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宏观矛盾
在经历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我们能够观测到宏观经济领域出现的一些显著变化。在此仅限于讨论与前面章节中提及的改革趋向有密切关系的那些现象。首先需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
当私营部门重新兴起[→19],出现了自主经营的经济成分[→20],根据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的协调机制[→21]进行局部价格改革时[→22],会在宏观经济层面上产生哪些矛盾呢?这里我们并不认为,只有当上述四种趋势发展成熟之后,才能讨论这个问题。决定性因素是,经济是否已经从经典社会主义在向市场社会主义转变。如果转变已经开始,那么就完全可能出现本章中将要谈到的宏观矛盾。其他三个趋势也促成了宏观矛盾的出现,我们也将对它们进行分析研究以作为补充,但这三个趋势中的任何一个都不是必要或充分条件。宏观矛盾与政治领域的变化密切相关[→18]。
改革趋势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了无法解决的矛盾,这在波兰20世纪80年代表现得最为明显(从现在起我们就将之命名为“波兰综合症”)。①虽然那一时期的波兰是个极端的例子,但“波兰综合症”的症状可能以不同的强度出现在南斯拉
夫、匈牙利、中国以及其他国家。“波兰”一词只是用来形容综
①“波兰综合症”一词由P.Wiles(1982,p.7)提出。政治领域的半自由化、由团结工会领导的大罢工运动和半心半意地转向市场社会主义经济,这三者混在一起使整个社会充满了内部矛盾。当Wiles于20世纪80年代初写他的文章时,已经出现了灾难临近的信号。
合症的术语,在讲到其他国家的例子时也会使用这个词。在写作此书时,“波兰综合症”在苏联大规模爆发。将来也许有充分的理由把它重命名为“苏联综合症”,因为苏联的例子比波兰更清楚地阐明了上述联系。①
与第三部分所有章节一样,这里也侧重讨论趋势问题。在某些情况下,某个趋势可能只是以潜伏的形式存在着,但当情况发生变化时就会突然爆发。它也可能在某个地方被有效地抑制着,而在另一个地方却几乎不存在任何抗击它的力量,甚至没有抗击它的愿望。当然由于国家和时期的不同,情况也会有所变化,但本书不打算涉及这方面的问题。
作者在此不打算对有关国家进行全面的宏观经济分析,也不想在对所有成就和问题进行对比之后,就改革进程所带来的宏观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唯一的目的对“波兰综合症”(即各类宏观矛盾的典型组合)进行描述并阐述其中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