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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改革的路径选择
八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改革正名
关于改革的争论,不只是路径之争,更有性质之辩。对于必须改革,大家是认同的。但对如何改革,有着相当不同的理解和期待。改革一旦展开,争论就接踵而来。改革之初,领导层不见得想清楚了,市场化进程必然触动传统社会主义核心理念。随着改革的深化,出现了私人企业、三资企业、雇工、资本收入、股票、债券、收入差距拉大等经济现象,不仅超越了1957年以后我们自己形成的思想体系,而且对传统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公有制、按劳分配这三大基本原则提出了挑战。争论也由此日趋激烈,一些人指责改革已经偏离了社会主义轨道,认为经济体制改革把经济搞乱了,企业承包租赁股份制是“搞私有制”,厂长负责制是“取消党的领导”,农村家庭联产承包是“破坏集体经济基础”,发展商品经济就是干资本主义,对外开放是自由化泛滥的根源。这类声音在改革之初就存在,1987年初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时质疑声更高了。有人批评说“现在反自由化,只反说自由化的,不反干自由化的”,提出“要反政治上的自由化就必须反经济上的自由化”,“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最深刻的根源来自经济领域”。另一种截然相反的观点认为,中国当前不是社会主义,或者不应搞社会主义,要补上资本主义这一课,改革面临左右两方面的质疑。中共十三大即将召开,理论上亟须讲清楚,为什么社会主义只能这么搞。
1987年2月6日,邓小平同赵紫阳、杨尚昆、万里、薄一波等谈十三大的筹备问题,要求“十三大报告要在理论上阐述什么是社会主义,讲清楚我们的改革是不是社会主义。要申明‘四个坚持’的必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必要,改革开放的必要,在理论上讲得更加明白”。邓小平说:“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好像一谈计划就是社会主义,这也是不对的,日本就有一个企划厅嘛,美国也有计划嘛。我们以前是学苏联的,搞计划经济。后来又讲计划经济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①
①《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1070页。
事实上,“文革”结束以后,党内高层不少人都在反思一个问题:究竟什么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在一些人内心并非没有“社会主义搞早了”的想法。1985年6月,姚依林曾私下说过:“从今天回头看,新民主主义阶段是否应该长一些?……现在许多事情都是返回去做,为什么那时不就这样做呢?”②薄一波在回顾历史事件时写道:“如果土改后不急于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不立即动摇私有制,而是继续实行新民主主义政策”,“那样,不仅对生产力的发展可能更有利些,而且也可能不至于搞成后来那样千篇一律的农业集体化模式”。③胡绳、于光远、杜润生等党内一些理论权威人士也推崇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理论,认为它是一种独具创造性的理论,对过早抛弃新民主主义不无惋惜。④邓小平说:“搞革命的人最容易犯急性病”,①“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②整个80年代,邓小平反复地强调一个思想: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要发展生产力,消灭贫穷。邓小平前后提出两个口号,一个是“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一个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其精髓在于,在如何搞社会主义的问题上不囿于任何现成模式,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各种办法都可以放手试验,包括资本主义采用过的方法。
②姚锦:《姚依林百夕谈》,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第298页。
③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第206~208页。
④参见郑惠《胡绳访谈录》,《百年潮》1997年第1期;于光远著,韩钢诠注《“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历史命运》,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访李锐:一个“社会理论”的历史命运》,《说不尽的毛泽东百位名人学者访谈录》,辽宁人民出版社,2005;姚监复:《当代中国与新民主主义结构—姚监复根据杜润生谈话整理》,《炎黄春秋》2008年第2期。
①《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1070页。
②《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277、625页。
当然,政治上不可能采用“退回到新民主主义”的说法,当年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也不能完全解释80年代的现实和改革的目标。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立论,为改革提供理论支持,更易于被接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提法并不陌生,在中共中央文件中已出现过三次。③1986年底,胡耀邦主持起草中共十三大报告时定下基调:十三大报告要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讲透。据起草小组成员龚育之回忆,胡耀邦对起草小组提出要求:“十三大报告从理论上讲深讲透,为什么社会主义只能是这样搞,不能那样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可阐发,很多政策是从这里出来的。”这使起草小组思路清晰起来,认为“这一言可以兴邦”,以后再也不要吵着急忙搞共产主义了。④1987年3月21日,向邓小平提交的《关于草拟十三大报告大纲的设想》提出:“全篇拟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的根据”,说明由此而来的经济发展战略、发展商品经济的任务、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等,据此避免左右两种倾向。邓小平批示:“这个设计好。”①
③第一次是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第二次是在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报告,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还不发达”。第三次是1985年9月十二届六中全会制定的精神文明决议,指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而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
④龚育之:《党史札记》(末编),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第136—138页。
①《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1173页。
1987年10月25日,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详细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报告指出,从50年代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到现代化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报告说,在中国这样落后的东方大国中建设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新课题。照搬书本不行,照搬外国也不行,必须从国情出发,开辟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理论上,必然要抛弃前人囿于历史条件仍然带有空想因素的个别论断,必然要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和附加到马克思主义名义下的错误观点。报告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确认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的政治意义在于为衡量改革成败确立标准,即十三大报告指出的:“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应当成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基于这一“根本标准”,十三大报告解释了当前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指出“我们已经进行的改革,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以至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实际状况所决定的。只有这样做,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改革中所采取的一些措施,例如发展生产资料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和劳务市场,发行债券、股票,都是伴随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出现的,并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社会主义可以而且应当利用它们为自己服务,并在实践中限制其消极作用”。“总之,我们已经进行的一切改革,都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对于如何把计划与市场两种机制结合起来,报告提出了一个新的说法,即“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这一概括,意味着计划与市场是有机的结合体,二者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意味着国家调控经济将从直接控制转向间接调控。“国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创造适宜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以此引导企业正确地进行经营决策。”这一提法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具体化。不过,它把市场视为计划调控的中介,没有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明确市场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