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美国的人民主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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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主权原则主导整个美国社会——在革命之前美国人就已实施人民主权原则——这次革命促进了人民主权原则的发展——选举资格在逐步却坚定地降低。

若想探讨美国的政治制度,就必须先从人民主权学说开始。

人民主权原则通常存在于人类社会制度的深处,隐而不显。人们服从它,但是又不肯承认它的存在;即使有时候它偶尔闪现,人们也会尽快将其掩盖起来。

无论什么时代的阴谋家和暴君都非常钟情于民族意志的口号。这个名词,人们在某些当权人物的贿选活动中听到过,也在少数人或因私利或为恐惧而帮他人拉选票的活动中听到过。此外,人民的沉默被一部分人视为对这一口号的正式承认,认为服从就是默认他们发号施令的权力。

和其他国家不同,人民主权原则在美国绝不会隐而不显或无实际效力,而是被民情所认可,被法律所彰显的;它能够在社会中自由传播,顺利地达成最终目的。

在世界上的所有国家中,只有美国允许人们随意而公正地评论人民主权原则,研究人民主权原则在社会事物多方面的运用,并且指出它的优点和弊端。

就像我前面所说的,人民主权原则起初就是美洲大部分英国殖民地的基本原则。

只不过当时该原则对社会制度所产生的影响有限,远没有如今这么强大。

影响这种原则发展速度的障碍有两个:一个是外来的,另一个则是内在的。

人民主权原则之所以无法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是因为当时殖民地不得不服从于宗主国。所以,它只能在各地区的人民大会中,特别是在乡镇政府中发挥作用。它在这些地区的发展是人人尽知但又秘而不宣的。

那时的美国社会,还未准备好接受人民主权原则的全部成果。正如我在上一章提到的,新英格兰的文化水平,赫德森河以南的富庶条件,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受到一种贵族性的影响,致使管理社会的权力掌握在少部分人手里。非常多的公职人员都不是选举出来的,而是任意任命的,也不是所有的公民都有选民资格。选举权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选民必须具备选举资格。这种选举资格的要求,在北部很低,但在南部又过高。

美国的革命爆发了。革命使得秘而不宣的人民主权原则从乡镇走出来并迅速占领了各州政府,没有一个阶级能置身事外,它们都卷入了这场革命中,人们在人民主权原则的名义下发起战斗并最终获得胜利,于是人民主权原则变成法律的立法原则。

与此同时,社会内部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继承法的实行粉碎了地方势力。

当人们开始意识到法律和革命的意义时,民主已然取得彻底的胜利。实际上,权力已握在人民手里,民主的地位坚不可摧。所以,上层阶级只能谨言慎行,只得坐以待毙,忍受此后不可避免的苦难。因为各成员都怀揣私心,上层阶级势必会丧失它们短时保有的权势。而且,既然已无望再从人民手中夺回权力,而且不得不容忍那些敢于冒犯自己的人,上层阶级只好不顾一切地讨好人民。所以,一些最民主的法律被立法通过了,而且正是由被这些法律严重打击的上层阶级投票确定的。如此一来,上层阶级的快速站队使其免于被激愤的民众打到,它们在某种程度上也主动促进了新秩序的发展。事物的发展就是这么奇妙!民主进展最快速的州,竟是曾经贵族势力最强大的州。

马里兰州的建立者本来是一些地主豪强,但它却第一个宣布普选马里兰州1801年的宪法以及1809年的宪法,对普选做了修改(可参阅1776年宪法第十四条),第一个在政府机构采用民主的管理方法。

当一个国家开始规定选举资格时,就能够预见这些规定终有一天会全部取消,这只是一个时间早晚的问题。这是支配社会发展的永恒规律之一。选举权的范围越大,进一步扩大的动能也就越大,因为在每获得一次新的进步,民主的力量便会随之增加,而对民主的要求也会随其力量的增加而增强。没有选举资格的人在争取选举资格时,其劲头的大小和有选举权者人数的多少成正比。一次次例外会变成常态,一次让步会引发更多的让步,最后终究会实现普选。

如今在美国,人民主权原则已然取得相当大的实际进展。它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像在其他国家那样被虚捧架空,它没有一定的套路,而是根据具体情况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在美国发挥作用。有时候,会像在雅典一样,由全体人民拟定法律;有时候,又由普选出来的议员代表全体人民并在人民的直接监督下工作。

有些国家的政权是由外部强加给社会的,社会所能做的就是依照它的指示行动,而且还被迫依照一定的轨迹前进。

还有一些国家对于权力的处理很混乱,有时候让社会拥有权力,有时候又不让社会拥有权力。而在美国,绝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美国社会是由自己管理,并且只为自己而管理。没有哪一个人会狂妄地产生四处去寻找权力的念头,更别说提出这种想法了,因为一切权力都掌控在社会之中。人民通过推选立法人员来参与立法工作,通过推选行政人员来参与执法工作。

一句话,人民其实是自己在治理自己,相比之下政府所拥有的权力则微不足道,并且非常薄弱,更何况政府还要受人民的监督,服从人民的权威。人民对美国政界的统治,就好像上帝对宇宙的统治。人民是万事万物的起因和结果,来自于人民的,终归于人民。(H)


第3章 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况第5章 在对美国进行整体考察之前必先对各州状况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