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价格改革的范围和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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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过程中,价格体系的发展有两种可以观察到的趋势。一个是整体自发地朝着真正的市场价格发展。另一个是专断的、不合理的行政价格和虚假行政价格始终负隅顽抗。第一种趋势与私有制和市场协调机制的扩张有关,而第二种趋势则与公有制和官僚协调机制依旧占据着关键领域密切相关。

上述两种趋势都普遍存在,谁也无法将对方永久地挤出去。两者之间还相互影响。一方面,许多官僚机关以及部分公众对全面推行市场价格充

满愤怒。另一方面,专断制定的产品和要素的行政价格所产生的外溢效果

还影响了基本上由市场机制控制的产品和要素的价格。如果被管制的利率、土地价格、外汇汇率以及国有部门的名义工资都是专断的和不合理的,再加上许多能源、原材料、公共服务的价格也都具有这样的特征,那么这种扭曲的价格必然会传递给市场价格,因为前者的价格影响着后者的成本计算。当旧的价格体系依然牢固地占据着经济活动的核心领域(即国家控制的领域)时,我们无法在某些经济领域(即政府直接控制范围之外的那些领域)建立令人满意的价格体系。

在那些被行政价格和财政再分配严格控制的领域里,由于担心会出现无法控制的结果,从而导致局部变革始终步履维艰,一有风吹草动,就会立刻遭到遏制。没有迹象表明,一系列的局部变革将逐步向合理的价格体系靠拢,从而建立供需平衡。此外,每次局部价格调整的影响都会被通货膨胀所抵消。如果A类产品的价格因为中央所采取的措施而上涨了50%,那么为了保持更合理的相对价格,B类、C类等等各种产品的价格很快都会涨上去(也许不会太明显,但肯定要上涨)。问题不仅仅是通货膨胀抵消了局部价格调整的效果,还存在一种相反的关系:在存在普遍短缺以及公开的或被压制的通货膨胀[→23.5]的条件下,改善相对价格本身就会产生通货膨胀。要想改变价格关系,通常必须在提高特定产品价格的同时,抑制住其他产品价格的下降趋势。因此,一系列的提高局部价格措施必然推动平均价格水平的上涨,也就是说,将导致通货膨胀。

不过,经济改革的领导人并不担心通货膨胀所带来的后果。①他们害怕突然引入这种全面的价格改革可能会造成的痛苦创伤。事实上,虽然有可能带来一段时期的通货膨胀,但全面的价格改革并不一定会持续地引发通货膨胀。

通往全面价格改革的道路困难重重。在第一阶段,全面改革就受阻于上文曾提到的恶性循环,即产品价格、要素价格(包括工资)、税收和补贴需要同时进行改革。把先前纸面上的理论付诸实践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要进行真正的改革,就必须全面放开价格,如果仍然广泛保留着行政价格,那就无法实现让市场逐步发挥作用。如果只是对所有制关系进行局部微小的变革,而且要保留混合协调机制,那么想在这一阶段推行全面彻底的价格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因为这两个目标无法调和。

在第二阶段,彻底的价格改革又受阻于公众情绪对改革后果的预期。即便价格改革的设计者们真心希望改革可以不降低人均实际消费水平,但事实上大规模的再分配是不可避免的,总会有赢家和输家。如果是那样的话,赢家将会保持平静,而输家将满腹牢骚甚至愤然反抗。那些由于预算约束变硬而被暂时剥夺了工作的人肯定是输家,改革前享受某些商品和服务补贴的消费者也是输家。

这里我们触及到了改革过程中一个基本的内在两难状况,即越是强权压制的体制,就越容易完成彻底的经济变革,而由此必然带来巨大的震动,甚至大规模的暴乱。镇压越缓和,权力阶层的精英们就越是需要考虑群众抗议所产生的政治上的不安定影响。但公众的不满只有在经济问题解决之后才会停止,而经济问题却只有在废除了专断的价格体系和财政再分配体系之后才能够解决。

到了这个阶段,价格改革进程被“锁住”。即使对每个国家的当权者而言,前途都是一片茫然,但他们仍然选择了小步走、渐进的和局部修正行政价格的政策。改革道路上的社会主义没有能力建立有序的价格体系。然而如果没有全面的价格改革,其他的变革也就不可能完全成功。私营部门的运行效率之所以依然达不到理想状态,除了受到其他因素影响之外,价格体

①设计改革方案的一些经济学家非但没有被通货膨胀风险所吓倒,反而认为适度的通货膨胀对一系列局部的价格调整非常有利。

系发出扭曲的信号也是其中原因之一。国有部门无法呈现出真正的市场特征,因为价格、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相互作用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有效运作,价格体系的扭曲是原因之一。本章的最终结论需要补充到关于市场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可行的批判分析之中[→21.10]。国有企业无法对价格和成本作出反应,但无论如何都不值得太在意所谓的价格,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它们都传递着错误的信息。


22.3 政府制定价格和财政再分配的原则与实践22.5 预演:后社会主义体制下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