益输送链条清晰可见。而且,除了计生行业的利益输送外,综合性的党政部门,比如某一级的政府和党委的主要领导,则是各行各业全盘通吃,这已经成为根深蒂固的官场潜规则。

从纪检部门落实的贾本声受贿事实来看,主要是权钱交易,利用林业局长这一职权在人事录用,办理行政许可证件等事项上获得非法利益。但从纪检部门的认定来看,有几个现象非常明显:一是时限性,基本是近5年来担任林业局长的受贿事实,对于5年之前的担任计生委主任和团结乡党委书记期间的受贿事实不予认定。二是只认定现金,对于礼物馈赠则基本不认定,特别是属于人情往来的。三是对于上贡之利益输送不认定,也就是只认定收,而不认定送,因为这已经超出中县纪检部门的职权范围,但他们可以向上反映。四,只认定个人收受,而对于集体消费,比如公款旅游和建楼堂馆所以及滥发奖金等则不认定。

这就说明,纪检部门内部存在问题区隔:那些问题是高压线,触犯必定查处;那些问题是可查可不查,那些问题是肯定不查处,对于具体办案的人员来说,是一清二楚的。


第一节 干部问题类型和纪委办案第三节 作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