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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问曰:“兵何以为胜(1)?”起对曰:“以治为胜(2)。”又问曰:“不在众寡(3)?”对曰:“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用(4)?所谓治者,居则有礼,动则有威(5),进不可当,退不可追,前却有节,左右应麾,虽绝成陈,虽散成行(6)。与之安,与之危,其众可合而不可离,可用而不可疲,投之所往,天下莫当(7)。名曰父子之兵(8)。”

【注释】

(1)兵何以为胜:胜,优胜,优先。此指首要条件,决定性因素。何以,《群书治要》卷三十六作“以何”。施子美曰:“战不必胜,不足为善。战胜固可为也,而所以为胜者,则何以哉?曰‘治’也。治可以胜,而武侯必问起者,盖君有疑于其心者,则必质之于其臣也。武侯方求其所以胜,而未得其道,得不以其疑而问之起乎?”

(2)起对曰:“以治为胜”:以治为胜,意即依靠严格治兵就能获胜。《群书治要》卷三十六“起对曰”作“吴子曰”。施子美曰:“(吴)起以‘治’而答之者,盖所以理军者,既尽其法,则所以制胜者,必尽其道。楚之军,惟乱次以济,故败于罗。晋之军,惟不能军,故败于楚。苻坚之军,惟乱莫能止,故败于谢玄。周挚之师,惟方阵而嚣,故败于光弼。惟乱故败,若夫治则胜矣。师行有纪,邓禹之所以胜。驭戎严整,杨素之所以胜。治军驯整,子仪之所以胜。持军整齐,彭岑之所以胜。由是观之,则治之可以为胜也明矣。”朱墉引陆萝雨曰:“兵不整饬,即如失驭之马而不可用,故云以治为胜,中间教戒教战,皆治兵之事,而居有礼,动有威,则治兵之效也。”又引王汉若曰:“‘以’字最要醒露,欲求胜者当于此处着力也。‘治’字统‘治心’‘治气’‘治力’,有礼有威,如父子之谊,才算作治,方可致胜也。”李硕之说:“《治兵》篇的中心内容是,论述军队的建设‘不在众寡’,而要‘以治为胜’的道理。如何‘以治为胜’?吴子主要谈论了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军队要建设成为‘父子之兵’。其二,治军要以‘教戒为先’。其三,治军将领要有果敢决心。”黄朴民说:“本篇所论述的重点,是关于治理军队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法。吴起认为一支军队要拥有强大的战斗力,在金戈铁马的沙场上一往无前、克敌制胜,圆满完成上级所赋予的作战任务,关键在于治军严整,驭众有方。概括地讲,就是所谓的‘以治为胜’。这一思想,在吴起整个军事理论体系中占有非常显著的地位,对后世治军理论的发展也具有相当深远的影响。”钮先钟说:“吴起是精兵主义者,他认为决定因素不是数量,而是‘治’,治的意义即为组织,也就是管理。”

(3)又问曰:“不在众寡”:不在众寡,意即不在兵力的多少吗?《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无“曰”字,“寡”作“乎”。施子美曰:“武侯复疑乎治之未必胜,且问:‘不在众乎?’夫岂知众而不治,适以召乱,不若寡而治者之为有功也。张昭论教习之法,军无众寡,士无勇怯,以治则胜,以乱则败。如昭之言,何众之云?”钮先钟说:“吴子是精兵主义者,认为素质比数量远较重要,但孙子则与克劳塞维茨的想法相同,认为数量优势,尤其是决定点上的压倒优势即为胜利的保证。这又与时代背景不无关系。孙子时代的各国兵力在素质上大致相等,所以可以凭数量优势一决胜负;吴子时代各国兵力改由老百姓组成,素质良莠不齐,所以国家内部团结(和)、教育程度,以及军事组织的管理(治)变成了决胜的基础。”

(4)“若法令不明”六句:意谓如果法令不严明,赏罚不讲信用,鸣金时士卒不停止,击鼓时士卒不冲锋,即使有百万之众,又有什么益处呢?金,金属打击乐器,如钲、铎等。此处作动词讲,即鸣金。鼓,此处作动词讲,即击鼓。古代以鼓声作为战场上前进、冲锋的信号。《群书治要》卷三十六“万”下有“师”字。施子美曰:“使其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所用之?众而不治,不足用也。吴宫之教,三令五申之后,二姬既斩之余,约束为已明,申令为只熟,左右前后跪起皆中绳墨,虽赴水火犹可,况于统军持势之际,申令赏罚既明以示之,又安有望敌不进,弃甲而走者乎?”张文儒在《论〈吴子兵法〉里的统御意识》(载《中国文化研究》1993年第2期)一文中说:“荀子说:‘法者,治之端也。’他把法令的施行看作治理国家的开端。应当说,吴子已先于荀子认识到这一点。说过:‘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用?’但吴子理解的治,似乎比荀子说的法含义更为宽泛,除了法令之外,还包括各种条令和规范,以及掌握这些条令、规范的主将本人的品格等等。如他认为,作为一名合格将领,应当谨慎把握的五种品质,其中第一种是理(有条理,由近及远井然有序),第五种是约(凡事要提纲挈领,执简驭繁),都是有关‘治理’的内容。”张少瑜说:“在这里他提到军队要有严明的军法,否则人数再多也是一盘散沙,无法打胜仗。他把这种严格依法行事的状况和手段叫做‘治’,这个概念的提出是一个很大的发明。”按,《吕氏春秋》与《韩非子》两书均记载有吴起在西河地区的民众当中树立其赏罚以信的形象的故事,可与本篇此处内容相互参看印证。《吕氏春秋·慎小篇》载:“吴起治西河,欲谕其信于民,夜日置表于南门之外,令于邑中曰:‘明日有人偾南门之外表者,仕长大夫。’明日日晏矣,莫有偾表者。民相谓曰:‘此必不信。’有一人曰:‘试往偾表,不得赏而已,何伤?’往偾表,来谒吴起。吴起自见而出,仕之长大夫。夜日又复立表,又令于邑中如前。邑人守门争表,表加植,不得所赏。自是之后,民信吴起之赏罚。”《韩非子·内储说上》载:“吴起为魏武侯西河之守,秦有小亭临境,吴起欲攻之。不去则甚害田者,去之则不足以征甲兵。于是乃倚一车辕于北门之外,而令之曰:‘有能徙此南门之外者,赐之上田上宅。’人莫之徙也。及有徙之者,遂赐之如令。俄又置一石赤菽于东门之外,而令之曰:‘有能徙此于西门之外者,赐之如初。’人争徙之。乃下令曰:‘明日且攻亭,有能先登者,仕之国大夫,赐之上田上宅。’人争趋之,于是攻亭,一朝而拔之。”

(5)“所谓治者”三句:意谓所谓治兵治得好,就是平时士卒的行为合乎礼法,战时士卒的行为具有威势。居,平居,平时。动,指展开军事行动的战时。施子美曰:“所谓治者,何也?居则有礼,动则有威也。兵之未用也既有所制,则兵之既用也必不可御。居则有礼,此节制之兵也。动则有威,非无敌而何?惟其居有礼,故能动有威。轻而无礼,秦师之所以败。少长有礼,晋师之所以胜,有礼必有威也明矣。武王之兵,六步七步而止齐,六伐七伐而止齐,此礼也;如虎如貔,如熊如羆,于商郊,非威而何?”刘寅曰:“所谓兵得其治者,平居则上下有礼,动作则奋发有威。”朱墉引臧云卿曰:“此全重‘居则有礼’句。从所居者动之即威矣,有威则振旅矣。礼无离绝处,成败以之,安危以之,天下谁得乘其疲?故曰父子之兵。”又引尤尺威曰:“当平居无事之时,皆知尊君亲上之礼,临敌而动自有奋勇挞伐之威,此诚节制之师,天下自然莫敢当也。”又引王汉若曰:“平居礼则动自威也。动威从居礼来,而居礼则又本于将之能以礼倡率之。”

(6)“进不可当”六句:意谓士卒前进时无可抵挡,退却时追赶不上,前进与后撤均有节制,向左或向右行动时均能听从将领的指挥,部队即使被冲断了,也能很快恢复阵形,部队即使被冲散了,也能迅速恢复队列。却,退却,后撤。节,节制。左右,指部队向左或向右行动。应麾,指听从将领的指挥。麾,指挥。绝,阻绝,阻断,隔断。散,冲散。列,队列,行列。有,《群书治要》卷三十六作“如”。施子美曰:“兵惟尽是道,故其效无所不全。其进也则不可当,以其进之勇也;其退也则不可追,以其退之速也。一前一却,莫不有节;或左或右,莫不应麾。故虽绝而不绝,又且成阵;虽散而不散,又且成行。方其绝也、散也,似真败却者矣,而旗齐鼓应,号令如一,纷纷纭纭,斗乱不乱,混混沌沌,形员不散。向非节制之兵,其能若是乎?”

(7)“与之安”六句:意谓将领与士卒同享安乐,共赴危难,这样的军队可以紧密团结而不会被离散,可以使用而不会疲惫,无论把他们派往何处,天下谁也无法阻挡。施子美曰:“无事可守,则可以共其安;有事而用,则可以共其危。故可合而不可离,可用而不可疲。一有用之,莫之敢当。”张文儒在《论〈吴子兵法〉里的统御意识》(载《中国文化研究》1993年第2期)一文中说:“吴子在论述‘以治为胜’时讲过一句非常重要的话:‘与之安,与之危。’就是主张统御者和被统御者,也就是将帅和士卒能共患难、共安乐。这样,在一项活动中执行统御职责的人和被统御的对象便处在了十分和谐的地位,成为父子之兵。若能如此,则‘投之所往,天下莫当’。吴子所说的同安共危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统率士兵的人应切实做到‘爱兵’‘爱民’和重视下级的意见,二是在危急关头,将帅应身先士卒,不顾个人之安危。吴子说过,作为一位君主,他所期待的应是所统率的士兵能为其效命,也就是‘乐闻’‘乐死’‘乐战’,但又如何能获得这种胆力和勇气呢?这要看君主对部属的态度如何,特别是能否珍爱士兵的生命。用他的话说,叫是否能‘先教百姓而亲万民’。对于‘爱民’的道理,他作过正负两方面分析。从正面说,一个国家或一支军队的力量首先在于‘和’,也就是君臣上下能和衷共济,团结一致。为做到这一点,君主本人应当有修身、尊贤、亲民、爱士等等的美德,也包括不把个人的企图和意愿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如果真能做到这一点,臣民们也就不再把自己的生命看得那么贵重了。临赴国难时,‘士以进死为荣,退生为辱’,在战斗激烈时,即便是大军之中彼此隔绝而丧失联系,小股部队仍能各自为战;大部离散了,小部还能成行,在精神上万众一心,行动上互相默契,相互感召,相互信赖,共安共危,同生共死。从负面说,齐国的君臣相怨事实提供了有益的教训。齐国是负海之国,广收鱼盐之利,财壮气粗,本应做到国富民强,但为什么齐国军队的战斗力并不强?原因之一是齐国的君主和大臣骄纵奢侈,从不把下等小民的生活放在眼里,结果是上厚下薄,强而不坚,一个群体之内有两条心,这样一来,其威力也就大大下降了。”按,身为军事家的吴起亲身实践了与士卒共安危、同劳苦。据《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载:“(吴)起之为将,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裹赢粮,与士卒分劳苦。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

(8)名曰父子之兵:《群书治要》卷三十六“兵”下有“也”字。施子美曰:“谓之父子兵者,以其恩之固结,出于天性之自然也。惟其恩足以结之,故其情故有必亲也,言兵者得不推其恩而究其情乎?法有所谓视卒如婴儿、视卒如爱子。知婴儿爱子之说,则知父子之兵所由命矣。不然越之图吴,何以有所谓君子六千人。夫谓之君子者,言君养之如子也。”刘寅曰:“盖父子之兵,上下一心者也。非结之以恩信,施之以仁义,其能然乎?孙子曰:‘道者,令民与上同意,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畏危。’即此义耳。”朱墉引赵光裕曰:“‘治’字合下居动进退、前却左右、可合不可离、可用不可疲意。‘法令不明’至‘何益于用’言不治之弊也。‘居则有礼’至‘不可疲’,正言兵之治处。‘投之所往’二句,言治而胜也。‘名曰’一句,总结上文之意。”又引汪升之曰:“今既有礼有威之兵,投之所往,天下莫当,则是形既联属,情复孚洽,即一体之爱,何以加之?非父子之兵而何?”朱墉引《开宗》曰:“此节言兵不贵众而贵治。”李硕之说:“父子之兵,是吴起为魏武侯提出的建军方向和建军目标。他认为,军队有没有战斗力,不是看其数量的多少,而主要看法令是否严明,赏罚是否有信,军纪是否严格,训练是否有素,将领能否与士卒共危难,内部是否团结。如果达到了这些标准,那么这支军队就天下无敌。所谓‘投之所往,天下莫当’。这就是他所提倡的‘父子之兵’的思想。在这里,吴子提出了‘不在众寡’的问题,认为不按‘父子之兵’的标准建设军队,即使有‘百万之众’,也没有战斗力,完全不能用于作战。反映出吴子有‘兵贵精不贵多’的思想。他主张军队要提高质量,而不主张发展数量;提倡‘精兵’,而不提倡‘臃兵’。他所说的‘父子之兵’,就是一支质量很高的‘精兵’。‘兵贵精不贵多’的思想,历来为兵家所重视,直至现在,这一思想仍对军队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陈宇说:“‘父子之兵’,在中华文化中是一句妇孺皆知的成语,其最早出处即在本篇,发明权应属于吴起。”又说:“他主张建立一支精锐的军队,其中心思想是军队‘不在众寡’,要‘以治为胜’。……吴起虽然也重视军队数量众多在战争中的作用,但他从军队在战争中所起的实际作用出发,着眼于一个‘用’字,更注重提高军队的质量。”

【译文】

魏武侯问吴起道:“用兵依靠什么才能获胜?”吴起答道:“依靠严格治兵就能获胜。”武侯又问道:“不在兵力的多少吗?”吴起答道:“如果法令不严明,赏罚不讲信用,鸣金时士卒不停止,击鼓时士卒不冲锋,即使有百万之众,又有什么益处呢?所谓治兵治得好,就是平时士卒的行为合乎礼法,战时士卒的行为具有威势,前进时无可抵挡,退却时追赶不上,前进与后撤均有节制,向左或向右行动时均能听从将领的指挥,部队即使被冲断了,也能很快恢复阵形;部队即使被冲散了,也能迅速恢复队列。将领与士卒同享安乐,共赴危难,这样的军队可以紧密团结而不会被离散,可以使用而不会疲惫,无论把他们派往何处,天下谁也无法阻挡。这叫做父子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