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犬迫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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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维坦》一书中最后一段,他说:“因此,由于当前的混乱……没有偏见,没有完整、成熟的一套计划使人民一面服从,一面受到保护,这件事引起我对民事及教会政府的推论,至此结束。”

他对宗教及政治不平等的看法并未广泛地被接受。在查理二世周围的法国人,当然欢迎霍布斯的理论,为王权辩护,但他们却指责他的唯物论,认为纵使不是有辱神明也是轻率之举;并且他们颇以为悔,认为这位哲学家在他们最需要一位天主教国王的帮助的时候,居然费了偌大的篇幅去攻击天主教教会。在清教徒及英国国教徒中也掀起了鼓噪声,反对霍布斯的著作,“不许霍布斯再回朝廷”。当霍布斯发现他自己在法国没有朋友、没有保障的时候,他决定在英国的克伦威尔处得到平安,因此又回到英国。根据伯内特大主教说,霍布斯在《利维坦》一书中,放了些字句,“以取悦共和党人”。这不能确定,但有一事可确定,即不论如何,革命一开始时一定是不合法,而成功时却有其地位,再胡乱杂凑以对绝对君主的绝对服从这一基本原则来规范社会。最终的“检讨与结论”部分,看起来像是一种追忆,解释人民如何才从对一个国王效忠转为对另一个新政权的效忠。该书出版于伦敦(1651年),当时霍布斯仍居住在巴黎。也就在是年年尾严冬的时候,他渡海到英伦,并且在德文夏伯爵处找到安身之处。德文夏伯爵很早就属于革命议会,霍布斯也投身其中,而且被它所接纳。这哲学家借着由伯爵处得来的一些养老金过活,并搬到伦敦,因为在乡下,“与博学的人谈天的愿望很难达成”。此时,他已是63岁的老人了。

渐渐的,他的书有了些人看,批评的人也蜂拥而至,教士们一个接一个地来替基督教辩护,并询问谁是那位反对亚里士多德、牛津国会以及上帝的“怪兽”(Malmesbury animal)。霍布斯胆子小,但他仍然是个斗士。1655年在《哲学的要素》(The Elements of Philosophy)一书中,他重申唯物的、决定论的意见。德里地方饱学的主教约翰·布拉姆霍尔(John Bramhall)在《利维坦的感人性》(The Catching of the Leviathan,1658年)一文中,替霍布斯除去了钩子,因为别的教士仍认为“钩子仍然在霍布斯的鼻子上”,但是对他的攻击几乎到他死方止。克拉兰顿伯爵(The Earl of Clarendon)由衡平法裁判所失权以后,曾出版一书名为《霍布斯先生之书:利维坦中论宗教与国家部分的危险与有害的谬误的鉴定与要点》(A Brief View and Survey of the Dangerous and Pernicious Errors,in Church and State,in Mr.Hobbes's Book entitled Leviathan,1676年),以掩饰他的被逐。在322页中,他行文颇有系统,以流畅而堂皇的词句逐个地辩驳别人的论点。克拉兰顿的言辞表现出他在官场中有过足够的经验,他讥笑霍布斯,以为他没有负起将他理论与实际政治调和的工作,并且他希望:“霍布斯先生,应该到国会一趟,或到枢密院一坐,在地方法院以及裁判所列席,使他因而能发现他的思虑,以及他的论断,不管多么深刻,或是根据于哪些哲学的观念,甚至根据于几何定理,都已经引导他走入对政治的错误观察。”并非所有对他的批评都是这样的温和。在1666年下院曾命令它的一个委员会收集有关该书为无神论、死神、亵渎神明、反对神的本质、特性等等的资料,特别是怀特(White,一位前任天主教教士,怀疑灵魂的不朽)的书,以及霍布斯所著的《利维坦》。奥布雷说:“有一份报告(确切真实的)……在国会中……有一些主教推行一项运动,将一些老好绅士以异端之名焚死。”霍布斯毁掉这些他没有出版的报告,以免使自己陷入更多的困扰,另外,他又写了三个对话录。以学术的立场,在英国没有一个法庭能判他为异端。

他得到复辟国王的救援。在他到达伦敦之后不久,查理二世在街上见到霍布斯,认出他是以前的家庭教师,便迎他入宫。当时,复辟的宫廷中已经有怀疑宗教的倾向,并且保卫绝对王权以对抗国会,正好与霍布斯的哲学相投。他长着稀落白发的秃头及清教徒的装扮惹人嘲笑,查理自己就叫他为“熊”,而霍布斯也就凑上前去说:“让你作弄的熊来了。”查理就是喜欢霍布斯这样对答的敏捷,他找了画匠替霍布斯画了张像,放在自己卧室里,并给霍布斯一年100镑的养老金,虽然这不是固定地支付给他,但他从卡文迪什家族(Cavendish family)那儿每年收入50镑,仍可以维持这哲学家最低的生活。

奥布雷形容他年轻时多病,但老来却又健康又有生气。到75岁时他还玩网球,当网球场不堪用的时候,他就走段长路,让他自己“流大汗,然后付点钱给仆人要他们擦它”。他饮食适当,70岁以后就不食肉、不饮酒,他说“在他生命中过度的事已经太多了”,但是奥布雷继续说:“纵使他一年有几次过度的话,那也不是太过度。他一生未娶,但好像有个私生女,他常为她准备东西。晚年他很少读书,他常说‘如果我读的书跟别人一样多,我就不会知道的那么多了’。晚上,当他上床,门都关牢了,并肯定没人听见的时候,他就大声唱(并不是他有副好喉咙,而是为了他自己健康的缘故),他以为大声唱对肺有好处,可以活得久些。”虽然如此,在1650年初,他的手仍患了急中风,1666年时情况已恶化,他写的字都令人难以辨认。

然而,他仍不停地写,由哲学到数学,他不小心陷入了与一个叫约翰·沃利斯的专家论战,被评为不知就里。1670年,他82岁时,出版了一本书叫《布希茅斯》(Behemoth),是有关内战的事,另外,他又写了一些对批评者的反驳,以及将《利维坦》译成漂亮的拉丁文。1675年,他以韵文写成自传,并且又译《伊利亚特》、《奥德赛》,因为“我没有其他事情可做”。

在他87岁那年,他从伦敦回到乡下,在德比郡的卡芬地斯封地度其晚年。此时,他的中风加剧,并且膀胱排尿的困难打击着他,当伯爵要从查斯毕斯到哈威克宫(Hardwick Hall)时,他坚持与伯爵同行,这一行证明他的垂老与精力枯竭。一星期后,瘫痪扩延到全身,他甚至不能演说。在1697年12月4日,当他接到虔诚的英国国教徒的圣餐礼时死了,只差4个月就9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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