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路事件:“革命外交”的最大挫折
如果说,1931年前的废约外交、或者国民政府所称的“革命外交”,在向列强收回权益方面,都取得了不小进展,那么惟一的重大挫折,就是在对俄方面。
苏俄在掌权之初,发表那两个好话说尽的对华宣言,但地位一稳就不认账。1924年的中苏《解决悬案大纲》,苏方再不提什么“无条件放弃”,而是要挟中国必须以天价赎回中东路,在未能赎回前,则实行中苏共管。但此后,连中苏共管也没有兑现,中东路仍是苏俄的禁脔。
在“革命外交”的高潮中,易帜不久的张学良东北当局,在民国中央政府支持下,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先是要求兑现中苏共管,遭拒绝后,试图强行收回中东路。现在看来,年轻气盛的“少帅”此举确实太激进,而且由于反共的意识形态作祟,使他没能正确判断国际博弈的局势。
如前所述,当时中国外交喜欢利用列强间的制衡,这一策略在很多情况下也确实奏效。而那时列强基于“恐共”情绪,有一致排苏的倾向,尤其是与俄国在东北久为争夺对手的日本,更是如此。中国当局因此认为可以利用这种形势,迫使苏俄让步。
不料,俄、日与其他列强不同,作为对华野心最大的两个列强,两国虽有重大利益冲突,但一旦意识到中国的行动对其野心产生严重阻碍,为对付中国,两国常常会达成妥协,这对中国来说是非常致命的。
整个民国时期,中国联手西方列强来抗日、拒俄,有时成功,有时不成功,但也不至于酿成大祸。但在向西方列强收回权益的斗争中,俄、日基本上是败事有余(苏俄对北京、南京政府的废约外交,只有指责从无助力,表面是鼓动更激进的“反帝”,实际是乐见中国与西方闹僵;日本更是中国废约外交的强硬对手,其态度比西方列强更为顽固),而中国的联日制俄和联俄制日企图,则常常会吃大苦头。
在中东路事件前,中国政府才刚刚与日本就一些悬案达成妥协,并恢复了邦交。事件之初,中国其实是设想日本在东北会对苏俄形成牵制,使后者不至于为所欲为。但没想到,事件一发生,日本立即敏感地察觉到,中国若能收回中东路,也就可能收回满铁,因此立即公开声明严厉警告中国政府不得触犯日本在东北的权益,否则必以“极端方法”来报复,同时对苏俄的行动则不置一词。这与中国政府的预期完全相反。
对苏俄来说,日本的声明无异于一种暗示。苏俄没了顾忌,果然放手采用“极端方法”来惩罚中国。1929年8-11月间,苏俄公然不宣而战,出动陆海空大军从满洲里、绥芬河、同江等几个方向对中国发动大规模入侵。东北军力不能敌,全面溃败,两个主力旅与松花江舰队惨遭覆灭,旅长韩光第等大批官兵殉国。苏军先后从同江攻陷富锦,从满洲里进占海拉尔,从绥芬河侵踞密山。丧师失地后,张学良被迫接受屈辱条件,收回中东路之举彻底失败。
显然,此一事件中,张学良的鲁莽败事应该受到指责,但他收回中东路之举,从维护中国主权的角度来讲是不错的。
另一方面,既然中国实力未逮,苏俄抗拒中国收回中东路,也可以理解。但这毕竟是在中国土地上发生的外交事件,苏俄以武力解决外交冲突,在中国一枪未发的情况下,对中国发动大规模侵略战争,不仅强行恢复了苏方垄断中东路的事实,还强迫中国签订了《伯力协定》,推翻了原来《解决悬案大纲》中关于中苏共管的文字,实际上是变本加厉地损害中国,这不能不说是极端的蛮横。
本来,当时的外交中常有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游戏。就在几乎同时,中国单方面废除治外法权的激进做法,也引起西方列强抗议,但最终还是以“废权应逐步解决”的方式,取得了双方妥协。但是俄、日就不是这样,他们对中国的诉求是“一步不让,加倍报复”,终于把中国逼到了墙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