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在本章中活财产有了非分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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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细雨蒙蒙的傍晚,一位旅客在肯塔基州N村的一家乡村小旅店门前下了马车。在酒吧间,他看见里面聚集着各色人等,都是因为天气不好而到这儿来避一避的。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这种聚会常见的场景。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些身材高大、瘦骨嶙峋、身着猎装的肯塔基人,他们以本地人特有的懒散,四仰八叉地倚着躺着,全身放松,手脚摊开,占据了大片地方。房间的一角,来复枪叠放在一起,子弹袋、猎物袋、猎狗和小黑奴散开放在各个角落。壁炉两边各坐着一位长腿先生,椅子向后仰着,帽子扣在头上,沾满泥浆的靴子后跟儿很神气地搁在壁炉架上——我们这里告诉读者诸君,西部旅店的旅客在沉思时惯用这种姿势,他们觉得这种特殊姿势能提高自己的领悟能力。

站在吧台后面的店老板,与他的大多数同乡一样,也是身材高大,面貌和蔼,关节松垮,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上面戴一顶高礼帽。

实际上,屋里的每个人头上都有这么一顶象征男子汉权威的帽子。不管是毡帽、棕榈叶帽、油乎乎的獭皮帽,还是精致的新礼帽,它们全都以各自的独立精神高踞一方。帽子其实还是每个人独特的标记。有的人不落俗套地把帽子歪戴在一边——这些都是幽默风趣、轻松愉快的乐天派;有的人独具一格地把帽檐压在鼻子上——这些是精明细致、不好对付的人物。乐意时,他们就戴上帽子,而且想怎么戴就怎么戴;还有的人把帽子戴在后脑勺上——这些是十分清醒的人,要求视野清晰,想把眼前的东西看个一清二楚;还有一些马马虎虎的人,不知道或不在乎该怎么戴,于是帽子就在他们头上东倒西歪,摇摇晃晃。这些形形色色的帽子及其戴法,实际上是像研究莎士比亚那样的一门深奥学问。

好几个穿着肥大裤子、光着膀子、肤色不同的黑人在屋内四处奔忙。虽然他们异口同声说愿意全力为老爷和他的客人效劳,但显然没有忙出什么具体成果。整幕场景中还有这样的图景:壁炉里的火苗欢快地往宽大的烟囱上蹿;大门和所有的窗户大开,印花布窗帘被一股强劲湿冷的风吹得噼啪作响。这样你就对肯塔基旅店的欢乐情景有一个基本印象了。

今天的肯塔基人是本能和遗传特性学说的范例。他们的祖先都是力大无穷的猎人,生活在森林里,睡在自由辽阔的天幕下,拿星星当烛火。直到今天他们的后代还总是把房子当作帐篷,无论什么时候都戴着帽子。他们四处乱滚,把脚跷在椅子或壁炉架上,就像他们的祖先在草地上打滚,把脚架在树上或圆木上一样。无论冬夏,他们都敞开所有的门窗,这样他们巨大的肺可以呼吸到足够的空气。他们坦率而友好地对每个人都称兄道弟。总之,他们是最坦诚、最随和、最快乐的人。

我们这位旅客来到这样一群逍遥自在的人中间。他本人个子不高,但体格粗壮,衣着考究,长着一张和蔼可亲的圆脸,从外表看似乎有些谨小慎微、一丝不苟。他十分留意自己的手提箱和雨伞,亲自拿了进来,几个仆人主动要为他代劳,都被他执意谢绝。他神色焦虑地环顾了一圈酒吧,便带着他的宝贝退避到一个最暖和的角落,把它们安放在自己的椅子下,坐了下来。他提心吊胆地抬起头,看着面前这位用脚为壁炉台增辉的汉子,此君正左一口右一口地吐着痰,其勇力和劲头,实在让那些神经脆弱、习惯挑剔的先生大吃一惊。

“嘿,老兄,你好啊?”刚才吐痰的那位先生一面打招呼,一面朝新来者的方向猛吐了一口烟汁“礼炮”,以表敬意。

“还好吧,我觉得。”来者一边回答,一边惊慌地躲避着对方气势凶猛的欢迎礼。

“外面有什么新消息吗?”对方问道,同时从口袋里掏出一长条烟叶和一把大猎刀。

“据我所知没有什么新闻。”来者说。

“来点儿嚼嚼吗?”刚才打招呼的汉子边问边十分友好地递给这位老先生一点儿烟叶。

“不嚼,谢谢——我嚼不来。”小老头儿说着连忙躲闪开了。

“噢,不嚼吗?”那汉子随意地说着,便把烟叶塞进自己嘴里,以便为周围的人保证充足的“烟汁供应”。

每次那位高个儿老兄朝他的方向喷吐烟汁时,这个小老头儿总是吓一跳,这一点同伴注意到了,于是他善意地把炮火转向另一地区,用足以攻克一座城池的“军事才华”继续向一根火钳发动他“暴风骤雨”式的烟汁攻势。

“那是什么?”老先生注意到一张大告示四周围了好几个人。

“悬赏捉拿黑奴的告示!”有人简短地回答。

威尔逊先生——这位老先生的名字——站起身来,仔细地整理了一下旅行箱和雨伞,然后不慌不忙地拿出眼镜架在鼻梁上。完成这些动作之后,他走过去看起告示来:

本人家中逃走二分之一黑白混血儿黑奴一名——乔治。该黑奴身高一米八三,肤色较浅,棕色鬈发;聪颖过人,善辞令,能读写;很有可能冒充白人;肩背部有深疤;右手烙有字母H。

凡能将其活捉者,或可确凿证明已将其杀死者,一律赏美金四百。

老先生把告示从头到尾轻声念了一遍,好像在认真琢磨这事。

刚才提到的那位一直在对付火钳的长腿老将,这时从壁炉台上放下他笨重的长腿,挺直他高大的身躯,走到告示前,从容不迫地对着上面吐了一大口烟汁唾沫。

“这就是我对这事的看法!”他简短地说完,重新坐了回去。

“兄弟,你这是什么意思?”店老板说。

“要是写告示的人在这儿,我同样会啐他一口。”高个子说着,又冷冷地切起烟草来,“谁要是有这样的奴隶,却不知道好好地对他,那他跑了真是活该。这种告示真给肯塔基丢脸。如果有人感兴趣的话,这就是我的观点!”

“嘿,这倒是实话。”老板一边记账一边说。

“我就有一群黑奴,老兄,”高个子说着又向火钳发动了进攻,“我直接对他们说:‘伙计们,跑吧!拼命地跑!快快地跑!什么时候想跑都行!我绝不会去追你们的!’我就是这样管束我的黑奴的。让他们知道他们想跑的话随时都可以跑,这样反而打消了他们想跑的念头。而且我还给他们每个人备好了自由证书,全都备了案,这事他们都知道。我这么做是怕万一什么时候我出了意外。我跟你说吧,兄弟,我们这一带,谁也没有我从黑奴身上得到的好处多。我的黑奴曾赶着值五百美金的马到辛辛那提去,出手之后,给我把钱一分不少地带了回来,这已经很多次啦。他们这样做是符合道理的。把他们当狗待,那你就会得到狗一般卑劣行为的回报;你把他们当人待,就会得到人心的回报。”这位正直的奴隶主说得兴起,忍不住向壁炉发射了一通精彩的“礼炮”烟汁,以示对自己刚才一番道德情操论说的支持。

“我认为你说的完全正确,朋友,”威尔逊先生说,“告示上说的这个黑奴确实是出色的家伙——这一点儿绝对不会出错。他在我的麻袋厂干了大约六年的活儿,是我最好的工人,先生。而且,他心灵手巧,发明了一台洗麻机——一件很有价值的东西,好几家工厂都采用了。他的主人持有这项专利。”

“我敢说,”奴隶主说,“那主人把持着专利赚钱,却反过来在奴隶的右手上烙字。要是我有机会,我也要给他烙个印,让他也尝尝这个滋味儿。”

“这种聪明的奴隶总是惹人生气,放肆得很。”一个长相粗俗的人在房间另一边开了腔,“所以他们才会挨打,吃苦头,被火烙。要是他们规规矩矩就不会这样了。”

“至少,上帝把他们造成了人,但要把他们压制成畜牲也是很残酷的。”奴隶主冷冷地说。

“聪明的黑奴对主人没有好处。”另外一位继续说道,由于粗俗、愚昧、迟钝,他一点儿也没觉察到对方对他的轻蔑,“如果你自己不能从中得到好处的话,他们的本事又有什么用呢?嘿,他们只会用它来对付你。我过去有一两个这样的家伙,我干脆把他们卖到河下游去了。我知道,要是不把他们卖掉,他们迟早会跑掉的。”

“最好把订单送到上帝那儿去,让上帝为你造一批完全没有灵魂的黑奴。”奴隶主说。

这时,一辆单匹马拉的轻便车来到旅店门口,打断了他们的谈话。马车外表很雅致,里面坐着一位衣冠楚楚、很有绅士风度的男人,赶车的是个黑奴。

所有的人都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来客。下雨的日子,无所事事的这群人通常都是这样打量新来的客人的。来人身材高大,有西班牙人的浅黑色皮肤,一双秀美传神的黑眼睛,短短的鬈发和眼睛一样黑得发亮。他端正的鹰钩鼻、直直的薄嘴唇、令人艳羡的优雅四肢,都让人印象深刻,感觉此人非比寻常。他步履轻松地穿过人群,对仆人点点头,示意该把旅行箱放在何处,然后向众人欠身致意,拿着帽子不慌不忙地踱到吧台前。他自报家门,是亨利·巴特勒,来自谢尔比县的奥克兰兹镇。他转过身,以一副漫不经心的神态踱到告示前,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吉姆,”他对仆人说,“好像和我们在北边的贝尔南旅店见到的那个黑人有点儿像,是吧?”

“是的,老爷,”吉姆说,“不过他的手上有没有‘H’烙印我就说不准了。”

“嗯,当然,我没看。”陌生人说着随意地打了个哈欠,然后走到店主面前,要他提供一个单间,因为他要马上写点儿东西。

店主唯命是从马上照办,于是,一班黑奴——有六七个之多,男女老少、高矮胖瘦都有——像一窝山鹑,很快四处穿梭往来,乱哄哄,匆匆忙忙,有的踩着了别人的脚指头,有的互相绊得人仰马翻,热情地为老爷准备房间。而这位老爷则悠闲地坐在屋子中间的椅子上,跟他旁边的人聊了起来。

工厂主威尔逊先生从陌生人一进门起,就用一种忐忑不安的好奇心理打量着他。他觉得自己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并且与他相识,但他又记不起来了。那人的一颦一笑、侃侃而谈、举手投足,都会让他暗自吃惊,所以,他紧紧盯着他;但当那双明亮的黑眼睛坦然自若地与他的目光触碰时,他便猛地移开自己的目光。终于,记忆似乎恍然闪现在脑海中。这时,由于他一直用十分惶惑惊恐的眼神盯着陌生人,竟使得对方向他走了过来。

“我想,您就是威尔逊先生吧。”他用认出对方的语气说,同时伸出手,“请原谅,我刚才没认出您。我看您记得我——谢尔比县奥克兰兹镇的巴特勒先生。”

“是——是的——是的,先生。”威尔逊先生梦呓般地说道。

正在此时,一个黑奴仆役走了进来,报告老爷房间准备就绪。

“吉姆,看着箱子。”那位先生随意吩咐道,然后又对威尔逊先生说,“我想跟您谈一会儿生意上的事,请来我房间谈谈好吗?”

威尔逊先生如梦游一般跟着他,来到楼上一间大客房里,这儿刚生的火噼噼啪啪燃得正旺,好几个仆人在四处奔忙,做着最后的整理。

等全部安排停当、仆人退去之后,年轻人慎重地锁好房门,把钥匙放进自己的口袋,转过身来,然后双臂抱在胸前,直视着威尔逊先生的脸。

“乔治!”威尔逊先生说。

“对,乔治。”年轻人说。

“真没想到!”

“看来我装得还挺像呢。”年轻人说着莞尔一笑,“一点儿核桃树皮汁使我的黄皮肤变成了雅致的棕色,再把头发染黑,所以你看我跟告示上说的就一点儿也不像了。”

“啊,乔治!你这一招可太险了。要是我的话,绝不敢这么做的。”

“做这事我自己负责,敢作敢当。”乔治依然自豪地笑着说。

这里要顺便交代一下,乔治的父亲是白人的血统。他的母亲是黑人中的不幸者,因美貌出众而成为主人发泄情欲的对象,而生下来的乔治也成了从来都不知道父亲是谁的那群孩子中的一员。他继承了肯塔基一家名门望族的血统,有欧洲人英俊的相貌和高雅的气质。从他母亲身上他只继承了些微的混血儿肤色,那双相随而来的深沉的黑眼睛充分弥补了肤色的小小缺憾。只要稍稍改变一下肤色和头发颜色,就把他变成了眼前这副西班牙人的模样;加上天生的优雅举止和绅士风度,所以他扮演起眼下的角色来觉得毫不费力——他俨然是一个带着家奴外出旅行的绅士。

威尔逊老先生本性敦厚,但过分注重细节,谨小慎微。他在房间里来回踱着,就像约翰·班扬所说的那样,“心中直打鼓”,觉得左右为难。一方面,他想帮助乔治,但另一方面他又有一种糊涂的想法,认为应该维护法律和秩序,所以他一边踱步,一边说出了下面一席话:

“哎,乔治,我想你在逃亡——离开你法定的主人。乔治——对这我一点儿也不奇怪——同时,我也很遗憾,乔治——是的,确实如此——我觉得我必须这样说——这样做是我的责任。”

“你为什么要遗憾,先生?”乔治平静地问。

“喂,在某种意义上你在与你的国家的法律抗衡啊。”

“我的国家!”乔治用激烈而痛苦的语气强调说,“除了坟墓之外,我有什么国家?我真希望上帝让我躺倒在那儿了事!”

“嘿,乔治,别——别——别这么说,这样说话真是罪过啊——这是违反《圣经》的。乔治,你的主人对你凶狠——确实如此——他的行为理所当然地应受到指责——我不想为他辩护。但是你知道的,天使是怎样让夏甲回到她女主人那里去,服从于她的;[1]圣徒不是也让阿尼西姆回到主人家了吗?[2]”

“别这样对我引用《圣经》了,威尔逊先生。”乔治目光如炬,“别这样!因为我妻子就是个基督徒。要是我真能逃到我能去的地方,我也打算成为基督徒的。但是对一个处在我这种境地的人引用《圣经》,就等于让他完全抛弃基督教。我向全能的上帝吁求——我愿意把我的实情向他面呈,问问他我追求自由到底错没错。”

“你这种感情是很自然的,乔治。”这性情温和的人一边擤着鼻子一边说,“是的,是很自然的,但是我不能助长这种情绪,这是我的责任。是的,孩子,我为你感到难过,你的处境很糟——非常糟糕,但是圣徒说:‘人人都应恪守本分。’[3]我们都要顺从啊,乔治——你难道不明白吗?”

乔治昂着头站在那儿,双臂紧紧抱在宽阔的胸前,一丝苦笑扭弯了他的双唇。

“威尔逊先生,要是印第安人来把你从妻儿身边掳去,要你一辈子为他们锄玉米地,不知道你会不会认为也应该恪守本分?我倒觉得你会把第一匹离群的马当作上天的暗示的——不是吗?”

听了他这番譬喻,这个小老头儿不禁目瞪口呆。不过,虽然他不太擅长说理,但是在这个特定的问题上,他倒比有些逻辑学家显得高明——就是无话可说时一言不发。所以,他站在那儿一边仔细地抚摸着他的伞,把伞折好,抚平上面的皱纹,一边继续开导他:

“你看,乔治,你知道我一直是你的朋友,不管我说了什么,全是为了你好。哎,我觉得你正在冒很大的风险。你别指望会成功。如果你被抓住,那就更惨了,他们就会更加虐待你,把你折磨得半死,然后把你卖到下游去。”

“威尔逊先生,这些我都知道。”乔治说,“我确实冒着风险,但是——”他一下子扯开大衣,露出两把手枪和一把猎刀,“看!”他说,“我等着他们呢!南方我是绝不会去的,绝对不去!万一到了那一步,我至少可以为自己赢得两米左右自由的净土——这是我在肯塔基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拥有土地!”

“唉,乔治,你这种情绪实在太可怕了,你这是铤而走险啊,乔治。我真担心,你存心在破坏你的国家的法律!”

“又是我的国家!威尔逊先生,你有国家,但我有什么国家?那些像我一样、母亲是奴隶的人有什么国家?我们又有什么法律呢?我们不制定法律——我们不赞成这些法律——这些法律跟我们毫无关系,它们只是镇压我们而已。你以为我没听过你们的7月4日的国庆演说吗?你们不是每年一次地告诉我们,说政府的权力来自被治理是在被管理民众的许可下取得合法权利的吗?听见这些话的人难道不会想一想吗?难道他们不会把你们所说的与你们所做的放在一起比较,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打个恰当的比喻,此时威尔逊先生心如乱麻——毛乎乎,软绵绵,乱作一团,却是一片好心。他真的打心眼儿里同情乔治,对他激动的情绪也有些理解,但他认为自己有责任以无比坚忍之心继续劝他从善。

“乔治,这不好。你知道,作为朋友我必须告诉你,你最好不要有这些想法,它们对你这种情况下的年轻人是有害的,十分有害——真的。”说完威尔逊先生在一张桌边坐下来,紧张不安地抚着伞把。

“你看,威尔逊先生,”乔治走过去,毅然坐在他面前,“请看看我,我坐在你面前,我和你们一样,都是人。看看我的脸,看看我的手,再看看我的身体,”年轻人傲然昂首挺胸,“为什么你们是人,而我只能是物品?好吧,威尔逊先生,我来告诉你。我曾有个父亲——你们肯塔基绅士中的某一个——他不拿我当回事,死了以后,把我同他的狗和马匹一起出卖,以清偿债务。我看见我母亲和她的七个子女一起被强制拍卖。当着她的面,他们被一个接一个地卖给了不同的主人。我是最小的一个,她走过来跪在我的老主人面前,哀求他买我时连她一起也买下,这样至少可以有一个孩子跟她在一起,但被老主人用沉重的靴子一脚踢开了。我亲眼看见他踢的。当我被拴在他的马脖子上带回庄园去时,最后听见的是母亲的呻吟和尖叫。”

“那后来呢?”

“我的主人从别人那儿买下了我的大姐,她是个虔诚的好姑娘,是浸礼会教徒,跟我可怜的母亲当年一样漂亮。她受过很好的教育,举止娴雅端庄。开始时我很庆幸她被买下了,以为这样我身边就有了一个亲人。可是不久我就后悔了。先生,我曾站在门口听见她遭主人鞭打,每一鞭都好像抽在我赤裸裸的心上,我一点儿也帮不了她。先生,她被鞭打是因为她想要像基督徒那样堂堂正正地生活,而你们的法律是不会给一个女奴这样的权利的。最后,我看见他们用铁链把她与一群黑奴锁在一块儿,送到奥尔良去了。不为别的,就为这一点。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她的音信了。好啦,经过漫长的岁月,我长大了——没有父亲,没有母亲,没有姐姐,没有人关心我,我像一条狗一般,挨打挨骂挨饿。啊,先生,我饿得连他们扔给狗的骨头都想捡。可是,我小时候整夜整夜睡不着觉的时候,并不是因为挨饿,并不是因为挨打我才哭。不是的,先生,我哭的是我的母亲和姐姐,是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个亲人爱我,是因为我从不知道什么叫安宁和舒适。在我去你工厂干活之前,从来没有人和颜悦色地对我说过一句话。威尔逊先生,你对我很好,你鼓励我好好干,学习、读书、写字,使自己有所作为。上帝知道,为此我是多么感激你啊。后来,先生,我遇见了我的妻子,你见过她——你知道她有多美。当我发现她爱我,当我和她结婚之后,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太幸福了;而且,先生,她既美丽又善良。可是后来怎样了呢?嗐!我的主人来了,我活儿干得好好的,他硬是把我带走了,让我离开朋友和所有我喜爱的东西,他要把我碾压成尘埃!为什么?他说因为我忘记自己是谁了;他说,他要教训我,让我明白自己只是个黑鬼而已!最后,他要拆散我和妻子,要我抛弃她,跟另一个女人过。你们的法律给了他做这一切的权力,却不顾天理人情。威尔逊先生,看看吧!这桩桩件件让我母亲、姐姐、妻子和我自己肝肠寸断的事,哪一桩不是你们肯塔基法律所允许的?哪一件不是你们赋予他权力去做的?谁敢对他说个“不”字!你把这些叫作我的国家的法律?先生,我没有国家,就像我没有父亲一样。但是我会有国家的。对你们的国家我没有任何要求,只要求它别干涉我——让我平平安安地离开。等我到了加拿大以后,那里的法律会承认我,保护我,那它就是我的国家,我就会遵守它的法律。但是如果有人要阻止我,让他小心点儿,因为我会拼死一搏的。我要为自由斗争到最后一口气。你说你们的父辈曾这样做过,如果这是他们的权利,那么,这也会是我的权利!”

以上这番话,他一半是坐在桌旁说的,一半是在室内来回踱着步说的。他一边说一边流着眼泪,眼睛闪闪发光,打着绝望的手势,这太让听他讲话的这位心地善良的老人受不了了,于是他掏出一块黄色丝绸大手帕,使劲儿地擦起脸来。

“这帮该死的家伙!”他突然破口大骂,“我可不就是一直在这么说吗——该死的家伙!我真不愿骂人。好吧!往前走吧,乔治,走吧。但要小心,孩子,不要开枪伤人,乔治,除非……唉,我看你最好不要开枪,至少我是不愿伤人的,你知道。你的妻子在哪儿,乔治?”他又问了一句,这时他心绪不安地站起身,开始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跑了,先生,怀里抱着孩子,只有天知道她在哪儿——朝着北极星的方向跑的。我们什么时候能见面,在这个世界上到底还能不能见面,没有人知道。”

“从这样仁慈的人家逃跑,简直不可思议!让人吃惊!”

“仁慈的人家负了债,我们国家的法律允许他们把孩子从母亲怀里拉出来卖掉,偿还主人的债。”乔治悲愤地说。

“噢,噢,”正直的老人说着在自己的口袋里摸索着,“也许,我这样做违背自己的理智——见鬼去吧,我不想按理智行事!”他突然又说了一句,“给,乔治。”说着他从钱包里拿出一卷钞票递给乔治。

“不,仁慈的先生,”乔治说,“你已经为我做了很多,这会使你受牵连的。我想我的钱足够我用到目的地了。”

“不,你一定要拿着,乔治。钱在哪儿都会很有用的——如果来得清白,就多多益善。拿着吧,一定要拿着!一定,孩子!”

“好吧,我收下,先生,但条件是我将来要把这笔钱还给你。”乔治说着接过了钱。

“那么,乔治,你还要像这样旅行多久呢?我希望时间不长,路不太远。这事干得不错,可是太冒险。这个黑人——他是谁?”

“一个诚实可靠的人,他一年多以前去了加拿大。到那儿以后他听说他的主人对他的逃走勃然大怒,用鞭子狠抽他可怜的母亲,所以他特意赶回来安慰她,想找个机会把她弄走。”

“他成功了吗?”

“还没有,他一直在主人家附近等待,可是还没找到机会。现在,他先送我到俄亥俄州去,把我托付给曾帮助过他的朋友,然后再回来接母亲。”

“危险啊,太冒险了!”老人说。

乔治挺直了腰板,倨傲地一笑。

老先生用率真而惊奇的眼光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

“乔治,某种东西让你发生了令人惊叹的变化。你昂首挺胸,说话和动作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威尔逊先生说。

“因为我是个自由人了!”乔治自豪地说,“是的,先生,我已经不再称任何人‘老爷’了。我自由了!”

“当心!现在还说不准,你也许会被抓住的。”

“万一到了那一步,在坟墓里,那可是人人自由平等,威尔逊先生。”乔治说。

“你的大胆真让我目瞪口呆!”威尔逊先生说,“竟敢到附近的旅店来!”

“威尔逊先生,正因为这举动太大胆,距离事发地太近,他们反而根本不会想到的,他们会一直往前追我。就连你自己不是也差点儿没认出我来吗?吉姆的主人不住在这一带,所以在这一带他是不会被认出来的。再说,他们对追到他已经不抱希望了,没有任何人追捕他了。我想,也没人会根据告示上的描述认出我的。”

“可是你手上的烙印……”

乔治脱下手套,露出手上新愈合的疤痕。

“这是哈利斯先生给我的临别留念。”他语含讥讽地说,“半个月前他心血来潮,给我烙了这个印,因为他说他相信我总有一天会逃跑的。看起来真有趣,不是吗?”说着他又戴上了手套。

“我要说,一想到这些——你的处境和你的风险——就让我心惊胆战,惊恐万分!”威尔逊先生说。

“多年来我一直心惊胆战,惊恐万分,威尔逊先生,现在,我的血都快要沸腾了。”乔治说。

“好吧,我好心的先生,”沉默了一会儿之后乔治继续说道,“我见你认出了我,我想最好还是跟你谈一谈,怕你惊诧的神色把我暴露了。我会在明天天亮前早早动身,希望到明天晚上能平安地在俄亥俄州过夜。我准备白天赶路,晚上在最好的旅馆下榻,与当地的权贵共进晚餐。那么,再见了,先生,如果你听说我被抓住时,那就等于说我已经死了!”

乔治如磐石一般挺立着,气度不凡地伸出手。矮小但友善的小老人热情地握着他的手,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一路小心。然后,他拿起伞,摸索着走出了房间。

老人关上门之后,乔治站在那儿沉思着。他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便匆忙走到门口,打开门说道:“威尔逊先生,还有一句话要跟你说。”

老先生又进了门,乔治像刚才那样锁好门,然后有好一会儿犹豫不决地站在那儿看着地面出神。最后,他突然鼓足勇气抬起头:“威尔逊先生,你对我这么好,这表明你是个真正的基督徒,我想请你最后再为我做一件体现基督教仁慈的事。”

“好的,什么事啊,乔治?”

“唉,先生,刚才你说得对,我确实正在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果我死了,这世上没有一个人会在乎的。”他呼吸急促,说话很吃力,“我会像狗一样被一脚踢出去埋掉,第二天谁也不会再想到这件事了——除了我那可怜的妻子!可怜的人儿!她会伤心欲绝的。威尔逊先生,请你设法把这枚小别针交给她好吗?这是她送给我的圣诞节礼物,可怜的姑娘!把这交给她,告诉她我永远爱她。好吗?好吗?”他急切地问道。

“好的,当然没问题,可怜的人儿!”老先生说着接过别针,眼含热泪,声音凄凉得发颤。

“告诉她一件事,”乔治说,“这是我最后的愿望,如果我能去加拿大,让她也到那儿去。不管她的女主人心肠有多好,不管她多么爱她的家乡,求她千万不要回去,因为做奴隶的结果总是很悲惨的。告诉她把我们的儿子抚养成人,让他成为一个自由人,那他就不会再像我这样受苦了。把这话告诉她,好吗,威尔逊先生?”

“好的,乔治,我会告诉她的,但是我相信你不会死。要有信心——你是个勇敢的人。相信上帝,乔治。我衷心祝愿你一路平安,这是我的心愿。”

“有没有一个能让人信赖的上帝啊?”乔治说,他的语调苦涩又绝望,让老先生说不出话来,“啊,我一生已经历过太多事情,让我感到不可能存在这么一个上帝。你们基督徒不知道我们是怎样看这些事的。你们有一个上帝,可是我们也有吗?”

“啊,别,别,孩子!”老人几乎带着哭腔说,“别这么想!有的,有的。他身边笼罩着乌云和黑暗,但是他的宝座是建立在正义和公正的基础上的。乔治,上帝是存在的——相信我吧,信仰上帝吧。我确信他会帮助你的。善恶终有报,今生不报,来世也要报。”

淳朴的老人说这话时,内心充满虔诚和仁慈,使他一时显得既庄重又威严。乔治不再心神不宁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了,他站在那儿沉思了片刻,然后平静地说:

“谢谢你说了这番话,我的好朋友,我会记住你的话的。”

[1]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6章,亚伯拉罕之妻撒拉因自己没有生育,便让自己的使女夏甲给丈夫为妾。夏甲怀孕后不把女主人放在眼里,故遭到虐待,后逃到旷野。天使见后,要她回到女主人身边,服她管束。

[2]见《圣经·新约·腓利门书》,耶稣门徒保罗在狱中写信给受其影响而改信基督教的友人腓利门,让他重新收留逃离他家的奴隶阿尼西姆。

[3]见《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第16章29节。


第十章 财产起运第十二章 合法贸易选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