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小加弗洛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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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书第二部叙述的事情发生后大约过了八九年,在圣殿街和水塔一带,常能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唇际挂着他那般年纪的笑容,若不是他内心绝对的阴郁和空虚,他就完全是我们前面勾画的流浪儿的典型了。这孩子衣着古怪,下身穿着大人的长裤,但不是他父亲的,上身穿着女人的短上衣,可不是他母亲的。有人可怜他,就让他穿上了这身破衣服。然而,他有父亲和母亲。只是父亲不想着他,母亲不爱他。他属于那种父母双全,却又是孤儿,值得可怜的孩子。

这孩子从来觉得呆在街上最适得其所。铺路的石头不比他母亲的心肠硬。

他父母一脚把他踢进人生。他就干脆插翅高飞。这孩子爱喧闹,他脸色苍白,动作敏捷,生气勃勃,喜欢嘲笑,神态活泼,面带病容。他来来去去,哼哼唱唱,掷铜板[63],掏阳沟,有时偷一点儿,但就像猫和麻雀,偷得愉快,有人叫他流浪儿他便笑,有人喊他流氓他便恼。他没有住处,没有面包,没有火,没有爱,但他快快乐乐,因为他自由自在。

当这些可怜人长大成人,几乎总要遭受社会秩序这磨盘的碾压。但是,只要他们还是孩子,因为个儿小,就可以逃脱。很小一个洞就可以救他们。

然而,尽管这孩子已被遗弃,却每隔两三个月就会说:“嗨,我得去看看妈妈了。”于是,他离开圣殿街、马戏场和圣马丁门,上了沿河马路,过了桥,到了郊区,来到硝石库医院。他到了哪里?正是读者熟悉的那栋五〇——五二双重门牌号码的房子,也就是戈博旧宅。

五〇——五二号旧宅通常没人居住,长年挂着一块牌子:出租房间。可异乎寻常的是,那时候,这栋旧宅里住着几个人,而且,像巴黎常有的那样,他们之间没有联系,从不来往。他们都属于贫困的阶级,起初是生活拮据的小市民,由于越来越贫困,逐步伸入社会底层,最后沦为通阴沟洞和捡破烂的人;这两种人,负责清除物质文明带来的所有渣滓。

让·瓦让那时候的“二房东”已经过世了,接替她的同她如出一辙。我忘了哪个哲学家说过:“什么时候都不缺老太婆。”

这个新来的老婆婆叫比贡太太。她一生中除了三只鹦鹉外,毫无引人注目的东西,那三只鹦鹉先后主宰了她的灵魂。

旧宅里最穷困的住户,是一个四口之家,父亲、母亲和两个相当大的女儿。这一家四口挤在一间陋室里。这些陋室,前面已谈到过了。

乍一看,这家人除了一贫如洗,毫无特别之处。父亲租下这个房间时,声称自己叫戎德雷特。他们搬来时,拿二房东那句令人难忘的话来说,“进来时,一无所有。”搬来后不久,戎德雷特对那位前辈,既是门房又兼管清扫楼梯的女人说:“某某大妈,万一有人来找一个波兰人,或意大利人,或者是西班牙人,那就可能是我。”

这个家,便是那位快乐的小流浪儿的家。他回到了家,家里四壁萧然,一贫如洗,更叫人伤心的是,没有一点笑容。炉膛是冷的,家里人的心也是冷的。他进屋时,家里人问他:“你是从哪里来的?”他回答:“从街上。”他走时,家里人问他:“你去哪里?”他回答:“街上。”他母亲对他说:“你来干什么?”

这孩子生活在没有爱的环境中,有如地窖里的黄草。但他并不感到痛苦,也不怨天尤人。他根本不知道,父亲和母亲应该怎样。

况且,他母亲很爱他的姐姐。

忘记交代了,在圣殿街,大家管这孩子叫小加弗洛什。为什么叫他加弗洛什?也许就因为他父亲叫戎德雷特。

断绝骨肉之情,这似乎是某些穷困家庭的本能。

戎德雷特一家在旧宅中占据的房间,位于走廊尽头,是最后一间。隔壁那间住着一个极其穷困的年轻人。大家叫他马里尤斯先生。

我们来介绍一下马里尤斯先生。


十二 未来存在于人民中第二卷 大资产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