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 预演:后社会主义体制下的民(私)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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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了家庭之后,让我们回到本章的主要话题—私营部门。本章可以以开头提出的观点作为结束:私营部门的复苏是社会主义体制改革进程中发生的最重要的变化之一。但改革体制的权力结构对私营部门的增长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当共产党保留着未分割的权力时,私营部门不可能成为经济中的支配部门。这将发生在、也只可能发生在共产党失去垄断权力和革命到来之时。
在后社会主义体制下,公开并合法地支持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的政党成为了政府的参与者,并是以竞选胜利者的身份出现的。①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被提上议事日程;为此创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构。将国有财富转让到私人手中最合适的办法究竟是什么,对此仍有争论。与此同时,私有化已经开始付诸实践,有时比较快,有时比较慢,私营部门以其他形式进行的扩张也在加速。
①由于这一信条让习惯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人听起来不太顺耳,所使用的术语也趋向于间接表达:政治家更倾向于提到“市场经济”或“西方经济”,而不用资本主义。
在这方面,改革体制的遗产也有其积极的一面。正式和非正式的私营部门在社会主义框架内发展的程度越深,体制转变后私营部门的推进也就越快。从这个意义上说,在革命开始之前发生了改革的国家,比那些直接从经典社会主义跳到后社会主义转轨的国家来说,起步的条件要好得多。
历史的发展进程并不是对称的。私营部门能够在很短时间内被政府命令所废除,但私营部门的创建却不能通过政府的命令来实现,这只能依靠参与其中的人的自由意志。即便政府尽其所能促进私营部门的快速增长,但它的发展却无法在一夜间完成。毫无疑问,在私营部门占据经济生活的支配地位之前,我们还要等待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