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世纪犹太文明框架的解体与犹太人融入欧洲社会
转型时期:16到18世纪
随着犹太人与周边文明之间关系发生巨大变化,中世纪犹太文化和制度结构的基本框架,即拉比模式,或者说哈拉哈模式的基本框架都开始发生变化,并最终瓦解。这些变化证实了文明间的关系在塑造犹太历史经历中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始现于16、17世纪。
自16世纪开始,一直到18世纪,发生于欧洲地区的经济、政治及文化变化同欧洲文明基础的深远变化紧密地交织在了一起。因此,这些变化不仅改变了许多犹太社团的具体面貌,也开始破坏犹太人与主流社会之间存在的许多基本的文明关系。正是这些进程的结合,预示着传统犹太社会将要发生一场影响深远的转型。[1]
作为传统犹太社会发生变化的历史起点,犹太人被驱逐出葡萄牙和西班牙这一事件对犹太集体意识产生了重大影响,并使得犹太社团在一个相当短的时期经历了流散史上最剧烈的移民和迁徙。
大流散时期,东欧犹太人主要集中在波兰,那里的犹太社团一开始便建立了最繁荣、组织最完备的犹太中心之一,有着许多跨社团组织和学问中心。后来,1648年,乌克兰领导人赫梅利尼茨基(Chmielnicki)发动了针对犹太人的、臭名昭著的大屠杀事件,它被视为犹太人被迫害历史中最恐怖的事件之一,这一事件使得波兰犹太社团大受威胁。但对于这些创伤性事件和深远进程的影响,我们只有在考虑到它们与发生在欧洲和奥斯曼帝国的非常剧烈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变革的相互交织,以及它们与这一时期欧洲文明前提的紧密联系时,才能达到完全的理解。
让我们简要评述以下这些广为人知的变革进程。16、17世纪,在一系列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整个欧洲经济都经历了影响深远的变化和转型,这些转型由几个相互联系的进程构成——因地理大发现而出现的商业经济、国际贸易和扩张行为;经济活动中心区域发生了转移,地中海航线和奥斯曼帝国的相对垄断地位被打破,以及大西洋经济兴起。与此密切相关的是,通讯技术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印刷术和新交通方式相继出现,大大加强了处于不同社会中的犹太社团之间相互影响的可能性。
同时,欧洲地区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变化,原因在于该时期出现了宗教改革与反宗教改革运动。这些运动不仅改变了宗教领域在欧洲文明构建中的地位,改变了欧洲社会共同边界定义中的宗教因素,还改变了欧洲社会政治秩序的合法性基础。同时,随着其对宗教领域仪式上的影响,以及印刷术和其他通讯方式的发展,新型学校、新的教育体系和文化活动得以出现。其中,最重要的是,作为文化创造力的自主领域,科学和人文研究在该时期得到了发展。后来,这些发展趋势逐渐走向融合,并在启蒙运动中达到高潮。
同发生在文化领域里的变化密切相关,在政治领域,最为重要的变化是企图实行集权政策(基于新的合法性模式之上)的绝对主义国家的兴起。这些绝对主义国家试图重建社会生活;伴随着之前所分析的文化进程的发展,诺贝特·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提出了“文明进程”[2]的理论。该“文明进程”指的是在文化所有领域内所进行的影响深远的变革进程,它不仅包括人格概念、公众和私人空间概念,还包括高雅文化与大众文化之间的关系概念。
受其他两种进程的影响,欧洲文明中的文化和政治面貌的变化速度得以加快。这两种进程分别是:第一,在奥斯曼帝国建立和扩张时期,基督教文明与伊斯兰文明之间存在着不断对抗,且一直持续到17世纪末;第二,欧洲文明出现了所谓的17世纪危机。这两种进程与新的国际经济政治体系的出现密切相关。
欧洲社会的这些发展所带来的结果不仅仅是一系列影响深远的经济、政治及社会变革,而且还包括欧洲文明基本前提的变革。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变革改变了对文明社团中的成员传统的宗教定义,将其变为基于文明框架中的世俗意义上的普遍成员的定义,并将政治共同体中的成员间接参与共同事务形式(例如在地产制度中所显示的)转变为直接参与。这些变化对基督教——欧洲与犹太文明之间的整体联系有着深远影响。
这些发展对犹太社团结构有着深远影响。同中世纪时期犹太人命运所发生的其他变化一样,这些发展不仅使得犹太社团内部发生了意义深远的经济变革,还使得不同精英团体的构成、不同团体和要素之间的力量平衡、犹太社团组织的结构等方面发生了变革,并促使了文化创造新模式的出现。[3]因此,首先,犹太教内部潜藏的各种各样的“异端”趋势、神秘主义思想、哲学、弥赛亚运动、假弥赛亚运动被不断强化。在这一时期,这些运动得以强势发展,彼此之间的密切联系及相互影响的程度在犹太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些都预示着犹太社会传统结构将出现影响深远的变革。
其次,各种各样的文化创造同样进入了繁盛期,与之密切相关的是,犹太社团内部结构也发生了深远变革。新型的文化上的和世俗性的社团领导阶层开始出现,新型的从事经济活动的实业家及其与传统学者之间的关系都出现了新的变化。而且,在印刷术和教育发展的影响之下,犹太社会内部受过教育的、开明的公众和观众,且其与领导阶层不同行业领袖之间的互动也出现了新模式。在印刷术传播的作用下,高雅文化与大众文化之间的互动变得较为密切,这同前文所提到的“文明进程”有部分相似点。
受不同犹太社团之间密切联系的影响,犹太社会中的这些变革强度被大大强化,尤其是随着持续性的移民运动,印刷术的影响和传播,交通运输方面的技术进步而不断向前推进。此外,犹太社团同它们所处的主流社会之间多样化的和密集的联系,以及随之而来的不断增强的跨宗教关系(基督教和穆斯林之间)日益增长的敏感性,不同犹太社团的不同历史经历可以在整个犹太世界中迅速传播,这些都强化了犹太社会的发展变革强度。
在所有的这些发展中,马兰诺(被迫改信基督教的犹太人)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因素,是犹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马兰诺群体中,那些重回犹太教的人成为社会和文化变革的特殊代理人;也成为犹太社团中最具有国际流动性的群体之一——可以充当传播(思想与变革)的重要渠道。[4]
在这种新形势下,其中最重要的是,这些各式各样的社会变革和运动开始同犹太文明前提最初的转变交织在一起,这预示着这些变革可能将会对普遍的宗教前提以及犹太文明、基督教文明和伊斯兰文明之间的关系造成破坏。而欧洲文明前提的转变以及犹太人被驱逐、被屠杀的悲惨经历又强化了这种可能性。因此,新形势之下的这些发展将会对既存的犹太中世纪文明领域形成挑战。其原因不仅仅由于社会运动的扩散,而且还由于这些运动所蕴含的激进主义倾向,它们力图在哈拉哈正统犹太教之外为其运动寻找新的合法性依据。在该时期,许多基督教宗派中都存在这样的情形,它们常常使用宗教唯信仰论的术语来挑战传统的合法性基础。而且,对传统合法性的这种挑战常常受转变为自然理性的这些术语,以及同时期以这些术语所宣扬的弥赛亚主题的影响。
因此,很多犹太社团开始出现一种新形式的冲突,即新的“世俗”取向同既存的宗教和社团精英部门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导致犹太人强力尝试以新的方式来重建正统派或传统,如尝试使用新的编纂模式——这在《布就筵席》(Shulhan Arukh)中表现得尤其突出,还有更为流行的宗教说教性文献的增长。
在很大程度上来说,虽然该时期的犹太团体都经历了这些各式各样的变革进程,但由于各自具体的历史背景的不同,各个社团的发展方式也不尽相同。在传统、哈拉哈框架和新的力量之间,各个社团找到了不同的适应发展模式,且每一种模式都预示着犹太文明的基本前提将发生一些潜在性变革。
在这些发展过程中,犹太社团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一是在荷兰流散地以及一定程度上在英国流散地出现了全面的“传统危机”的征兆。[5]二是出现了学者们已充分研究的一些发展态势,但或许还需要进行重新审视,即在绝对主义统治下的中欧地区(尤其是法国),出现了哈斯卡拉运动的先声且开始在流散地大规模扩散。三是这一时期,在诸如布拉格、克拉科夫等东欧地区,新的知识活动得以发展,并同基督教学者建立了密切联系。
在东欧犹太社团的这些进程所造成的一系列影响中,或许尤其重要的是其对犹太教哈西德运动兴起所产生的影响。的确,虽然哈西德运动依然处在哈拉哈运动的范围之内,但事实上,它是哈拉哈模式的基本前提、精英团体的社会结构及其合法性基础深远变革的一部分。然而,只有随着现代社会的到来以及大革命——美国革命,尤其是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哈拉哈犹太文明的基本前提和制度框架转变中的多种核心要素才结出果实。
现代时期:引言
欧洲社会大门的开放
欧洲社会大门对犹太人的开放预示了现代犹太历史的开始。虽然这种开放进程是缓慢的、间歇性的,但却具有持久性,而且同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现代国家,尤其是欧洲文明基本前提的巨大转变联系在一起。当时,首先出现于西欧和中欧地区的资本主义经济、工业化的兴起及其在全球的扩张为人们提供了新的经济机遇。犹太人抓住这些机会,通过从事金融、大规模贸易和一小部分手工业,开始断断续续地参与到西欧和中欧国家发展的最前列。
但想要了解欧洲社会的这些变革对犹太生活整体格局的影响,我们要先理解另一个关于欧洲文明的基本变革,即随着现代化的出现,欧洲文明的意识形态基础发生了变化。欧洲文明的基本前提首先成型于绝对主义国家,后来则出现在英国、美国,尤其是法国大革命中以及随后贯穿19、20世纪欧洲的社会和民族运动中。虽然欧洲文明前提变化的三方面之间在某些方面——尤其是影响犹太人命运的方面——分歧明显,但这种变化依然是三位一体的,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变化。第一个转变是,它改变了对文明的欧洲社团成员身份的传统的宗教定义,将其变为基于文明框架且建立在世俗标准之上的普遍成员身份,并将间接的、以团体成员身份参与政治共同体转变为直接地、无中介地参与到政治共同体当中。在一定程度上,绝对主义国家已经开始宣扬直接地、无中介地参与到政治共同体中的观念,并着重体现在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中。从世俗角度来看,《人权宣言》所主张的普遍公民权似乎消除了(当然肯定削弱了)欧洲政治共同体流行的成员范畴定义中强烈的传统宗教基督教因素。但在属于一些宗教共同体的欧洲国家(如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中,关于公民含义所发生的这些变化被民众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并在法律关系中体现出来。第二种转变则关注的是统治者传统法律权力及其传统合法性的削弱,强调全体公民都有获得通往权力中心的权利,并要以一种开放、现代、普世信仰的方式重建这些权力中心。在19世纪晚期的法国大革命以及西欧、中欧多数国家中,这种变化与公民含义的变化交叉融合在了一起,但应知道,这两种变化并非总是同时出现。第三种转变与前两者对立,或者说是对前两种转变的一种反动,强调新的民族国家模式中所具有的强烈的宗教和原始因素。[6]
这些转变使得欧洲文明的基本前提发生了显著变化。如我们所见,在此影响下,之前基督教的末世论思想变得世俗化,并以政治社会领域、大革命运动、启蒙运动为中心。然而,欧洲社会所发生的最重要的变化不仅是宗教到世俗前提的转变,它还包括对欧洲文明前提的基本组成部分进行影响深远的重建和秩序重构。在此背景下,欧洲文明前提中的普世元素和原始元素之间的关系出现了影响深远的变化。在中世纪欧洲文明中,其各式各样的原始元素常常是服从于普世宗教元素的。欧洲文明向世俗——普世前提的转变产生了各种原始和历史元素世俗化和“绝对化”的可能,而这一可能性又由于宗教元素在欧洲文明中退居次要地位而不断强化。在新的情境下,以世俗术语表达的新的末世观念有可能同时朝着普世的、原始的方向发展。欧洲文明基本前提中的所有这些转变(前文所提到的三种转变)对犹太人和欧洲文明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犹太社团的改革
欧洲文明所发生的前两种转变改变了欧洲文明与犹太人之间的基本关系,为犹太人成为定居地上的非外来者打开了通道。第二种转变使得犹太人在新建立的政治体系中可以获得公民权,打开了犹太人通往欧洲文明与社会众多领域的大门。自16世纪起,拉比犹太教内部的异端倾向极为多变。欧洲社会中的这些发展为拉比犹太教内部潜在的各种异端倾向的发展提供了新的途径,增强了哈拉哈模式框架和前提解体的可能性。
犹太人获取完全公民权(就是所谓的解放)的过程充满艰辛。在大多数欧洲国家中,犹太人只有经过长期斗争才能获得解放。因此,为公民权而战就成为19世纪欧洲地区现代犹太人历史的核心内容,而它似乎也成为现代欧洲犹太历史的主要趋势和一种最重要的经历。
但就犹太人解放——解除犹太人在参与所在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时的诸多限制——的可能性而言,它同所生活的社会对犹太人提出的新要求联系在一起,这一要求的关键是犹太人只能将自身定义为一宗教团体,而不能作为民族或政治团体而存在,这是因为,对欧洲国家来说,犹太人坚持自身是一个独特而分离的民族或政治团体的做法既是对新兴的公民的和民族的欧洲(特别是西欧)共同体的挑战,又是对现代民族国家和普遍公民权的挑战,欧洲国家显然无法容忍这种挑战。
在一定程度上,许多专制统治者的政策中都包含针对犹太人的这些要求,如奥地利的约瑟夫二世(1780—1790),其颁布的《宽容法令》(1782)宣称将视犹太人为合法居住的臣民,不再是奥地利国土上的外来者;但同时,这些统治者也取消了犹太社团的法人地位。在法国大革命及其后续的余波中,犹太人只能作为个体成为法国公民这一要求被充分而清晰地表达了出来,并在随后得以实现,在其他国家,最重要的是德国,以及较小程度上在多民族的奥匈帝国,也相继针对犹太人提出了形式不同但实质相同的要求。这些要求的表达是伴随着经济发展进程而出现的,它预示着犹太人开始融入现代欧洲社会和欧洲民族国家之中(尽管在不同的欧洲社会存在不同的融入模式),也预示着犹太文明边界结构将开始发生影响深远的变化。
西欧社会大门的打开强化了犹太人在经济、职业和教育方面的巨大流动性,并对犹太人生活方式的变化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当其冲的是同化。[7]犹太人的生活同主流社会的制度模式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紧密。在哈拉哈的庇护下,犹太社团是犹太人集体生活的基本界限,也是实现他们独特文明愿景的场所。但该时期,这些界限开始发生改变,并使得犹太集体认同的定义随着周围环境的改变而变化。在当时的犹太人看来,积极融入主流社会的生活既具有合法性,又是犹太人实现犹太文明使命的一种方式(到目前为止,犹太人仍热衷于这一想法)。
因此,整个犹太机构、协会在被削弱的同时,也都发生了影响深远的变化。诚然,如我们所见,犹太社团中的许多独特的制度特征——最重要的如会堂、互助组织以及一定程度上的传统学习机构——依然存在,新的制度特征也有所发展。但它们不再是犹太生活的核心模式,也不再单独划定犹太民族与外部社会的界线。特定的犹太机构——会堂、教育和慈善活动、不同的公共组织(许多已经发展了新的中央化模式,如英国的犹太人代表委员会,法国的犹太人协会),犹太高等学术或新闻业活动——已经不再是犹太生活的全部,也不再是犹太文明创造力的主要场所,当然新正统派(即使在正统派中,这些犹太机构也只占生活的一部分)除外。同样,从日常生活层面上来说,虽然大部分犹太人口都在犹太圈子里活动,但他们也建立了各种各样的犹太社会和文化机构,开辟了第二生活。
此外,犹太人开始并继续参与到他们所生活的一般社会的中心领域(学术、文学、新闻)中,其参与程度不断加深,知名度也在不断提高,尤其是在德国和奥地利,某种程度上在法国和英格兰的部分地区,还有后来的美国社会中,犹太人的参与程度很高。而且,他们也开始参加一般性的社会和政治运动——这在之前是被禁止的。虽然被较为保守的政党拒之门外,但犹太人却可以选择加入较为激进的政治运动,如自由党和后来的社会主义党。由于犹太民族和犹太社团制度性、象征性边界的削弱,犹太人的生活方式、教育和职业结构都发生了变化。这首先在犹太社团组织的官方、司法地位所发生的剧烈变化方面表现明显。犹太社团(Kehillot,开希拉)的传统权力和司法管辖权被废除,也结束了其作为特殊的外来者地产(estates of strangers)的地位。取而代之的是,犹太人至少在原则上成为各自所生活社会中的合法居民,而非外来者,后来,又成为完全的公民。
犹太人的解放与反犹主义
解放和反犹主义趋势以不同的方式出现在所有欧洲犹太社团中。犹太人融入所在社会的第一种模式出现在西欧:大革命时期的法国、德国,还有独特的、相对并不急剧的英国、荷兰以及后来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在这些国家中,法国最先承诺:只要犹太人成为一个宗教团体,而不是民族或种族团体,就可以获得完全的公民权。由于在流散生活中,犹太人被视为外来者、潜在的游荡者,与他们生活其中的主流社会的文明及其他群体之间存在差异,所以这种融入趋势似乎想要消除犹太人因流亡生存经历而产生的一些具体特征。
当然,作为犹太民族中占主导地位的制度性的、具体的文明框架,拉比犹太教哈拉哈象征性和制度性的模式、文明前提、律法-仪式的安排等都由于融入趋势而不断削弱,甚至在很多地方都已完全消失。在西欧,像法国、德国以及较小程度上在英国或荷兰,都出现了要求对犹太社团进行重新定义的显著趋势,其中,最重要的是将犹太社团视为一种宗教团体,这看起来要放弃其中包含的政治的、民族的元素,原则上也包括原始性的元素。但这种新的定义可以同严守宗教礼仪和保持宗教集体认同结合在一起,就像一些现代新正统派群体所做的那样。这种情况确保了犹太集体认同中原始的或道德的元素得以继续留存,尽管它们在相当程度上已经遭到稀释或被淡化。
在犹太人融入主流社会的背景下,出现了一些主要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些即将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无论是在诸如各种各样的风俗、家庭形式、社团生活等细节方面,还是在某些原则性的方式方法方面,犹太人的融入方式是否与西方民族国家中的其他种族或宗教少数群体有所不同?如果确有不同,那么前文中所分析的犹太文明的具体特征是否影响了,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这种模式,或者说犹太人融入主流社会模式的主要特点?并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犹太人与主流社会的相互关系?
在试图融入现代欧洲民族国家时,犹太人被要求将自身看成一个“正常的”宗教团体,这是他们融入主流社会方式的鲜明特征。这一要求显示了新兴现代国家所表现出的一种相当不寻常的态度,而且,针对犹太人提出这一要求的确切事实至少反映了一种基本预设:处于那个时期的犹太群体并不仅仅是单纯的宗教团体。
后来,东欧国家也出现了相同的情形,认为犹太人是一个“民族”或族群,这一情形直到19世纪晚期才有所改变。因此,从总体上来说,犹太人并不被视为“天然的”少数群体。犹太人之所以被视为一个独特的少数群体,原因不仅在于其丧失了领土基础,更在于其民族认同中含有强烈的宗教因素和“世界主义”思想。在这些看法和认知中,作为实体的某种形式,犹太集体认同观念同时包含了原生性的和宗教性的元素、普世主义和特殊主义倾向,认为犹太民族不仅仅是一个宗教群体或少数种族群体的观念,他们还以一种不同于盛行于中世纪时期的方式存留下来。
因此,毫不意外的是,在欧洲文明前提的前两个变化的基础上,犹太人融入欧洲国家现代政治生活的趋势,在某种程度上被前文提到的第三种趋势抵消了。在第三种趋势中,民族国家的现代政治共同体形成,但其形成是建立在既存政治共同体中更为原始的、领土的、历史的、语言的和血缘纽带因素之上(如法国、德国或意大利),而不是以那些更为普世性的前提为基础。在构建政治共同体时,古老的基督教因素以及各种各样的原始因素发挥了重要作用。的确,当原始因素以世俗术语重新被建构之后,便可以获得以往所无法拥有的主导地位。这些因素在构建现代民族国家的集体认同及国与国的争夺上意义重大,同英国或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相反,在德国,以及较小程度上在法国,这些因素在构建现代民族国家的集体认同以及国与国之间争夺上的意义极为重大,这是因为在英国或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中,民族共同体及认同意识尚未定型,且不被视为理所当然,强大的公民传统也未得到发展。由于这些原因,民族身份认同的构建就成为了这些形成中的现代民族国家社会中政治和意识形态斗争的核心。在这种情况下,相较于纯粹的宗教认同而言,主流社会强烈要求犹太人放弃他们自身民族的或“族群的”、原始的和政治的认同的呼声不仅变得强烈,还同社会各部门中强烈的、原则性的“拒绝犹太人”的思想联系在一起,并否认犹太人成为政治团体的任何可能性。“拒绝犹太人”这一思想建立在古老的宗教基础之上,但却超越了宗教基础。同现代反犹主义一样,通过采用现代的、世俗的、民族的、种族主义术语对其进行解说,“拒绝犹太人”的思想否认了犹太人成为新欧洲国家一部分的可能性。
随着原始因素在现代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的重新出现并被过分强调,结果导致现代反犹主义的产生。但反犹主义(即使是相当极端的反犹主义)并非是一场国际性的、族群或种族之间的冲突。正如雅各布·卡茨所指出的,较为极端的反犹主义表现是中世纪犹太人与基督徒在宗教之间和文明之间张力的一种变形。只有将“寻常的”种族间冲突同文明间紧张关系的转型结合起来,才能对现代反犹主义的最终高潮——大屠杀的事实和意识形态——做出解释。[8]
犹太集体生活与文化活动的主要导向:哈斯卡拉、改革、同化以及中西欧的犹太学术
现代民族国家和现代欧洲社会对犹太人的态度,犹太人融入这些现代国家和社会的模式以及犹太人自身的活动形式都可以反映出该时期的某些具体特征。事实上,犹太人融入社会的许多进程都可被视为少数群体同化于现代民族国家的正常趋势,它们包括学习主流社会的语言,以及先前所简要分析的生态上(ecological)、职业上,尤其是教育上的流动性等。然而,除了这些“正常”趋势之外,犹太人融入现代民族国家的进程也具备了一些鲜明特征,正是这些鲜明特征的存在,才使得犹太民族区别于其他宗教和族群少数派,并使同化现象成为犹太人融入现代民族国家全部历史的一部分。之所以说同化并不是犹太人融入欧洲社会历史的全部,是因为与其他多数族群不同,传统犹太社会及犹太教模式的瓦解不仅促使了“一般”同化的产生(如果真的存在一般同化模式的话),也促使犹太人寻求在新的领域里来阐释其独特的犹太文明经历,重建犹太传统、内容、前提,并以某些特殊方式来重建犹太集体生活边界。而犹太传统模式的解体所带来的挑战在社会公共和文化机构,更多的是在意识形态层面表现出来。在犹太社团内部,重建犹太集体生活成为不同群体各自努力的目标及其内部冲突的根源,而且,不同群体在重建犹太集体生活的方式方法选择上多种多样。与此同时,犹太生活的整体组织模式也同很多其他宗教、族群存在着巨大差异。
在犹太集体生活、文化活动和认同方面的重建进程中,其主要方向集中在哈斯卡拉改革、同化及犹太学术方面。自18世纪起,欧洲地区就出现了重建犹太生活和传统、其内容和前提、集体生活的边界等几个方向上的尝试,产生了文化、意识形态和社会发展的新趋势。[9]
方向之一,在犹太社团内部,独特的社会和意识形态运动得以发展,它们以重建犹太制度领域及活动类型——以实现犹太文明中的某些主题——为目标。方向之二,努力重建犹太宗教活动,并使其在方式上与现代“世俗”时期,尤其是启蒙时期的前提相协调,该方向同第一个方向联系密切,但两者并非总是保持一致。方向之三,努力将以犹太文明及其历史经历的基本前提等术语描述的原则性的意识形态维度浸润到解放和同化的进程中。同第二和第三个方向相联系,方向之四是大力发展现代犹太学术活动和机构。最后则是发展新正统运动及新的正统派。
虽然方式不同,但上述方向的发展都将新型的犹太组织和机构同对犹太文明或传统的不同主题、犹太集体意识的表达结合在了一起。因此,犹太文明的主题及其同机构组织的联系不再只有一种支配性的模式。不同社团,甚至同一社团内部的不同群体所宣传的文明主题和联系也各不相同。而且,在宣传时,犹太社团都采用了新的、“现代”方式,以及早期被正统派视为异端的模式。这一时期,很多不同类型的异端运动都得到了发展,而且每一个异端运动都含有不同的犹太现代性文化项目,他们的活动范围也不再局限于犹太社团内部领域。但每一项文化活动都选择并重建犹太集体意识中的普世主义元素与特殊主义元素之间、原始元素与宗教元素之间的不同结合。现代犹太历史经历不仅保证了不同犹太社团会继续出现这些表面迥异、但内部相连的文化项目,还使得不同犹太社团在历史经历以及关于历史经历的意识方面出现的差异日益增多。
下面,让我们对那些独特之处进行简单说明。第一,19世纪以旨在重建犹太生活和文明的意识形态运动的发展为开端,犹太人开始了融入欧洲社会的独特趋势。作为主要的知识运动(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运动),犹太启蒙运动(哈斯卡拉运动)预示着不同的犹太社团将融入到各种各样的欧洲社会中。[10]该运动以启蒙运动的观念“理性主义”为指导,试图重建犹太生活、传统及文明,以使犹太人完全融入到当时社会上正在出现的普遍理性的、文明的模式中去,并试图在这些模式中加入某些独特的犹太元素。虽然从狭义上说,启蒙运动本身并不具有反宗教性质,但该运动的确否认了拉比犹太教在犹太社团中作为主要制度框架存在的排他性的主导地位,尽管作为犹太启蒙运动的先驱,摩西·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 1729—1786)或拿弗他利·赫兹·维塞尔(Naftali Herz Weisel, 1725—1805)都坚持要严守哈拉哈律法。而且,该运动拒绝以激进地将犹太人从周围民族分离和排除出来的方式划定犹太集体认同的界限,相反,它以更大规模地融入欧洲主流社会为方向,强调重建犹太生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首先从教育层面开始,某种程度上从经济生产,以及文化和社会活动等众多方面开展重建工作。
第二,正如我们后面将要看到的,西欧和东欧犹太社团在哈斯卡拉运动中发展起来的实际取向和社团内部活动存在很大不同——尤其是在犹太人重建现代犹太生活的具体内涵以及犹太人参与新文明的视角及其可能做出的贡献方面。稍晚之后,在西欧哈斯卡拉运动的影响下,犹太运动朝着第二个方向(前文已提到)发展,开始在启蒙运动普世主义原则之下,试图重建犹太宗教,并在宗教礼仪及遵从礼仪的模式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变革尝试。而且,在犹太宗教更具“伦理性”的元素和先知元素的引导下,哈斯卡拉运动的重心开始远离律法-仪式的层面。
因此,从19世纪前半叶开始,从“改革”或自由的犹太教发展而来的多种多样的运动,朝着一种看起来更加现代的方向发展,改变了犹太人的宗教习俗。当然,这些变化的过程同将犹太人定义为一个宗教社团的尝试密切相联。作为一个宗教社团,犹太教只是更广泛的一神宗教全景中的一部分,同其他宗教,尤其是基督教,甚至与更加普遍的哲学自然神论取向或话语一样具有许多共同的预设,且将共同步入一个宽容、启蒙的时代。
第三,作为犹太人融入欧洲社会的方式,无论是解放,还是同化,都是根据犹太传统的具体前提和犹太文明中的某些基本的犹太前提来表达的。对此,雅各布·卡茨这样写道:
然而,社团中较大一部分的犹太人,尤其是新近涉入社团生活的启蒙精英们(马斯基尔)不仅接受归化和解放,认为这是一种从悲惨隔都中摆脱出来的受欢迎的拯救,而且赋予其历史及精神层面的意义。归化和解放受到欢迎,就好像这是传统上为弥赛亚时代所预留的一样,以至于人们将君主和王子,以及新公民地位的守护者等同于弥赛亚本人。我们不应忽视这种等同,它的意义也不仅被视为新的政治和社会成就的某种意识形态的修饰,而且具有更多的内涵。按照最初倡导者的想法,归化和解放的出现是为了给犹太人的未来提供一种新的前景和预言。外来者身份的废除就是要取代弥赛亚希望——摆脱作为异国土地上的外来者的困境,获得弥赛亚救赎的希望。根据这一观念,国家是一个整体,构成国家的各个部分都可以在各自环境中拥有一块家园,并根据法律和政治地位,为个人实现那种给予整体国家的弥赛亚希望。[11]
这种态度在犹太人参与欧洲社会的文化和政治生活的方式上表现明显。在关注较为自由和激进的运动的同时,犹太人还高强度——在很多人看来,这种高强度参与活动是犹太人的特有属性——参与到更具有批判性的学术领域中,如社会学(比如,艾米尔·杜尔凯姆在社会学领域中宣传了一种新的世俗道德和公民意识),进入到新闻行业中的较具批判性和自由的领域。
的确,西欧和中欧的很多犹太知识分子都注意到了犹太人在融入主流社会时所表现出来的普世的、自由的、伦理的特征,它被视为犹太文明的本质或犹太文明对现代生活做出的可能的贡献,并被犹太社团中更广泛的群体以一种不太充分的方式表达出来。这意味着犹太人必然要抛弃犹太自我隔离思想,强调犹太人要以主流文明中完全的公民和参与者的身份不断参与到主流的社会生活之中。同时,它也描绘了犹太人对其他民族所履行的特殊使命——这一使命已不再是拉比犹太教传统信条的组成部分(新正统派圈子除外),但犹太文明的许多基本取向仍然以转型后的方式留存下来。毋庸置疑,在这些更为自由的公民态度,尤其是犹太知识活动中,许多犹太人对中世纪时期没有能够恰当表达的犹太遗产中的普世性方面有了更清晰的表达:重视先知传统中独特地表现出来的普世伦理,这似乎证明了普世性——特选子民的现代版本——是犹太人的特殊使命。
第四,与犹太人融入欧洲国家有关的第四个进程是:新的现代犹太学术的发展,一场伟大的知识运动,即犹太教科学运动(Wissenschaft des Judentums)的发展。在这场运动中,现代犹太历史和哲学研究得以出现,代表人物有亚伯拉罕·盖革(Abraham Geiger,1810—1874)、现代犹太学术奠基人利奥波德·聪茨(Leopold Zunz,1794—1886)及后来伟大的历史学家海因里希·格雷兹(Heinrich Graetz,1817—1891)。[12]这些伟大的知识创造性,尤其是第一代知识分子的创造性,存在着特定的悖论。他们官方性的计划和想法是将犹太人逐渐转变为一个宗教社团,从而淡化犹太人的民族认同,但这些人的巨大学术成就和他们出版的作品反而强化了犹太历史自觉和犹太集体认同,并将犹太教研究置于现代学术研究的框架之中。
在这种背景下,与西欧和德国占主导性的知识模式密切联系的是,历史哲学和历史本身成为犹太社会中特别重要的两种活动类型。在犹太教科学研究背景下,作为主要知识活动之一的宗教或历史哲学得以发展。诸如纳赫曼·科罗赫马尔(Nahman Krochmal,1785—1840)、亚伯拉罕·盖革,或所罗门·路德维希·施泰因海姆(Solomon Ludwig Steinheim,1808—1889),以及后来的赫尔曼·科恩(Hermann Cohen,1842—1918)、弗兰茨·罗森茨威格(Franz Rosenzweig,1886—1929)、马丁·布伯(Martin Buber,1878—1965)等学者在犹太中世纪哲学家的思想基础上,以乐观的态度对待其他宗教文明,并试图重新定义犹太教对人类的宗教意识、世界历史的演变所作出的贡献。他们经常强调的,不仅包含犹太生活中的宗教、政治或伦理内容,还有犹太生活中的犹太集体认同的成分。
从这个角度来看,海因里希·格雷兹为犹太历史研究提供了一个重大转折点。格雷兹并没有从空洞的黑格尔主义的精神运动角度出发来解释犹太历史,相反,他将宏大的犹太人历史写成了一部政治和民族社团的历史,为许多“现代的”、受教育的犹太人的集体意识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现代时期犹太社团内部,正统派或新正统派的出现是一种最后且最为有趣的发展。[13]这些名称(正统派、新正统派)意味着犹太社团内部的这部分犹太人并没有接受对犹太宗教和礼仪进行新的定义的尝试,以及对基本的哈拉哈模式的变革。这部分犹太人坚持维护哈拉哈的统治地位,遵守一切宗教诫命和仪式,最先称自己为正统派或新正统派,而“新正统派”的称谓用以表明他们并非是简单地延续古老的哈拉哈模式。后来,他们这种对自我的称谓和定义也逐渐被其他犹太人所接受。
正统派或新正统派这一术语的使用本身就带有相当矛盾的成分。尽管有正统之名,但事实上,在19世纪上半叶快结束的时候,它们就已成为犹太社团内部的少数群体。由于当时社团的组织和活动多带有自由和改革性质,所以它们无法作为正统派盛行于社团内部。新指称的正统派是一种半分裂主义的教派,按我们今天的说法是具有原教旨主义倾向的教派,带有强烈的乌托邦式的弦外之意和价值取向。这些正统派或新正统派群体倾向于在官方的犹太社团内成为一个分离性的群体,或者像19世纪后半叶匈牙利那样,形成独特的社团。但他们有组织的分离活动的程度取决于以下因素:多样性的当地环境、该群体自身的相对力量以及他们在犹太社团中的法律地位。
虽然这里我们不能对这些组织的细节加以了解,但无论该群体的具体组织形式如何,他们的组织绝不是犹太社团内部流行的模式。尽管他们自认为承继了“古老的”哈拉哈传统,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不仅仅是因为该群体只构成犹太社团的少数群体,最重要的是因为该群体自身的行为方式和组织都处于19世纪中西欧犹太社团新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现实的框架之中。同其他犹太人一样,该群体的犹太人也已成为他们各自国家的公民或臣民;他们或他们中的大部分将孩子送去普通学校,或不得不将很大一部分的普通课程加入到自己创办的学校中;并参与到犹太人经济和意识形态的流动当中,有些情况下,甚至跻身于经济地位最高的阶层。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即便可能是被动的,都认为自己已经参与到了他们所在社会的一般性的文化生活当中。可以说,无论是隐晦地还是明确地,他们都接受犹太社团作为宗教社团的指称。其中,在意识形态方面表现最为明确且具有创新精神的群体,由赫尔施拉比(1808—1888)领导,打出了“《托拉》与以色列地的生活方式”(”Tora veDerech Eretz”)的口号。
在中欧,正统派的这些构想遭到了更为极端的(新的)正统派群体的反对。19世纪早期和中期,其最重要的领袖,来自匈牙利的哈塔姆·索弗(摩西·梭弗)(1762—1833)表达了更具挑战性的分离性观点。但不论它们之间有什么鲜明的差异,犹太社团内部的确出现了一个新的、更具有分离倾向的、由少数团体或教派组成的的正统派。
这些方向和趋势发展的共同点在于都试图通过重新构建犹太集体自我定义中固有的主要主题和张力来重新定义犹太集体认同,尤其是普世主义取向与特殊主义取向之间、末世观念与现世思想之间的张力;对实现犹太文明愿景所需的合适领域的界定,以及在与其他集体和文明的联系中重新构建犹太集体性的边界。关于这些主题,所发生的影响最为深远的变化与中世纪拉比犹太教观念和传统有关。犹太文明愿景具体实现的领域也不再局限于一种被隔离的民族-宗教社团的日常生活,也不仅仅或者主要指向遥远的未来。在犹太人的设想中,这种领域越来越以现在和当代欧洲文明为取向,而犹太人准备为其发展作出他们独特的贡献(但不再作为分离性的社团身份)。持有这些观点的那些群体,十分注重犹太文明的普世主义取向,强调伦理预言中固有的普世福音,反对拉比模式对犹太文明进行的更具特殊主义倾向的定义,以及与之相关的犹太社团几乎完全的自我封闭。所有这些尝试包括:对犹太中世纪文明的现世取向和空间取向进行的彻底的再评估,寻求实现犹太文明愿景的合适领域,以及在与其他集体或文明边界相联系的情境中重构犹太集体边界方面进行激进变革。
这些多样性的发展在对待加路特,即大流散的看法方面产生了一些非常有趣的反响。我们已经看到,自第二联邦时期和第二圣殿被毁之后,一种大流散式的生存,或者作为流亡者的存在就成为了犹太历史经历的一个主要的、具有持续性的特征。的确,自公元6世纪或7世纪起,一直到中世纪和现代时期,犹太人多数时间都处于大流散状态;具体而言,犹太文明也是一种流散的文明。虽然其他民族也出现过流散现象,但只有犹太人被驱逐出他们自己的家园,并在大流散当中形成了自己的生活,进而形成了这样一种持续不断的、影响广泛的核心历史经历。而且,正如贝尔在其经典著作《加路特》[14]中所认为的,很可能只有犹太人,当然尤其是犹太人存在的流散问题才成为他们集体意识中的核心问题,并以神学或神秘术语表达出来,我们之前已讨论过其中的若干问题。
尽管中世纪隔都高墙崩塌,欧洲社会向犹太人打开了大门,但“加路特”生活——犹太民族大多数生活在大流散中——的事实成为现代时期犹太集体意识中的一个基本问题或组成部分。19世纪犹太人被成功地同化于主流社会的事实看来使得这样一种观念——流散生活是犹太民族的一个特殊问题——遭到废弃。但对大部分犹太社团,尤其是某些知识分子和社团领袖而言,生活于流散之中依然是一大问题。[15]
事实上,人们对加路特的基本看法已经大为改变。他们不再完全否认犹太人在流散中的真实存在,对加路特的存在进行评估已经成为各种意识形态持续关注的焦点,至少在犹太知识分子当中的确如此。
但无论不同群体对流散时期生活的态度怎样——从犹太复国主义者否认流散生活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到美国最近出现了对其持积极评价的某些意识形态——犹太人在加路特中的存在,以及犹太人生活于诸多流散地的事实已成为犹太集体意识中的一个持久性问题。当然,就整体而言,这种问题除了在犹太人日常生活层面之外,并不是简单地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即使是在日常生活层面,也并非总是如此。在犹太社团的集体意识中,尽管流散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被重构,但在大流散中流亡性的生存依然留存于犹太社团的集体意识之中。
犹太人同化于和融入现代欧洲社会(后来又同化于和融入到欧洲以外的社会)的进程强化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意识,犹太人大流散这一问题显示出一些区别于其他民族流散(如爱尔兰人、希腊人、意大利人,甚至是美国人)的鲜明特征。作为一个民族,犹太民族中的大多数人都生活在流散中,这一独特的事实(可能亚美尼亚人是少许的例外)再次强化了人们对该问题的关注。
犹太人与其他宗教群体或少数族群的不同之处,除了表现在其融入现代欧洲社会的意识形态层面之外,还表现在其他方面。19世纪,在西欧和中欧地区,犹太社会生活模式和欧洲社会中犹太生活的机制或组织方面出现了一些独特的、具体的特点,而这些特点同犹太文明的前提以及犹太人历史上的文明经历密切相关。[16]
首先,尽管社会隔离及同族婚姻比例相对较高这一事实并非犹太人所特有,且在那些同化水平较高的犹太人当中不同程度地被弱化,但在犹太社团内部依然表现明显;其次,犹太社团或组织开展了各种各样、范围较广的活动(宗教性的、慈善性的或学术性的),从整体上超出了其他宗教团体或族群开展的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多数所关注的不仅是保留犹太传统的某些遗存,通常还积极地用那些犹太历史中能够描述其特征的术语对其进行重新定义。这些在前文都已有所叙述。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犹太组织中的多数都是“国际性的”,它们所关心的是帮助世界各地的犹太社团。这里,尽管强调了犹太人生存的国际维度,但用“信奉同一宗教者”(coreligionists)来解释这些组织的活动显得更为充分。
非常有趣的是,这样的国际性组织首先出现在法国——一个经历了剧烈的半意识形态同化的国家。1860年,一些职业性的犹太群体在法国外围地带建立了以色列联盟(Alliance Israelite)组织,致力于以一种现代风格,在所有犹太社团中开展教育性的、半政治性的工作。该组织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挑战了巴黎犹太社团中被同化的犹太领袖,并为其他犹太社团中类似的国际性组织的发展树立了典范。
甚至更加内敛的宗教性犹太组织,无论是改革派犹太教的组织,还是欧洲不同国家中的犹太学习和学术机构,都保持着彼此之间的联系,互帮互助,彼此强化或彼此中和,但不同的犹太社团之间总是保持着一定范围及强度的联系,这在其他宗教少数群体或族群中很少见到,当然,天主教会或清教团体理事会的发展进程属于例外,因为这两者都将自身视为基督教文明愿景的载体。
所有这些进程——密集的职业流动,越来越频繁地参与到诸多领域,重建犹太传统和集体认同的努力,在文化、公共领域和经济上的创造性,对所有这些方面作出的回应,以及不同国家犹太社团之间的持续联系——使得西欧犹太人(后来在东欧,尤其在美国)明显区别于其他宗教团体和族群。
中西欧不同犹太社团中出现的变动:异质性与共同定位
生活在西欧和中欧不同国家的不同犹太社团的历史经历并不相同。在法国、英国、德国、奥地利、匈牙利、波兰的不同地区,每一个国家中犹太文化和社会活动都有相当独特的模式。[17]而且犹太社团内部结构与主流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主流社会的统治者,其社会职业和经济发展状况,尤其是现代国家公民共同体的定义,主流社会对待少数群体的原则性态度及其对宗教、民族或种族性少数群体的宽容度——对犹太社会活动的独特模式造成了较大影响。
西欧和部分中欧地区,尤其是犹太人口在总人口中比重较小、但在经济和职业流动性相对较高的德国,同处于哈布斯堡帝国与俄国统治下的东欧和中欧部分地区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后面这些国家经济发展不充分,犹太人口在总人口的比重较大(高达10%)。犹太人是社会中众多较大少数族群中的一员,在多民族传统帝国的基本实体政治观念的影响下,帝国传统的反犹主义运动猖獗,民族运动风起云涌。而且,相较于西欧和中欧,东欧犹太人在很大程度上继续生活在传统社会框架之中。
在这些广泛的犹太社会范畴中,犹太组织生活的多种具体模式得以发展,其中包括不同类型的知识、社会和政治活动。这些活动自然受到了各自所在国盛行的制度类型和知识倾向的巨大影响。由于无法对犹太活动的所有模式进行分析,因此,随机选取一些例证进行分析就足够了。
法国政治生活的中央集权模式也相应地造成了主要犹太人机构——尤其是犹太教公会(Consistoire)——组织上集权倾向的产生,而19世纪法国尖锐的政治争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犹太人密集地参与到这一领域之中。历史和哲学研究在德国知识和公众生活中的中心地位不仅有利于犹太教科学研究的产生,而且促使对犹太历史、集体经历进行哲学和神学阐释的出现。此外,在德国,由于犹太知识和政治生活较为分散(甚至在帝国建立之后,该情形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如此),相应地,犹太组织也较为多样化、分散化。相似的情况是,在英国,由于犹太人对政治生活的哲学和意识形态层面的关注度相对较低,所以他们参与这些活动的范围大为缩小;而英国公共生活中更为传统的公民和贵族组织的存在,也促使其接受犹太人作为一个准民族(quasi-ethnic)社团的存在,以及与这种公民-寡头模式相适应的中央组织(代表委员会、首席拉比)的发展。
无论以什么为例,通常来说,主流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犹太生活的具体细节以及关于犹太认同的某些表达模式。与此同时,通过教育和参与主流社会的公民生活,不同国家的犹太人洞悉了主流社会的思想,尤其是主流社会公共生活的观念,及其对公共生活诸多方面的定义——例如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对主流社会而言,这些是最重要的方面。
这一时期,欧洲犹太社团中所发展的犹太生活的巨大异质性远远超过在流散时期不同社团所表现的风俗上的异质性。到了近代,这样的异质性不仅使得风俗,以及社团、教育和文化活动范围上呈现差异,还使得这些不同活动的相对重要性也显得不同。这种异质性造成了犹太生活的某些核心领域出现影响深远的差异,包括犹太社团组织,宗教礼仪的模式,尤其是对犹太集体和集体认同的定义,还有各个社团宗教礼仪模式以及他们与主流社会关系所具有的意识形态意义等方面的差异。
这种丰富性和变化的特征造就了现代犹太历史巨大的多样性,不禁让人回想起第二圣殿时期、希腊化和巴比伦流散时期,以及在其直接影响下出现的加昂时期,这些时代比“经典的”中世纪拉比时代更让人留恋。然而,尽管存在这些巨大差异,犹太社团在诸如共同的习俗、信仰或观念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共同特征。除完全被同化的社团之外,大部分犹太社团都关注犹太解放问题、集体认同或关于这种认同的问题,跨越国家界限的不同社团之间持续的互相参照,以及,尽管这些群体致力于同化,但并非纯粹心甘情愿等方面的问题。从意识形态-政治的层面来说,犹太社团共同关注的是犹太解放问题,并寻求重建它们身份认同和独特文明愿景的某种方式。
(犹太社团)这些相互间的参照不仅植根于一种共同的犹太遗产情结,而且在于它们对如何找到实施犹太文明某些重要主题的新方式给予了持续而共同的关注。另外,在关于这些主题中何种主题,以及犹太社会或主流社会中何种领域才是实现这种文明愿景的最合适领域的问题上,各个社团的立场也各不相同,但即使如此,它们之间依然可以互为参照。尽管这些差异成为不同犹太社团之间持久争论的焦点,但这也再次证明了他们之间所存在的共同纽带。从更实际的组织层面来说,这些社团都关注犹太教育、慈善及半慈善活动。在犹太社团内部,移民的流动、新移民不断涌入既存的犹太社团,以及由此造成的种种张力为不同犹太社团提供了持久性的联系。
当然,所有这些并不意味着犹太社团的所有成员都在持续地关注这些共同的问题。在犹太社团中,被同化的犹太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他们自身的犹太性渐趋消失,直到纳粹提醒他们重拾自己的遗产。而对其他很多犹太人而言,他们尽管依然对犹太传统保持一定的依恋,但却对日常生活中的这种意识形态问题或慈善问题不感兴趣。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不同犹太社团的日常生活?我们很难清楚地了解。当然,重建犹太集体认同界限的挑战主要是由犹太领袖和知识分子中的一小部分群体来承担的,但这一直是明确表达的文化创造力的重要例证,正如在中世纪时期,哈拉哈传统也是由这些犹太领袖表达出来的一样。尽管如此,犹太社团中的诸多部分,尤其是很多知识分子和领袖都接受了重建犹太生活的各种挑战。
通过上述方式,在犹太人解放和融入欧洲社会的影响下,犹太生活的现实显示出社会和文化创造性、活动的多样性,以及彼此联系和相互关系之间的某种结合,这一结合超越了用纯粹的宗教或淡化了的族群术语来重新定义犹太认同的种种尝试。因此,除了那些完全或几乎完全抛弃了犹太身份的犹太人之外,这些进程证实了犹太人不可能被完全同化,而将其定义为一个纯粹宗教的、信仰的社团也是错误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共同的犹太认同的丧失和对宗教传统依附的减弱带来了看似非常矛盾的结果,即一方面为犹太认同带来更多的原生元素,另一方面也常常会引起主流社会诸多领域出现激烈的反犹主义运动。从这一点上来说,犹太人也是不可能被完全同化的。
因此,从19世纪西欧和中欧犹太人经济发展,犹太人的社会和文化创造力,以及相应地,他们融入主流社会框架的潜能的角度来看,犹太人的生存和发展确实存在悖论。隔都高墙的坍塌为犹太人打开了经济、职业、政治、文化领域的创造力之门,当然这些领域从任何意义上讲也不只属于犹太人。然而,与此同时,犹太人参与这些领域的程度和模式,使得犹太人作为一种特殊的、独特的社会文化元素更加引人注目,也强化了犹太人的某些具体特征。
对欧洲社会中的某些部门来说,犹太人的这些活动被看成是正在出现的国家或公民文化中的一种积极元素,但其他更为保守的和民粹主义的元素却以负面术语评价犹太人的社会参与,尤其在那些犹太人被卷入到影响深远的社会起义、民族运动的时期和地区,这种情况尤为明显。而当这些进程(犹太人参与社会活动)遭遇独裁政权(比如在德国)时,这种负面评价更显严重。在犹太人这种积极而显著的社会参与之中,尤其是在获得快速发展的经济和职业成就方面,欧洲许多部门都看到了犹太人的一意孤行、无根性及“世界主义”观念。而不断发展的现代反犹主义也就有关犹太人的这些话题进行了越来越夸大的宣传,强调了犹太人的独特性、不能令自身被完全同化的特性,由此将犹太人视为外来种性或种族。
在这些现代反犹运动和意识形态中,古老的宗教竞争和敌意朝着更激进的种族方向转化。而且,这些反犹运动和意识形态同欧洲历史上的第三种转变和趋势——出现于中世纪或现代社会早期向现代时期的发展阶段——有着密切联系。正如在本章开头所提到的那样,第三种趋势(前两种转变趋势分别是:一、社团中的传统宗教朝着对世俗事务的普世主义的世俗定义转变;二、传统合法性向统治者的世俗合法性转变)则是将新的民族集体同强烈的原生及宗教元素紧密结合起来。[18]
共同的语言、历史和领土,这些原始元素毋庸置疑地成为各式各样民族运动的宣传对象。但这种宣传力度在如英国、瑞士、丹麦,某种程度上也包括荷兰在内的欧洲社会中相对较弱,因为在相对较早的时期,这些国家的民族共同体就随着国家统一的不断稳固而逐步定型。
而在如德国、奥匈帝国,或许多东欧社会中,这样一种即时性的民族共同体的凝聚力并没有因国家的建立而出现,所以,这些国家对民族认同中原始元素的宣传力度就显得较强。而这些原始元素在不同社会的集体认同构建中的相对重要性也就构成了持久性争论和政治斗争的焦点。
在塑造犹太人与主流社会关系上,这些斗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第三种趋势,民族集体与原始元素之间的结合使得欧洲社会不仅对犹太集体认同中的原始宗教和历史元素,还对这一认同构建中不断交织的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元素的反应特别敏感。这种敏感性为现代反犹运动与意识形态的出现提供了肥沃土壤,而在那些民族认同与国家形成并不同步的社会中,情况尤为如此。
现代东欧犹太人的历史经历
现代犹太历史经历在中欧和东欧都有着很不同的发展方向,甚至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向着两极方向发展。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东欧犹太人的经济、政治和教育现代化进程相对比较缓慢、曲折。东欧“传统”犹太社会的解体也要缓慢得多;甚至直到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在诸如波兰的一些地区,传统犹太社会仍以一种相当收缩性的方式得以持续。
然而,在现代初期,一些影响深远的变革得以出现。随着萨巴泰运动的失败,波兰、俄国地区出现了第一次大规模的拉比犹太教的半异端运动,或者至少是宗派性运动——哈西德运动。在与正统拉比们的激烈斗争中,这场运动逐渐发展壮大,并成为传统犹太社会的一部分。
而这场运动在完全接受哈拉哈的基本前提的同时,将犹太宗教的重心从学习和遵守律法礼仪转变为包含强烈神秘主义因素的个人宗教体验,并以一种拉比犹太教内完全不为人知的方式,将某种中介性权力赋予领袖、义人(柴迪克,Tsadikim),从而产生了历代哈西德领袖。除萨巴泰运动之外,哈西德运动与“正统”拉比们之间的分歧撕裂了传统犹太社团,但这样的一种分歧与斗争是以何种方式进行的,这在整个“中世纪”或“流散”犹太教历史中都不得而知,或者说至少从7世纪卡拉派运动从拉比犹太教分离出来之后就不得而知了。后来,在启蒙运动及随后各种犹太民族运动的巨大攻势,尤其是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影响下,这些正统派的不同派别组成了某种共同的阵线以应对挑战。但是正统拉比犹太教与哈西德主义之间的裂痕不仅预示了传统犹太社会的巨大变革,而且有助于打破传统犹太社会的高墙。
18世纪末19世纪初,随着东欧,尤其是犹太社团内部启蒙运动与现代化运动的发展,犹太传统社会的高墙开始坍塌。虽然受到西欧的巨大影响,但东欧的哈斯卡拉运动却朝着完全不同的方向发展。东欧社会的一些独特性,如经济发展的相对缓慢、传统专制政体的持续存在、多元民族现实的存在、众多民族革命运动的发展、以及为应对犹太定居点的现代性挑战而形成的相对生态密度等,造成了东欧犹太社团在应对启蒙和现代性挑战时所涉及的问题和维度,远远超出了西欧犹太社团。后来,这些维度在东欧犹太历史经历中更加具有主导性影响,并解释了东欧犹太社会发展的独特性。
与西欧一样,东欧哈斯卡拉运动同样否定了犹太自我隔离的古老模式,寻求实现犹太文明愿景的新领域(属于现代世界一部分的新领域),并完全参与到这个世界之中。但除此之外,其与西欧哈斯卡拉运动及其影响下的后续运动差别极大。杰出的以色列历史学家本·锡安·迪努尔(Ben Zion Dinur)对东西欧犹太人哈斯卡拉运动的差异做了恰当定义: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西欧,哈斯卡拉运动自始至终都以充当桥梁作用、融入社会为导向;而在东欧,哈斯卡拉运动则是犹太社会内部机制重建的杠杆。[19]
因此,在东欧,尤其是俄国和波兰,以及较小程度上在奥匈帝国,哈斯卡拉运动都主要以犹太社团自身的内部重建为导向,用新近的表述即是,以某种集体制度模式实现内部现代化。而东欧哈斯卡拉运动的践行者也是从集体重建角度来看待犹太社团对主流社会的融入;他们不只从宗教的角度,还从民族的、政治的或种族的角度来定义犹太社团;将其和现代经济、教育和社会机制集中的内部建构联系在一起。虽然东欧犹太社团中也出现各种各样的宗教改革运动,但和这种范围较广的、体制性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重建相比,前者在整体上处于次要地位。东欧犹太社会内部机制重建进程还特别地表现在,犹太人口生态和经济方面的重塑,以及犹太人口更集中地分布在城市且在城市中所占比重较大,他们不仅从事商贸、手工业,还从事工业活动,这促使了强大的(虽然是高度多样化的)工人阶级的产生。
东欧与西欧哈斯卡拉运动的基本差异,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更广泛的经济进程与社会运动,几乎体现在文化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20]在19世纪和20世纪,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东欧犹太社团的历史就是一部在某种犹太社团生活(即便从整体上看,不再是传统犹太社团生活)框架中进行连续的、现代机构建设的历史,这与西欧犹太社团的发展大不相同。东欧的这些机构既包含将希伯来语、意第绪语及各自所在社会的主要语言等多种语言教育结合在一起的教育机构,其范围涵盖了幼儿园、职业学校、现代高中、高等教育机构;又包括分布广泛的希伯来语和意第绪语新闻行业,以及后来的政党、社会和民族运动、工会和劳工组织。上述所有这些运动都发生在同一时期,并在已经基本具有现代性的犹太集体生活框架中持续发展。在这种框架中,这些运动显现出了一些非常具体的特征,不禁让人联想到第二联邦时期:激烈的意识形态冲突,虽有着共同的组织和政治构架,但却不愿接受共同权威,经常彼此争斗,但有在政治剧变及迫害时期联合起来的多元化领导阶层。
东欧犹太人的政治活动多种多样,其中包括参与到多种政治运动和组织中。最初,从19世纪的最后几十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大多数犹太人只是活跃在犹太社团内部。一战后,随着东欧众多“继承国”(波兰、立陶宛、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罗马尼亚)的建立,犹太人在整体上被赋予或最终被赋予公民权,并参与到普遍的政治生活中。他们组建了特殊的犹太政党、集团(包括正统派在内)或与其他一般性政治团体合作,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参与议会生活,并试图维护特殊的犹太利益。彼得·默丁(Peter Medding)[21]将其定义为经济和政治适应意义上的幸存。一些犹太人也作为个体参与到其他政党或集团中,但除社会主义运动之外,这部分人在这些政党或集团中的地位并不突出。当然,在东欧和中欧犹太人的这些集体努力中,其中最重要的表现是犹太社团中所发生的众多民族运动:旨在在东欧多民族国家中建立某种犹太民族认同的运动;以及在欧洲以外地区寻找领土以建立犹太国为目标的领土运动;当然也包括犹太复国主义运动。
在犹太机构和社团生活框架中,现代希伯来和意第绪文学取得了较高水平的文化(有时是书面文学方面)创造力,这在亚伯拉罕·马普(Abraham Mapu,1835—1867)、犹大·莱布·戈登(Judah Leib Gordon,1831—1886)、门德勒·莫赫尔·塞法里姆(Mendele Mokher Sepharim,1835—1917),或者哈伊姆·纳曼·比亚利克(Chaim Nahman Bialik,1873—1934)等作者(这里提到的只是一小部分)的作品中得以体现。与犹太内部广泛的公共政治社团生活和机构重建进程相一致的是,现代希伯来语和意第绪语学校、新闻业和戏剧在这一时期也都得到发展,并一直持续到大屠杀时期。[22]
在东欧,建立在犹太教科学成就基础之上的精深的犹太学术(历史的和哲学的)也得以发展,尽管其与犹太教科学的历史视阈并不必然一致。如历史学家西蒙·杜伯诺夫(S.Dubnov,1860—1941)和巴拉班(M.Balaban,1877—1942)的著作,虽然以历史学家格雷兹的著作为基础,但在有些方面却超出了格雷兹,发展了一种更倾向于以民族性为定位的犹太历史视阈——不仅强调宗教信仰,同时也强调社团组织,甚至将众多的异端运动(如弗兰克运动)包括在内。同时,关于当代犹太社团数据统计或人口研究的犹太经济史研究是这部作品关注的另一重点。[23]毋庸置疑,东欧犹太人的所有现代活动并非完全被局限在犹太社团框架内。很多犹太人都参与到主流社会中不同的制度性领域之中,并在一些更激进的、更具革命性的运动中崭露头角。东欧犹太人也参与到各种文化领域,尽管这种参与比起西欧受到更多限制。在很多领域,尤其是学术生活(特别是一战前的俄国)中,改宗是犹太人进入和参与这些领域的条件。
此外,东欧的传统“正统派”阵营发生了重大变化,开始向两个方向发展。方向之一是在传统阵营,尤其在匈牙利,以及较小程度上在奥地利加利西亚表现明显,尽管这些地方正统派获得了更长足的发展,但与德国新正统派的发展有所不同。在这些地方,正统派社团已经以相对现代的方式被组织起来,正统派人士将孩子送到普通学校读书,但依然维持着很强的犹太体制和社团框架。方向之二在东欧表现得比西欧明显。在东欧,正统派群体中出现了一个现代的半政治性组织,其发展顶峰是建立于1922年的以色列正教党。以议会集团或党派的身份,该组织在那些继承国中得以发展,并导致很多现代慈善,甚至教育协会的确立。
在诸如匈牙利的某些国家中,正统派群体很少与其他犹太公会参加共同活动,保持了一种完全隔离的状态。但在其他一些国家,尤其是波兰,正统派犹太人则会参加这些共同的制度性,甚至政治性组织。
与西欧不同,东欧犹太生活的重建是以不断创建和参与现代机构为特征的。而且,犹太社团框架中的机构创建不仅与犹太集体认同重建的特殊模式的发展有关,还与犹太自我定义中某些永久主题的表达联系在一起。
在东欧犹太社团中,将犹太人定义为纯粹宗教和信仰的群体是相当边缘的倾向,但看起来有些矛盾的是,这一倾向在更加正统的犹太社团中还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宗教改革在东欧整个犹太社团的丰富生活中只占有次要地位。对大部分犹太人来说,以下这些因素易于引发非常剧烈的犹太集体运动:他们自身的社会密度,其所居住的多民族环境,反抗俄国及奥匈帝国的各种民族运动力量,以及对于俄国专制政权的负面态度。由此,东欧犹太人中出现了世俗或半世俗定义之分——有些犹太人明确反对犹太传统中的宗教元素,其他一些人则不否认犹太传统的宗教元素,但却在极力弱化其优势地位。这些不同的定义数量众多,不仅涵盖集体的、文化的、半政治性自治(例如,由著名历史学家西蒙·杜伯诺夫所提出的观点)等观念的各种变体,还包括崩得主义者所倡导的民粹主义——社会主义观念。
这些定义中的大多数强调了在缺乏一块具体的、集中的犹太领土的前提下维持这些集体框架的可能性。其他一些人,就是那些所谓的领土主义者,则坚持认为维持这种自治的先决条件是必须存在犹太领土的集中,但是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相比,他们并没有强调古老的历史之地——巴勒斯坦——的独特性。
所有这些定义的共同之处在于,除强调以希伯来语或意第绪语言进行犹太教育(毋庸置疑,不同语言的支持者之间进行了尖锐的、激烈的辩论),并将其与通行的现代欧洲教育结合起来之外,还强调某些民族性机构和组织,尤其是犹太政治组织和自治组织的重要性,而后者可能成为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最主要的新趋势。
这里,犹太集体自我定义更加普世主义的元素受到更多压制,并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这一定义和集体认同重建中的独特元素。同西欧犹太人相比,普世主义主题在东欧通常并不被定义为一种文化使命,而被定义为更普遍的历史趋势在犹太人中的具体体现。
只有在更激进的社会主义者群体中,这一主题才与犹太文化认同的重构结合在一起。在极具革命性的社会主义运动及后来的共产主义运动中,一些具有较强犹太性的成员强烈否定了犹太集体认同的特殊性与寻求犹太问题解决方案的必要性。他们中的一些人提出了这样一种设想:犹太人对普遍革命运动的贡献会证明犹太传统中具有普世主义元素,而且,通过将犹太人完全融入未来革命社会之中的方式,具体的犹太问题也将得以解决。
在东欧大多数犹太运动中,这样的普世主义取向与犹太集体性内部机制的构建在犹太社团生活的框架中紧密联系在一起,不过,这些运动并没有表现出对犹太人履行普世宗教使命的强烈信念。在东欧犹太社会背景下的这种联系,与另一个西欧几乎完全缺失的主题(18世纪启蒙运动最初一波发展时可能出现过这种主题)相互交织在了一起:犹太职业结构的“生产化”(在经济层面)及伴随其发生的“正常化”。当然,这一主题同对机制建构的普遍强调密切相关。
这样的“生产化”与“正常化”被视为在现代世界创建一种可行的、创造性的犹太生存的可能性的关键因素。但诸多的这些运动,甚至后来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都对大流散时期的犹太职业结构持相当负面的评价(这种负面评价不同于许多反犹主义的说辞),并强烈要求犹太人从寄生性的隔都职业转向生产性的农业和工业。相应地,他们发起了一项庞大的意识形态和体制性项目,即一般来说利用教育机构的形式,尤其是职业教育的形式,建立农业定居点、学校,并向可以实现这些项目的新地区进行移民(像巴龙·赫尔施在阿根廷地区进行的著名尝试)。
这种对经济现代化及生产性的强调同东欧哈斯卡拉运动兴起之初的两个其他主题密切相关。第一个主题是“正常性”或“正常化”,它使得犹太人不一定要否认自身独特的文化遗产,而是依据这样的正常化来实现自身独特的遗产。第二个主题则重点强调了犹太问题的物质、人口和经济方面,以及寻求解决犹太大众经济困境的必要性。这里所说的犹太人问题主要是依据身体上的幸存与经济上的生产性来定义的,而且希望生产性能够提供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19世纪20年代末之后,东欧和中欧这些解决犹太人问题的努力被笼罩上了一层阴影。这一时期,各国经济衰退,移民美国的大门被关闭,反犹运动不断兴起,大多数东欧继承国政治体制不稳定(除捷克斯洛伐克),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犹太人在这些国家的生存形势严重恶化。因此,寻求新的移民出路和定居点就变得非常紧迫——尤其在希特勒上台之后——但大多数努力都徒劳无功,并且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欧洲大陆(东欧、中欧、西欧)的犹太社团被推上了大屠杀之路。
无论欧洲(东欧、中欧、西欧)不同犹太社团之间存在何种差异,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它们都有着基本共同的框架。这种框架源于传统欧洲社会和文明的解体,以及新的政治和文明框架、新的政治文化集体的形成。这种传统社会解体和新框架重建的进程是在法国大革命、工业革命和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等因素共同影响下发生的。
犹太人、各种现代欧洲民族和民族国家,几乎都遭遇了一种共同的事实,即集体认同中的现代普世主义元素或公民性元素不仅与古老的宗教元素相连,而且也与强烈的原始元素结合在一起。在所有现代欧洲社会中,集体认同中的原始元素被民族主义和种族性之类的现代术语不断加以重新建构,也不断面临着现代普世主义元素和公民元素的冲击。这些不同的集体认同元素相互交织的模式在极大程度上塑造了发展于其中的多元主义的本质,且对犹太人融入这些主流社会的模式产生影响。只有当身份认同中的公民和普世主义元素成功地将原始元素包含在内时,这些因素才能“和平”地交织于各自集体认同构建的过程中(某种程度上英国、荷兰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就是例证),这些社会能够允许犹太人相对大范围地融入主流社会,但这种融入是以否认或弱化犹太经历中的原始元素为代价的。
在某些现代民族国家集体认同构建(诸如中欧的德国、西欧的许多社会运动及中欧其他国家)中,原始元素与公民性的、普世主义元素之间存在着张力,受其影响,犹太历史经历朝着一种不同的方向发展。在集体认同重建过程中,原始元素与公民元素、普世主义元素之间存在的张力,导致这些社会和运动强烈地、否定性地强调犹太集体认同中原始元素的中心地位。这种强调与原则性地否定任何犹太人融入现代民族国家的可能性紧密联系在一起。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些趋势的发展最终导致了大屠杀的发生。
在东欧地区,由于多民族帝国或国家的存在,这些犹太认同中的原始成分并没有遭到否认。但对犹太认同中的原始成分的接受并不等于能够促使犹太人融入这些国家的政治生活。它也可能导致否定犹太人融入这些国家政治生活的可能性的出现;无论从传统社会、传统或现代反犹主义的层面来说,或者是从两者的某种混合来说(都是如此)。
欧洲犹太人所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整合到这种框架中,他们要么被完全同化,要么以某种方式重建其集体身份的边界与认同。欧洲(地区的犹太人)在这几个极点之间摆动:争取解放的斗争通常与强烈的同化趋势混在一起;现代反犹主义;重构犹太社团集体边界的许多尝试,以作为在现代民族国家背景下多元主义不同模式中社会空间的一部分。
与所有这些趋势相一致的是,首先,对于不同选择的原则性和意识形态构建的强烈趋势,包括被视为向犹太社团敞开大门的同化行为;其次,犹太认同中有关原初历史和宗教内容的所有此类建构与不同欧洲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的上述内容存在的潜在冲突。
18、19世纪,在所谓的东方犹太人中也发展出了另一种犹太历史经历模式。东方犹太人,即居住在阿拉伯及穆斯林国家中的犹太社团:北非、埃及、叙利亚、伊拉克、伊朗和也门,成为犹太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独特历史经历,使其与欧洲犹太人的情况有着较大不同。[24]
19世纪中期,大约有50万犹太人居住在奥斯曼帝国的不同地区:土耳其本土,后来的伊拉克、埃及及北非、叙利亚、巴勒斯坦以及较远的也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自古代起,或最迟在1492年西班牙大驱逐以后,就定居在该地区。他们自认为是后来被称为塞法尔迪或东方社团的不同部分,即马格里布或埃及犹太人,一些人强调他们纯正的塞法尔迪(西班牙)起源,而通常他们又细分为许多次级的社团。
整体上说,随着地中海贸易和奥斯曼帝国的不断衰落,东方犹太人社团的经济和文化繁荣期也随之结束。从那时起,他们中的多数都生活在相对封闭的社团之内,通过与其邻居的某种共生关系来维持自身的传统生活方式——双方关系有时相对和平,有时陷于冲突、敌对之中——但犹太人通常是受压迫的少数群体。这些东方犹太人维持了用于祈祷与学习的特定犹太机构。这些机构中的一些,例如遥远的也门或伊拉克的犹太机构,成为重要的知识中心;但从整体上说,在西班牙大驱逐之后的16和17世纪,这些犹太机构也丧失了其在9世纪到12世纪曾经拥有的中心地位。
这些犹太社团通常是相当不安全的存在,它们代表着盛行于伊斯兰文明的多元主义传统模式下的宗教少数群体的处境,尤其是那些属于一神教的群体,他们居住在被隔离和高度控制的生活空间里,与主体社团有着鲜明的区别。从大约18世纪末起,一部分犹太社团开始缓慢地被吸收到现代经济扩张和社会文化运动的框架中,这主要是由于欧洲的殖民扩张所致。
随着欧洲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不断扩张以及奥斯曼帝国的持续衰落,从19世纪最后三十年起,这些东方犹太社团开始了影响深远的变革及现代化进程。在这一时期,特别重大的事件包括:法国对北非不同国家(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突尼斯)的殖民化,欧洲对埃及的不断渗透,欧洲强国在奥斯曼帝国所有领土内的争夺。
在北非地区(摩洛哥、突尼斯、阿尔及利亚),大批犹太人从内陆地区迁往沿海城市:1830年到1900年期间,大约三分之一的摩洛哥犹太人移居到这些沿海城市。另外,新的犹太移民也进入到这些国家,如意大利犹太人移民到突尼斯,法国犹太人移民到阿尔及利亚,中欧和俄国犹太人移民到埃及。
与这些过程伴随而来的是旧的传统环境及精英团体的持续衰落,犹太人对奥斯曼权贵的依赖性不断下降。许多犹太人开始尝试接受欧洲列强的保护。在著名的1870年《克雷米厄法令》规定下,阿尔及利亚的所有犹太人都成为法国公民。而在其他国家,犹太人试图寻求欧洲列强的保护,以使自身从奥斯曼帝国的羁绊中解放出来。
所有这些发展变化削弱了传统社团以及世俗和拉比领袖的权威,并对犹太人的教育和职业变化产生了深远影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北非地区约有48,000名犹太儿童在世界犹太联盟的学校中上学;而且当时还存在一些其他的类似机构。在埃及,许多处于社会上层的犹太人生活在特有的世界主义氛围中。当然,这种世界主义趋势在一战后不断被强化,不仅出现在北非的犹太社团中,还出现在伊拉克和叙利亚;新的现代犹太组织包括不同的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及运动也在这些国家得到了发展。
东方犹太社团的现代历史经历总体上与欧洲犹太社团的那些经历大为不同。这种不同的原因在于:他们居住的穆斯林国家没有经历在欧洲国家所发生的从传统到现代时期的内部变革和重建过程。这些国家的现代化来自于外部,是随着欧洲扩张以及在殖民统治、半殖民统治下而被迫进行的。与这种状况密切相关的是,现代性的世俗维度在许多国家相对淡化,而无法成为在建构现代国家政治认同中的关键因素,不过凯末尔时代的土耳其是个例外。
直到一战结束,在奥斯曼帝国保护之下的这些穆斯林国家的传统政权就处在上述的一种状况下。在这一期间,犹太社团与主流社会之间的关系继续建立在古老传统之上,没有产生要求犹太人改变其传统集体认同的新需求。然而,在一些具有世界主义倾向的圈子内,类似于欧洲模式但并没有其意识形态色彩的同化倾向有所发展。
犹太人的现代化、经济和教育进程能够与犹太人某些参与到、甚至是同化进这个社会的世界性领域(cosmopolitan sectors)的行为联系在一起,如参与到、甚至同化进当时像开罗或亚历山大那样的世界性半殖民地中心。但这种参与、甚至是同化从未与改变犹太人集体认同的原则性要求相关联。
在其他国家中,例如伊拉克,在现存的犹太公共机构与关系的框架下,犹太人在经济、职业及教育方面开启了影响深远的现代化进程,但他们并未有同化方面的尝试。欧洲的启蒙思想在他们中间最多处于次要地位。因为在奥斯曼帝国传统的、伊斯兰统治的背景下,处于被殖民状态下的该地区不会出现促使改革派或自由派犹太教之类的宗教运动发展的具体推力。由于在宗教层面,或者自由主义的、民族性的层面没有遭遇到新的、力量强大的意识形态挑战,传统的塞法尔迪拉比机构和社团组织仍占据优势,但其在现代和世俗生活方面的控制权威也大大减弱。
因此,该地区并未出现宗教改革运动、或者强有力的世俗或半世俗运动以及比较激进的现代正统派。而且也未出现以一种新的、现代“非正统”的方式来重建犹太宗教生活的尝试,更没有出现融入现存殖民区域的意识形态上的尝试(北非社会的某些地区除外)。
一战前后,中东地区的多数阿拉伯民族运动和新的半殖民国家得以建立,而定型于二战后的现代国家也发展出了一种迥异于欧洲现代国家的现代性文化议程。在很大程度上,这一议程的重点放在解决世俗民族主义与集体认同中的伊斯兰元素之间的冲突。尽管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为解决这一冲突所采取的方法有所不同,但这些国家普遍缺乏欧洲启蒙运动中的普世——世俗内容和历史议程却是不争的事实,而欧洲多数犹太社团都包含这些普世-世俗的内容和历史议程。因此,从整体上而言,这些国家并没有要求犹太人放弃自身认同中的集体或原始性元素,并认为这些原始和集体元素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土耳其世俗的凯末尔主义者或法属北非地区的同化者除外)。
因此,在犹太社团中,虽然一部分犹太人选择继续维持其传统的生活方式,但另一部分人(通常是同一社团或家庭的成员)却可以在不需要放弃对犹太集体生活依附的前提下——虽然脱离犹太集体生活对他们来说很容易——同犹太的传统生活框架相分离,以一种原则性的,意识形态的方式走上同化之路。然而,无论是传统还是更为现代的犹太社团,都面临着分别来自传统的宗教敌意及现代民族运动或半世俗政权的政治宗教敌意,而且这种敌意将随着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深入发展以及后来以色列国的建立而不断增强。
[1] 参见The New Cambridge Modern History, vols. 1-4(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55-58)。
[2] N. Elias,The Civilising Process, Sociogenetic and Psychogenetic Investigations, 2 vols.(Oxford: Basil Blackwell,1982).
[3] H. H. Ben-Sasson,“The Medieval Period”,in A History of the Jewish People.Robert M.Seltzer,The Jewish Experience in History(New York: Macmillan,1980),chapter 10.
[4] 关于马兰诺人可参考C. Roth,A History of the Marranos(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of America. 1932); Baer,Galut,especially chapters 7-11.B. Netanyahu,The Marranos of Spain(New York: American Academy for Jewish Research,1967). J. Kaplan,From Christianity to Judaism——The Life and Work of Isaac Orobio de Castro [Hebrew](Jerusalem: Magnes Press,Hebrew University,1982). D. S.Katz and J. I. Israel,eds.,Sceptics Millenarians and Jews(Leiden:E. J. Brill,1990)。
[5] 参见Katz,Tradition and Crisis. Eisenstadt,Transformation of Israeli Society.part 1. G.G. Scholem,“The Crisis of Tradition in Jewish Messianism”,The Messaniac Idea in Judaism(New York: Schocken Books,1971),pp. 49-77。
[6] 关于欧洲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些基本趋势,可参阅Eisenstadt,European Civilization in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1987。
[7] 参见J. Katz,Out of the Ghetto(Cambridge,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3).Idem,Jewish Emancipation and Self-Emancipation(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1986). S. Ettinger,“The Modern Period”,in Ben-Sasson,ed.,A History of the Jewish People,pp. 727-775。
[8] J. Katz, From Prejudice to Destruction(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0).
[9] Katz, Out of the Ghetto. S. Ettinger, “The Modern Period”. A. Hertzberg, The French Enlightenment and the Jews(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8).
[10] 参见Ettinger,“The Modern Period”,pp. 777-834. P. Mendes-Flohr and J.Reinharz,eds.,The Jew in the Modern World(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0)。
[11] J. Katz, “The Jewish Diaspora: ‘Minority Positions and Majority Aspirations”, Jerusalem Quarterly 25(Fall 1982): pp. 68-78.
[12] In Ettinger, “The Modern Period”, pp. 834-847. N. Rotenstreich, Jewish Philosophy in Modern Times: from Mendelsohn to Rosenzweig(New York: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1968).
[13] M. Breuer, Jüdische Orthodoxie im Deutschen Reich, 1871-1918(Frankfurt on Main:Atheneaum, 1986). Idem, The Torah-im-Derekh-Eretz of Samson Raphael Hirsch(Jerusalem and New York: Feldheim, 1970).
[14] Baer, Galut.
[15] 关于现代犹太思想对该问题的阐释,可参阅A. Eisen,Galut——Modern Jewish Reflections on Homelessness and Homecoming(Bloomington and Indianapolis: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6)。
[16] Katz, Out of the Ghetto.
[17] H. Kieval, The Making of Czech Jewry: National Conflict and Jewish Society in Bohemia ,1870-1918(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M.Meyer, Response to Modernity: A History of the Reform Movement in Judaism(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18] 参见Eisenstadt,“European Civilization in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Katz,“From Prejudice to Destruction”。
[19] B. Dinur, Historical Writings, vol. 1, Bemifneh Hadorot [On the Crossroads of Generation][In Hebrew](Jerusalem: Bialik Institute, 1955).
[20] 参见Ettinger,“The Modern Period”,pp. 881-900; M. Stanislawski,For Whom Do I Toil? Judah Leib Gordon and the Crisis of Russian Jewry(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
[21] P. Medding, “Toward a General Theory of Jewish Political Interests and Behavior in the Contemporary World”, in D. Elazar, ed., Kinship and Consent(Ramat-Gan and Philadelphia: Turtledove Publications, 1981).
[22] M. Stanislawski, For Whom Do I Toil? S. Halkin, Modern Hebrew Literature, Trends and Values(New York: Schocken Books, 1950).
[23] S. M. Dubnow, History of the Jews 4 vols.(New York: Thomas Yoseloff, 1967). M. Balaban,Dzieje Zydow w Krakowie na Kazimierzu(1304-1868)(Krakow: Nakladem Izraelickied Gminy Wyznaniowcj, 1912); idem, Die Krakauer Judengemeinde-Ordnung von 1595 und Ihre Nachtraege(Frankfurt on Main: J. Kauffmann, 1913); idem, Skizzen und Studien zur Geschichte der Juden in Polen(Berlin: L.Lamm, 1911); idem, Letoldot Hatnua Hafrankistit[The History of the Frankist Movement] [Hebrew](Tel-Aviv: Dvir 1935). I. Shiffer The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Jews [in Hebrew](Tel-Aviv: Stibel, 1935-36).
[24] 参见Y. Tobi,J. Barnai,and S. Bar-Asher,History of the Jews in Islamic Countries(Jerusalem:Shazar Center,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