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多元化与外争国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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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当时中国在这些问题上,都取得了很大进展。同时,在废除厘金、改善法治方面,也取得了明显进步。

由于这一时期存在着北京、广东、武汉、南京等不同的民国政府,今人于是有北京政府的“修约外交”,广州、武汉政府的“废约外交”和南京政府的“改约外交”之说。而后两者,当时又被这两个民国政府称为“革命外交”。

学术界如今对三者中何者贡献更大,仍有争议。

过去,国共两党都宣称“北洋政府”(即北京政府)“卖国”,而广东国民政府“反帝”,南京政府更自称其“革命外交”与广东政府一脉相承,而共产党则否定这种继承性。

今天,两岸学界一般都承认,三个民国政府与1949年后的新中国,都为纠正不平等做出了贡献。

有的学者对南京政府的外交评价较高,因为上述纠正不平等的努力,大都是在这一政府时期收获成果的。

但也有人认为,南京政府的“革命外交”,说得多做得少,在实质性问题上的进展,并不比北京政府大多少,倒是过去所说的“北洋军阀”更为努力,他们的外交“不同程度地推进了‘取消不平等条约’的进程”,而南京政府只是摘桃子而已(申晓云:《国民政府建立初期“改订新约运动”之我见——再评王正廷“革命外交”》,《南京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

但不管谁的贡献更大,他们都有贡献则是肯定的。改订新约,收回权益,是抗战前历届民国政府前后相继的目标,而这个目标的彻底实现,一直要到20世纪末我国收回港澳。正如王建朗先生概括的:“它是几代人和数届政府不断努力的结果,其中既包括最后毕其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包括一直以革命党人自居的南京国民政府,还包括具有更大的妥协性的北京政府。”(王建朗:《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历史考察》,《历史研究》1997年第5期)

从1922年华盛顿会议确定谈判原则,1925年实质性谈判开始,到1931年这段时间,虽然没有完成纠正不平等条约的整个过程,但其进展是很明显的。如果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近半个世纪后,我们才收回香港澳门,就不能不承认,在那短短几年内,又是在内忧外患天灾人祸如此之多的乱世条件下,中国能接连收回青岛、威海、湛江等重要口岸和许多租界,实现关税自主,在取消治外法权方面取得关键进展,堪称奇迹。

为什么能够如此?

除了今人提到的种种原因,尤其是国内官民互动的红白脸抗争、成功利用了国际形势和列强间矛盾的“站队”外交等主要原因外,还有一个并非主要但人所未言,因此笔者认为值得提出来讨论的原因,那就是辛亥以后,中国政治的多元化。

这种以群雄逐鹿的方式,而不是以宪政下政党竞争方式存在的多元化,尽管会削弱对外抗争的国力,但是如前所述,多元力量对政治合法性的竞争,也促使其中的每一元都尽量表现“爱国”而不敢“卖国”,因此,在同等国力的条件下,它的对外,往往表现得更加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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