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译本 >
- 金枝-蘑菇姑姑译 >
- 上册 植物神篇 >
- 第二十二章 禁忌的词汇
第三节 死者名字的禁忌
在古代,高加索的阿尔巴尼亚人有一种风俗,绝不能说出死人的名字。这种风俗在很多未开化民族中保留至今。据说,澳大利亚原住民执行最严格的风俗之一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说出死者(不管死者是男是女)的名字。每个人都要小心翼翼,不能违背这一风俗,因为大声说出一个死者的名字,就相当于严重亵渎了这个民族最神圣的观念。这种风俗的主要动机,似乎是害怕惹怒鬼魂。不过,给死者的名字盖上遗忘的面纱,自然也是因为不想再回想起悲痛的往事。奥菲尔德先生曾大声说出一个死者的名字,一个原住民听到了,吓得匆匆逃走,之后几天都不敢露面。原住民再次见到奥菲尔德先生时,对他上次的鲁莽行为大加指责。奥菲尔德先生就此事补充说:“说出任何已死之人的名字,都会让自己被邪恶鬼魂的法力操纵,因此,无论我怎样诱骗他,他都不会就范。”维多利亚原住民基本不会提及已死之人,至于这些人的名字,他们更是绝口不提。每次提到这些死者,他们都会压低声音称之为“逝去的人”或“已经不在的不幸之人”。他们相信,说出死者的名字,会惹怒“Couit-gil”(即死者的亡魂)。死者的亡魂在走向坠落的夕阳,永远离开这个世界之前,会逗留很长时间。据说墨累河[8]下游某些部落中的人死了,其他人会“小心翼翼避免说出死人的名字。如果非说不可,必须把声音压得极低,好让亡魂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澳大利亚中部地区有些部落禁止在追悼刚刚死去的人时,说出死者的名字。如果非说不可,必须极力压低声音,唯恐打扰了在周围流连的亡魂,给自己招来麻烦。听到追悼自己的亲友提及自己的名字,亡魂会觉得这种追悼并非全心全意,否则亲友绝不忍心随意提及他的名字。亡魂会因亲友这种冷酷感到无比愤怒,因而闯入他们的梦中,让他们不得安宁。
这种不能说出死者名字的风俗,流传于从哈得孙湾[9]到巴塔哥尼亚的所有美洲印第安人的部落。哥伦比亚的瓜希拉人如果在死者的亲属面前提起死者的名字,是一种严重的冒犯,很多时候会被处决。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死者家里,死者的叔伯子侄都在场,他们会立即处决这个冒犯他们的人,除非他们对付不了他。这个闯祸的人要奉上两头甚至更多的牛,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在很多相隔遥远的民族中,也流传着上述风俗,比如西伯利亚的萨莫耶德人、印度南部地区的托达人、鞑靼的蒙古人、撒哈拉的图阿雷格人、日本的阿伊努人[10]、东非的阿卡姆巴人和南迪人、菲律宾的丁桂因人,以及尼科巴群岛、加里曼丹岛、马达加斯加、塔斯马尼亚[11]等地居民。这些地区的这类风俗,以及其他地区未曾对外公开的类似风俗,根源应该是对亡魂的恐惧。有确切的证据显示,图阿雷格人正是因此拒绝说出死者的名字。担心死者的亡魂会去而复返,为了避开亡魂,他们采用了一切可能的办法,包括在人死后马上把他居住的帐篷拆掉,再也不提及死人的名字,禁止任何可能会召唤亡魂回来的做法。他们从来不用父亲的名字给孩子取名,也绝不会说某某某或某某某的儿子,只有当一个人活着的时候,才会有人叫他的名字。他们的这种做法,和阿拉伯人一样。澳大利亚维多利亚部落里的人相信,一个人跟死去之人同名,有可能被后者的亡魂带去阴间,要短命,因此他们那里能世代传承的名字少之又少。
人们会因害怕鬼魂而放弃原先的名字。如此一来,跟人同名的人当然会为自己取新的名字,以免亡魂通过名字留意到他们,毕竟那些亡魂很难区分那些同名的人其实不是同一个人。据说,这种不能说出刚刚死去之人的名字的风俗,在澳大利亚南部的阿德莱德、因康特湾各部落居然发展到任何人只要跟死去之人同名,就都要取新的名字,或以其他常用的称呼代替原先的名字。这一风俗在昆士兰[12]一些部落中,也很流行。在这里,尽管死者的名字可能会被禁用多年,却终有一日会被解禁。澳大利亚其他部落也有这种改名的风俗,新名字取代旧名字后,会一直用到未来需要再次改名前,通常会用一辈子。北美印第安人只要跟刚刚死去的人同名,都要在哀悼死者之初就改名,男女都要遵守这一规定。在落基山东部的一些部落,改名只是暂时的,哀悼结束后就能恢复原名。而北美洲太平洋沿岸的部落,这种改名却似乎是永久性的。
有时候,这种做法会延伸到死者的亲属都要改名。之所以要这么做,肯定是因为害怕在外游荡的亡魂听到这些亲切的名字就跑回来。哀悼期间,维多利亚很多部落都暂时禁止叫死者亲属的名字,将其替换为一些普通的词语,这已成了一种惯例。人们相信,直呼哀悼者的名字,会冒犯死者,很多人因此大打出手。美洲西北部的印第安部落如果有人死了,其亲属往往会改名,“因为他们相信,一旦听到这些亲切的名字,死者的亡魂就会想念亲人,从而返回这个世界”。当着死者亲属的面,基奥瓦的印第安人[13]绝不会提及死者的名字。一人死了亲属都要改名。三个世纪前,洛亚诺克岛[14]的罗利殖民者就把这种风俗记录了下来。伦瓜萨克的印第安人也不会提及死者的名字,并且死者的亲属只要还活在世上,就要改名。他们说,死神就潜藏在他们之中,并记录下了所有在世之人的名字,以后必然会带走更多的人。于是,他们改了名字,让死神无法达成目标。他们相信,改名以后,死神就不能通过名字认出他们,只能转而去别的地方寻觅。尼科巴人为死者举行葬礼时,为防止死者的亡魂留意到他们,所有参加葬礼的人都要改名,还要剃光头,改变容貌,这样一来,亡魂就无法认出他们。
除此之外,如果死者跟动物、植物、水、火等东西同名,那么平时讲话时,人们还要用其他单词替换跟死者同名的单词。在这种风俗的作用下,大量新词持续不断地替换旧词,在语言变革中,这种风俗极易成为强大的驱动力。在记录澳大利亚、美洲等地区流行的这一风俗时,观察者揭示了这种趋势。比如在对澳大利亚原住民的风俗记录中,有观察者写道:“几乎每个部落的方言都不一样,有的部落为孩子取名时,用的是某种自然事物的名称。如果孩子死了,人们再也不能说出他的名字,跟他同名的自然事物也要改名。”作者举了一个例子,有个人名叫卡拉,意思是火,后来这个人死了,大家只能再找一个单词说火,放弃原先使用的“卡拉”。“因此,”作者补充道,“他们的语言一直处在变化中。”在澳大利亚南部地区恩康特湾的部落中,如果有个叫Ngnke(水)的人死了,在很长的时间内,部落的人都不能再称水为“Ngnke”,要另换新名。记录这一风俗的作者由此得出结论,这个部落的语言之所以有很多意思相同的单词,就是因为这种风俗。众所周知,在维多利亚部落的语言中,一些常用词语都有同义词,在追悼死者期间,全部落都要用同义词取代和死者同名的常用词。这刚好能为上述结论提供证据。比如有个人名叫Waa(乌鸦),他死了以后,人们追悼他时,就要改称乌鸦为“narrapart”。要是有个叫Weearn(负鼠)的人死了,那在一段时期内,他伤心的亲人以及部落中所有人都要改称负鼠为“manuungkuurt”,这是个叫起来更加响亮的名字。如果部落中有位可敬的夫人Barrim Barrim(土耳其鸨)去世了,那在哀悼她时,就要用“tillit tilliitsh”这个新词语称呼土耳其鸨。而“mutatis mutandis”这个词语跟黑凤头鹦鹉、灰色鸭子、巨鹤、袋鼠、鹰、澳大利亚野狗之类的名称也有相同的关系。
由于类似的风俗,巴拉圭的阿比伯尼人的语言也一直处在变化中,每个被废弃的词都是永久废弃。根据传教士多布里茨霍费尔的记录,跟当地死者的名字相近的词全部都会废弃,用新词取而代之,因此每年都有大量新词问世。部落中的老太太负责创造这些新词,一旦她们确定并开始使用某个新词,部落中由上到下任何人都不得反对,所有家庭都要马上开始使用这个新词,其传播就像野火一样。只要老太太做出了选择,全部落的人都会如此顺从地答应下来,迅速抛弃原先用惯的词,以后也不再使用,在这一过程中强迫自己习惯新词,或随着时间的推移忘掉旧词。多布里茨霍费尔在印第安部落生活了七年,期间部落中的美洲虎的词竟改了三次,真让人惊讶。鳄鱼、荆棘、屠杀牲畜这几个词也有改变,但改变较小。这种风俗导致传教士需要不断更改词库,用新词替换旧词。在不列颠新几内亚,很多部落的人都以常见事物作为人名。部落的人认为,死者的亡魂会因生者说出他们的名字而返回,因此说出死者的名字便成了这些部落的禁忌,以此避免亡魂回来。跟死者同名的常用词要替换成新词,很多词要么失去了原有的意思,从此不复存在,要么获得了新的意思,继续保留下来。这种风俗也影响尼科巴群岛原住民的语言。德·罗普斯托夫先生说过:“当地最奇特的风俗居然成了阻碍历史形成或历史记录的罪魁祸首。岛上的迷信思想要求任何人都不能说出死者的名字。之后,此举发展为一个人在用尼科巴语中的鸡、帽子、火、道路之类的单词取名字时,除了会想到日后要避忌死者的名字,还会想到日后要避忌这些词代表的常见事物的名称。一旦本部落语言废弃了这些词,为了填补空缺,大家就会创造新词,或借用其他尼科巴部落方言、外族语言的单词。这一特殊风俗除了导致他们的语言变化多端外,还使他们的政治生活失去了连贯性,即使是记录下来的历史事件也含糊不清或很不靠谱。”
其他风俗研究者也说,隐去死者名字这种迷信行为,切断了历史传统的根源。观察家加斯特先生说过:“克拉马特人[15]保留的历史传统没有一种超过一百年,这无非是因为他们严禁在谈及死者及其所作所为时,直接说出其名字。无论加利福尼亚还是俄勒冈的原住民,都严守这项规定,如有违背,可能会被处决。单是这一点,已经足以隐藏民族内部的全部历史,毕竟要记录历史,怎么能不写名字呢?”
但是在很多部落,人类思想的自然倾向却从某种程度上削弱、破坏了这种对过去的记忆的迷信力量。即使是人类最深刻的记忆,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死亡给原始人留下的恐惧与神秘的感受,即使不随着时间流逝而完全消失,也会被减弱。终有一天,他们会重新提到逝去的亲人。这样一来,在如同秋日落叶、冬日积雪一般,在广阔而模糊的历史中消失前,这些粗俗的名字也许有幸重新被探索者挖出来。在一些维多利亚部落中,不能说出死者名字的禁忌,仅限于哀悼死者的那段日子。在澳大利亚南部的林肯港部落中,这个禁忌要持续多年。北美切努克印第安人的“风俗规定,不能说出死者的名字,最低限度在丧亲之痛消失前的很多年内,都要遵守该风俗”。皮阿拉普印第安人的禁忌没这么严格,只持续到生者的丧亲之痛得到缓解之际,即死者去世几年后。如果死者是声名远扬的勇士,那诸如他的曾孙等后人,还能沿用他的名字。在该部落中只有死者的亲人会严格遵守该禁忌,其他人不必如此。耶稣会传教士拉菲托提过,在死者的亲人丧亲之痛得到缓解,愿意“解除禁忌,期待死者死而复生”之前,死者的名字和生者跟他相近的名字,都要跟死者一起下葬。其中的“死而复生”是指把死者的名字送给某个生者,并毫不怀疑这个生者就是死者转世。因为原始人的哲学原则认为,名字是人生命的一部分,甚至等同于人的灵魂。
拉普人有这样一种风俗:快要分娩时,产妇会梦到某位祖先,从其口中得知将要出生的孩子是哪个死者转世,这样一来,孩子出生以后,就会被赋予那个死者的名字。如果产妇没有做这样的梦,其丈夫或其他亲戚就要通过占卜为即将出生的孩子取名。孔德人[16]的孩子出生第七天,要邀请僧人和全村人来参加酒宴。席间,僧人会往一杯水里放稻谷,每放一粒谷子,就说一个祖先的名字,观察谷粒在水里是怎么运动的,孩子有没有留神看谷粒。据此,僧人会宣布孩子是哪位祖先转世,孩子便取这位祖先的名字。至少在北部的部落,人们是这样给孩子取名的。约鲁巴人的孩子出生后,会有一名祭司从伊发赶来,以占卜之神的身份判断孩子是哪位祖先转世。做出判断后,祭司会告诉孩子的父母,孩子将有跟哪位祖先相同的人生经历。要是孩子的父母对这位祖先并不了解,祭司会详细向他们说明。至于孩子的名字,当然也跟那位祖先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