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民(私)营部门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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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私)营部门的兴起是改革进程中经济领域最重要的发展趋向。由于它影响了所有权关系(图15.1中的第二层),因此带来了深刻的变革。民营部门以非常激进的方式改变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所有制:在公有产权之外有了私有产权,两者同时并存。但必须补充一点的是,这一深刻而彻底的变革只是在相当狭窄的经济领域中发生的。

在经典社会主义体制下,私营部门几乎完全消失或者被缩减为经济中很小的一部分,以任何形式雇佣劳工的私人工厂都被废除。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只允许存在少量的私人手工劳动者和私人商贩,规模极小的家庭农场只有在集体农业制度下才得以幸存。此外,就只有非法的私人活动。本章将回顾和分析与上述初始状态点相比所发生的变迁。①

其中会遇到一个非常矛盾的现象:私营部门发展的强大趋势与阻碍并限制其发展的反对力量一直都旗鼓相当,相互对抗。我们将尝试介绍变革过程中这两方面的内容。

19.1 民(私)营部门发展的背后诱因

19.2 对民(私)营部门的考察

19.3 民(私)营部门和官方意识形态

19.4 私有制与市场协调的亲和力

19.5 民(私)营部门与政府

19.6 家庭在经济中扮演的角色

19.7 预演:后社会主义体制下的民(私)营部门


18.8 苏联东欧后社会主义体制的政治结构19.1 民(私)营部门发展的背后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