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工厂里的“雇主”—“雇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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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将目光从权力中心转向工厂。①从很多方面来看,社会主义国家的工厂似乎与其他体制下的工厂(企业)情况类似。至少,乍一看去,技术流程、生产的组织(这里没有对此展开进一步研究)和人际关系都有相似之处。有工厂老板、管理层、生产管理人员、领班,这些人负责下达工作命令,然后就是执行任务的工人们。尽管社会主义工厂的老板和资本主义企业的老板一样,实际上也是拿工资的雇员,但他们同时也是雇主的代表,就这一点而言,他们在很多方面又和工厂的职工处于对立地位。

①本章轮换使用了工厂和企业这两个称呼。当然,所谓工厂或企业也还有更小的企业(如工厂内部独立的商店或单位),这里的有关描述同样适用于它们。
还需要指出的是,对工厂的讨论也同样适用于非企业国有机构。

从扮演的角色来看,社会主义的工厂老板和资本主义企业的总裁在行为上有很多相似之处。鉴于本书主题,我们在此重点研究社会主义企业具有哪些特有的体制特征。②

②关于老板与工人之间冲突问题的出色研究可参见M. Haraszti(1978)。

在一家社会主义工厂里,雇员和雇主的行为和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都明显处于一种非常模糊不清的状态。首先来看雇员,我们先讨论有哪些因素增强了他们在与雇主相处时的地位,然后再看看哪些因素又削弱了他们的地位。

在实现了全面就业之后,劳动力短缺的现象已经相当严重。借用市场机制的术语来说,那里出现了所谓的“卖方市场”,即在真正的市场环境下,卖方(这里卖方就是出卖劳动力的工人)能够要求买方接受买卖条件(这里买方就是购买劳动力的企业)。尽管官僚控制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对劳动力持续的过度需求仍然产生了类似于市场压力的强大影响,并最终影响到工人的行为。如果工作条件和工资始终令工人们不满意,他们通常也会离开工作岗位,而且并不担心到别的地方就找不到工作。①由于意识到能够“退出”(借用赫希曼的话),工人们有了更多的勇气批评上级领导和反对他们的命令。从这一点来看,经典社会主义可谓独一无二,从来没有过一种经济能够在这么长时间内处于全面就业与持续劳动短缺同时并存的状态。

除了辞职以外,工人们保护自己利益的另一个武器涉及到工作表现,即“怠工”行为。有时候,怠工仅仅是因为不喜欢很繁重的劳动,而且即使不努力,也照样拿工资。有时候,工人故意怠工是为了从老板那里争取更高的工资和其他优惠的工作条件。工人们之所以使用这种武器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认识到自己不可能被开除(需要他们干活),另一方面是因为老板在惩罚工人之前总是瞻前顾后,不敢轻易下令。

在官方意识形态里,特别强调的一点就是政治体制是工人阶级权力的具体体现。不管工人们对此是真信,半信半疑,还是根本就不相信,他/她可以利用这一点来公开或暗中反抗工厂老板。

但还有一些因素也削弱了雇员们的谈判(或反抗)地位。由于没有独立的工会组织,自发捍卫工人利益的行为无法得到补偿和支持。官方的工会运动公开宣称自己是党的群众组织,它们的任务就是向其成员传达党的政策路线。很多任务会往往使领导人感到非常矛盾,行为上左右摇摆,一方面他们想代表工会成员(工厂工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又要服从官僚机构和党内上级领导的命令。但在经典社会主义体制下,忠诚于上级领导更为重要。

雇员们在很多方面还是要依赖于企业老板和工作单位。当然,在任何体制下都不可避免地存在这种依赖性。但在经典社会主义体制下,工厂所适用的一系列法律、经济和政治关系都具有明显的体制特征(我们在讨论雇主的地位和行为时将会详细谈到这些特征)。下面我还是先从雇员谈起,看看这些体制特征对工人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上文提到过由于持续性劳动力短缺和其他因素都可能会导致雇员反对工厂的老板,但他们在选择故意怠工或威胁辞职之前也要左思右想,因为老板们同样有对付反抗者的有效武器。

①当然,如果一个工人的职业培训和工作经验只适合于他/她目前所从事的岗位,那么也会增加他/她自愿离职将要承担的风险。

这两股相互冲突力量的最终斗争结果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以下因素:不同国家,不同历史阶段,官僚统治集团所采用的压制手段的力量强弱,工厂对特定工作人员的依赖程度,甚至个人特点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尽职尽责的工人也许会和怠工者并肩“战斗”,要求实行计件工资(不考虑工作质量),这样他们就可以和那些懒懒散散的人一起干活。所有这些在实际生活中发生的频率和规模都有所不同。①

①关于工作强度(效率)的问题前面已经有过讨论[6.6,9.5]

硬币的另一面是雇主,也就是企业和工厂的老板们的行为。他们每个人都面临着来自不同领域的各种压力。前面描述过的有关官僚机构领导人的动机[7.4]基本也适用于他们,当然老板们也还有自己的一些特征。大部分老板都要处理好与上级领导的关系,因为正是这些人决定了他/她的晋升、工资和奖惩。上一部分我们曾介绍了企业内部要遵守和执行有关职工人数和工资水平的计划,事实上,在企业层面以上,情况大致相同。

但老板们处处要依靠雇员。在企业和工厂里,老板和工人之间都是相互依赖的关系。劳动力短缺的情况越严重,工人们的力量越强大,老板对工人的依赖程度也就越高。为了维持工厂的稳定生产和正常秩序,他/她会尽可能地满足工人们提出来的要求。如果他/她完全坚信官方所宣传的东西,他就会认为自己并不是什么“雇主”,而是工人的代表,应该站在工人们的一边和他们一起行动。这些因素都促使老板提请上级组织考虑工人们的抱怨和要求,他/她要代表工人发出“声音”。从这一点而言,老板在某种程度上又扮演了传统工会代表的角色。

然而老板们的行为始终处于矛盾状态。老板的情况和员工基本相同,只是针对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和不同个人,两组相互冲突的动机之间的相对力量有所不同。但在经典社会主义体制下,企业和工厂领导的官僚动机始终占据着上风。

工厂和企业老板们的手上也有很多武器。在以前讨论权力和财产(权)时已经提到,在经典社会主义体制下,经济或“商业”与政治及国家行政管理是须臾不可分的。企业的领导层——党委书记、厂长,再加上工会书记——同时履行着以下职责:

生产管理。生产管理者要向工人们分配具体任务,同时根据上面制定的一般指导原则发放工资和奖金[10.3]。他们有各种办法对一部分人给予特殊照顾,对另外一部分人则进行歧视。任何体制里都会存在这种做法,在此就不再详细讨论。

监督工人不能随便离开工作单位。大部分工人的工作都是被分配的,工人不能做自己的选择。企业保证工人就业,但同时也将职工限制在企业里。按照经典社会主义的严格规定,即使工人可以自己提出辞职,但也必须得到管理层的同意。国家在法律上禁止“任意”辞去工作。在有些国家和有些时期里,职工甚至都不能随意离开居住地(乡村或城市),除非得到单位的许可。①

①苏联和中国长期实行这种政策。

本单位(地区)政治权力和意识形态的代表。单位是许多政治宣传活动的舞台:灌输意识形态并借此鼓舞群众,提供道德激励,批判官方认为不正确的观点。

官僚体制所有“挑选”活动的本单位(地区)代表。单位可能是专业领导人、议员或部长的诞生地,也可能是列入国家黑名单人员从事不良活动的场所。

当局防止犯罪行为的本单位(地区)代表。企业领导很容易以另外一种方式“逮捕”或“审讯”那些阴谋分子和捣乱分子(或是当地领导人心目中的反动分子)。

国家行政组织的本单位(地区)代表。在很多行政事务中,公民都要取得单位的同意或由单位来开证明,其中包括更换居住场所、申请护照,装电话以及找银行贷款。

收入分配机关的本单位(地区)代表。职工必须向单位汇报自己所得到的每一笔收入,到外面打零工首先要得到所在单位的批准。

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父爱主义”关怀。许多单位都有自己的公寓①、医务室、度假村、幼儿园和日常护理中心,老板们将决定如何分配这些服务。在许多国家和时期,企业还负责配给食品的发放,以及分配其他短缺商品(如彩色电视机或轿车)。

指导家庭生活。在某些国家和某些时期,企业领导人还要干预职工的家庭生活:他们可以阻止职工离婚,劝职工生孩子或不生孩子,帮助或阻止工人的孩子上大学。

所有这些职能②使企业和工厂的领导人拥有了巨大的权力。单位往往变成了实行极权统治的小城堡,而不仅仅是一个工作场所而已。

在前面章节里,我们已经介绍了企业和工厂领导人的各种行为动机及其相对力量的不同。这些都和他们各项职能的特定组合(以及所采用方法的相对比重)具有密切的关系。具体到每一家企业和工厂采取什么样方法来完成上述职能,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和不同个人都有所差别。但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工厂里的所有职工都要服从老板。与此同时,官僚机构让企业享有某种特定的社会地位,③因此、老板们能够利用这种优势为职工争取特殊待遇,在这一过程中他们自己也就获得了很多特权。

如果艰苦劳动能够成为所有人的生活必需,④那当然万事大吉。但在社会主义体制下,大部分人在现实生活中根本做不到这一点。于是,就要有老板们利用各种激励措施来促使人们遵守劳动纪律和执行工资纪律。

①分配到一套单位的住房[3.4](或者仅仅是希望分配到一套住房)是将工人拴在企业里的一个主要手段。那些不听话的职工,如主动辞职,很可能会失去住房,这在住房严重短缺的年代里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②中国毛泽东时期的人民公社除此之外还发挥着两项职能:当地国家行政组织的全权代表,以及负责开办集体大食堂。

③例如,不少国家都为产业工人(或者一部分产业工人,如大型企业的职工)提供了比其他阶层更优厚的待遇。这些特殊待遇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等,类似的优惠还包括单位内部的消费品分配。

④即使马克思本人也认为只有到达了共产主义的很高阶段,才能让劳动成为人们的生活必需,见马克思[1875](1966)。究竟能否实现,我们谁也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马克思也不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就能看到这一天,特别是在社会主义体制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诞生、仍处于走向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个阶段时,就想让劳动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几乎是不可能的。

资本主义的产权关系既带来劳资双方的合作,也导致了他们之间的冲突。所有者会感到付给工人的每一分钱都是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来的,而工人哪怕浪费一分钟时间都会减少他们的利润。他们不必采取下命令的方式来维持纪律。资本主义的所有者——雇佣者的劳动工资合同就代表着工资纪律和劳动纪律,而且符合双方的利益。而经典社会主义体制的官僚机构既不是真正的所有者,也不是真正的雇主。官僚机构成员并不能从维持劳动和工资纪律中自动获得直接的好处,相反,如果严格执行规定还会恶化他们与工人之间的关系。但既然他们已经成为官僚组织中的一分子,他们就必须强制推行工资纪律和劳动纪律,取消私人产权后留下的纪律真空需要由官僚机制来填补。

上述老板与雇员、企业与工人之间的关系还影响了企业的内部就业。由于一旦有工人离开就很难找到人来顶替,而且上级机关的未来招工计划又可能非常严格,因此,企业必须要有内部剩余劳动力。正如商品短缺会导致人们过度囤积,劳动力短缺也会引发囤积剩余劳动力的行为。必须把目前还不需要的人留住,以备将来不时之需。这样就会有一部分劳动力根本不认真工作。事实上,“怠工”成了一种普遍现象。所有这些现象结合在一起,就出现了所谓的在职失业。因此,除了我们在10.2所谈到的问题以外,持续的劳动力短缺不仅仅与劳动力的结构性剩余、摩擦性剩余以及外部剩余并存,而且还伴随着在职失业所产生的内部劳动力剩余。

一旦出现了这种情况,可能就会有人宣称,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短缺,因为只要动员内部剩余就可以轻易解决短缺问题。这种观点是完全不正确的。内部剩余并不是某个经济领导人所犯的个人错误,它根源经典社会主义体制的本质特征,而且只要经典社会主义体制存在下去,它就会不断复制自身。经典社会主义可以让社会实现全面就业,但它却无法保证所有就业职工都能够全力以赴地工作。


10.3 就业和工资的直接行政控制10.5 官僚协调和市场协调对工资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