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犹太主义(500—1306)

字数:6953

非犹太人与犹太人间的仇恨渊源是什么?主要的渊源是经济性的,但是宗教间的差异已加深或掩盖了经济上的敌视。信奉穆罕默德的伊斯兰教徒,怨恨犹太人不承认他们的先知;基督徒接受基督神性之说,发现基督的族人竟不承认其神性,极为震惊。几世纪以来,许多善良的基督徒并不觉得,让整个民族替一小群耶路撒冷犹太人在基督死前数天的行为负责任,是违反基督教义或不人道的事。《路加福音》述说一群犹太人欢迎基督进入耶路撒冷(第19章37节),又述说当他背负十字架至戈尔戈塔,“有许多百姓跟随耶稣,内中有好些妇女,妇女们为他号啕痛哭”(第23章27节),而且在他被钉上十字架后,“聚集观看的众人,见了这所成的事都捶着胸回去了”(第23章48节)。但是每到复活节前一周,虽有成千个讲坛在述说着耶稣受难的故事,却都忘记了犹太人同情耶稣的明证。基督徒心中腾跃着怒火,故在那几天内,犹太人均足不出户,深恐人们的感情又导致另一次集体抢劫、杀人。

上千的猜疑及仇视来自彼此间的误会。犹太银行家最受敌视,主要与反映贷款不安全的利率有关。当基督教国家经济有了进展,基督教商人及银行家侵入原由犹太人独占的行业后,经济竞争又造成彼此的仇恨,某些基督徒贷款人积极地鼓动反犹太主义。犹太人任公职者,特别是担任政府财政部门职位的人,自然成为讨厌赋税及怨恨犹太人者的攻击对象。由于经济与宗教的仇恨,故对某些基督徒来说,一切与犹太人有关之事物皆令人讨厌,反之犹太人亦然。基督徒责备犹太人本位主义、排外,却不认为这是对歧视和不时受身体攻击的反应,应加以宽谅。犹太人的脸孔、语言、态度、饮食、仪礼,在基督徒眼中似乎奇怪得令人讨厌。犹太人在基督徒斋戒时饮食,在基督徒饮食时斋戒。休息及祈祷的安息日仍旧为星期六,而基督徒的安息日却已改为星期天。犹太人在逾越节欢欣庆祝逃离埃及,可是该节日很靠近星期五,那天基督徒均为耶稣的死亡而哀伤。依据犹太律法,犹太人不吃非犹太人煮的食物,不饮非犹太人酿制的酒,不用非犹太人摸过的盘碟和器具,不与非犹太人结婚,基督徒把这些古法——早在基督教成立前即已制定——解释为犹太人认为一切基督徒的物品皆不洁,并抨击犹太人常常不干净,衣服亦不整齐。由于彼此隔离,双方均有荒谬可悲的传说。罗马人曾控告基督徒残害异教儿童,于秘密祭典中献其血给基督教上帝,12世纪的基督徒亦控告犹太人绑架基督徒小孩献给耶和华,或用其血制药,或做逾越节的无酵饼。犹太人又被控在基督徒饮水井里下毒,并偷圣饼榨取耶稣的血。当少数犹太商人着华服炫耀其财产时,整个犹太民族就被控尽取基督徒财富予己。犹太女人被疑为尽是女巫,有人认为许多犹太人均是魔鬼的同伙。犹太人为了报复,亦对基督徒编造类似的传说,并对基督的出生及少年时代,捏造了许多侮辱性的故事。犹太《查士丁尼法典》劝告犹太人以慈善加于非犹太人,巴雅赞许基督教修道院制度,迈蒙尼德认为“耶稣及穆罕默德的教义引导人类走向完美之境”,但一般犹太人不能了解哲学上的这种契合,采取以牙还牙、以怨报怨的态度。

疯狂之中亦有清醒之时。不顾国家与教会法的禁止,许多基督徒与犹太人结为好友,有时还通婚,这在西班牙与法国南部特别突出。基督教与犹太学者合作亦不乏例——如迈克尔·斯科特(Michael Scot)与安那托利,如但丁与伊曼纽尔。基督徒赠礼给犹太会堂,沃姆斯(Worms)的一所犹太公园,即依赖一名基督徒妇人的遗产而得以维持。里昂城为了方便犹太人,将市集由星期六改为星期天。世俗政府发现犹太人是商业及财政上的一大资产,给予他们摇摆不定的保护。国家限制犹太人公开活动或逐其出境,有些是因为无法在不宽容及暴动的情况下保障他们的安全。

在这方面,教会的态度因时因地而异。在意大利,教会保护犹太人,认为系《旧约》“律法的保护者”,亦系经文合于历史及“上帝愤怒”的活生生的证人。基督教会议虽常常含有美意,但很少具有普遍的权威,竟然定期地增加犹太人的苦难。《西奥多西安法》(the Theodosian Code,439年)、克莱蒙宗教会议(the Council of Clérmont,535年)及托莱多宗教会议(the Council of Toledo,589年),均禁止犹太人担任有权处罚基督徒的职务。奥尔良宗教会议(The Council of Orléans,538年)命令犹太人在复活节前一周足不出户,或许这是为了他们的安全,同时禁止他们担任公职。第三次拉特兰会议(the Third Council of the Lateran,1179年)禁止基督教助产士或护士给犹太人接生。贝西亚宗教会议(the Council of Béziers,1246年)谴责基督徒雇用犹太医生。阿维尼翁宗教会议(the Council of Avignon,1209年)为报复犹太人的清洁律,禁止“犹太人及娼妓”触摸出售的面包与水果,并重申禁止犹太人雇用基督徒仆佣的教会法,又警告信徒不可和犹太人互换服务,应视他们为不洁之人而躲开他们。有几次宗教会议宣告基督徒与犹太人结婚无效。1222年,一位教堂执事改信犹太教并娶犹太妇人,竟被烧死。1234年,一位犹太寡妇被拒绝归还嫁妆,理由是其夫改信基督教,他们的婚姻无效。第四次拉特兰会议(1215年)鉴于“因错误,基督徒有时与犹太妇人或伊斯兰教妇人有了关系,有时犹太人或伊斯兰教徒与基督教妇女有了关系”,故决议:“在基督教各区的犹太人或伊斯兰教徒,无论男女,不管何时,若处在大庭广众之中,应通过服饰的特征明示与其他民族有别。”他们年满12岁即服特别颜色——男子在帽子或斗篷上,女人则在面罩上。这是对于旧日伊斯兰教徒歧视基督徒及犹太人律法的一种报复。徽章由各国政府或地方教会各自决定,通常是黄布的轮子或圆圈,直径约3英寸,鲜明地织于衣物上。英国于1218年执行该命令,法国是1219年,匈牙利1279年。在尼古拉(Nicholas of Cusa)及加比特拉诺(San Giovanni da Capistrano)于12世纪全面执行该命令以前,西班牙、意大利及日耳曼等地断断续续地执行该命令。1219年,卡斯提亚犹太人威胁集体离开该国,假使该命令将严格执行的话。当地教会遂同意撤销该命令。犹太医生、学者、财政官员及旅客常常不受该命令之约束。16世纪以后,该命令渐成具文,至法国革命时完全取消。

大体说来,教皇是基督教最宽容的主教。格列高利一世虽然热心传教,却禁止强迫犹太人改宗,而且在他统治下的地区,仍然维持他们的罗马公民权。当泰拉奇纳(Terracina)及巴勒莫的主教们擅自侵占犹太会堂供基督徒使用时,格列高利就强迫他们立即物归原主。他谕知那不勒斯的主教说:“犹太人做礼拜别去干扰他们。让他们自由欢度节日,因为长久以来他们及其祖先即已这样做。”教皇格列高利七世呼吁基督教统治者服从宗教大会禁止犹太人任公职的命令。当尤金尼乌斯三世于1145年至巴黎,庄严地走进当时仍在犹太人区的天主教堂时,犹太人选出一个代表献上一卷犹太律法。他即祝福他们,他们随即很快乐地回家,然后教皇与国王共享逾越节羊肉。亚历山大三世对犹太人不但颇为友好,还聘用一位犹太人为其处理财政。英诺森三世主持第四次拉特兰会议,要求犹太人戴徽章,并定下一个原则,即犹太人送耶稣上十字架,故他们注定该继续为人役使。但他重申前令,禁止强迫改宗,态度颇为温和,更强调:“基督徒不得伤害犹太人……或强取其财产……或于其过节时加以侵扰……或以威胁掘出死者勒索金钱。”异端裁判所的创始人格列高利九世特免犹太人受其节制管辖,除非他们试图把基督徒犹太化,或攻击基督教,或改信基督教后又重归犹太教,并在1235年发布教谕,反对以集体暴力施于犹太人。英诺森四世(1247年)驳斥犹太人杀害基督徒小孩祭神的传说:

某些教士、君王、贵族及显要……伪造无神计划来迫害犹太人,并以暴力剥夺其财产归为己用,颇为不义。他们诬告犹太人在逾越节祭典中分割被谋杀小孩的心……事实上,无论何地发生谋杀,他们就恶意地称为犹太人所为。为了这个理由及其他虚伪的指责,他们狂怒地攻击他们,抢劫他们……利用饥饿、监禁、疑问及其他折磨来压迫他们,有时甚至置之于死地,以致犹太人虽然受基督君王之统治,但是其境遇比之受埃及法老统治的祖先还要不如。他们在绝望中被迫离开其祖先自有史以来即已居住的国土。因为我们很乐意看到他们无灾无难,兹特下令阁下以友善仁慈的态度对待他们。无论何时,如发现有不公平的暴力攻击,请即加以补救,尽力使其免受类似的折磨。

此种高贵的呼吁惜多半被置之不理。1272年,格列高利十世竟需要再次驳斥祭典谋杀的传说。而为了强调这一点,他决定自此以后,除非有一位犹太人的确认,否则一位基督徒控诉犹太人的证词将不予采信。1762年以前,多位教皇发布了类似的教谕,证明了教皇的仁慈及恶行之依然故我。教皇具有诚意,可从教皇国中犹太人比较安全,而且享有免于迫害的相对自由得到证明。他们在许多国家不时遭到驱逐,但从未被逐离罗马或教皇驻地阿维尼翁。一位饱学的犹太历史学家曾经写道:“假如没有天主教会,则中世纪的犹太人不可能在基督教欧洲生存下去。”

在十字军东征前,中古欧洲断断续续发生迫害犹太人的事件。拜占廷皇帝执行查士丁尼大帝迫害犹太人的政策达两个世纪之久。赫勒克留(Heraclius,628年)将犹太人逐出耶路撒冷以报复他们援助波斯,并尽力铲除犹太人。以撒里亚人利奥皇帝(Leo“the Isaurian”)因谣言称他是犹太人,为了辟谣,就下令拜占廷的犹太人在改信基督教与被逐之间作一选择(723年)。有些犹太人顺从了,有些人在会堂中自焚,至死不屈。巴西勒一世恢复压迫犹太人受洗的运动,而君士坦丁七世(Constantine Ⅶ)规定犹太人在基督教法庭另有一种耻辱的宣誓方式,直到19世纪为止,欧洲各国仍旧采取此种方式。

1095年,当教皇乌尔班二世(Urban Ⅱ)宣告组成第一次十字军时,某些基督徒认为在誓师远征耶路撒冷的土耳其人以前,应先杀尽欧洲的犹太人。法国的哥弗雷(Godfrey of Bouillon)接任十字军统帅后宣称要向犹太人报耶稣流血之仇,寸草不留,其同志亦宣告杀尽不改信基督教的犹太人的愿望。一位僧侣又鼓起基督徒的热诚,因他宣称耶路撒冷圣冢发现碑文,内载明使犹太人改宗是基督徒的道德义务。十字军计划沿莱茵河向南行,该地有北欧最富庶的犹太社区。德国犹太人对于莱茵河流域商业的发展贡献最多,他们善于自制,富于美德,同时赢得世俗基督徒与教士的钦佩。施派尔城主教路迪乔(Bishop Rüdiger of Speyer)与当地犹太人和睦相处,颁给他们特许状,准其自治并保护其安全。1095年,亨利四世颁发类似的特许状给王国内一切犹太人。十字军东征的消息、计划路线及其领袖发出的威胁,给和平的犹太会众带来了瘫痪性的恐怖。(犹太)拉比宣告数天的斋戒与祈祷。

十字军一抵达施派尔,立即拉了11名犹太人进入教堂,迫其受洗,11人均予拒绝,遂被杀(1096年5月3日)。该市其他犹太人受到主教乔安生(Bishop Johannsen)的庇护,他不仅保护他们,而且将在教堂中杀人的十字军处以死刑。当一些十字军接近特里尔城时,该城犹太人纷纷请求主教艾吉尔伯特(Bishop Egilbert)庇护,他愿予保护,条件是他们应即受洗。大部分的犹太人同意这个条件,可是不少妇人杀死其小孩,然后投摩泽尔河(the Moselle,1096年6月1日)自尽。在美因茨城,大主教路特(Archbishop Ruthard)将1 300名犹太人藏在地窖里,十字军一路前进,杀死1 014人,主教藏在教堂的人只有少数幸免于难(1096年5月27日)。4名美因茨犹太人受了洗,但是不久就自杀了。当十字军接近科隆时,基督徒纷纷把犹太人藏在自己家里。暴民烧毁犹太区,杀死了捉住的少数犹太人。主教赫尔曼(Bishop Hermann)冒着生命危险,暗中将藏匿的犹太人送至全国各个基督徒家庭,那群朝圣者发现了迁徙的行动,就在村子里守候猎物,杀死了被发现的每个犹太人(1096年6月)。有两座村子共有200名犹太人被杀,另外4座村庄,犹太人在暴民包围之下,宁愿由自己人结束自己的生命也不愿受洗。刚生下小孩的母亲受攻击时,杀掉了刚出生的小孩。在沃姆斯城,主教艾理布兰加(Bishop Allebranches)尽量收容犹太人到自己住所避难,解救他们。十字军在其他城市横施难以描述之暴行,杀了许多人,然后抢劫并烧毁犹太人的家,许多犹太人宁可自杀也不背叛信仰。7天以后,一群暴民围攻主教住所,主教告诉犹太人说他再也不能约束暴民,劝其受洗。犹太人请求给他们一点时间独自考虑,然当主教返回时,却发现几乎全部的犹太人都相帮着结束了生命。攻击者破门而入,又杀其余。共约800名犹太人死于沃姆斯集体杀害事件(1069年8月20日)。类似的情形亦在梅斯、雷根斯堡(Regensburg)及布拉格等城发生。

第二次十字军(1147年)威胁采取第一次的范例,并要精益求精。克鲁尼修道院院长“尊贵者”彼得(“Peter the Venerable”)劝请法王路易七世袭击法国犹太人,“我并不要求把这些可恨的家伙杀死……上帝并不想消灭他们,但是和弑弟者该隐一样,他们应受可怖的折磨,应使其受到最大的侮辱而觉生不如死”。圣丹尼斯修道院院长苏格尔(Suger)抗议此种基督教观念,而路易七世能没收富有的犹太人的财产即已满足。但是对德国的犹太人来说,没收财产仅是一桩祸事而已。法国教士鲁道夫(Rodolphe)未经许可离开修道院,到德国宣传集体屠杀、抢劫犹太人。在科隆,“虔诚的”西蒙(Simon“the Pious”)被谋害,尸体被肢解;在施派尔城,一位妇人被置于刑架上折磨,以劝其改信基督教。仍是世俗的主教在尽力保护犹太人。科隆主教阿诺德(Arnold)给犹太人坚固的城堡作为栖身之所,并准许他们武装自卫。十字军避不攻击城堡,但是杀死任何落入手中的不肯改教的犹太人。美因茨大主教亨利准许被暴民追逐的犹太人进入其住所,暴民竟破门而入,就在他眼前杀死他们。大主教诉之当时最有影响力的基督徒圣伯纳(St.Bernard),伯纳严辞谴责鲁道夫,吁请停止对犹太人的暴力行为。鲁道夫仍继续推行反犹太运动,伯纳乃亲至德国,强迫他回到修道院去。不久,一名被肢解的基督徒于维尔茨堡被发现,基督徒控告犹太人犯此重罪,主教英必哥(Embicho)对此发出抗议,他们仍加以攻击,杀死了20人。许多受伤者却仍受到基督徒的照拂(1147年),主教遂埋葬死者于其花园内。在本地自行组织十字军的观念自德国传至法国,以致犹太人在卡朗唐(Carentan)、赖美卢(Rameru)及萨利(Sully)等地屡遭残杀。在波希米亚,有150名犹太人被杀。在恐怖事件过去以后,各地基督教教士均尽其所能协助残存的犹太人,而在胁迫下受洗者均准许仍归犹太教,免受叛教的恐怖重罚。

这些集体屠杀事件导致一连串的暴力攻击,持续至今。1235年巴登地方一件谋杀悬案竟又归咎于犹太人,随后就是一阵屠杀。1243年,靠近柏林的伯立兹(Belitz),全部犹太人均被活活烧死,理由是他们当中有人弄脏了圣餐的饼。1283年,美因茨城有人控诉犹太人祭典杀人,大主教威尔纳(Werner)设法调解,仍有10名犹太人被杀,且犹太人又遭洗劫。1285年,慕尼黑又因类似的谣言而群情激愤,180名犹太人逃至犹太会堂避难,暴民竟放火烧会堂,将180名犹太人活活烧死。一年以后,上韦色尔(Oberwesel)有40位犹太人被控喝干一位基督徒的血而被杀。1298年,勒廷根城(Röttingen)犹太人被控污渎圣饼而全部被焚死。虔诚的男爵莱茵福来西(Rindfleisch)集结并武装一群基督徒去杀害犹太人,他们完全破坏了维尔茨堡犹太人社区,并杀死住在纽伦堡的犹太人698人。迫害犹太人到处流行,半年内共有140处的犹太宗教大会被连根拔除。德国犹太人在往昔社区受破坏后即不断改建,现在终于失望了。1286年,许多犹太家庭离开美因茨、沃姆斯、施派尔及其他德国城镇,移往巴勒斯坦与伊斯兰教徒住在一起。及至波兰与立陶宛表示欢迎移民,且两地又未有劫杀犹太人之情形,莱茵河区犹太人遂渐渐外移至斯拉夫的东部。

英国犹太人由于不得拥有土地或参加基尔特,均成为商人或金融家。少数人借放高利贷致富,竟使全体犹太人受人怨恨。贵族及乡绅向犹太人举债发展事业以供应十字军东征,他们以田产的收入作抵押,基督教农民想到贷款者压榨其劳力自肥,就怒气上升。1144年,诺威克城的小威廉被人谋害,犹太人被控杀人取血,该市犹太区遂被包围烧毁。亨利二世保护犹太人,亨利三世亦如此,但是他在7年内向犹太人征税及没收其财产达42.2万镑之多。理查德一世加冕时,伦敦城想要逃债的贵族煽动一次小争吵,竟造成一次大劫杀,并波及林肯、斯坦福及林恩等地。同年在约克郡,“欠犹太人很多债”的理查(Richard de Malabestia)竟领导暴民杀害350名犹太人,(犹太)拉比陶伯(Yom Tob)乃领导150名约克犹太人自杀。1211年,有300名(犹太)拉比离开英法两国至巴勒斯坦新生。7年以后,当亨利三世执行戴识别徽章诏令时,又有许多犹太人向外移民。1255年,谣言传遍林肯城,谓有一位叫霍福(Hugh)的男孩被骗进犹太区,在欢欣鼓舞的一群犹太人面前惨遭折磨,钉上十字架,且被长矛刺穿,武装群众遂袭击该犹太区,抓住疑为主持其事的(犹太)拉比,绑在马后,拖过街头,然后将之吊死。有91名犹太人被捕,有18人被吊死,许多俘虏因勇敢的多米尼克教派僧侣的说项而获救。林肯天主堂至今有小霍福神祠一座,其上有警句云:“许多意外事件往往令人怀疑。”在英国及其他地方有许多类似的故事,均源自中世纪对犹太人的狂热的仇恨,以及完全不可置信的集体迷信,即谓祭典杀人是犹太逾越大典的一部分。实则早在13世纪,教会即已试图保护犹太人避开一般人的怨恨,并驳斥这些奇怪的控诉。

1257至1267年,在使英国陷入混乱的内战期间,群众失却节制,发生大屠杀,几乎破坏了伦敦、坎特堡、北安普顿、温切斯特、伍斯特、林肯及剑桥等地的犹太社区。房屋被毁坏,契券被烧毁,残存的犹太人几至一文不名。英国国王现在改向佛罗伦萨或卡奥尔(Cahors)的基督教银行家借款,他们不再需要犹太人的协助,并认为保护他们是自找麻烦。1290年,爱德华一世(Edward Ⅰ)命令英国残存的1.6万名犹太人于11月1日以前离开,并放弃不动产及应收回之贷款。许多犹太人驾小船驶过英吉利海峡时被淹死,某些人为船员抢劫一空。到达法国的犹太人被当地政府通知,于1291年封斋期40天内离开。

在法国,随着十字军东征,亚洲的土耳其人及兰多克(Languedoc)的阿尔比异端派,在宗教上改变了对待犹太人的态度。主教们传布反犹太的言辞,激动人心,在贝西亚攻击犹太区是复活节前一周的固定仪式之一。最后(1160年),一名天主教高级教士禁止此类抨击性的布道,但是要求犹太社区于每年圣枝主日缴纳特别税。在图卢兹,犹太人被迫于耶稣受难日派代表至天主教堂公开接受挂在耳上的匣子,作为永久有罪的备忘录。1171年,许多犹太人被控逾越节中使用基督徒的血,被烧死于布洛伊斯(Blois)。菲利普·奥古斯都(Philip Augustus)看到赚钱的机会,立即以在基督徒井中下毒为名,下令逮捕王国的犹太人作为俘虏,然后让他们以重金赎身(1180年)。一年以后,又将他们逐离王国,没收他们的地产,将犹太会堂送给基督教会。1190年,他杀死奥朗日80名犹太人,理由是其特务谋杀一名犹太人而为市政府吊死。1198年,他又让犹太人入居法国,代管银行业以榨取暴利。1236年,基督教十字军入侵安茹及普瓦都的犹太区——特别是波尔多和昂古莱姆两地——要犹太人受洗,犹太人拒绝,遂有3 000人惨死于铁蹄之下。教皇格列高利九世谴责屠杀,但是无法让死人复活。圣路易(St.Louis)劝告百姓莫与犹太人论教,他告诉儒安维尔(Joinville)说:“俗人听到骂基督教的话,应以刀剑而不应以言语来辩护,就是用刀剑尽力刺进对方的肚子里。”1254年,他把犹太人逐离法国,没收其财产及犹太会堂。数年之后,他又接纳他们,并为他们恢复会堂。他们正要重建家园,“美男子”菲利普(Philip“the Fair”,1306年)又把他们下狱,除穿在身上的衣服外,存款及财产通通被没收。他并将近10万名犹太人逐离法国,每人仅给一天的食物。国王把一座犹太会堂送给其车夫,这位车夫竟然获利匪浅。

流血事件接二连三上演达两个世纪后,遂形成了一种景象。在法国的普罗旺斯、意大利的西西里及拜占廷帝国,9世纪后,只有少数迫害犹太人事件,而他们在基督教的西班牙发现了保护自己的方法。即使在德国、英国及法国,和平时期也很长,而每次悲剧过后的30年内,犹太人口繁多,有些人又是兴旺得很。虽然如此,他们的传统已将悲剧间隔期的痛苦记忆传了下来。永远不停之劫杀的恐惧,竟使和平时期变得焦虑,每位犹太人均须记住在殉道时应背诵的祈祷文。财产越是不安全,追求财富的愿望越炽热,可笑的是,只有街头浪人愿意问候戴黄色徽章的犹太人,一个孤立无助的少数民族的耻辱深入灵魂之中,摧毁了个人的自尊及种族间的互相友爱。在北方,犹太人心中留下了沉郁的“犹太人的悲哀”(Judenschmerz,the sorrow of the Jews)的记忆,令人忆起成百上千的耻辱与伤害。

为了一个人死在十字架上,竟有如此多的人亦在十字架下牺牲!


·宗教第十七章 犹太人的心智(500—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