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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 美国的社会概况及政治制度
第1章 北美的地理外貌
北美包括两大地区,一个朝向北极,一个伸向赤道——密西西比河大河谷——此流域的地貌变迁——英国殖民地在大西洋沿岸建立——南美和北美的地貌差异——北美森林——大草原——四处流浪的土著部落——土著部落的外貌、习俗和语言——一个消亡民族的遗迹。
从地貌上看,北美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陆地、水系、山岳和河谷都均匀分布。这种分布使北美的外貌不至过于单调,既有丰富的景物,又有多变的景色。
在面积上,两大地区几乎相等。
其中一个地区北到北极,东西各临大洋,南至加拿大五大湖区,从形态上看是一个不等边三角形。
另一个地区始于上一个地区的终点,包括大陆的剩余部分。
这两个地区,一个微微向北极倾斜,另一个则微微向赤道倾斜。
第一个地区可以说是一片广袤的平原,其海拔高度向北逐渐降低,但坡度变化并不明显。在这片平原上,既没有高山,也没有深谷。
这个地区的河流蜿蜒流淌、畅通无阻。江河之间时而并行,时而汇合,时而流入沼泽地带,消失在迷宫一样错综复杂的水系中,如此千回百转后,最终流进北极的各大海。与旧大陆的大部分湖泊不同,这个地区南端的各大湖没有群山峭壁围绕;相反地,湖岸都比较平坦,只比水平面高出几英尺。所以,这些湖泊看起来就像一个个盛满水的大碗:倘若地球的构造稍微发生变动,湖水就只有两条去路,或者涌向北极一侧,或者流人热带的海洋。
与第一个地区相比,第二个地区有些凹凸不平,但从地理环境上来说更适合人们居住。这地区有两条大山脉:一条是阿勒格尼山脉,沿着大西洋沿岸延伸;另外一条是落基山脉,走向与太平洋平行。
两条山脉之间有228 843平方里约 [1] 的面积,约为法国面积的6倍 [2] 。
就在这个广袤的区域内有一条大河谷,这条大河谷从阿勒格尼山脉的圆形峰顶开始,一路向上延伸,遍布落基山脉的各个山巅。
在大河谷的底部有一道巨流奔腾不息,从群山而下的条条河流,自四面八方汇人其中。
从前这条巨流叫做圣路易河,是来到这里的法国人为了纪念远方的祖国而取的 [3] ;而当地的印第安人则形象地称其为“父河”(The Father of Waters):密西西比河。
密西西比河发源于北美两大地区的交界处,源头就在分界处最高点的附近。
在这最高点的不远处还流淌着另一条河流 [4] 。它蜿蜒曲折,最终流进北极的海洋。历史上有一段时期,密西西比河的河道流向并不稳定。它曾多次改道,直到流出湖区和沼泽地带之后,才平稳地向南流去。
密西西比河脾气“阴晴不定”,有时温顺地在大自然给它挖凿出的粘土质河床中静静流淌,有时则因暴雨滂沱而汇成洪流,流程有1 000多里约 [5] 。
距离河口大概600里约的地方 [6] ,平均水深已达15英尺。一条载重300吨的船舶,可以由河口上溯200里约左右 [7] 。
据统计在密西西比河的流域中,共有57条可通航大河向其供水。在其诸多支流中,有一条长1 300里约 [8] ,一条长900里约 [9] ,一条长600里约 [10] ,一条长500里约 [11] ,还有四条有200里约长 [12] 。至于那些从四面八方汇入其中的无数小河,就不必赘述了。
密西西比河流经的河谷,简直是为它量身打造的。这条大河有时温顺柔善,有时又作恶多端,像神一样主宰着周遭的一切。在临近河流的地方,是一片资源丰富的沃野;离河越远,植被越稀疏,土地越贫瘠,万物景象也随之越来越萧条衰败。在密西西比河河谷,地壳变动留下的痕迹清晰可辨。流域内的每一种景象,都是在水的作用下形成的。无论歉收或者丰年,都是水的“杰作”。远古海洋中海水的冲刷,在河谷谷底沉积下一层厚厚的、平坦的、适合植被生长的肥沃土壤。在河的右岸,有一片一望无垠的平原,自然的神力使其平坦得就像被农民用磙子碾过一样。靠近山的一边,土地就要坎坷崎岖得多。这里岩石嶙峋,就像被时间剔去血肉的骨架,土地十分贫瘠。地表则是一层由花岗岩风化而成的沙子,一些奇形怪状的岩石矗立其间。鲜有植被在这里生长,只有那些生命力极为强悍的植物才能排除重重障碍冒出幼芽。曾有人说,这是一片到处是残垣断壁的沃野。通过考察,人们发现这些岩石和沙子,在成分上与落基山山顶的沙石毫无区别。谷底沉积出肥沃的土地之后,洪水又把山上的一些岩石冲下来。这些岩石从陡峭的山坡上滚落,过程中相互推挤碰撞,最后变成粗粝的沙石堆积在山脚下。(A)
总而言之,密西西比河大河谷是只有上帝才能创造并赐予人类的最好住所。但到目前为止,它还仅仅是一片大荒漠。
在阿勒格尼山东面,位于此山脉的山麓和大西洋之间的是一条由岩石和沙子组成的长 冈,它是海水退潮时留下来的产物,这个长岗呈狭长形,它的平均宽度只有48里约 [13] ,但是长度却有390里约 [14] 。开垦这一地区的土地,存在非常大的难度。这里的植被稀疏,而且种类单调。
然而,披荆斩棘的开拓者仍旧不畏艰险地来到了这荒凉无人的海岸地带。这一毛不拔的荒漠地带不仅成为了日后的英国殖民地,还诞生了实力的中心——美利坚合众国。而在它的西面,即将掌控这个大陆的积极力量正在不断增强。
当欧洲人首次踏上安的列斯(西印度)群岛的海岸和南美大陆时,他们以为自己到了诗人们所吟咏的梦幻仙境。碧蓝的海面闪烁着热带地区特有的层层粼光,海水清澈见底 [15] 。一个个充满风情的小岛散落分布在静静的海面上。在如此令人陶醉的地方,一切都好像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安排的,或者说是特意设计好供人来享受的。枝头上挂满了美味多汁、营养丰富的果实;而那些无营养、不能食用的果实也因其绚丽缤纷的色彩而让人赏心悦目。丛林中生长着芬芳的柠檬树、野生的无花果树、圆叶的桃金娘树、多刺的金合欢树和常绿的夹竹桃树,美洲野藤上缠满了鲜花,它们攀援着将所有的树木都连接在一起,一群群当地特有的飞禽自由翱翔,炫耀着自己深红色或天蓝色的华丽羽衣,同时配以鸣声大合唱,与充满活力和生命力的大自然融为一体。(B)
在这种欣欣向荣的外在景象下其实隐藏着死亡、消沉,但是当时人们并没有察觉,反而沉醉其中。环境的闲适、美好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是巨大的,人们渐渐变得鼠目寸光,只顾眼前而不管将来。
北美的情形则与此截然不同。在北美,目力所及一切都是严肃的、庄重的。可以说这里是为了让人类充分发挥天赋的智慧开拓进取而创造的,而南美则是为了满足人类感官享受而存在的。
汹涌澎湃的、冷雾盘绕的海洋冲刷着海岸,大自然用花岗岩的石块和沙粒为海岸系上了一条细边腰带。岸边绿树成荫,红松、落叶松、常绿栎、野橄榄和桂树都长得非常茂密粗壮。
跨越过这第一条腰带之后,便进入浓荫遍布的森林。在这里,本来分别产于东西两半球的植物并肩生长,法国梧桐、梓树、糖枫、弗吉尼亚白杨与栎树、山毛榉、椴树枝叶交缠。
和所有人工管理的森林一样,这些森林中的植物也存在被砍伐的现象,但是并没有人去收拾砍伐后的现场。所以,弃枝和残木堆积在一起,日积月累,以致侵占了新树木的生长之地。然而,在这些枯枝和残木的底部,生生不息的繁殖活动并未停止。最终,蔓生植物和杂草突破重重围阻,爬上枯树和倒木吸取养分,顶起并穿破掩埋其上的干瘪树皮,为自己闯出一条新生之路。由此来看,老树木的死亡其实是在为新树木的生长创造条件。生与死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
森林深处光线黯淡、阴暗不明,未经过人工疏导的千百条小溪肆意流淌使得森林越发潮湿。在林荫里一片静寂,很少能看到鲜花、野果和飞禽。
一棵老树的倒地声,一条河流的流淌声,一头野牛的叫声,林间的一阵风声,是打破森 林沉寂的唯一声响。
森林在大河以东缺失了一部分;那里是一片一望无垠的大草地。到底是大自然忽然吝啬起来,竟不愿意在这片草地上撒下树种,还是曾覆盖这片草地的森林遭到了破坏?这是一个未解之谜。
这片看似荒凉的土地,并非完全没有人烟。在过去许多个世纪里,森林的树荫下或大草地的绿野上都曾分布有一些游牧部落。这些部落习惯于迁移的生活,由圣劳伦斯河河口到密西西比河三角洲,自大西洋到南海(太平洋),分布其间的野人在某些方面都有相同之处,这足以说明他们出于同源。然而,他们又与目前已知的人种有所区别 [16] 。他们既没有欧洲人那样白皙,又不像大部分亚洲人那样黄,当然也不如黑人那么黑。他们的皮肤微微泛红,头发又长又亮,薄唇高颧骨。美洲各野蛮部落的语言,都服从于相同的语法规则,但在词汇方面又各有不同。与如今规范人们语言结构的语法规则相比,这些语法规则还是有很多不同。
对美洲土著的语言进行分析时发现,其方言似乎掺进了新的元素;这说明进来了外族人,其智力是现代印第安人所无法企及的。(C)
与旧大陆的社会情况相比,这些部族在很多方面都有所区别。他们一直都是在自己的内部圈子里繁衍生息,从来没有和比自己文化高的部族密切接触过。所以他们不像那些曾一度文明随后又衰败堕落至野蛮状态的民族一样分不清善恶是非,更不会像后者那样因为无知败俗而出现整体性的腐朽堕落。印第安人天生天长:他们的德行,他们的恶习,他们的成见,都是他们自身的产物。他们是在完全天然、封闭的状态下成长起来的民族。
在文明开化的国度里,有些人之所以会变得粗鲁野蛮,不仅是因为他们自身的无知和贫困,还因为他们经常和文明人、富人打交道。
他们无时无刻不拿着自己苦难贫困的生活与他人的幸福、权势进行比较,这种不平衡激起了他们内心的愤怒和恐惧;而由此产生的自卑感和依附感使他们更加愤怒屈辱。这种内心活动同时也反映在他们的言行举止上,他们一方面傲慢自大,一方面又粗俗卑鄙。
只要认真观察一下,就不难发现这种情况的确定性及普遍性。有些人身处贵族制度的国家时,比在其他任何未开化的地方都粗鲁野蛮;在繁华都市生活的人,比农村人更粗野。
在财势者聚集的地方,贫困、软弱的人因为地位低下而受压榨。由于难以翻身获得平等,他们几近绝望,自甘放弃做人的尊严。
这种因为身份地位悬殊而造成的恶果,却不会在野蛮人的社会发生。印第安人虽然贫穷无知,但相互之间都是平等自由的。
欧洲人刚踏足北美的时候,当地的土著居民还不知道财富意味着什么,对欧洲人利用财富所获得的享受也不感兴趣,更不在意。他们的举止一点也不粗野,反而表现得彬彬有礼、谦让持重,很有绅士风度。
印第安人素来待人温和、热情,但是在战争中表现出来的残忍、凶狠却又令人挢舌难下。他们愿意冒着被饿死的危险来帮助一个深夜敲门求宿的陌生人。同时,他们又可能在战 时亲手撕碎四肢颤抖的俘虏。即使是古代那些非常有名的共和国,也从来没有表现出印第安人那么大的勇气,那么高傲的精神以及那么坚定的自尊心 [17] 。欧洲人登陆北美时,他们的出现并没有让当地人大惊小怪。欧洲人既没有引起他们的嫉妒,也没有引起他们的恐惧。他们怎么会和自己的同类互相残杀呢?印第安人看起来总是那样无欲无求,就算生活艰苦也毫无怨言 [18] 。和世界其他地方的人一样,这些野蛮人也相信美好世界的存在,他们崇拜创造宇宙的上帝,并用不同的名称称呼上帝。他们的世界观简单朴素而又富有哲理。(D)
除了原始的印第安民族外,还有一个更开化、更进步的民族曾在这个地区繁衍生活。
传说这个民族的一些部族原本住在密西西比河以西,这种说法准确性并不高,但广泛流传于大西洋沿岸大多数印第安部落。现在在俄亥俄河两岸以及整个中央盆地,还经常能看到一些带有明显人工痕迹的土丘。挖开人造土丘的内部,可以发现人骨、奇形怪状的器皿、武器、金属制造的用具或现存种族已不知道用途的各种工具。
现代的印第安人,没有任何关于这个已消失民族的历史资料。300年前刚发现美洲时,生活在这里的人也没有说过一个能提供某种假说的故事。从那些仍在流传的传说中,从那些脆弱而又不断被发现的遗迹里也没能发现任何线索。然而我们可以确定的是,确实有千千万万的人类曾在这里生活。那么,他们是什么时候来到这个地区繁衍生息的呢?他们的起源为何?他们的命运以及历史又是怎样的?他们是在何时和怎样消亡的呢?谜团重重,但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给出明确的答案。
说来真奇怪!一个有着较高程度文明,原本生存得好好的民族竟然会从地球上消失得无影无踪,以致他们的族名都无法在人类历史上留下一笔,语言也已失传消亡,他们的荣誉像没有回响的声音一般消失在深远辽阔的宇宙中。尽管如此,还是有那么一样东西可以向人类印证他们确实曾存在过,那就是他们自己留下的坟墓。由此看来,能够长久纪念人类劳作的事物,还是最能再现人生空虚和苦难的坟墓!
尽管早期有许多土著部族在北美居住,但是北美这片大陆未被欧洲人发现之前,基本上仍是一片荒凉。印第安人虽然在这里生活,但也只是生活而已,并没有真正拥有它。人类需要凭借农业耕种来占有土地,而北美的原住民却以狩猎为生。最终他们走向了毁灭之路,这或许是由于他们深入骨髓的成见、不可遏止的激情和种种恶习,或许还有他们野蛮的性格,毁灭似乎是不可避免的。自欧洲人登上北美这片土地起,这些部族便一点点衰亡,到今天几近分崩离析。上帝把他们安置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时,似乎只赐予他们暂时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他们居住在这个地区,似乎只是在看守这片土地,等候它真正的主人到来。那些广阔的适宜经商和开工厂的海岸,那些流量巨大的深水河流,那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密西西比河大河谷,总之,整个北美大陆在早期就像一个空摇篮,等待着一个伟大民族的诞生。
就是在这里,一群文明人尝试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并在实践过程中使用了当时人们尚不知道或是人们认为行不通的理论,最终使世界呈现出从未有过的壮观景象。
[1] 1 341 649平方英里。见达比《美国概览》(费城,1828年)449页。本书作者引用的是沃登法译本。按每里约2 000图瓦兹换算。1里约等于4千米,1图瓦兹相当于1 949米,两个都是法国的旧长度单位。——原注
[2] 法国的面积是35 181平方里约。——原注
[3] 法国探险家是率先抵达大湖区、俄亥俄以及密西西比河的欧洲人,1682年法国人拉萨尔宣称密西西比流域归法国所有。——译者注
[4] 名为鲁日河,又称红河。——译者注
[5] 2 500英里,合1 032里约。见沃登译《美国概览》第一卷166页。——原注
[6] 1 364英里,合563里约。见沃登译《美国概览》第一卷169页。——原注
[7] 此处及接下来各处中,托克维尔引用了沃登《美国概览》的法译本。——译者注
[8] 指密苏里河。见沃登译《美国概览》第一卷132页(1278里约)。——原注
[9] 指阿肯色河。见沃登译《美国概览》第一卷188页(877里约)。——原注
[10] 指鲁日河。见沃登译《美国概览》第一卷190页(598里约)。——原注
[11] 指俄亥俄河。见沃登译《美国概览》第一卷192页(490里约)。——原注
[12] 包括伊利诺伊河、圣皮尔河、圣弗兰西斯河、得梅因河。以上河流的长度,都是按照标准英里和每里约相当于2 000图瓦兹换算的。——原注
[13] 约100英里。——原注
[14] 大概900英里。——原注
[15] 马尔梯·布伦在其著作《世界各洲地理概要》(1817年)第三卷[第五卷]726页上提到,安的列斯群岛的海水清澈得可以看到水下60米深的珊瑚丛和各种鱼类。船舶好像飘浮在空中。当航海者透过清澈的海水俯视海底世界,一定会感到眼花缭乱。在这个海底世界里,五颜六色的贝类和鱼类,在黑角藻簇和海带丛里熠熠生光。——原注
[16] 后来人们发现,北美的印第安人在体形、语言和生活习惯上,与通古斯人、满洲人、蒙古人、塔塔尔人以及亚洲其他游牧部落,存在某些相似之处。可能亚洲的这些游牧部族漂泊到白令海峡附近后,于某一时期辗转到了荒凉的美洲大陆。然而,事实究竟如何现在仍然没有明确的答案。关于这个问题,读者可参考:马尔梯·布伦著作第五卷;亚历山大·冯·洪堡的著作;费舍《美洲大陆起源的推测》以及《美洲大陆的起源》(彼得堡,1771年);阿戴尔《美洲印第安人史》(伦敦,1775年)。——原注
[17] 杰弗逊总统在他的著作《弗吉尼亚纪要》第148页中写道:“当易洛魁人受到强敌进攻时,老人们羞于逃命或去保卫自己的小家园,就像当初古罗马人抵抗高卢人围攻罗马城时那样坚决。”随后,杰弗逊总统又在第150页写道:“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印第安人在成为俘虏后求饶活命。而且事实恰恰相反,被俘的印第安人都是百般侮辱和嘲笑敌人,对死亡毫无畏惧。”(这两段可见于1823年波士顿版第213页。)——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