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本章给读者介绍一位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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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的一个黄昏,寒气袭人。肯塔基州P镇一间精致的客厅里,两位绅士正喝着酒。屋里没有仆人,两位绅士座椅靠得很近,似乎在一本正经地商量什么事情。

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到现在为止只说是“两位绅士”。不过,要是用挑剔的眼光来审视一番的话,其中一位,严格地说似乎很难够上绅士身份。此人身材矮胖,五官猥琐,却又大模大样,自命不凡,活脱脱一副极力钻营的世俗小人做派。他的衣着讲究过度:马甲艳俗透顶,蓝色领巾[1]系成一个光鲜招摇的领结,上面刺目的黄点让人眼花——这打扮倒是与此人的小人做派堪称绝配。他一双粗糙肥厚的大手上戴着好几枚戒指;胸前挂着一条沉甸甸的金怀表链,链子上系着一串光怪陆离的大印章,似乎在叫嚣着主人不菲的身家;说到兴头上,他总是习惯性地把表链和饰物摇得山响,那种炫耀的满足感任谁都能一眼瞧出来。他说话时文法极其自由,全然不顾大家都遵守的默里氏语法规则,时不时地,还会在话里夹杂一些猥亵不敬的词句,似乎是想给自己的语言“增色”。尽管本书叙述力求惟妙惟肖,可也实在难以将这些不堪入耳的话一一记录下来。

相反,跟他一起谈话的谢尔比先生看上去倒是颇具绅士风度;屋子里陈设精雅,打理得井井有条,看起来家境尚好,甚至可以说得上颇为富裕。如前文所述,两位先生正在非常认真地商谈着什么事情。

“依我看,就这么着吧。”谢尔比先生道。

“我可不能这样做生意,绝对不行,谢尔比先生。”对方一边说着,一边举起酒杯对着灯光端详。

“怎么就不行,黑利?汤姆可不是普通的黑奴。他稳重,诚实,又能干,把整个庄园管理得井井有条。他到哪儿都值这个价钱。”

“你是说黑鬼的那种诚实吧?”黑利又自顾自地倒了一杯白兰地。

“不,我是说他真的很诚实。汤姆是个好奴隶,稳重,懂事,又虔诚。四年前,在一次野外布道会上,他信了基督教,我相信他是虔心皈依的。从那以后,我就完全信任他了,把全部的家产——钱、房子、马匹——都交给他管理,并让他自由进出庄园。我发现汤姆时时处处都表现得忠实可靠。”

“谢尔比,有些人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虔诚的黑鬼,”黑利断然地摆了摆手,“但我信。上次送去奥尔良的黑奴中,就有这么一个家伙。听他做祷告,真跟在教友聚会上一样。那家伙性情温顺,不爱多说话,可是让我卖了个好价钱。他的主人急于卖掉他,我就捡了个便宜,从他身上,我净赚了六百。说实话,黑鬼子信教是好事,不过,必须是真心实意的那种。”

“说到真心实意,再没有什么人能和汤姆相比了,”谢尔比答道,“去年秋天我打发他一个人到辛辛那提办事,顺带捎回五百美元。我说:‘汤姆,我信得过你,因为我相信你是个基督徒——我知道你不会逃跑。’果不其然,汤姆回来了;我早就料到他会回来的。听说有几个下流胚子挑唆他,‘汤姆,你干吗不逃到加拿大去呢?’‘嗳,主人这么信任我,我可不能干那种事!’——这是别人告诉我的。说实话,我真舍不得把汤姆卖掉。你应该让他抵销我剩余的全部债务才对。你肯定会这么做的,黑利,只要你还有良心。”

“一个生意人能有多少良心,我就有多少良心,太多可就没有了——你懂的,其实,我就那么一丁点儿良心,但应该够我发誓用了吧。”黑利带着明显的调侃,“而且,看在朋友的面上,只要做得到的,我一定乐善好施。不过,这桩买卖,你也知道,太叫我为难了,实在是太为难了。”奴隶贩子一面故作深沉地叹了口气,一面又往杯子里倒了更多的白兰地。

双方很不自在地沉默了半晌,谢尔比绷不住了:“黑利,那你说怎么办?”

“嗯,你就不能再给我搭个小子或者丫头?”

“呃——实在没有多的了。不瞒你说,卖黑奴是万不得已。但凡有办法,我一个都不会卖,这是实在话。”

这时,门开了。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儿走了进来,好奇地往屋里张望。他是黑白混血儿与白人的后代,只有四分之一的黑人血统,相貌俊美,非常可爱:圆圆的脸蛋上一对小酒窝;一绺绺光滑鬈曲的黑发,毛茸茸的,细如蚕丝;又长又密的睫毛下,一双黑眸大而有神,饱含热情,显得非常友好。他身穿一件红黄格子的花呢罩衫,做工精致,剪裁合身,越发显得这个浅黑皮肤的孩子俊美十足。他怡然自得,给人一种有趣又略带腼腆的感觉。这一切都充分说明,主人对他一直非常喜爱,青睐有加,而对此他也已经习惯了。

“哈啰,吉姆·克罗[2],”谢尔比向他吹了声口哨,抓起一把葡萄干扔过去,“捡起来吧,快点儿噢!”

那孩子轻巧地跑过去,一颗一颗捡起属于自己的奖赏,谢尔比见状不由得哈哈大笑。

“到这儿来,吉姆·克罗!”谢尔比喊道。孩子走过去,主人拍了拍他满是鬈发的小脑袋,又亲昵地抚弄他的小下巴。

“听着,吉姆,唱支歌,跳个舞,让这位先生开开眼。”

于是,孩子唱起一支在黑人中流行的热情而奇异的歌曲,嗓音清脆洪亮。他一面唱,一面随着节拍手舞足蹈,扭动身躯,不时做出一些令人忍俊不禁的滑稽动作。

“棒极了!”黑利大声喝彩,扔给孩子半个橘子。

“来,吉姆,学一学卡卓德大伯风湿病发作时走路的样子。”主人说。

孩子柔软灵活的四肢立刻装出扭曲的样子,弓腰驼背,拄着主人的手杖,一瘸一拐地在屋里踱步,稚气未脱的脸上愁云密布,还学着老年人的样子,左一口右一口地吐痰。

两位绅士笑得前仰后合。

“来,吉姆,”主人说,“给我们展示一下罗宾斯长老领唱赞美诗吧。”孩子一下子就把他圆圆的小脸儿拉得老长,一本正经、泰然自若地用鼻子哼了一首赞美诗的曲调,毫无扭捏之态。

“哇噢!妙极了!这小鬼头!”黑利说道,“我敢打包票,这小家伙真是个好货色。”说着,他一巴掌猛地拍在谢尔比先生的肩上,“搭上这小犊子,这笔买卖就算成了——至少这样的话我能接受,咱说话算话。快点儿,这会儿就赶快定了吧。你可占大便宜了!还有比这更公道的买卖吗?”

这时,房门被轻轻推开了,走进来一个二十五岁上下的混血少妇。一眼便可以看出,她是男孩儿的母亲——女人炯炯有神、滚圆乌黑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丝绒般乌黑的鬈发,这一切都与小男孩儿毫无二致。女人的皮肤呈棕色,脸颊上微微泛着红晕,当她发觉一个陌生男人正毫不掩饰地用惊羡贪婪的目光肆无忌惮地盯着她时,脸上的红晕愈加深了几分。她的衣服剪裁得十分合体,窈窕婀娜的身段展露无遗,柔嫩的双手,娇美的腿脚——这一切都没能逃过奴隶贩子刁钻敏锐的眼睛。黑利在这些方面可是久经沙场,只消一眼,便可把一个漂亮女奴全身的各个部分打量得清清楚楚。

“有事吗,伊丽莎?”当她停住脚步,犹豫不决地望着主人时,谢尔比问道。

“对不起,我是来找哈利的,老爷。”孩子蹦蹦跳跳地来到母亲跟前,把装在衣兜里的奖品给母亲看。

“嗯,把他带走吧。”谢尔比说。她赶紧抱起孩子走了出去。

“哎呀,”奴隶贩子咽了咽口水,转而朝谢尔比赞叹道,“这才是真正的好货色!把这姑娘卖到奥尔良,你会发一大笔财。从前我见过有人拿一千美金买个女黑奴,无论身段还是容貌都还不如这个呢。”

“我并不想在她身上发财。”谢尔比冷冷地说。为了转移话题,他又打开一瓶酒,询问客人觉得味道怎么样。

“好极啦,老兄——一等货!”奴隶贩子转过身,亲昵地拍着谢尔比先生的肩膀补充道,“说说吧,那个姑娘你怎么卖?我该出什么价?你要多少钱?”

“黑利先生,这姑娘我不卖,”谢尔比说,“你就是拿跟她一样重的金子来换,我太太也不会同意卖的!”

“唉,唉,女人总是讲这种话,唠唠叨叨的,那是因为她们不会算账。要是告诉她们跟一个人等重的金子能买多少表、衣服、首饰,情况就不一样了。”

“你听着,黑利,别再提这事了,我说不卖就不卖!”谢尔比斩钉截铁地说。

“好吧,但你总得搭上那个孩子吧?”奴隶贩子说,“你可得明白一点,只搭上小犊子,我这可是在做赔本买卖啊,已经够大方的了。”

“你要个孩子有什么用?”谢尔比问。

“哎哟,你怎么连这点生意经都不懂呢?我有个朋友干这行——他想买几个长相漂亮的小男孩儿,喂养长大以后再卖出去,这些小犊子可是紧俏的上等货色哦——卖给有钱人家充当仆役听差什么的,能卖上大价钱。在那些豪门大户,有个漂漂亮亮的小伙子看门跑腿,侍候左右,多有面子!这些小孩儿的行情可是看涨呢。我看这个小家伙古灵精怪,如此滑稽,会唱会跳,正是这类货色。”

“我可不愿意卖他。”谢尔比若有所思,“不瞒你说,先生,我这人心肠太软,实在不忍拆散人家骨肉,让他们母子天各一方。”

“哦,真是这样?唉!是啊——这也是天性。我能理解。跟女人打交道,有时的确让人很不爽。我一向讨厌那种哭哭啼啼的场面,叫人心里很不舒服,极其不爽。不过,先生,我可是专干这一行的老手啊,总有办法避免那些生离死别的场面。要是把那姑娘支开,让她到别的地方待上一天,或者一个礼拜,总之让她出去一阵子,我们就能悄悄地把事办了——等她回到家,一切已经尘埃落定。然后,你太太给她买副耳环,置身新衣,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给她补偿一下。”

“恐怕不行吧。”

“上帝保佑,肯定行!你得明白,黑人不像白人,只要处置得当,他们很快就没事了。”黑利装出一副推心置腹、坦率诚恳的神情,“有人说,我们这种买卖会让人的心肠变得坚硬如磐石,可我并不这么看。事实上,我做买卖绝不会像我那些同行那样。我见过他们从女人怀里夺走孩子送去拍卖,那女人发疯似的呼天抢地,又哭又号。这个做法很蠢,因为这会毁了你手中的商品——有时候她们就再也不能干活了。我知道在奥尔良有一个很健壮的姑娘,就是被这种愚蠢透顶的做法给毁了。买她的那家伙不想要她的小婴儿,结果那女人性子一上来,可真够厉害的。你听我给你说——她把孩子死死地搂在怀里,呼天抢地、撕心裂肺地哭号,那场面太吓人了。现在说起这事,我还感觉有点儿毛骨悚然呢。他们抢走了她的孩子,把她关了起来,她疯了,整天胡言乱语,没过一个礼拜就死了。老兄,一千美金就这样打了水漂,浪费掉了,不就是因为没有采取正确的处置方法吗?就是这么回事。无论什么时候,最好是采用人道一点儿的办法,老兄,这是我的经验之谈。”发完这番宏论,奴隶贩子往椅背上一靠,两臂抄在胸前,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的神情,俨然一副威尔伯福斯[3]第二的架势。

黑利似乎对这个话题颇感兴趣,在谢尔比先生若有所思地剥橘子时,他又得体地重拾此话题,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但仿佛又确实为道义所驱使,不得不再多说几句似的。

“自夸不是什么体面的事,不过我要说的都是实情。我相信,大家都认为我买进的黑鬼是所能买进的最好货色——至少有人这样跟我说过;不是哪一批,而是上百批都是这样——个个像样——又肥壮,又体面,而且在圈内,我的损耗是最小的。老兄,这可得归功于我的经营之道呀。可以这么说,老兄,人道主义就是我经营之道的核心。”

谢尔比先生无言以对,只好揶揄道:“果真是人道之极啊!”

“然而,我的理念还是有人冷嘲热讽,也有人横加指责。这些观点不受欢迎,也不常见。可是,老兄,我坚定不移,并一直践行至今,赚了不少钱。你说,老兄,它们是不是知恩图报,以这种方式体现其价值啊。”奴隶贩子说罢,觉得这话俏皮,自己不禁哈哈大笑。

黑利对人道主义的一番阐释,既辛辣,又新颖,连谢尔比先生也忍不住陪着他一起笑了起来。亲爱的读者,恐怕你听了也会笑出声来吧。现今社会,人道的体现方式各种各样、稀奇古怪,所谓的人道主义者的言行更是荒诞,罄竹难书。

奴隶贩子得到谢比尔先生的笑声鼓励,继续趾高气扬、侃侃而谈:

“真奇怪,你要知道,我怎么也没办法把我的理念灌进大家的脑子里。呶,就拿我的一个老搭档,住在南方纳齐兹的汤姆·洛克来说吧。他是个聪明的家伙,绝对的,可就一点,对黑鬼来说,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恶魔——当然,那也是在商言商,讲原则,你知道的,本也无可厚非,要真是整天慈悲为怀,那还不得喝西北风去。这就是他的做事方法,老兄。那时,我经常劝他:‘你到底是为了什么,汤姆?’我常常跟他这么说,‘那些黑娘儿们呼天抢地的时候,你打她们的脑袋有什么用?把她们打得遍体鳞伤有什么好处?简直愚蠢至极!’我这么说他,‘那样做根本赚不到半毛钱,一点儿好处也没有。真奇怪,她们哭就哭呗,又不花你的钱,毫无害处啊!’我这么说他,‘那是人之常情嘛。’我这么说他,‘不这么宣泄出来,也会用其他方式发泄出来的。再说,汤姆,’我这么说,‘这样蛮干会把你那些黑娘们都毁了的;她们会变得病病恹恹,面黄肌瘦,愁眉苦脸,情绪低落;有时甚至会变得丑陋不堪,那种混血的黄种女子尤其会这样,要想让她们调养好,那可得花大工夫呢。既然如此,’我这么说他,‘你干吗不能心肠好点儿,好言好语哄着她们呢?就听我的,汤姆,随便来点儿人道,比你吆吆喝喝、拳打脚踢强得多;而且还赚得多呢。’我这么说,‘相信我准没错。’可汤姆就是不明白其中的门道。毁在他手里的女人不在少数,这让我亏了很多钱,因此,尽管他心眼儿好,做买卖也公道,可我也不得不跟他散伙了。”

“你是不是觉得你的经营之道比汤姆高明?”谢尔比先生问。

“你怎么会这么问呢?当然如此啦,老兄,那是自然啊!我跟你说,我会费神稍微设计一下,避免那些令人不愉快的场面出现,比如卖孩子——我就先把孩子他娘支开——眼不见,心不烦嘛,你知道,一旦人去屋空,就于事无补了嘛,她们自然也就渐渐习惯了。你懂的,黑人跟白人可不一样。白人从小受教育,长大了就认为老婆孩子一家应该在一起;而从小调教出来的黑奴,你懂的,他们长大后根本就不敢有这种念想。这样一来,事情可就好办多了。”

“如此说来,我家的黑人就是从小没有好好调教喽。”谢尔比先生说。

“恐怕是这样啊。你们肯塔基人把黑奴们惯坏了。你们本意是好的,可那毕竟算不上真正的仁慈。比如说,一个黑鬼,你明白的,生来注定要受尽欺辱、颠沛流离,今天卖给汤姆,明天卖给迪克,后天又不知卖给哪个大老爷。给了他们信念和期望,让他们在太好的环境下长大,对他们来说,这根本不是仁慈,因为往后的艰难困苦和暴风骤雨会更难挨。这会儿,恕我冒昧,即便是在一些能让普通黑鬼们着魔一般欢呼雀跃的种植园里,你的黑鬼依然会垂头丧气的。你知道,谢尔比先生,人人都理所当然地觉得自己那套办法好,所以我认为我对黑奴们就已经够好了——恰如他们对我来说所值得的那个价位那样好。”

“只要你自己满意就好。”谢尔比先生微微耸肩,神情中有一丝明显的不屑。

双方各自沉默地剥了一阵坚果。然后,黑利开口道:“好吧,你说怎么办?”

“我得再考虑一下,跟妻子商量商量。”谢尔比说,“同时,黑利,如果你想把事情办得安静一些——正如你所说的那样,你就最好不要把你的买卖弄得远近皆知。你要明白,这事如果传出去,最终传进我家这些仆人的耳朵里,再想把任何人从这里带走,可就要闹个天翻地覆了。”

“唔,当然,一切按照您的意思办!理应如此!不过,我也得说明,我时间紧迫,您得尽快给我个准信儿,越快越好,我好再做下一步安排。”说着,他起身穿上大衣。

“好吧,今晚六七点钟过来,我给你准信儿。”谢尔比先生说道。

奴隶贩子欠欠身,从屋子里走了出去。

“我真想一脚把这个厚颜无耻的家伙踢出去,”谢尔比先生看门完全关上以后,自言自语道,“可是,他现在占着上风呀。他还真会乘人之危。从前要是有谁让我把汤姆卖给南方那些下流贩子,我就会说:‘仆人又不是我的狗,我岂能做那种事!’可到了这一步光景,我是真没办法了。还有伊丽莎的孩子也得背井离乡,离开自己的妈妈!妻子准保要跟我吵吵闹闹,不依不饶;就连卖汤姆她也不会答应的。债务缠身,无钱还债,竟会让人如此不堪——嗐!嗐!嗐!这家伙见有机可乘,就得寸进尺,真是贪得无厌。”

也许,在肯塔基州,奴隶制表现得最为温和。这里以稳定、和缓的农业劳动为主,不像南方各州——农忙季节便特别紧张和忙碌——肯塔基州的黑奴所从事的劳作比较合理,较少瘟疫。同时,庄园主们也满足于逐渐积累财富的方式,没有受到过暴利的诱惑——当暴富的诱惑摆在面前,只要舍弃一些孤立无援者的利益便可一夜暴富时,人的劣根性就会暴露无遗,他们会屈从于贪婪的本性,变得利欲熏心,心似蛇蝎,而此时,那些毫无庇护的人就会变得无足轻重。

那些到肯塔基州参观的人,目睹庄园主人和太太的和蔼可亲、黑奴们的忠心耿耿之后,也许就会浮想联翩,想起传说中的诗歌一般的氏族社会。然而,在这种美好的景象之上,却笼罩着一片不祥的乌云——法律的阴影。只要法律将这些心脏跳动、具有鲜活情感的黑人视为奴隶主的私人财产,那么,一旦他们心地善良的奴隶主投资失败、时运不济、轻率鲁莽或命丧黄泉,他们立时就会失去所有保障,本来沉浸在幸福耕作生活中的他们马上就会坠入悲惨的深渊,历尽磨难——只要这种制度存在,即使是在奴隶制表现最温和的地方,黑人要想过上美满幸福的生活也是不可能的。

谢尔比先生并没有超常的胆识和才俊,他本性和善,温良宽厚,很容易就会相信周围的人,并且毫无节制,绝不起疑。他的庄园里什么都不缺,黑人在那里也过得很好,并没有太多的体力活儿。然而,他大量而无节制地做投机生意,结果被深套。他大部分的债据都落到了黑利手里,这也正是有上面一席谈话的原因。

事情就是这么巧,刚才伊丽莎走近房门时,恰好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听出那个奴隶贩子正在为买什么人跟主人讨价还价。出门后她本想站在门外再听听,不巧女主人正在叫她,她只得匆匆走开。

不过,她还是觉得隐约听见那个奴隶贩子要买她的孩子,难道是她听错了?她心头一紧,感觉心脏都要跳出来,下意识地紧紧抱住孩子,弄得小家伙惊恐地盯着妈妈的脸。

“伊丽莎,你这丫头,今天哪里不舒服吗?”女主人问道,因为伊丽莎接连出错——先是碰翻了盛洗脸水的壶,接着又撞倒了做针线活儿的桌子,最后,女主人要伊丽莎从衣橱里取一件丝质裙,而她却心不在焉地递了一件睡衣给女主人。

伊丽莎彻底崩溃。“啊,太太!”她抬起头,“哇”地哭了起来,伏在一张椅子上,声泪俱下。

“嗳,伊丽莎,这孩子,你到底怎么啦?”女主人困惑不解。

“呜呜呜,太太,太太呀,”伊丽莎说,“一个奴隶贩子在客厅里跟老爷谈话,我听见了。”

“嗨,傻孩子,那又怎样?”

“呜呜呜,太太,你说老爷会不会把我的哈利卖给人家啊?”可怜的伊丽莎扑到椅子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卖掉哈利?不会的,你这个傻孩子!你明明知道老爷从不跟南方那些奴隶贩子打交道,也从来没有要卖家里哪个仆人的意思——只要他们规规矩矩。嗳,傻孩子,你想啊,有谁会想买你的哈利?你以为别人都跟你一样把你的哈利当成心肝宝贝吗?真是个傻丫头!快点儿,打起精神来,帮我把衣服扣上。这就对啦。把我后面的头发往上梳拢,梳成那天你刚学会的那种发髻。可再也不要去门口偷听啦!”

“好吧,可是,太太,你绝不会答应把——把——”

“废话,孩子,当然不会,我确定。你为什么说这种话呢?卖掉哈利就像卖掉我自己的孩子一样。不过,说真的,伊丽莎,你也太以那小家伙为荣啦,简直就是一块宝嘛。只要有外人走进咱家的门,你就一定当人家是来买他的。”

女主人的口气十分确认,让她放了心。她开始敏捷而灵巧地给女主人梳妆;一边梳,一边还暗暗为自己的疑虑发笑。

谢尔比太太是个高贵的妇人。她品性纯良,才智不凡,而且气度恢弘——人们常常认为这是肯塔基州妇女所共有的特征。另外,她还具有高尚的道德原则和宗教信念,并为之不遗余力,身体力行。她的丈夫,虽未立誓笃信任何宗教,却推崇并尊重她坚定不移的信仰,甚至对她的理念有一丝敬畏。显然,他完全支持她一切抚慰、教育和改善黑奴待遇的善行,尽管他自己于其中并没有起到主导作用。事实上,尽管他并不全然相信教义上所说的圣徒额外功德的有效论,但他其实多少产生了一种幻觉——妻子的虔敬和仁善已足够他二人共享了。他因而一直耽于一种朦胧的期待当中:借助妻子超量的德行,他也可以进入天堂,虽然他明白自己并不具备那样的品德。

与奴隶贩子谈完之后,谢尔比的思想负担非常沉重:他知道,计划中的安排迟早都得告诉妻子,但他也相信自己肯定会遭到妻子坚决的反对和不断的纠缠。

谢尔比太太只知道丈夫平日待人厚道,性情温和,但对他的尴尬困境却毫无所知。所以,在听到伊丽莎所说的疑虑时,她觉得完全难以置信——那是她最真诚的反应。事实上,听过之后她就把这件事情放下了,没再往深处想,一心为晚上的出行忙碌着。这样一来,此事也就被她完全抛到了脑后。

[1]19世纪中期美国奴隶主常见装束——外面是开胸很低的马甲,里面往往是白衬衣或浅色衬衣,长长的领巾(neckerchief)系在脖子上,在下巴处系成一个蝴蝶状或其他形状的领结(tie),两根飘带飘在胸前的衬衣上,往往在马甲开胸以上。外配燕尾服或风衣,也可以不穿外衣。

[2]吉姆·克罗(Jim Crow),对黑人的一种蔑称,这里是戏称。

[3]威尔伯福斯(1759-1833),英国废奴主义者,在1807年废除奴隶贸易及1833年废除英国海外属地的奴隶制中起了重要作用。


汤姆叔叔的小屋 - 陈元飞译第二章 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