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書的注解(上)
我國比較重要的古籍,前人大都作過注解。今天我們要想比較順利地讀懂一部古書,一般都要參看舊注。有些文字比較艱深的古書,如果不參看舊注甚至根本無法讀懂。
注解古書的工作開始於漢代。秦以前的許多典籍傳到漢代,由於種種原因(如語言的發展,口授和傳抄的錯誤等),漢代人已經不能完全讀懂;於是有一些人專門為這些古書做注解,像毛亨、孔安國、馬融、鄭玄等,都是著名的注解家。鄭玄對先秦的經書,像《周易》《毛詩》《周禮》《儀禮》《禮記》《論語》等書,都曾作過注解。這些注解對我們瞭解先秦古籍非常有用,如果沒有漢代學者這一番辛勤的工作,有許多先秦古籍我們今天是很難讀懂的。
到了唐代,距離漢代又有六七百年了,許多漢人的注解在唐代人看起來,又不是那麼容易理解了,於是出現了一種新的注解,作者不僅解釋正文,而且還給前人的注解作注解。這種注解一般叫做“疏”,也叫“正義”。例如現在最通行的《十三經注疏》中的《詩經》(注:《十三經注疏》大多數是漢朝人或魏晉人做的注,唐宋人做的疏,各部書的注疏人如下:
《周易》:魏王弼、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等正義;
《尚書》:舊題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等正義;
《詩經》:漢毛亨傳,漢鄭玄箋,唐孔穎達等正義;
《周禮》: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
《儀禮》: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
《禮記》: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等正義;
《春秋左傳》: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等正義;
《春秋公羊傳》:漢何休注,唐徐彥疏;
《春秋穀梁傳》:晉範甯注,唐楊士勳疏;
《論語》:魏何晏集解,宋邢昺疏;
《孝經》:唐玄宗注,宋邢昺疏;
《爾雅》:晉郭璞注,宋邢昺疏;
《孟子》:漢趙岐注,宋孫奭疏;),就是漢毛亨傳,漢鄭玄箋,唐孔穎達等正義。毛傳、鄭箋的“傳”和“箋”,當時都各有特定的意義,“傳”指闡明經義,“箋”有補充與訂正毛傳的意思,一方面對毛傳簡略隱晦的地方加以闡明,另一方面把不同於毛傳的意見提出,使可識別。
先秦經書的注解一般都比較難讀。這一方面是因為注解家數繁多,各有側重,看法也常常不一,取捨之間,有時很不容易決定;另一方面是因為注文比較簡略,注解的體例和術語對一般讀者來說都比較生疏。要想讀懂先秦經書的注解,我們首先要對它們的體例有大致的瞭解。
下麵我們舉出《詩經·魏風·碩鼠》中的一個例子來說明經書注疏的體例(注疏一般都是用雙行小字排在正文之下。為了保存原樣,正文和注疏一律不加標點):
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三歲貫女莫我肯顧 貫事也箋雲碩大也大鼠大鼠者斥其君也女無複食我黍疾其稅斂之多也我事女三歲矣曾無教令恩德來顧眷我又疾其不修政也古者三年大比民或於是徙○貫古亂反徐音官複扶又反稅始銳反比毗志反 逝將去女適彼樂土 箋雲逝往也往矣將去女與之訣別之辭樂土有德之國○樂音洛注下同土如字他古反沈徒古反訣古穴反 樂土樂土爰得我所 箋雲爰曰也 疏 碩鼠至得我所○正義曰國人疾其君重斂畏人比之碩鼠言碩鼠碩鼠無食我黍猶言國君國君無重斂我財君非直重斂於我又不修其政我三歲以來事汝矣曾無於我之處肯以教令恩德眷顧我也君既如是與之訣別言往矣將去汝之彼樂土有德之國我所以之彼樂土者以此樂土若往則曰得我所宜故也言往將去汝者謂我往之他國將去汝國也○傳貫事○正義曰釋詁文○箋碩大至是徙○正義曰碩大釋詁文釋獸於鼠屬有鼫鼠......陸機疏雲今河東有大鼠能人立交前兩腳於頸上跳舞善鳴食人禾苗人逐則走入樹空中亦有五技或謂之雀鼠......按此經作碩鼠訓之為大不作鼫鼠之字其義或如陸言也......
正文之下,前面沒有“箋雲”的注是毛傳(如“貫事也”),“箋雲”之後的注是鄭箋,圓圈之後“貫古亂反......”是唐陸德明《經典釋文》對正文和注文的注音(注:《經典釋文》簡名《釋文》,它彙集了唐代以前各家給先秦經書(包括《老子》和《莊子》,因為《老子》《莊子》在唐代也被稱為經)所做的注釋(以注音為主,也有少數義訓),經過作者一番選擇,成為我國早期別具風格的注音(兼釋義)總集之一。先秦古籍中的注音,一般都摘自經典釋文。這部書本來是脫離具體注釋物件的一部完整的專著,宋代以後,人們才把它的注釋移到每本書的相應的正文之下。))。[疏]字以下才是孔穎達的疏,疏的原文很長,這裏只引了一小部分。宋代以前,注和疏是分成兩本書印行的;宋代以後,為了便於閱讀,才把注和疏合成一本書。注和疏合成一本後,疏一般放在一段正文之後,如果一段中有幾個注,疏就放在幾個注之後,如果一段中只有一個注,疏就放在一個注之後;上面這個例子就是把疏放在幾個注之後。疏一般是先疏正文,再疏注文。先略引被疏的文字,一般是起訖各引兩三個字(如“'碩鼠'至'得我所'”“箋'碩大'至'是徙'”),然後再疏,中間用圓圈隔開。有時是直解正文,如“國人疾其君重斂畏人,比之碩鼠......”;有時是疏證和發揮毛傳和鄭箋,這裏是首先說明毛傳和鄭箋的來源,如毛傳:“貫事也”,正義曰:“《釋詁》文”,又如鄭箋:“碩大也”,正義曰:“《釋詁》文”(《釋詁》指《爾雅·釋詁》,孔穎達認為毛傳和鄭箋這裏都是根據《爾雅·釋詁》來注解正文的);接著就考證名物,如“《釋獸》於鼠屬有鼫鼠......”。可見疏的內容是很豐富的。
一部重要的古代作品,注解的人常常很多,後來就有人把各家的注選集在一起,再加上自己的注解,成為集注或集解,例如何晏注《論語》,就是集解。試舉《論語》第一句為例: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馬曰。子者。男子之通稱。謂孔子也。王曰。時者。學者以時誦習之。誦習以時。學無廢業。所以為說懌。其中“馬曰”的“馬”指馬融,“王曰”的“王”指王肅。在讀“集解”之類的著作時,首先要細讀它的序,這樣才可以知道集的是哪幾家,“某曰”的“某”指的是哪一個人。(也有序裏沒有提到的,這多半在注中第一次出現某人時用全名,以後只用他的姓。)
注解常見的情況有下列四種:
第一,釋詞。如上例“馬曰:'子者,男子之通稱,謂孔子也'”。馬融就只注釋了“子”字。
第二,串講。把一句或幾句連串起來講解。如前例鄭箋對“三歲貫女,莫我肯顧”兩句作了串講:“我事女三歲矣,曾無教令恩德來顧眷我。”這種方式雖然表面上沒有釋詞,但實際上是在串講中附帶地注釋了詞義,如以“事”釋“貫”,以“眷”釋“顧”都是。又如上例“王曰:'時者,學者以時誦習之。誦習以時,學無廢業,所以為說懌'。”王肅不但解釋了“時”字,並且把“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全句串講了一下。
第三,通釋全章大意。如現在流傳的漢趙岐的《孟子章句》,就是採用既釋字句也釋全章大意的辦法。《孟子章句》每章之後都有“章指”,“章指”是通釋全章正文的大意的。例如《孟子·梁惠王上》“寡人之於國也”章的後面有:“章指言:'王化之本,在於使民養生喪死之用備足,然後導之以禮義;責己矜窮,則斯民集矣'”。這種辦法,為的是使文章的意義更為明顯,幫助讀者對全章的大意有一個總的瞭解。
要想讀懂先秦經書的注解,除了要瞭解經書注疏的體例和注解的各種情況之外,我們還要對經書中的注解術語有一個大致的瞭解。注解的術語很多,這裏不可能一一列舉,我們只介紹幾個較為常見的術語。
1.曰,為,謂之 使用這幾個術語時,被釋的詞總是放在“曰”“為”“謂之”的後面。這幾個術語的作用相同,它們不僅用來釋義,並且用來分別同義詞或近義詞之間的細微差別。例如:
《論語·先進》:“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朱熹注:“穀不熟曰饑,菜不熟曰饉。”
《爾雅·釋天》:“穀不熟為饑,蔬不熟為饉。”
《穀梁傳襄公二十四年》:“二穀不升謂之饑,三穀不升謂之饉。”
《詩經·術風·淇奧》:“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論語·學而》引此)。毛傳:“治骨曰切,象曰磋,玉曰琢,石曰磨。”
《爾雅·釋器》:“骨謂之切,象謂之磋,玉謂之琢,石謂之磨。”“饑”與“饉”是同義詞,“切”“磋”“琢”“磨”是近義詞,注釋家有時用“曰”,有時用“為”,有時用“謂之”來區分它們。在注釋並區分這類同義詞或近義詞時,既可用“曰”,也可用“為”,也可用“謂之”可見“曰”“為”“謂之”的作用是相同的。這種“曰”“為”“謂之”略等於現代漢語的“叫做”。
2.謂“謂”和“謂之”不同,前面說過,使用“謂之”時,被釋的詞總是放在“謂之”的後面,使用“謂”時,被釋的詞則都是放在“謂”的前面。可見這兩個術語的差別是很明顯的。“謂”這個術語,往往是在以具體釋抽象、或以一般釋特殊的情況下,才用上它。例如:
《論語·為政》:“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孔安國注:“政謂法教。”
《論語·子罕》:“後生可畏。”何晏注:“後生謂少年。”“政”的概念比較抽象,故用比較具體的概念“法教”來注釋它;“後生”的概念比較特殊,故用比較一般的概念“少年”來注釋它。這都是為了幫助讀者理解原文。
3.貌“貌”字一般用在動詞或形容詞的後面。使用“貌”字時,被釋的詞往往是表示某種性質或某種狀態的形容詞。例如:
《詩經·衛風·氓》:“桑之未落,其葉沃若。”朱熹注:“沃若,潤澤貌。”
《論語·陽貨》:“夫子莞爾而笑。”何晏注:“莞爾,小笑貌。”
《論語·子罕》:“夫子循循然善誘人。”何晏注:“循循,次序貌。”這種“貌”字略等於現代漢語的“......的樣子”。
4.猶 使用這個術語時,釋者與被釋者往往就是同義或近義的關係。例如:
《詩經·魏風·伐檀》:“坎坎伐輻兮,置之河之側兮。”毛傳:“側,猶厓也。”
《詩經·小雅·節南山》:“赫赫師尹,不平謂何?”箋雲:“謂何,猶雲何也。”用“厓”釋“側”,用“雲何”釋“謂何”;因為“雲”“謂”義同,“側”“厓”義近。這種“猶”字略等於現代漢語的“等於說。”
以上“曰”“為”“謂之”“謂”“貌”“猶”六個術語,都是單純用於釋義的。
5.之言,之為言 使用這兩個術語時,必然是“聲訓”;除了釋義之外,釋者與被釋者之間有時是同音的關係,有時是雙聲疊韻的關係。例如:
《論語·季氏》:“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鄭玄注:“蕭之言肅也。牆謂屏也。君臣相見之禮至屏而加肅敬焉,是以謂之蕭牆。”
《論語·為政》:“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朱熹注:“政之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為言得也,得於心而不失也。”“肅”“正”“得”除了從意義上分別注釋了“蕭”“政”“德”之外,釋者與被釋者之間還有語音上的關係:“肅”“蕭”雙聲,“正”“政”同音,“得”“德”同音。
6.讀為,讀曰 這兩個術語是用本字來說明假借字。例如:
《詩經·衛風·氓》:“淇則有岸,隰則有泮。”鄭箋:“泮讀為畔。”
《禮記·曲禮》:“國君則平衡,大夫則綏之,士則提之。”鄭玄注:“綏讀曰妥。”“泮”和“綏”是假借字,“畔”和“妥”是本字。
7.讀若,讀如 這兩個術語一般是用來注音。例如:
說文:“噲,咽也。從口,會聲。或讀若快。”
有時,“讀若”、“讀如”的作用和“讀曰”、“讀為”相同,也是用本字來說明假借字。例如:
《禮記·儒行》:“起居竟信其志。”鄭玄注:“信,讀如屈伸之伸,假借字也。”
“讀為”“讀曰”和“讀若”“讀如”的分別就在於:前者必然是用本字破假借字;後者則一般是用於注音,但有時也是用本字來破假借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