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则学与心理学
他风格之好一如培根:没有很多虚幻的想像,而每一句都是简洁的、惯用的、有力的、直接的,偶尔也带一些讽刺的用法,没有过多的修饰,不表现修辞的工夫,只用言辞上最经济、最清楚的方法表示出清楚的思想。霍布斯说:“文字是聪明人的弃物,它被他们批判着;但文字却是傻瓜的金钱,借着它,他们找到亚里士多德、西塞罗、阿奎那为权威。”就这样,他用这新剃刀,剃掉了许多矫饰而且毫无意义的言词。当他讨论到阿奎那以“nunc stans”或“长存”为永恒的定义时,他不以为然地说:“说得是容易,虽然我也喜欢这么说,但我绝不能接受它,这么说的人一定比我快乐。”从这里,我们知道霍布斯是位露骨的唯名主义者,种类或抽象的名词,如“人”或“道德”,在他看来,只是概念化观念中的一些名词而已,它们不代表任何东西,凡是东西都是单独的个体、单独的行为、单独的人……
他很谨慎的替自己的用词下定义,在他书中的第一页,他替《利维坦》下定义为:“一个共荣体或国家。”他在《约伯记》中发现该字,该章中上帝以这海中怪物(译者按:即利维坦)作为神圣力量的想像。霍布斯企图解释国家为一个大有机体,它能吸收并指导一切人类的行为。但在他完成这个主体之前,他以无情之手遍扫理则学及心理学。
他用哲学的观点来了解我们现在所通称的科学:“自诸原因之中得到结果或能显现的知识,或反过来说,由结果之中得知可能的原因。”他与培根一样期望着这“科学”的研究将有大有益于人类的生活。但他轻视培根诉诸归纳的推理,他主张根据经验以演绎求一切“真的推论”。在他对数学的赞美词中,他说“推论一如加与减一样”,观念和想像的分与合。他认为,我们所不足的不是经验,而是关于经验的正确推理。如果我们能去除形式上哲学中无意义的字句及由习俗、教育、党派之见等所引起的偏见,不知有多少错误将免除掉。推理是易错而且绝不能肯定的,除非是数学。“讲结果的知识,即被我们所称为的科学,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地,没人能靠推理绝对地知道这个或那个是如何、曾如何、将如何,只能知道,如果这个是如此则如何,如果这个曾如此则如何,如果这个将如此则如何,就是说它是有条件的被知道。”霍布斯接受了休谟的结论:我们只知影响而不知原因。因而他先洛克而提出感觉的心理学,所有知识来自感觉,“在人心中的观念,无不是全部或部分来自感觉器官”。这是一个明显的唯物心理学:在心里心外,无任何事物存在,除非有干扰或运动。“所有称为感觉的或感官的性质(如光、颜色、形式、硬、软、声音、嗅、滋味、热、冷等),都是由不同种类的运用、接触,刺激了器官而引起的。刺激我们内心的,不是其他东西,而是一种运动,因为运动才产生运动。”在改变形式中的运动与感觉有关系,“Semper idem sentire idem est ac nihil sentire”(霍布斯也能以拉丁文写警语)——常去感觉同样的事物,就会好像没有感觉一样。(因此,不论白人或有色人种都不能感觉到他们的体臭,因为他们的鼻子始终在闻着它。)
借着牛顿运动第一定律的运用,霍布斯由感觉推演下去得到想像与记忆:
当一件东西静止时,除非另外有东西给予它以力量,它将永远静止,这是无人怀疑的真理。但一东西当它在运动时,除非有其他东西阻止了它,它将永远不停。虽然,推理是如此(即没有东西能自己改变自己),但是,不能如此轻易同意它……
当一个物体一旦运动(除非有东西阻止),它将永远运动。并且阻止它也不是就会立刻停止,而是慢慢地,渐渐地,以至全部停止。以水为例,当风停了以后,水波仍久久不息;当一个人看或梦的时候,人心中的运动情形也与此相同。因为当我们看或梦的对象已不见时,或我们闭起了我们的眼睛时,虽然,可能比看的为模糊,我们似乎仍看到一个影像,这就叫做想像……因此,想像只不过是感觉的延续……当我们说这种感觉凋去、老去,那就成了记忆……有了许多记忆,或记着的许多事情,就叫做经验。
观念,就是由感觉或记忆而产生的想像。思想就是这种想像的结果。这个结果不由自由意志所决定,而由观念之间机械的定律决定。
思想与思想之间的联结不是不相关的。但是,当我们没有感觉时,我们就不能得到任何想像,因此,我们也不会由一种想像转移到另一种过去完全没有感觉过的想像。原因是:所有的幻觉(想像、观念)都是人心中的运动,得自于感觉,并且,这些运动各与自己感觉的来源有关。在许多感觉之后,才有连续的心中的运动……但是,对一物或同类东西的感觉,每个人时同时不同,因此,在想像时,我们就不能肯定下个想像是什么,可能有时接下去想这个,有时则接下去想另外的。
这样一个思想的列车,可能它没有一定方向,像做梦,“或由欲念或由计划决定它的方向”。在梦中,静止在脑中的幻影因“人体内部的部分刺激”而升起。因为人体任何部分都与脑的一部分有关连。“我相信,由脑到身体各部,及由身体各部到脑有一种交互的运动。凭借着它,不仅想像(理念)会产生动作,动作也会产生想像”。“我们的梦是我们醒时的想像的另一面。这个运动,当我们清醒它从某一端开始,当我们在梦中,由另一端开始”。梦中想像之所以没有逻辑的发展,是由于没有外在的感觉影响它,或没有任何目的的引导。
在霍布斯的心理学里,没有自由意志的容身之处。意志本身并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思考过程中的取舍。思考就是取舍的一个选择,思考中止于行动的开始。“在思考过程中,最后的取舍与行动中的去做或不做密切相连着,因此,我们称它为意志”。“嗜好、恐惧、希望以及其他的感情形式都不能自由产生,因为它不是来自意志,而是本身就是意志,意志却不是自由的”。“因为每个人意志的行为或欲望、倾向都有一些原因,接下去的欲望又有它另外的原因(第一个欲望的原因来自上帝),这种欲望的连续是必然的。因此,如果能掌握这些原因的关系。人们自由行为中的必然性就能轻易、明白地被得知”。在整个宇宙中有一个不灭的因果关系。没有偶然,没有奇迹,更无侥幸。
世事的运行就如机械运转的法则,人也如同机械一样。感觉使人得到想像以及观念,每一个观念都是运行的开始,并且,如果这观念不受另一观念的阻碍,它就很可能成为行动。观念虽然抽象,但多少影响到人身。神经系统是为了改变感官的活动成为肌肉的活动的一种机械装置。精神是有的,但只是实物的一种微妙的形式。灵魂与心智都不是非物质的,而是身体或脑子运作下的一种名称。霍布斯从不企图解释为什么意识必须要在这样的一个机械的过程——感觉观念而反应——下发展。在缩减物体的感官性质而只借着心作为一切感知的方法方面,他渐渐地有点近似贝克莱反驳唯物主义的立场,也就是说,“我们所知的一切实体都是知觉或心智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