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耳曼反对教会
日耳曼也是联邦之一,但其组织并非是由民主议会治理,而是被世俗的或是教会的王侯掌政,并且只承认有限度地去效忠神圣罗马帝国的国王。这些联邦州郡如:巴伐利亚(Bavaria)、符登堡(Württemburg)、色林吉亚(Thuringia)、黑斯(Hesse)、拿骚(Nassau)、梅森(Meissen)、萨克森、勃兰登堡、卡林西亚、奥地利及巴拉丁娜(Palatinate)——是由公爵、伯爵、侯爵或其他非宗教的君主所统治;另外的州郡如:马德堡(Magdeburg)、美因茨、哈雷(Halle)、本博(Bamberg)、科隆、不莱梅(Bremen)、斯特拉斯堡、萨尔茨堡(Salz-burg)、特里尔(Trier)、巴塞尔、希尔德斯海姆(Hildesheim)——政治上是属于不同等级的主教或总主教;但其中约有100个城市,在1460年前,已由其非宗教或宗教的领袖争得了特许的实际自由。三种阶级的各公国代表——贵族、教士、平民——偶尔举行地区性的会议,以其财力影响对王子的权力予以约束。公国及自由城市派遣代表出席帝国会议。有一个特别选举人会议,是为选举国王而召开的;这会议通常是由波希米亚的国王萨克森的公爵,勃兰登堡的侯爵,有王室特权的伯爵,以及美因茨、特里尔及科隆的总主教等组成的。他们只选举被承认为神圣罗马帝国领袖的国王,并须经过教皇加冕才行;因此他的加冕前头衔是“罗马人之王”。他的政治中心主要是在纽伦堡,有时也在别处,甚至在布拉格。他的权力是基于传统和威信,而非财力或武力;除了一份王子应有的封地外,他别无领土;有关施政或作战上的经费,全依赖着帝国议会或选举会议;这种依存性,使得像查理四世或西吉斯蒙德这几位强人也受到掣肘,以致在外交事务上抬不起头来。自从霍亨斯陶芬(Hohenstaufen)王朝在13世纪有权势的教皇们手中摧毁之后,由利奥三世(Leo Ⅲ)及查理曼所建立的神圣罗马帝国(800年)亦因之而衰颓。在1400年时,日耳曼、奥地利、波希米亚、荷兰及瑞士的联盟已经变为一种松弛的结合。
就在1314年的同一日,帝国与教廷的冲突再度兴起,双方敌对的选举组织,分别选出巴伐利亚的路易及奥地利的腓特烈(Frederick)为国王。约翰二十二世依据他在阿维尼翁的教皇职权,承认双方所选者都是国王,但均非皇帝;并坚称:惟有教皇才能加冕一个国王为皇帝,教皇应被认为是选举有效的裁判。这位有野心的教皇说,帝国的政事自皇帝之逝世到继承人加冕均应属于教皇。路易及腓特烈三世两位国王宁愿以战争方式决定。1322年在米尔多夫(Mühldorf)路易打败并俘虏了腓特烈三世,遂全揽整个皇权。约翰教皇命令他辞去一切职权,到教皇法庭接受违叛教会的判决。路易断然拒绝,教皇遂于1324年把他逐出教会,命令在欧洲所有的基督徒不接受其统治,并且对承认他为国王的地区发出禁令。大多数的日耳曼人不理这些敕令,那时日耳曼人的看法正如同英国人一样,将阿维尼翁的教皇视为法国的仆人或法国的同盟而已。在教皇的职权与信仰逐渐衰落时,人们开始想到爱国为先,然后再做基督徒。超然的天主教教义信仰已呈微弱,而且有民族主义色彩的新教逐步抬头。
在此重要关头,路易受到各方面同盟的支援与鼓励。教皇约翰二十二世1323年颁布的有关财产的敕书中对基督和其使徒拒绝据有财产的观念,视为异端邪说,并指示宗教裁判所把确认这种观点的圣芳济会修士召来法庭。很多修士反驳教皇的这种异端指控。他们对教会的财富,表示神圣的恐惧。其中有些会士竟把这位年老的教皇称为反基督者。该会的会长米夏埃尔·切塞纳(Michael Cesena)于1324年带领大部分年轻会士,公开效忠巴伐利亚的路易四世。路易因有他们的支持,更觉胆壮,遂在萨克森豪森(Sachsenhausen)宣布反对“约翰二十二世自封为教皇”,并斥责他为凶手及背义之人,说他决心破坏帝国,同时要求全国议会应以教皇为异端加以审判。
国王又受到巴黎大学的两位教授在纽伦堡朝廷出现时的鼓吹——即帕度亚的马西利乌斯及江敦的约翰(John of Jandun)——他们的书《和平的维护者》(Defensor Pacis)攻击阿维尼翁的教皇政治,其中措辞颇能取悦国王:“除了一群来自各方的买卖圣职者外,你能在那里发现什么?除了一阵讼棍的喧闹声和辱骂正人君子外,还有什么?对于无辜的人来说,正义业已威信扫地,除非他们花代价去买。”各方作家为响应13世纪的亚尔皮教派(Albigensian)及华尔多教派(Waldensian)的改革论调宣道,并以两百年来对马丁·路德的期待,他们主张基督教义应根据《圣经》。教会的大会议不应当由教皇召集,而应由皇帝召集;教皇的选举需得皇帝的同意;而且教皇正如其他任何人一样应从属于皇帝之下。
路易闻悉此情大为高兴,他决定亲往意大利,接受罗马人民为他加冕。早在1327年,他率领少数军队、一些圣芳济会修士以及两位为他撰拟公告的哲学士出发。同年4月,教皇发布了新诏书,把约翰及马西利乌斯逐出教会,并且命令路易离开意大利。但是执政的米兰城子爵欢迎他来,路易接受了铁冠,被拥为伦巴底(Lombardy)的正式君主。1328年1月7日敌视阿维尼翁的教皇的民众,以欢呼声把路易迎进了罗马。路易亲自设朝于梵蒂冈,并在神殿召集公共议会。他以帝国皇位继任候选人的身份出现于公众面前。群众给予热烈的欢迎。1月7日,他所贪求的王冠,被长老科隆纳(Sciarra Colonna)戴上他的头——这位长老也是教皇的死敌,在25年以前就与博尼费斯八世教皇斗争,并且被威胁以死罪,这次又逢机会,遂对已衰落的教会再度挑战。
教皇约翰现已78岁,从未想到失败一事。他正式召唤神圣十字军来削除路易的一切权力,严令罗马人驱逐路易,重新效忠教皇。路易答复的条件是把原来被逐出教会的前任者亨利四世换回来。他又召集了另一次公众会议,在会中他颁发了皇帝布告,控诉教皇的邪说及专横,废除他教皇的职衔,并要以俗世的权力判他罪刑。在他的策划下,成立了一个罗马教士及教外人士联合的委员会,提名科瓦拉(Corvara)的彼得(Peter)为对立之教皇,恢复利奥三世及查理曼的任务。路易把教皇的三重冠冕放在彼得的头上,并宣布他为教皇尼古拉五世(1328年5月12日)。这使基督徒感到惊异,这并被分成两大派别,与宗教革命后的欧洲分裂为二如出一辙。
小小的地方事件居然戏剧性地改变了大局。路易曾任命帕度亚的马西利乌斯为首都的宗教信仰上的主管;马西利乌斯命令数位留在罗马的教士照常举行弥撒,不必顾及禁令;其中有些抗命者遭到处刑;有一个奥古斯丁教派的修士被丢在罗马神殿的狮窟里。很多罗马人觉得这种处置方法太过分。意大利人从未习知如何去和条顿人打交道,当有些士兵由市场上拿取食物而不付钱的事发生后,暴乱就因此发生了。路易为了维持其军队及人员开支需要金钱,他向一般市民、教士及犹太人各征取捐献金1万弗罗林(合25万美元),因此怨声载道。路易认为返回日耳曼的时机已到了,遂于1328年8月4日,开始由意大利撤退。第二天,教皇的军队便占领了罗马,路易在罗马拥护者的皇宫也被破坏,他们的财产被教会没收,罗马人民并未作任何反抗,只是又恢复到他们的祈祷与犯罪中去。
路易四世在比萨因获得另一位生力军——14世纪最有名的哲学家——而感到安慰。奥卡姆(William of Ockham)从阿维尼翁教皇的监狱中逃了出来,现在他愿为皇帝效忠,他对路易说(依据未经证实的记载):“你现在用剑保护我,我将用笔保护你。”他努力写文章,但并没有挽回大局。路易曾经疏远了意大利的所有执政分子,他的保皇党徒(Ghibelline)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企图凭借他的名义统治意大利半岛;但他们发现路易总揽大权,控制一切时,感到十分懊悔;尤其是路易强迫他们为了充实财源,去征募不受人民欢迎的税。当路易的武力与他的自负不相配时,很多保皇党徒,甚至连贵族爵士均背弃了路易而与教皇谋和。这位僭称的罗马教皇在孤立无援之下,向原教皇的官员投诚。他颈绕缰绳被带到老教皇约翰二十二世面前,跪下求告赦免(1328年)。约翰原谅了他,拥抱他如归来的浪子,然后把他终身监禁。
路易四世返日耳曼后,屡派大使前往阿维尼翁,表示愿意撤回前言,向老教皇道歉并求其原谅。约翰拒绝了,并要与他作战,至死方休(1334年)。当英国开始百年战争时,为了寻求同盟,路易乘机收复了一些土地。爱德华三世承认路易为皇帝,而路易致贺爱德华为法国之王。乘此两大同盟反对教皇之机,他就于1338年7月16日,在伦瑟举行日耳曼王侯及大主教会议,宣布:由日耳曼选民选举的德王不能被任何其他权力废止。又于1338年8月3日在美因河的法兰克福(Frankfurt-am-Main)召集议会,宣称教皇反对路易的声明无效。同时该议会裁决皇帝的头衔与权力是帝国选民的礼物,无须教皇的确证。日耳曼与英国对于教皇本尼迪克特十二世(Benedict XII)的抗议置之不理,并且对宗教改革的行动又迈进了一步。
路易不顾成功与否,决定充分运用马西利乌斯的理论,掌握宗教及非宗教的至高主权。他撤换教皇所指定在教会领俸的人,然后用他自己的人递补其缺;他把教皇所派征收人员为十字军所募的经费予以挪用;他调停了卡林西亚的玛格丽特的婚事——她是提洛尔大部分领区的女继承人——而使她与他自己的儿子结婚,他儿子与她有一点亲戚关系,依教规其婚姻是无效的。被抛弃的丈夫——他儿子的大哥查理及波希米亚的约翰国王誓死复仇;而克莱门特六世曾于1342年当过教皇,他发现有机会废除教皇宝座上的年老对头。克莱门特遂利用巧妙的外交手段赢得每一选举人的同意,认为要想恢复帝国的秩序和安定,惟有罢黜路易,并改立波希米亚的查理为帝;而查理保证会听命于教皇,作为其对查理支持的代价。1346年7月,在伦瑟举行的选举议会,宣布查理为日耳曼之王。路易因未能获得阿维尼翁教皇听取他的申诉,亦准备为其宝座抗争到底。这时路易年已60,但打猎兴趣仍很浓厚,不幸在1347年坠马而死。查理四世极善于治国。由于他以布拉格作为帝国京城,而使日耳曼人讨厌他;可是他对日耳曼境内及其本乡的行政,均作了同样的改善,而且保护商业及运输,减低税收,维持信用币制;他把整个帝国维持比较安定的局面有一代之久。1356年他在历史上获得了可疑的名声,其原因是他颁布了一连串的重要法令——虽然这还只是盖有皇帝金印的许多文件中的一些文件而已。他赋予7位有选举皇帝权力的大员一项几乎可以废止皇帝职权的权力,原因是他长时间不在日耳曼,认为必须要作这种安排。这些选举官员,每年要聚会一次,为他们的国家制定法律;国王或皇帝只是他们的总统和执行法律的工具。他们在自己的邦郡里享有充分的司法权,在其领土内拥有一切矿产及金属权,具有铸造钱币和征税的权利,并且在允许范围之内,有宣战与媾和的权利。这些重要法令,对现行事实给予合法追认,目的在于建立一个协和的联邦公国。这些选举官员,专心于当地的政事,反而忽略了身为皇室议员的本身职责,以致使“德国”仍然只是个空名而已。像这种各地区选举官员的独立性,造成了萨克森郡选举官员们保护马丁·路德的机会,以及此后新教信仰的发展。
查理年老时以贿赂为他的儿子获得了皇室继承权(1378年)。文采斯劳斯四世(Wenceslaus Ⅳ)虽有些优点,但他酷爱喝酒并有家乡小圈子观念,当政的官员讨厌他这种习气,把他罢黜了,另立鲁珀特三世(Rupert Ⅲ)为王,他没有什么功过。卢森堡的西吉斯蒙德在19岁时被选为匈牙利的国王(1387年),于1411年又被选为罗马人的国王,而不久即就皇帝职位。他具有各种成就而且有招人喜爱之处:英俊、自负、大方、和蔼,偶尔也很冷酷。他会数种语言,并且在爱好文学之外,亦喜欢女色及弄权。他的这些欲念已将他引上了一条小小的地狱之路,他的勇气也未能使他免于危机。他很诚心地想改革日耳曼政府机构中的浪费与其他毛病;他也订了一些极为出色的法令,并且强行实施了其中数项;但是他被当政官员的惰性与自作主张所阻碍,甚至他们都不愿提供抵抗土耳其军队进犯的军费。在他晚年时,他的财力与精力均消耗于对波希米亚的改革派乌特拉奎斯特信徒的抗争。1437年他死之后,欧洲人悲悼他是一位当代中促进欧洲进步的人,但是除了他的一份尊严外,在各方面他都遭到失败。
他曾推许他的女婿——哈布斯堡的艾伯特(Albert)给波希米亚、匈牙利以及日耳曼的那些选举官员。艾伯特二世被加上三顶王冠,但是在其未能一展所长之前,便于1440年对土耳其之役中死于痢病。艾伯特并无子嗣,当政的官员们投票决定把国王和皇帝的位置给另一位哈布斯堡人——腓特烈(Frederick of Styria)。此后的选王经常落在哈布斯堡族系的王侯上,而皇权实际上已为这具有天才及野心的家族世代所有。腓特烈三世使得奥地利成为一个大公国,哈布斯堡家族把维也纳作为他们的京都,拟定的继承人,通常往往是奥地利的大公爵。性格文雅的奥地利及维也纳人,在其女性的柔和气质中,糅合了北方条顿族人粗犷的雄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