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反共救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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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搬进就业人员大院的同时,住在狱外的就业人员也都被收了回来,自此我们每天晚上都得集中开会,有时候还是全体东三厂的就业人员在一起开会。若是全体就业人员的大会,便在就业大院那小篮球场上。第一次的全体大会就是逮捕王学宇、张大头和韩淑英的丈夫小王,罪状是三人组织了“反共救国军”。“哗啦”一声手铐响,三个人就被拽上了汽车开走了。我关心着“小八怪”,一声宣布,我就马上转脸看着王学宇,只见她浑身颤抖,一个眼神也没留就消失了。我不再给“小八怪”制造条件反射,对这身边没爹没妈的小可怜我难以下手,只把那黑棉花团从她口中掏出来就算了,好在她也没吃坏肚子。刘玉范一直照看着她,直到一年多后,老肖被下放回老家才把她领走。

“反共救国军”并没因抓走三个人而结案,而且更扩大了。审人的地方就在我们小院子的北面那间会议室,呵斥声、脚镣声听得很真。打饭的时候,在院子里也看见伤了胳膊的、吊着手臂的、伤了腰背的、趴在凳子上挪步的。机械厂的一个男就业人员还上吊死了,是上夜班时死在车间外的小树下,竟没人敢把他解下来!这些男子汉还不如我!严刑逼供造成涉案的人越来越多,竟然我们女就业人员中又出来了两个。两人都是刑事犯罪,而且都比我小好几岁。她俩单独关在宿舍,也不让上班去,由新来的几个女就业人员看守,不许我们打听。我是反革命类的,自危还恐不及,只是心里觉得奇怪。

一年多后,男马队长和我们几个人说起当年造反派入驻二监狱,首先要打倒狱长,以狱中有“反共救国军”为证,表明狱长的路线错误。造反派不但在就业人员中“发展”这“救国军”,还在犯人中搞了一些,不但在犯人中搞,还想拉一些干部下水。“文化大革命”时期,东三厂新就业一个叫霍国法的,是叛徒犯罪,他们把原来的一个组长吊到房梁上进行逼供。马队长看到后制止了这种酷刑,于是霍国法就向造反派反映说马队长也是其中一员,还把马队长也暗中监视起来。上级领导知道后气得拍了桌子说:“一个14岁参军,革命一生的干部,怎么可能当什么‘救国军’!搞什么运动都不能陷害干部!”才把那伙人的气焰打下去。马队长说当时那伙造反派首先就在反革命就业人员中物色人选,当然会注意我。马队长说我这人虽是反革命,但与国民党不相干,也跟剧团的人没来往,才把我免了。怪不得那一段时间我感到了气氛不对,原来他们已派了荣艳秋在监视我了。

“反共救国军”的风波最后烟消云散,白白地致残了几个人,致死了一个人。那段时间犯人中出过两起杀人案,不知与这“救国军”有没有关系。王学宇、张大头、小王三人在看守所关了几年放了出来。韩淑英在他们被捕后就离了婚,知道就业伙房的独眼老耿有300元的存款,就改嫁了他,后来带着小元、小方随老耿回老耿的农村老家了,和老耿生了一个女儿,后来又和老耿离了婚,和小王复婚了。荣艳秋和张大头离婚得早,到1969年下放人时,嫁给元氏县一个富农成分没有结过婚的农民,不知有没有和张大头复婚。王学宇则没有消息。


4“文化大革命”开始,我们姓“犯”6修女的信仰和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