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财产(权)
到目前为止,本章基本是在讨论经典社会主义体制的产权关系,其中也有私人产权形式,但范围极为有限。占支配地位的产权形式是各种各样的
官僚化公共所有权:国家所有制以及集体所有制,其中分布着各种具体的产权形式,这是经典体制的突出特征。按照经典体制的官方术语,公有制框架内的所有活动构成了整个经济的“社会主义部门”。
在前社会主义社会里,存在着各种类型的私人所有权,其中包括经济白发演进所产生并逐步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所有权。资本主义所有权的形成同时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发展,法律保护私人所有权并强制执行私人合同。尽管国家的管制在某些时期推动了资本主义所有权的发展,但是没有人可以说是国家组织和维持了资本主义的稳定发展。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彻底消灭资本主义产权关系,建立稳定的经典社会主义产权关系却不是经济自发演进的结果。社会主义产权关系是“党国”革命行动的结果。至于在改变产权关系的时候是否已经有明确的法律支持,还是事后才立法承认,这并不重要。因为,不论是哪种情况,官僚集团事实上已经强行将大部分私人财产没收,将生产工具收归国有,威胁利诱拥有土地和生产工具的农民和小生产者加入合作社。
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马列主义政党行动纲领的核心之一就是要“剥夺剥夺者”,换句话说,一旦在政治上可行,那就要消灭私人所有权,并在公有产权的基础上组织一个新的社会。这又回到了关于价值体系的老问题上。在共产党的价值体系中,有三个密切相关的价值处于最高层,它们相互支持并部分重合。首先是社会主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并维护社会主义制度。这本身就是一个内在的最终价值,而不是服务于其他最终价值,因而只具有工具性价值。只有当党掌握政权之后,而且只有在党掌握政权的地方,才能够建立社会主义。因此,权力是基础,也是最终价值。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最大区别就是以公有产权替代私人所有权。这样,消灭私人所有权,建立稳定的公有产权制度也是最终价值之一。当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同样具有工具性价值:它能够比资本主义所有权带来更高的生产率,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还具有其内在价值:从此以后,资本家将再也不能剥削工人,工人也不再附属于资本家;资产阶级将从历史舞台上彻底消失。此外,公有制和权力还有着最为紧密的关系:官僚集团所获得的财产(权)是官僚集团所享有的重要权力之一。
在财产(权)问题上所持有的立场以及采取的实际行动(如农业集体化)只是前文所阐述的“党的先锋队性质”、“权力的自我合法化”以及“家长制作风”[4.4]的具体表现之一。以集体化为例,当权者坚信消灭私人财产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农民们放弃独立并加人合作社将有利于他们自己的利益。但农民的落后和短见使他们无法认识到自身的利益所在,这就是为什么即使他们反对集体化,也必须强制实行的原因。掌握权力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强迫人民接受他们不喜欢的生活方式,因为最终还是为了他们的利益。
这一价值体系深深地影响了共产党的追随者们,从最高领导人一直到那些在党内默默无闻的真诚的普通党员。这种信念激励着他们努力工作,奋斗牺牲,接受不受欢迎的任务,实施党的纲领,哪怕是遭遇到大规模的群众反抗,也仍然要革命到底。这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共产主义价值体系和行动纲领与其他社会主义流派的重要区别。这也是它们与其他社会民主党派的显著区别所在。例如,社会民主党在阐述社会主义思想、公有制生产方式和分配制度时,这些东西只具有工具性价值。在它们的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内在价值:福利、社会公正以及保护自由。如果私人所有权能够比国有化或集体化更好地服务于上述内在价值,那么未必一定要消灭私有制。不能够在违背大多数民众意愿(民众意愿可以从选举箱中表达出来)的情况下,采用强制措施改变产权形式。
本书并不打算对价值问题展开辩论,而只是想描述不同的体制特征是如何促进和违反每一项价值的。经典社会主义体制是在实践着共产党意识形态中最为重要的三项价值,这并非是语句上的同义反复,而是可以进行检验的,历史经验和历史事实会证实或推翻这一论述。运动背后有思想在支撑:共产党的集权统治、彻底消灭私人所有权、广泛建立公有制,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变成了现实。
既然讨论到了价值问题,在此有必要提一个概念上的问题。在1.3部分,我们已经明确了本书所使用的“社会主义体制”是什么概念。因此,对于什么是“资本主义体制”,我们也应做出相应的概念解释。
当人们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时,从产权形式的角度来看,每一个社会实际上都是一个“混合体”。历史从来没有造就过一个只有纯粹单一产权形式的静态社会。可能某一学派的社会科学研究者不想再听下去了,
谈论所谓的体制谱系和种类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在他们看来,所有事物在本质上都是混合体,而且实际可见的混合种类以及各种变化是没有穷尽的。
本书并不认同上述观点。本书认为,就体制类型而言,确实有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之分。①因此,最好的方法是将1.2部分中所介绍的社会主义国家概念进行充实和扩展。
①大批认同这种学术术语传统的学术界人士和政治家在世界观以及理论和政治观点上具有很大差别。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者和反马克思主义者,对于马克思主义者而言,社会主义是一个褒义词,而资本主义是一个贬义词;而对反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则正好相反。学术界人士和政治家们都是如此,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赞成者和反对者们完全属于不同的阵营。
上述情况间接说明本书在此进行的讨论与价值判断无关。
在使用概念时,一个重要的要求就是概念本身必须清楚,不能含混,这样才能做到把概念作为有用的分析工具。
正如前文所述,社会主义体制的核心特征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集中行使权力。现在可以再加上一个特征:党立志要彻底消灭私人所有权,党利用集权统治和对国家政权的渗透,它迟早会将这一纲领付诸实践,或者至少是大致完成。
前面已经讨论过前社会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的区别所在,这一区别也正是执政党想要在社会主义体制中实现并且已经成功实现的东西。在非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只能把社会自发形成的历史轨迹作为一切行动的起点。所谓资本主义体制是指在该社会中,资本主义形式的私人所有权占据着支配地位。②还有一个否定性标准:不可能存在一个掌握着绝对集权的政党,而且该政党立志要彻底消灭资本主义私人所有权的支配地位。
②这当然不能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所有重要区别都概括进去。例如,在对社会主义体制进一步分析之后,我们就会发现,在社会主义里占主导地位的官僚协调机制与在资本主义占主导地位的市场机制也是两种体制之间的重要区别之一。
按照上述论证思路,本书对资本主义体制这一概念采用了一个较为宽泛的定义。其中既包括像美国和瑞士那样具有强烈个人主义色彩的国家,也包括如斯堪的纳维亚岛上及北欧地区的福利国家那样具有很强集体主义色彩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社会民主党已经执政数十年,并实行了大量带有社会主义思想的管制措施),还包括采取了一系列中央计划的国家(像某一时期的法国和印度)以及没有中央计划的国家;有大量国有部门的国家(如奥地利)和很少有国有部门的国家。我们必须承认这些区别也都非常重要,而且在进行比较分析时,应该加以重点研究。但所有这一切都不能否认这样一个现实:在20世纪里,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一政治—经济体制有两大阵营,或者说有两种最基本的体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①
①当然,也不能将这种划分绝对化,因为在20世纪里,有些社会经济体制很难将它们简单地划为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例如,在非洲或亚洲,有些社会的资本主义产权形式还非常不发达,占主导地位的是前资本主义产权形式,因此,就不能简单得把这些社会划入资本主义体制。
进行这种社会体制分类的另一个挑战来自所谓“非洲社会主义”或“伊斯兰社会主义”(前者如坦桑尼亚,后者如阿尔及利亚)。尽管在那些国家也有独裁统治,掌权者也实行了反对私人所有权,赞成公有制的政策,但与本书所描述的社会主义体制类型并不完全一致,这不仅表现在意识形态上,而且实际建立的社会经济体制也在很多重要特征上也与本书不符。
为了进行科学分析,不免要进行分类,但总会出现“不纯”的东西,如模糊不清的案例、混合体以及特殊情况。但简单的二分法还是能够帮助我们在较大的范围内总结一般性规律,也有助于建立模型和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