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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
七
我并没有思考过是否有真实存在的另一真理,所以,当人们对我提问:“罪恶从哪里来?神是否限制在一个物质的躯壳内,是否也同样具有头发和手指?多妻的、杀人的、祭祀禽兽的人能否被列为义士?”诸如此类的问题提出后,我像受到针扎一样急忙赞同那些狂妄自大的骗子的观点。这些问题搅得我坐立不安;我与真理背道而驰,还自以为与真理一路同行;我不明白“恶”的原因是由于对“善”的缺乏,更确切地说只是虚无。那时我的双眼已被他物所遮蔽,我的精神只能见到妖魔鬼怪,当然我不会明白这一点。
那时我不懂得天主是神体,不分肢体的长短粗细,也不具有体积,因为一旦有了体积,局部就会小于整体;即使是无穷的,但被空间所占据的那一部分必然小于无限,也就不能成为神体,像天主那样无所不有、处处皆在,存在就是整个天主。至于我们靠什么而使我们本身存在,为什么《圣经》上说我们是“天主的肖像”,对于这一切,我都无法知道。
我也不懂得真正的、内藏的正义,既不凭世俗习惯而凭全能天主的界规权衡一切的正义;天主的法律永恒不变,不随时间、空间的变更而变更,但随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区而形成各时代各地区的风俗习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大卫以及被天主亲口夸奖的人,按照天主的法律他们都该算是正义的人;但那些无知之徒随从世人的褒贬摧毁掉荣誉,竟然以个人的有限经验去衡量整个人类的全部风俗习惯,断言他们是不正义的,这就好比一个人不懂得怎样武装,不知道如何使用盔与甲,把甲套在头上,把头盔裹在脚上,据此就推断它们根本不适用;或者比方说规定某日下午休假,这人硬说既然上午是可以营业的,为何下午就不能进行买卖;又好比是在某人家里看到某个奴隶不允许另一个进酒菜的奴隶接触他手拿的东西,或在餐厅不准进行在马厩后做的工作,就指责同居一室、同属一家,为什么所受的待遇是不一样的。
同样,这些人听到现代的正义之士所不允许的事,古代的正义之士竟不在此范围之内;天主权衡时宜,对古人和今人制定不同的法令,古往今来人们都适应着同样的正义,他们却对此愤愤不满。他们不明白同一个人、于同一天、在同一屋中,使用某一肢体时,不能用另一肢体来替代;在某一时刻允许做的事情,换成另一时刻就会被禁止;在某一地方被许可或命令做的,在另一个角落就会被禁止,做了就要受到责罚。那么,正义是否是变化莫测的呢?事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是因为正义所管辖的时代不同以往,既然是时代,就会有先后之分。人生变幻无常,不能自恃本身有了经验,就对经验所无法相比的古今四方的事物变革都融会贯通;相反,在同一人身上、同一天内、同一屋中,很容易看出某一时刻、某一地点或某一肢体应该做什么,因此对前者产生抵抗情绪,而对后者却毫无异议。
对于以上种种,我丝毫没有在意,也全然不知;虽然这些道理从各个方面映进我的眼帘,我仍然熟视无睹。我朗读诗歌时,不能随意调换音节的轻重,不同的诗体有不同的格律,在同一诗句中也不能都用同样的音节;但文章的规律,不是因地域的不同而不同的,它有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我并没有看到圣人雅士们所遵从的正义,是把所命令的一切合成一个高明无比的整体;正义的本质绝不会改变,也不会把全部条例施行于任何一个时代,而是因时因地而改变,为每一时代制定相应的律法。我竟盲目指责虔诚的祖先们不专心致志地遵照天主的命令和启示配置当前的一切,却秉遵照天主的意志,做出对将来的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