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苏格兰威尔士(1066—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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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年,亨利二世成为英格兰国王,英格兰人尼古拉斯·布雷克斯皮尔(Nicholas Breakspear)成为教皇阿德里安四世。一年后亨利派索尔兹伯里的约翰带一狡猾的信息至罗马:爱尔兰正处于政治混乱,文学凋敝,道德沦丧,宗教独立与腐败之情况中,难道教皇不允许亨利占有此单个的岛屿,而恢复其社会秩序与对教皇的服从?假如我们相信吉拉尔德斯·康布伦西斯的话,教皇同意了,下敕书把爱尔兰给予亨利,但亨利得于该地恢复有秩序之政府,使爱尔兰教士们与罗马合作,并使爱尔兰之每一户人家每年付给彼得教堂1便士(折合83美分)。其时,亨利太忙无暇善用此特许权而采取行动,但仍表示接受这些条件。

在1166年,伦斯特的国王(King of Leinster)德莫特·麦克默罗(Dermot MacMurrough)被布雷夫尼的国王(King of Brefni)蒂尔南·奥罗克(Tiernan O’Rourke)击败,德莫特曾诱奸蒂尔南之妻,战败后,被臣民逐出国境,他带着其漂亮的女儿伊娃(Eva)逃至英格兰及法兰西,并从亨利二世处得到一封信保证善待任何帮助德莫特恢复伦斯特王位的臣民。在布里斯托尔(Bristol),伦斯特由威尔士的彭布罗克伯爵(Earl of Pembroke in Wales),有名的“强弓手”(“Strongbow”),理查德·菲茨·吉尔伯特(Richard Fitz Gilbert)处获得军事支援的保证,伦斯特答应他和伊娃之婚约并继承其王国。1169年,理查德率领一批威尔士人攻入爱尔兰,借伦斯特教士之助,恢复了德莫特之王位,德莫特死后(1171年),他继承王国。其时爱尔兰国王(King of Ireland)罗里·奥康纳(Rory O’Connor)率领军队抵抗威尔士之入侵者,在都柏林(Dublin)将其包围。被困者英勇地突围而出,缺乏训练又装备不良之爱尔兰人落荒而逃。“强弓手”受到亨利二世之召,越过威尔士,觐见国王,同意割让都柏林与其他爱尔兰港口,伦斯特的其余地区则成为英格兰的封地。亨利率领4万人在沃特福德(Waterford)附近登陆(1171年),赢得爱尔兰教士之支持,除康诺特(Connaught)与阿尔斯特(Ulster)二地之外,获得全部爱尔兰之效忠;威尔士征服地,未经一战即成为诺曼英格兰(Norman-English)的征服地。爱尔兰主教会议宣布他们完全向教皇屈服,并宣布日后爱尔兰教会之宗教仪式遵照英格兰与罗马教会的仪式。在封建效忠与每年向英格兰国王朝贡的条件下,大部分之爱尔兰国王得以保有他们的王位。

亨利以商业手法与高度技巧达到其目的,但误以为其所留下的武力可以维持秩序与和平。他所任用的官员为了战利品而互相争战,而他们的随从及军队也几乎毫无顾忌地掠夺城镇。征服者尽其所能使爱尔兰人沦为农奴。爱尔兰人以游击战抵抗到底,结果造成一世纪之混乱与毁灭。1315年,一些爱尔兰的首领把爱尔兰献给苏格兰,苏格兰的罗伯特·布鲁斯(Robert Bruce)正于班诺克本击败英格兰军。布鲁斯的兄弟爱德华(Edward)率领6000人登陆爱尔兰;教皇约翰二十二世(John XXII)宣布将所有帮助苏格兰的人处以破门律;但几乎所有爱尔兰人皆响应爱德华的召唤,在1316年他们封他为王。两年后他在邓多克(Dundalk)附近被击败并被杀,抗暴团体在穷困与绝望中瓦解。

一位14世纪的不列颠人雷纳夫·希格登(Ranulf Higden)说道:“苏格兰人性情开朗,十分坚强与野蛮;但与英格兰人混合后,即受到相当的修正。他们对敌人残酷,对奴役、束缚最为憎恶,人假如死在床上,他们认为是懒惰,假如死在战场上则大为尊敬之。”

爱尔兰仍保持爱尔兰作风,却丧失其自由;苏格兰已成英格兰化,但保持自由。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及诺曼人在苏格兰东南部的低地繁衍,并以封建计划再组织农业生活。马尔科姆三世(Malcolm III,1058—1093年)是位经常入侵英格兰的武士,但他的王后玛格丽特(Margaret)是位盎格鲁—撒克逊公主,她使苏格兰宫廷改用英语,带进说英语的教士,并以英格兰方式抚养她的儿子。她儿子中最小及最强的一位戴维一世(1124—1153年)运用教会为其统治的工具,在凯尔索(Kelso)、德赖堡(Dryburgh)、梅尔罗斯(Melrose)及霍利鲁德(Holyrood)建立说英语的寺院,为得教会的支持征收什一税(第一次在苏格兰征收),并豪爽地给予主教及修道院院长,以至于人们误认他是圣者。在戴维一世的统治下,苏格兰除了高地外,变成英格兰的一部分。

但它仍然是相当独立的。英格兰移民变成爱国的苏格兰人;斯图尔特家族(Stuarts)与布鲁斯家族(Bruces)即为其中之二。戴维一世入侵并攻陷诺森伯兰(Northumberland),到马尔科姆四世(Malcolm IV,1153—1165年)时又丧失该土;“雄狮”威廉(William“the Lion”,1165—1214年)想收复之,却变成亨利二世之俘虏,最后因保证苏格兰王权永远臣服英格兰国王才获释(1274年)。15年后,他以金钱帮助理查一世之第三次十字军东征而解除他的誓约,但英格兰国王继续对苏格兰保有封建宗主权。亚历山大三世(Alexander III,1249—1286年)从挪威手中收回赫布里底群岛(Hebrides),和英格兰保持友好关系,带给苏格兰一个繁盛与和平的黄金时代。

亚历山大死后,戴维一世之后裔罗伯特·布鲁斯与约翰·巴利奥尔(John Balliol)争夺继承权。英格兰之爱德华一世抓住机会;由于他的支持,巴利奥尔成为国王,但承认英格兰为霸主(1292年)。然而,当爱德华命令巴利奥尔举兵为英格兰在法兰西作战时,苏格兰之贵族与主教反抗,并力促巴利奥尔与法兰西联盟攻打英格兰(1295年)。爱德华在邓巴(Dunbar)击败苏格兰人(1296年),接受贵族之投降,废黜巴利奥尔,任命3位英格兰人替他统治苏格兰,而后返回英格兰。

许多苏格兰贵族在英格兰拥有土地,也因此誓言效忠。但年老的盖尔苏格兰人(Gaelic Scots)强烈地不满投降之举。他们之中有一位爵士威廉·华莱士(Sir William Wallace)组织“苏格兰的平民兵”,击败英格兰卫戍部队,以巴利奥尔之摄政王身份统治苏格兰有一年之久。爱德华折回,在福尔柯克击败华莱士(1298年)。1305年,他俘虏华莱士,并按照英格兰之叛乱法将其切腹取肠并肢解之。

一年后,另一防御者被迫作战。布鲁斯之曾孙罗伯特·布鲁斯(Robert Bruce)在1286年要求取得王位。与爱德华一世在苏格兰之主要代表约翰·科明(John Comyn)发生龃龉,将其杀死。因此布鲁斯开始叛乱,而封自己为王,只有一小部分的贵族支持他,教皇为其罪而将其处以破门律。爱德华再一次地向北进军,但死于途中(1307年)。爱德华二世之无能恰使罗伯特·布鲁斯蒙受其利;苏格兰之贵族及教士齐集于此一被放逐者之旗帜下;他的增援部队由其兄弟爱德华(Edward)及爵士詹姆斯·道格拉斯(Sir James Douglas)爵士勇敢地率领,攻下爱丁堡(Edinburgh),入侵诺森伯兰,并夺下达勒姆。在1314年,爱德华二世率领苏格兰从未看过的最大军队进入苏格兰,在班诺克本与苏格兰人相遇。罗伯特·布鲁斯令他的兵士,在他所处位置前挖陷阱并掩埋之;许多前来攻击之英格兰人掉入泥沼中,英格兰军几乎是全军覆没。1328年,爱德华三世(Edward III)之摄政团卷入与法兰西之战,签《北安普敦条约》(Treaty of Northampton),使苏格兰再次获得自由。

此时在威尔士也掀起同样的争斗,却产生不同的结局。威廉一世宣布对威尔士的宗主权,并视之为打败仗之哈罗德(Harold)领土之一部分。他无暇将其并入征服地中,但他在东部边境设立3个伯爵的采邑,并鼓励他们的贵族向威尔士扩张领土。南威尔士其时被诺曼海盗侵占,他们将菲茨(Fitz[fils,son],即儿子之意)加在一些威尔士人名字的字首。1094年,卡杜根·阿普·布莱顿(Cadwgan ap Bledyn)征服这些诺曼人;1165年,威尔士人在科文(Corwen)击败英格兰人;亨利二世因忙于贝克特事件,承认南威尔士在其开明国王里斯·阿普·格鲁菲兹(Rhys ap Gruffydd)统治之下独立(1171年)。卢埃林大帝以其在战事与政治上之才能,扩展其统治几乎及于全国。他的儿子们争吵扰乱国家,但他的曾孙卢埃林·阿普·格鲁菲兹(Llywelyn ap Gruffydd,死于1282年)恢复统一,与亨利三世言和,为他自己赢得威尔士亲王(Prince of Wales)的称号。爱德华一世有意将威尔士、苏格兰合并于英格兰,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1282年);卢埃林死于和一小股边界武力偶然会战之中;他的兄弟戴维被爱德华俘虏,砍下的头与卢埃林的头被从伦敦塔上悬吊下来,任其风吹雨打日晒。威尔士变成英格兰之一部分(1284年),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英格兰王位的继承者。

经过这些擢升与贬抑,威尔士保存他们自己的语言与他们的古老习俗,以其不屈服的勇气耕种他们崎岖的土地,并以传奇、诗词、音乐及歌唱排遣他们的日子。那时他们的游唱诗人已写成了《威尔士小说集》,以威尔士人特有之神秘、优美、柔和的气质充实文学领域。游唱诗人与吟游诗人每年聚集于一全国性的诗人年会(eisteddfod),此年会可追溯至1176年;此外举行有演说、诗词、唱歌、乐器演奏等竞赛。威尔士人会勇敢地作战,但不能持久;他们很快即急于回家,亲自保卫他们的妻子、家园;在他们的俗谚中有一句是他们的希望:“太阳的每一束光线皆为刺穿好战者的匕首。”


·英格兰景色德国莱茵河西部地区(1066—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