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农民运动
中国革命通常被认为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农民革命,甚至被认为是农民革命的原型。的确,如果没有农民武装和如此众多农民的支持,中国共产党人就不可能取得政权。然而,很简单,如果没有共产党人,农民也决不可能孕育出革命思想。
为证实这一论断,这章将首先论述农民的骚动;它是自发的,与共产主义运动同时发生,而又独立于共产主义运动之外,并由汲干农民收入的三种主要渠道,即地租、利息和赋税所激起。[1]第2节在概述那些不是由地租、高利贷和税收引发的骚动后,将概述民国时期农村骚动的类型。不论第1节中所分析的骚动,还是第2节中所涉及的骚动,显然都是农民发泄愤怒的传统方式,突然爆发又迅即消失,对现行秩序极少形成威胁。简单地说,在农民能自发地做到的,与在共产党领导之下农民所能做到的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因此,第3节将考察共产党所面临的一些困难,及其克服这些困难所采用的方法。利用农民作为基本力量推动革命的胜利,这既是难得的机会,又是巨大的挑战!中国革命的鼓动者们变成了夺取政权的行家里手,他们忠实于列宁的教导和榜样(不必考虑是农民,而不是工人构成了基本力量)接受了这一挑战,克制与狡黠并用——不仅激发起热情,还引起怨恨——克服了这些困难。
关于农村各类骚动和风潮发生的相对频率的统计,有必要预先警告,由于来源的多样和细目的多变,这些统计表和百分率只对准确性提供一种迷惑人的保证。例如,在南京统治的10年间,记录或仅仅提及的近千起事件中,只有100起根据有用的资料能以准确的细节叙述,这些资料有的只有几行,有的却有几页或多至几十页。这1000起事件中其余的那些,我们只能从不过一、两行的概述[2]中极粗略地看到;更糟的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只是一般地提到,完全没有提供细节。[3]此外,某些被分别记录于这种或那种记载中的事件,却可能与同一事情有关。1936年上半年,在苏州专区(江苏)记载下来的20个抗税案例中,大部分就是这种情况。是不是每一案例都应单独对待?[4]再者,在哪一点上(持续时间、涉及人数、暴力程度),农民的愤怒表示能被视作一起风潮?而且,一起风潮在什么时候就成了一场起义?换言之,我们必须认识到所记载事件的重要性是不一致的。
由于这些原因,在任何事件中,任何统计评价的可信性都可能为资料所提供信息的无法比较的性质所损害,而一种统计评价若把不能进行比较的事情(种类、持续时间或重要性迥异的骚动)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恰恰足以证明这种统计评价是完全没有任何意义的。
关于方法论的最后一点是,我们所了解的农村骚动的样本,对那类持续时间较长的骚动的频率并非很有代表性,也完全不能代表其空间分布。例如,我们是否应当把从20年代到30年代记载下来的抗税风潮次数的增加归因于土地税的增加,同时农作物的价格下跌(从而纳税人的收入也降低了)?或者我们是否更应当把抗税风潮次数的增加归因于目击者(新闻记者及其他知识分子)对农民处境更加关心?(可能两者兼而有之,但比例如何?)当许多目击者在上海的报纸上写文章时,我们所知道的占压倒多数的事件也发生在江南(江苏南部)和浙江北部。[5]内地,特别是西部的省份,很少有报道;而在这些省份,专区和县远离省会,情况更是如此了。
杨庆堃曾进行一次统计分析,不是对民国时期,而是对19世纪(1796—1911)。[6]对那一相对长的时期,他的研究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包括农村的骚动,也包括数量更多的城镇风潮和冲突,土匪活动,以及为帮助政府满足军费开支而筹款,更不用说与太平天国和捻军起义有关的1600起事件)。对于民国时期的史学家来说,把可与杨庆堃所分析的6643起事件和群众行动(也就是说每年平均58起)相比的每年的总数加以比较考虑,并非不可能。然而,如果不确定的结论少一些,在某些情况下重复的结论少一些那就好了。一方面是他的雄心勃勃的课题[7]谨慎而有争议的结果,另一方面是他的关于家庭、乡村和宗教的名著的非常有价值的发现,这二者之间存在鲜明的对比。[8]罗伊·霍夫海因茨所作的“生态学”研究的令人失望的结果,与这位历史学家用传统方式研究[9]所提供的大量信息储存这两者之间的对比,同样有说服力。当然,本章所用的定性方法本身也会有主观主义之类的明显弊端,但这样的方法至少不会显示出一种名为用科学方法确定的,而实际有可能导致错误的貌似真理的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