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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心理彰显人之灵魂
危险人格的形成往往与家庭养育方式有关
人格中既包含先天禀赋,又有后天养成的习性,一旦形成就难以改变。
遗传和环境,是心理现象发生与发展的“父系”和“母系”。人格的形成,既有由遗传和生理背景决定的先天要素,也有由抚养和环境背景决定的后天要素。人格是先天与后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人格中既包含先天禀赋,又有后天养成的习性,一旦形成就难以改变。比如,具有危险人格的人一旦开始犯罪,以后无须明显的外部刺激诱发,就会主动寻找犯罪机会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人格的稳定性使他们的犯罪方式趋于重复,犯罪成为他们的一种需要或生存方式。
根据人格形成的不同背景,我把危险人格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先天禀赋为主的危险人格,即反社会人格;另一类是以后天养成为主的危险人格,包括犯罪人格和缺陷人格两种。
反社会人格是一种早年就开始表现的人格障碍,一般10岁前就有很多行为问题了。这种人经常无视和侵犯他人的权益,走到哪儿都给周围的人带来困扰、恐惧和危害。他们从小就没来由地坏,频繁出现不良行为,如好斗、说谎、偷窃、虐待动物、毁坏物品、破坏规则、没有责任感等。
反社会人格最大的特点是无情无义。这种人天生冷酷无情,无法通过后天养育赋予他们情感。这种人是喂不熟的白眼狼,你对他们再好也没用,他们不会记得你的恩情,被称为“道德白痴”。这种人就像蛇一样,你看见蛇冻僵了,好心把它捂在怀里,可它一暖和过来就先咬你一口。
例如,北京绑架杀人犯王某某从小就偷钱,偷到父母几乎不敢在家里放钱,后来他连老师的钱包也偷。父亲因此常常打他,他就恨父亲。12岁那年,他挨打后离家出走,死活不肯回家,跟母亲说:“除非你跟他离婚,我再也不敢见他。”母亲被迫答应了。
17岁时,他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发誓出狱后要作大案。母亲一直对他很好,可他竟想出狱后就把她杀了。他说:“我衡量一个天平,一个是我个人的私欲,一个是父母亲情。我一衡量,觉得我的欲望高,就把他们舍了。我当时唯一的想法是出来先把我妈杀了。因为我要是犯罪,我妈受不了这个痛苦,我想瞬间让她不知道,让她结束生命,然后我就放开了,没有任何牵挂。”
反社会人格往往与遗传有关,看不出与后天环境有多大关系。就像王某某说的:“从小我爸就说,你怎么那么坏,跟谁学的?周围没有坏人,我心里也一直觉得挺奇怪的。我说也没人教我,确实没人教我。”所以,这种人就像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所说的“天生犯罪人”。
与反社会人格不同,其他人格类型大多与早年的养育和个人的生活经历息息相关。这正是我强调“心理抚养”的重要原因。比如,犯罪人格和缺陷人格就与家庭养育方式密切相关,前者往往缘于匮乏性抚养,而后者往往缘于溺爱性抚养。
所谓“匮乏性抚养”,主要是指没有情感与关爱的抚养。有些父母生而不养,使孩子过早处于自生自灭的境地。当弱小的孩子不得不挣扎着自求生存时,往往会不择手段,渐渐走上违法的道路,甚至一生与犯罪为伍。
例如,来自浙江农村的董某某从小生活在一个没有温暖的家庭里,父亲成天出去赌博,母亲精神不太正常,父母经常吵架。后来父母外出打工不管他,他11岁就离家出走,去过很多城市。有一年,他在广州被收容了,警察打电话叫家人来接他回去,可他父亲说:“你们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反正不去接。”
听到如此绝情的话,他再也不想回家了。直到有一次想自杀,他回家再看最后一眼,结果还是遭到冷漠对待。他说:“想想自己活得这么惨,人家活得那么好,真是不甘心。就算我去自杀,也要有人陪我,所以我选择去杀人。”
2006年3月11日至5月26日,他在浙江、福建、江西连续制造五起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共致六人死亡、两人受伤。在3月11日的案发现场,他用被害人的血在墙上写道:“杀人者,恨社人!”
2007年1月,我对他进行心理调查时,他刚开始摆出一副完全拒绝、不屑回答的神情,说:“我知道你是来研究我这种杀人恶魔的!”
当时天气阴冷,我看到他不停地打寒战,就关心地问他:“你是不是很冷啊?我可以摸摸你的手吗?”
当我摸到他的手冰冷时,就把另一只手也伸过去,用双手捂住他的手。
他可能感到很意外,几秒钟后就把手抽了回去,但态度明显缓和下来。这说明他是个有情感能力的人,不是反社会人格者。
与他拉近心理距离后,我问什么他都回答了。
谈到童年经历时,他说父亲是赌徒,正常女人是不会跟这种人结婚的,所以父亲就找了一个精神病女人当老婆。他母亲一犯病就往外跑,父亲就继续外出赌博,家里经常就他一人。放学回家后,他只能自己生火做饭。因为南方的木头很潮湿,他经常点不着火,弄得一屋子烟,索性就不再做饭,饿着肚子去睡觉。有时候,他实在饿得不行了,就跑到叔叔家去吃饭,经常遭白眼。
他最爱的人是奶奶。有时候,奶奶会从叔叔家赶过来帮他做饭。每当奶奶出现在家里,那是他最快乐的记忆。奶奶是童年时唯一给过他温暖的人。他说:“我有一次发高烧,烧得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奶奶背着我正在爬山,带我去看病。当时下着大雨,我们俩一块从山坡上滚下去。我哭,奶奶抱着我也哭。奶奶当时已经七八十岁了……”犯罪人很少在我面前流泪,而他说到这里时,眼泪快要掉下来了。
与这种匮乏性抚养逼出来的犯罪人格相反,缺陷人格是由溺爱性抚养惯出来的。溺爱性抚养是在生活上包办,在行为上无原则地放纵,使孩子从小养尊处优、无法无天,养成懒惰、自私、任性、冲动、说谎等不良习惯。
我曾见过一个身高一米八几的小伙子,入伍后连被子都叠不好。他是独生子,父亲在很远的地方上班,母亲没有工作,全身心在家照顾他。他自幼被母亲娇宠,生活自理能力极差,入伍后在整理内务和训练活动方面经常不达标。
他说:“部队里要求太多,要求太高,我做不到……如果是五分要求的话,我只能做到两分。我怎么做也做不好……”
他做不好,别人还说不得,谁批评他,他就恨谁。有一次,他因站岗动作不规范,被新来的比他还小一岁的副班长批评,就心生怨恨。趁大家午休时,他持刀冲向副班长的床铺,连捅56刀,致其重伤身亡。
他在拘留所里说:“我真的很痛苦,我想回家,我想我妈……”
跟我说话时,他一直在哭。看着眼前这个二十多岁却像个孩子的小伙子,我就在想:“这个人已经被他母亲养成‘能力重度残疾’了,这是一种人格缺陷。即使他现在没有犯罪,试想他结婚以后,媳妇能否替代他母亲的角色呢?如果媳妇做不到,需要他养家、养孩子,他能否担得起这个重任呢?”
在研究很多人格不健全的个案后,我对人格与心理养育的关系看得更明白了。当我们了解人格是怎么形成的,就可以从养育做起。我们要有意照着内心那个“理想的人格”,即我们希望遇到的、希望相伴一生的、希望与之共事的那类人,去用心养育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