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自由人的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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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时光将尽,那位公谊会信徒家中一阵轻微的忙乱。雷切尔·哈利迪轻轻地走来走去,从她家的储藏物中挑选着,找出那些可以用最小空间放下的外出必需品,为那几个准备晚上出发的逃亡者做准备。阴影逐渐往东边拉长,鲜红浑圆的太阳悬在地平线上,若有所思,把它黄灿灿的光辉宁静地洒在乔治和他妻子的小房间里。他坐在那儿,把孩子抱在膝上,握着妻子的手。他们俩都神情严肃,心事重重,脸上带着泪痕。

“是的,伊丽莎,”乔治说,“我知道你说的都对。你是个好姑娘——比我好得多,我要尽力按你说的去做。我要按与自由人身份相配的原则行事,我要努力像基督徒那样有同情心。全能的上帝知道我已经打算为善——勉力为善——即使在极不利的情况下也是如此。现在我要忘记过去的一切,抛弃所有的怨恨情绪,阅读《圣经》,学做好人。”

“到了加拿大以后,”伊丽莎说,“我可以帮助你。我衣服做得很好,我还会精洗、熨烫。我们俩共同努力,是可以找到谋生手段的。”

“说得对,伊丽莎,只要我们俩在一起,和孩子在一起就行。如果一个男人能觉得他的妻子和孩子属于他,该是多么幸福啊!要是这些人知道这一点就好了。看见那些能够拥有妻子儿女的男人却还为别的事忧愁烦恼,我常常感到奇怪。何苦呢,虽然我们除了光光的两只手之外一无所有,我却感到富有和强大。我感觉到自己好像不能向上帝祈求更多的东西了。是的,虽然我一直在日复一日当牛做马拼命干活儿,一直干到二十五岁仍然不名一文,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可只要他们现在不来找我麻烦,我就满足并感谢不尽了。我会好好干活,把给你和孩子赎身的钱寄回去。至于我原来的主人,他为我花的所有的钱,我已经五倍地偿还了。我再也不欠他什么了。”

“可是我们现在还没脱险,”伊丽莎说,“我们还没到达加拿大呢。”

“说得对,”乔治说,“但是我好像已经闻到自由的气息了,这让我愈加坚强有力。”

正在这时,外面屋子里传来谈话的声音,很快便听见有人敲门。伊丽莎不由得吃了一惊,但还是马上打开了房门。

西米恩·哈利迪站在门口,和他在一起的是公谊会兄弟,名叫菲尼亚斯·弗莱彻。菲尼亚斯瘦高个儿,一头红发,脸上带着一副精明过人的表情。他神态中没有西米恩·哈利迪的温和、安静和脱俗,恰恰相反,他有一种特别机警、练达的外表,对自己做事胸有成竹且颇为自负,对前途也保持乐观,这些特点与他的宽檐帽和拘谨的言谈很不协调。

“我们的菲尼亚斯教友发现了一个重要情况,与你们一行人的利害息息相关,乔治,”西米恩说,“听一听对你有好处。”

“我确实有所发现,”菲尼亚斯说,“正如我平日经常说的那样,在有些地方人们总是竖着一只耳朵睡觉是有好处的。昨晚我在路边一家孤零零的小旅店投宿。你记得那地方,西米恩,是去年我们卖苹果给那个戴大耳环的胖女人的地方。嘿,我赶了一天的车,很累,晚饭后我伸展着身子躺在角落里的一堆货袋上,拉过一张水牛皮盖在身上,等人家准备好我的床。可是我一躺下竟然睡着了。”

“一只耳朵竖着吗,菲尼亚斯?”西米恩轻声说。

“不是,我睡着了,连耳朵什么的一起都睡着了,睡了一两个小时,因为我实在太累了。但是等我稍微清醒一点儿以后,我发现屋里有几个人围坐在桌子四周,正在一边喝酒一边说话。我心想,先别动,我来看看他们在打什么鬼主意,特别是我听见他们说到公谊会。‘那么,’其中一个人说,‘他们毫无疑问就在教友村里了。’他说。然后我竖起两只耳朵仔细听,我发现他们谈的正是你们这几个人,于是我躺在那儿听他们说出了全盘计划。这个年轻人,他们说要把他送回肯塔基他主人那儿去,要拿他杀一儆百,要让所有的黑奴今后不敢逃跑。他的妻子将由他们其中两个人带到新奥尔良去卖掉,卖的钱他们得。他们估算她可以卖到一千六到一千八百块钱。那孩子,他们说,将交给一个已经把他买下的奴隶贩子。再就是那小伙子吉姆和他母亲,他们要交还给肯塔基他们各自的主人。他们说,在前面不远的小镇里有两个警察,他们会协同他们去抓这些人。那年轻的女人要给带到法庭上去,其中有一个身材矮小、巧舌如簧的家伙将要作证,发誓说这女人是他的财产,让法庭把她判给他,再带她到南方去。他们知道了我们今晚要走的路线,会有多达七八个人来追我们。我们该怎么办呢?”

听了这消息,大家的神态各不相同,形象各异,真值得让画家把这一切给描绘下来。雷切尔·哈利迪刚才放下手中正在做的小圆饼过来听消息,这时她举着一双沾满面粉的手站在那儿,脸上带着深深的关切。西米恩似乎陷入了沉思。伊丽莎用双臂抱住了丈夫,抬起头看着他。乔治紧握双拳站在那儿,两眼放射出光芒,就像其他任何遭遇同样命运的人的神态一样:妻子将被拍卖,儿子将被送到奴隶贩子手中——这一切都是在基督教国家法律的庇护下进行的。

“我们该怎么办呢,乔治?”伊丽莎虚弱无力地问。

“我知道我该怎么办。”乔治说着走进小房间,开始仔细检查他的几支手枪。

“唉,唉,”菲尼亚斯对西米恩点着头说,“你看,西米恩,这事会发展到什么程度。”

“我明白,”西米恩叹了口气说,“我希望事情不要弄到那个地步。”

“我不希望任何人为我受牵连,”乔治说,“如果你们愿意借给我一辆马车,给我引个路,我会一个人驾车到下一站去。吉姆力大无穷,勇猛无比,我也是这样。”

“啊,那好吧,朋友。”菲尼亚斯说,“不过尽管如此,你还是需要一个赶车的。尽管你能全力拼打搏斗,但是我熟悉这条路,你不熟悉。”

“可我不想连累你。”乔治说。

“连累?”菲尼亚斯说,他脸上出现了好奇和热切的表情,“你什么时候连累我了,还烦你告诉我一声。”

“菲尼亚斯是个精明强干的人,”西米恩说,“乔治,你最好听他的话。”他温和地把手放在乔治的肩上,指着手枪说,“不要鲁莽开枪,年轻人容易冲动。”

“我不会先向人开枪的。”乔治说,“对这个国家我只有一个要求:不要来找我的麻烦,我会和平地离开它的。但是,”他停了一下,脸色阴沉下来,面部的肌肉抽搐着,“我有个姐姐是在那个新奥尔良的市场被卖掉的,我知道她们被卖去做什么了。上帝给了我一双能保护妻子的强有力的臂膀,难道我还准备站在一旁看着他们把她抢去卖掉吗?不,愿上帝保佑!我就是拼到最后一口气,也不让他们把妻儿抢走。这你能责怪我吗?”

“任何人都不能责怪你,乔治。有血有肉的人都会这么做的。”西米恩说,“愿这个世界因为罪孽而遭殃,愿那些造孽的人遭殃。”

“先生,你如果处在我的位置,不也会这样做吗?”

“我祈求上帝不要让我受磨难,”西米恩说,“肉体是很脆弱的,尽管意志坚强。”

“我想,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我的血肉之躯会相当坚强的。”菲尼亚斯说着伸出两只风车翼板似的手臂,“乔治朋友,要是你要跟谁算账,我不帮你把他抓住才怪呢。”

“如果人们应该抵制邪恶的话,”西米恩说,“那么乔治现在完全有这种自由。但是我们的领袖们教给了我们一个更好的方法,因为人的愤怒并不能为上帝行使正义,而正义和人的邪念完全是背道而驰的。除非得到上帝的恩准,否则谁也不能滥用上帝的旨意。让我们祈求上帝,不要让我们受到诱惑吧。”

“但愿如此。”菲尼亚斯说,“但是如果我们受到的诱惑太大——嘿,让他们当心点儿。我要说的就这些。”

“很明显,你不是个天生的公谊会信徒,”西米恩笑着说,“那种根深蒂固的天性在你身上还很顽固呢。”

说实话,菲尼亚斯原来是个身体健壮、双拳有力的蛮荒之人,他是个精力充沛的猎人——猎杀雄鹿的神枪手,可是后来因为追求一位漂亮的公谊会女信徒,为她的魅力所倾倒,于是加入了附近的公谊会。虽然他为人诚实,处事稳重,做事干练,没有什么可指责之处,但是公谊会中更追求精神修养的人却不能不看到,他对自身的完善非常缺乏兴趣。

“菲尼亚斯教友总是按自己的方式行事,”雷切尔·哈利迪笑着说,“可是大家都认为,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心地善良的。”

“好了,”乔治说,“我们最好还是赶快逃跑吧。”

“我四点钟就起床,然后飞速赶来了。要是他们按计划好的时间出发的话,我比他们整整早了两三个小时。不管怎么说,不等到天黑动身不安全,因为前面那些村庄里有坏人,要是他们看见我们的马车,很可能会坏我们的事,那样反而会比在这儿等一会儿更耽误时间。但是两小时以后,我想我们就可以大胆上路了。我要去找一下迈克尔·克洛斯,让他骑上他那匹快马跟上来,在路上给我们望风,要是看见有一伙人过来,就给我们报个警。迈克尔有一匹马,大多数马都赶不上它,要是有危险的话,他可以飞奔到前面来通知我们。我现在去让吉姆和老太太做好准备,再去备马。我们出发得比他们早,很有可能会在他们追上我们之前就赶到驿站。所以,乔治,不要怕,我这不是第一次与黑人一起共赴险境了。”说着他带上门出去了。

“菲尼亚斯很精明,”西米恩说,“他会尽最大力量帮助你的,乔治。”

“我感到不安的是,”乔治说,“要让你们担风险。”

“乔治,千万别再这么说了。我们这样做完全是出于良心,我们只能这么做。哎,他妈,”西米恩转身对雷切尔说,“快点儿为这些朋友做准备吧,我们总不能让他们都饿着肚子上路吧。”

雷切尔和孩子们开始忙着做起玉米饼、火腿和鸡肉来,她们赶着做晚餐吃的所有东西。而乔治和妻子则坐在他们的小房间里,互相拥抱着,就像那些知道几小时后就会永诀的夫妻那样,在倾诉衷肠。

“伊丽莎,”乔治说,“那些拥有朋友、房屋、土地、金钱以及所有一切的人不可能爱得像我们这么深,尽管我们除了彼此之外一无所有。伊丽莎,在我认识你之前,除了我那可怜伤心的妈妈和姐姐之外,从来没有人爱过我。奴隶贩子把可怜的艾米丽带走的那天早晨,我看见她了。她来到我睡觉的角落,对我说:‘可怜的乔治,你最后一个朋友要走了,将来你还不知道会有什么遭遇呢,可怜的孩子啊!’我站起来,伸开双臂抱住了她,哭得死去活来。她也哭了。这是我听见的最后几句亲切的话语。后来的十年当中我再也没听见过这样的话,我的心已经枯萎,如死灰一般,直到我遇见了你。你对我的爱——啊,好像具有让人起死回生的力量!从那以后,我完全变了一个人!现在,伊丽莎,我就是流尽最后一滴血,也绝不让他们把你从我身边夺走。谁要想抓走你,必须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啊,上帝,发发慈悲吧!”伊丽莎抽泣着说,“只求他让我们一起离开这个国家,这是我们唯一的请求。”

“上帝恐怕站在他们一边吧?”乔治说。他与其说在对妻子说话,还不如说是倾诉自己的满腔愤懑,“他看见了他们的一切所作所为了吗?为什么他会让这样的事情一再发生?他们对我们说,《圣经》在为他们说话,当然所有的权力在他们一边。他们富有、健康、快乐,他们是教会成员,指望着进天国。他们在世上过得逍遥自在,随心所欲。可是那些可怜、诚实、信仰上帝的基督徒——跟他们不相上下或者比他们更好的基督徒——却被他们踩在脚下。他们把我们买来卖去,拿我们的生命、呻吟和泪水做交易,而上帝却允许他们这样做。”

“乔治,”西米恩从厨房叫道,“来听听这段《诗篇》 吧,这对你有好处。”

乔治把他的椅子挪到门边,伊丽莎擦干了眼泪,也到前面来听。这时西米恩念道:

“至于我,我的脚几乎失闪,我的脚险些滑跌。我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他们死的时候没有疼痛。他们的力气却也壮实。他们不像别人受苦,也不像别人遭灾。所以,骄傲如链子戴在他们的项上,强暴像衣裳遮住他们的身体。他们的眼睛因体胖而凸出,他们所得的过于心里所想。他们讥笑人,凭恶意说出欺压人的话,他们说话自高。他们的口亵渎上天,他们的舌毁谤全地。所以,神的民归到这里,喝尽了满杯的苦水。他们说:‘神怎能晓得,至高者岂有知识呢?’”[1]

“乔治,这不正是你的感受吗?”

“确实如此。”乔治说,“这简直就像我自己写的一样。”

“那么,接着听下去吧。”西米恩继续念道,“ 我思索怎能明白这事,眼看实系为难,等我进了神的圣所,思想他们的结局。你实在把他们安在滑地,使他们掉在沉沦之中……人睡醒了,怎样看梦,主啊,你醒了,也必照样轻看他们的影像……然而我常与你同在,你搀着我的右手。你要以你的训言引导我,以后必接我到荣耀里……但我亲近神是与我有益,我以主耶和华为我的避难所,好叫我述说你一切的作为。”[2]

这位友善老人口中说出的神圣诗篇,就像圣乐一般轻轻抚慰着乔治疲惫焦躁的心灵。他读完后,乔治坐在那里,英俊的脸上出现了温和、顺从的表情。

“乔治,如果这个世界就是一切,”西米恩说,“你确实会问,上帝何在?但往往是那些在现世上最贫苦的人会被上帝选中进入天国。信赖他吧,不管你遭遇了什么不幸,将来他都会让你得到补偿的。”

如果这番话是一个养尊处优、放浪形骸的说教者讲的,仅仅是想以宗教的名义卖弄华丽辞藻唱高调,专门用来安慰那些落难之人,那就不会有多少效果;但是,这番话是出自一个每天都冒着罚款、坐牢的风险,为上帝和人的事业努力工作的人之口,那就不能不让人感到它的分量了。两个可怜的逃亡人听了这番话后,恢复了平静和力量,浑身是劲儿。

这时,雷切尔亲切地拉着伊丽莎的手,领着他们来到晚餐桌旁。大家刚刚就座,就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露丝走了进来。

“我是来给孩子送几双小袜子的,”她说,“三双漂亮又暖和的羊毛袜。你知道,加拿大是很冷的。你鼓起勇气了吗,伊丽莎?”说着,她轻快地走到伊丽莎的身旁,热情地同她握手,并把一块香籽饼塞在哈利手里,“我给他带来了一小包这种饼。”说着,她从口袋里掏出小包来,“你知道,小孩子总是要吃东西的。”

“啊,谢谢,你太客气了。”伊丽莎说。

“来吧,露丝,坐下来吃晚饭吧。”雷切尔说。

“实在使不得啊。我把孩子交给了约翰,烤炉里还烤着饼呢,所以我一刻也不能耽搁,不然的话约翰就要把饼都给烤焦了,把碗里的糖也全给孩子吃光了。他总是这样,他就是这种人。”小个子的公谊会女信徒笑着说,“那就再见了,伊丽莎。再见了,乔治。愿上帝保佑你们一路平安。”然后,露丝脚步轻快,几步便跨出了房间。

晚饭后过了一会儿,一辆大篷车停在门口。这时夜幕降临,星光灿烂,菲尼亚斯轻快地从座位上跳下来,为乘客们安排座位。乔治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挽着妻子从屋内走出来。他的脚步踏实,表情平静而坚定。雷切尔和西米恩跟着他们走了出来。

“你们先出来一下,”菲尼亚斯对车厢内的人说,“让我来把马车后部调整一下,好让女人和孩子坐。”

“这是两张野牛皮大氅,”雷切尔说,“尽量把座位弄得舒适一点儿,有一整夜艰难的路要走呢。”

吉姆第一个从屋里出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他的老母亲扶了出来。老太太紧紧抓着他的手臂,担心地看着四周,好像害怕追捕者会随时出现似的。

“吉姆,你的手枪都准备好了吗?”乔治用坚决的语气低声地问。

“没问题。”吉姆说。

“要是他们来了,你该知道怎么办吧?”

“我想没有任何问题。”吉姆说着猛地拉开上衣,露出宽阔的胸脯,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你想我还会再让他们抓住我母亲吗?”

就在这简短的谈话间,伊丽莎已经跟她善良的朋友雷切尔告过了别,由西米恩扶着上了马车,抱着孩子爬到车后部,在野牛皮氅子中间坐了下来。接着老太太被扶上了车坐好,乔治和吉姆坐在她们前面粗糙的木板座位上,菲尼亚斯坐在最前面。

“再见吧,朋友们。”西米恩在马车外面说。

“愿上帝保佑你们!”车内的人齐声回答。

马车离开了,沿着上冻的路咔嚓咔嚓颠簸着往前驶去。

由于道路崎岖不平,加上车轮的声音,所以在车内没有办法说话。马车骨碌碌地向前驶去,穿过绵延不绝的黑暗树林,走过宽广阴郁的平原,上山坡下山谷,一路向前,向前。一个又一个小时,他们颠簸着向前行进。孩子很快便沉沉地躺在母亲怀里睡着了,那受了惊吓的可怜老太太最后也忘记了恐惧。随着夜越来越深,就连伊丽莎也发现,尽管她忧心忡忡,可是眼睛也渐渐睁不开了。从总体上看,菲尼亚斯是他们中最有精神的人,他一边赶着车往前走,一边用口哨吹着一些很不符合公谊会信徒身份的曲调,以消磨漫长的旅程。

大约三点钟光景,乔治的耳朵捕捉到,从他们身后不远处传来急促却又明白无误的马蹄声,于是便碰碰菲尼亚斯的胳膊肘。菲尼亚斯把马车停下来,侧耳细听。

“准是迈克尔,”他说,“我想我听得出他的马蹄声。”说着他站起身来,伸长脖子回头焦急地往路上望去。

在远处的一个山头上,隐约可见一个人正急驰而来。

“就是他,没错!”菲尼亚斯说。乔治和吉姆两个人不由自主地一下子从车上跳下来。三个人都一声不响地紧张地站在那儿,目光一齐朝向他们所期待的送信人。他往前驰来。此刻他下到了谷底,他们看不见他了,但是能听见清晰、急促而沉重的马蹄声正在上行,离得越来越近了;终于他们看见他出现在不远处的一块高地的顶端。

“没错儿,是迈克尔!”菲尼亚斯说,然后他提高嗓门喊道,“喂,迈克尔!”

“菲尼亚斯!是你吗?”

“是我,有什么情况?他们来了吗?”

“就在后面,有八到十人,一个个喝白兰地喝得醉醺醺的,骂骂咧咧,唾沫四溅,就像一群野狼。”

正当他说话的时候,微风中隐约传来一阵急驰而来的马蹄声。

“快上车!赶快!伙计们!”菲尼亚斯跳上车说,“如果你们一定要拼,那就等我把车往前赶一程再说。”两个人跳上马车,菲尼亚斯挥鞭策马快跑,迈克尔骑着马紧跟在后面。马车跳跃着沿冰冻的道路嚓嚓向前,差不多在飞驰了,可是后面骑马追击的声音却越来越清晰可闻。两个女人听见了声音,担心地往外看去,只见后面远处的山顶上,在黎明时分布满道道红霞的天空映衬下,一群人的身影时隐时现。又过了一座山,追他们的人显然已经看见了马车,因为车顶蒙的白布在远处看来十分显眼,风中传来了一声粗野而得意的叫喊。伊丽莎心里觉得很难受,她把孩子紧紧搂在怀里;老太太一边祈祷,一边呻吟;乔治和吉姆绝望地紧紧握住手中的枪。追捕者迅速逼近,马车猛地转了个弯,来到一处陡峭的悬崖下。这座突兀而起的孤峰实际上是一大堆层叠的岩石,四周平坦光秃。它耸立在越来越亮的天空下,显得黑森森、阴沉沉的,似乎是个藏身的好地方。这个地方菲尼亚斯很熟悉,过去他打猎的时候对这一带了如指掌,他快马加鞭就是为了赶到这个地方。

“就这一次机会了!”他说着突然勒住马,从车座跳到地上,喊道,“出来吧,都下来,赶快!跟我上去,到岩石堆里去。迈克尔,把你的马拴在马车上,把车赶到前面阿马利亚家去,让他带一班人来跟这帮家伙理论理论。”

一眨眼工夫,他们全都下了车。

“来,”菲尼亚斯说着接过哈利,“你们一人照顾一个女的,快跑,拼命跑!”

根本用不着多说,说时迟,那时快,一群人已经越过篱笆,飞快地往岩石堆跑去;而迈克尔则翻身下马,把缰绳拴在马车上,驾着车飞驰而去。

“来吧!”菲尼亚斯说。这时他们已经来到山下,在与星光交融的曙色中,他们看见一条崎岖不平但却清晰可辨的小路一直延伸到岩石层叠的乱石岗上。“这是我们过去打猎用过的一个山洞。上来吧!”

菲尼亚斯走在前面,他抱着孩子,像山羊一般跳上岩石。吉姆紧随其后,用一只肩膀驮着他浑身发抖的老母亲。乔治和伊丽莎断后。那伙骑马的人来到篱笆跟前,他们叫骂着下了马,准备去追他们。这会儿,一行人已爬到悬崖顶上。小路从这儿起,在一条狭窄的峡谷中穿过,这条路每次只能容一人通过。最后他们突然来到一条一米多宽的裂缝前,裂缝另一边是一堆岩石,与悬崖完全断开。裂缝足足有十米深,两边是陡峭垂直的石壁,就像古堡的墙。菲尼亚斯轻而易举地跳过了裂缝,然后把孩子放在一个平坦光滑、长满白色苔藓的石台上坐下——整座石峰顶端全长满了这种苔藓。

“过来吧!”他喊道,“跳吧,跳过来才能活命!”他说。接着大家一个又一个地都跳了过来。这里有一些松动的碎石块,形成了一道像胸墙似的屏障,下面的人看不见他们。

“好了,我们都过来了。”菲尼亚斯说着从矮石墙上探头向那群攻击者张望,只见他们正叫嚣着往山上爬呢。“有本事就让他们上来吧。谁想上来就得一个一个地走过两块巨石之间的窄道,那完全在你们手枪的射程之内。伙计们,看见了吗?”

“没错,看见了。”乔治说,“现在这是我们的事了,让我们来承担一切风险,跟他们干吧。”

“你要跟他们干就干吧,乔治。”菲尼亚斯边嚼着鹿蹄草叶边说,“不过我倒想能在一旁看看热闹。咦,你们看,那帮家伙好像正在下面争论,他们抬着头往上看,就像一群母鸡准备飞到高处的鸡窝里。我看你最好在他们上来前先给他们一句忠告,光明正大地告诉他们,要是他们上来就会挨枪子儿的。”

在黎明的曙光中,下面的那些人现在看得更清楚了,原来是我们的老熟人汤姆·洛克和玛克斯,以及两个警察,还有一帮前面提到过的小酒店里的无赖,几口白兰地就能把他们招来为抓几个逃奴助兴。

“哎,洛克,你的浣熊[3]差不多要追到啦。”其中一个人说。

“是的,我看见他们就是从这儿上去的,”洛克说,“这儿有一条路。我赞成从这儿直接上去。他们不可能很快跳下去的,我们会很快把他们搜出来。”

“不过,洛克,他们可以从岩石后面向我们开火,”玛克斯说,“那可就麻烦了,你知道的。”

“哼!”洛克冷笑一声说,“你总是想着保命,玛克斯!没有任何危险!浣熊都是些胆小鬼!”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该保命,”玛克斯说,“生命是最宝贵的东西。有时黑人打起来也很厉害呢。”

这时,乔治出现在他们上面的一块岩石顶上,用平静、清晰的声音说:

“先生们,站在下面的你们是谁?你们想干什么?”

“我们想抓住一伙逃奴,”汤姆·洛克说,“一个叫乔治·哈利斯,一个叫伊丽莎·哈利斯和他们的儿子;还有吉姆·塞尔登和一个老太婆。我们这里有警官,并且有拘捕令,我们也一定会抓住他们的。你听见了吗?你不就是乔治·哈利斯,肯塔基州谢尔比县哈利斯家的奴隶吗?”

“我就是乔治·哈利斯,肯塔基一位叫哈利斯的先生的确把我当作他的财产,但是现在我是个站在上帝自由土地上的自由人了,我的妻子和孩子应该属于我。吉姆和他母亲也在这儿。我们有武器保卫自己,我们决心这样做。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上来,不过最先进入我们子弹射程的人必死无疑;来一个,死一个;来两个,死一双,直到最后一个,全都完蛋。”

“哎,得了!得了!”一个矮胖子走上前来,擤着鼻子说,“年轻人,这根本不是你该说的话。你知道,我们是执法的警官,法律、权力等等都在我们一边,所以你们最好还是老老实实投降为好。你知道,因为你们最终一定会投降的。”

“我很清楚法律在你们一边,还有权力。”乔治悲愤地说,“你们想把我的妻子带到新奥尔良卖掉,把我的孩子像牛犊一样放到奴隶贩子的牲口圈里,把吉姆的老母亲送到那个鞭打虐待她的残暴家伙那儿去,因为他没法虐待她的儿子,就拿儿子的母亲撒气。你们想把我和吉姆送回去鞭打折磨,让那些被你们叫作主人的人踩在脚下蹂躏;而你们的法律会证明你们做得正确——这更让你们和你们的法律蒙受耻辱!但是你们没有抓住我们。我们不承认你们的法律,我们不承认你们的国家,我们站在上帝的天空下,跟你们一样,是自由的。让创造我们的上帝作证,我们要为自由战斗到底,直到最后一息。”

乔治发表他这篇独立宣言时正站在岩石顶端,身影清晰突出,黎明的霞光把他黝黑的脸庞照得通红,满腔的悲愤和绝望使他的眼睛放射出火一样的光芒。他说话时向上天举起了手,就像在呼吁上帝伸张正义。

如果这是一位匈牙利青年,现在正站在某个高山要塞上勇敢地掩护一群从奥地利出逃、想到美国去的逃亡者[4],这就是崇高的英雄气概。但是因为这是一位有非洲血统的年轻人,正在保卫从美国往加拿大逃亡的奴隶。我们都具有良好的教育素质和十分的爱国热情,所以我们不会看到这里面有任何英雄气概——假如我们的读者中有人认为这行为是英雄气概的话,那他们必须对此自负责任。当绝望的匈牙利逃亡者无视搜捕令和合法政府的权威来到美国时,新闻界和政府内阁对此报以一片热烈的掌声表示欢迎;当绝望的非洲逃亡者采取同样的行动时——这就是——这到底算是什么行为呢?

尽管如此,毫无疑问,说话人的姿态、眼神、声音和神态,一时间还是让下面这帮人鸦雀无声了,他的某种无畏和决心一下子让最粗野的人也安静了下来。玛克斯是唯一一个对乔治的这番话无动于衷的人,他不慌不忙地将手指搭上手枪的扳机,做好了射击的准备。在乔治讲完话后短暂的沉默中,他向他开了一枪。

“你们知道,不管他是死是活,在肯塔基的价钱是完全相同的。”他一边用袖口擦着枪,一边冷冷地说。

乔治往后一跳,伊丽莎发出一声尖叫,子弹从他的头发上擦过,差一点儿擦伤她的面颊,最后打进了上面的一棵树里。

“不要紧,伊丽莎。”乔治马上说道。

“你最好隐蔽一下再发表演说,以免让他们看见你。”菲尼亚斯说,“他们可是一帮卑鄙的无赖。”

“喂,吉姆,”乔治说,“看看你的手枪有没有问题,然后跟我一起监视那个关口。第一个露头的人由我开枪,你打第二个,就这样轮换着来。你知道,不能在一个人身上浪费两颗子弹。”

“可是万一你打不中怎么办?”

“我一定会打中的。”乔治沉着地说。

“好!算你小子有种。”菲尼亚斯喃喃地说。

玛克斯开了一枪后,下面的那伙人在那里站了一会儿,举棋不定。

“我想你一定打中了什么人,”有一个人说,“我听见一声尖叫!”

“我本人准备马上就上去。”洛克说,“我过去从来没害怕过黑鬼,现在也不会害怕。谁跟我上?”他说着跳上了岩石。

这些话乔治听得清清楚楚,他拿起枪检查了一下,然后把它瞄准窄路口上的一点,准备射击第一个爬上来的人。

这伙人当中最勇敢的一个跟在洛克后边,既然有人开了路,所有的人就开始往上爬,后面的人催着前面的人快走——其实他们自己在前面的话,也不见得会走得更快。他们越来越近了,不一会儿洛克魁梧的身躯出现了,他几乎站到了裂缝的边缘上。

乔治开枪了,子弹射中了洛克的腰部,虽然他受了伤,可是仍不愿退却;相反,他像发疯的公牛一般大叫一声,一下子跳过了裂缝,冲进了自己的猎物中间。

“朋友,”菲尼亚斯说着突然走到前面,用他那双长臂把他往后一推,“这儿不需要你。”

他一下子掉进了大裂缝,噼噼啪啪滚过树丛、灌木、圆木和乱石,一直落到十米深的谷底,全身青肿地躺在那儿直哼哼。要不是他的衣服挂住了大树枝,减缓了下落的速度,他可能已经摔死了。不过即便如此,他也跌得够惨,很难让他觉得惬意和舒适。

“愿上帝保佑我们,他们完全是群魔鬼!”玛克斯说着掉头就跑,比刚才往上爬的时候劲头大得多。这伙人全都跟在他后面,连滚带爬急匆匆地往下跑,特别是那个胖警察,更是跑得气喘如牛。

“我说伙计们,”玛克斯说,“你们过去把洛克弄起来,我要骑上马赶回去搬救兵——就这么办吧。”说完玛克斯也不管同伴的叫骂和嘲笑,策马而去了。

“真没见过这种卑鄙的胆小鬼!”一个人说,“我们为他的事到这儿来,可他却溜之大吉,把我们给扔下了!”

“唉,我们还得把那家伙弄上来,”另一个人说,“他是死是活我倒还不在乎。”

他们循着洛克的呻吟声,噼噼啪啪地爬过树墩、圆木和灌木丛,来到那位英雄躺着的地方。他正在那儿一会儿大声呻吟,一会儿大声叫骂。

“你一直不停地大叫,洛克,”一个人说,“伤得不轻吗?”

“不知道。你们把我扶起来好不好?那该死的公谊会浑蛋!要不是他,我就扔他们几个人到沟底来,让他们尝尝这味道。”

这位坠沟的英雄费了很大的劲儿,呻吟了老半天,才被人扶着站了起来,然后两人一边一个扶着他来到拴马的地方。

“要是你们能把我弄回到一两公里之外的那家小旅店去就好了。给我弄条手帕什么的,把它塞在这地方,止住这该死的血,流来流去没完没了。”

乔治从山上往下看去,只见他们正试图把大块头洛克扶上马鞍,可是试了两三次都没成功,他摇晃了一下,重重地摔在地上。

“啊,但愿他没被摔死!”伊丽莎说,她跟大家一起正站在那儿看着下面的一幕。

“为什么?”菲尼亚斯说,“他摔死活该。”

“因为死了就有最后的审判呀。”伊丽莎说。

“对。”老太太说。遭遇这伙人后,她一直时而呻吟,时而按卫理公会教徒的方式祈祷,“这可怜人的灵魂可要遭罪了。”

“我敢说他们要把他扔下不管了。没错!”菲尼亚斯说。

果然如此。因为这伙人好像犹豫片刻,又商量了一会儿之后,所有的人都跨上马离去了。等他们走得无影无踪以后,菲尼亚斯开始行动。

“哎,我们得下去,往前走一程了。”他说,“我让迈克尔到前面去搬救兵,再驾着马车回到这儿来,但是我想我们得顺着道往前走一程去迎他们。愿上帝保佑他快来吧!现在天还早,眼下路上人还不会太多,我们离目的地也不过三四公里了。昨天夜里要不是路这么难走,我们就可以完全把他们甩掉。”

当他们走近篱笆时,远远地看见他们自己的马车沿着路驶来了,旁边还跟着一些骑马的人。

“好啦,迈克尔来了,还有斯蒂芬和阿马利亚!”菲尼亚斯高兴地大声说,“现在我们成了,就像到了目的地一样安全了。”

“哎,那就请停一下,”伊丽莎说,“帮帮那个可怜人吧,他呻吟得真可怕。”

“这是基督徒应该做的事,”乔治说,“我们把他弄上车带走吧。”

“还要在公谊会信徒家为他治伤!”菲尼亚斯说,“这很好啊!好吧,这么做我可无所谓。我们来看看他吧。”菲尼亚斯说。在多年的狩猎和山林生活中,他粗通一些外科知识,于是他跪在受伤人的身旁,开始仔细检查他的伤情。

“玛克斯,”洛克有气无力地说,“是你吗,玛克斯?”

“不是,我想不是的,朋友。”菲尼亚斯说,“玛克斯才不管你呢,他只要自己保命就行,他早就溜掉了。”

“我想我完了。”洛克说,“那该死的卑鄙、胆小的家伙,把我丢在这儿孤零零地死去!我可怜的老母亲早就说过我会落得这个下场的。”

“哎呀!听听这可怜人说的话吧。瞧,他还有个妈妈呀。”黑人老太太说,“我倒忍不住可怜起他来了。”

“安静点儿,安静一点儿,不要大叫大嚷的,朋友。”菲尼亚斯说。这时洛克痛得本能地推开他的手。“我不给你止住血,你就完了。”菲尼亚斯忙着用自己的手帕和在别人那儿收集到的东西为洛克临时处理了一下伤口。

“是你把我推下去的。”洛克声音微弱地说。

“嗯,我要是不把你推下去,你就会把我们推下去的。这你知道。”菲尼亚斯一边弯腰为他包扎伤口一边说,“好了,好了,我来给你把绷带包好。我们对你是好心,没有恶意。我们会把你送到一户人家去,在那儿你会得到最好的护理,就像你自己的母亲护理你一样。”

洛克呻吟着,然后闭上了眼睛。像他这种人,活力和意志随着血液的流失,都渐渐消失了。这位彪形大汉现在身处绝境,样子实在可怜。

这时,援兵已经走到跟前了。马车里的座位统统都搬了出来。水牛皮折叠成四层铺在马车的一侧,四个男人费力地抬起沉重的洛克放进车内。他人还没进去就完全昏了过去。黑人老太太十分同情他,便坐在马车的后部,让他的头枕在自己的膝上。伊丽莎、乔治和吉姆尽可能挤在剩下的空间里,接着大家又出发了。

“你觉得他的情况怎么样?”乔治问。他坐在车前部菲尼亚斯的旁边。

“哦,这只是很深的皮肉伤。不过后来从山上连滚带擦地摔下去,对他可没什么好处。伤口流了很多血——差不多要流干了,勇气什么的都没有了——不过他会恢复的。也许他从这件事上能吸取一点儿教训。”

“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乔治说,“要是因为我他死掉了,我心里永远会有个负担——即使是为了正义的事业。”

“说得对,”菲尼亚斯说,“杀生是件可怕的事,不管你杀的是谁——人还是畜生。我当年是个好猎手,我对你说吧,我看见过一头被击中快要死去的雄鹿,它用那种特别的眼神看着你,真让人觉得杀死它是罪过。杀人就更严重了,正像你妻子所说的,死了人,就要有最后的审判,所以我并不认为公谊会的人对这些事的看法过分严厉。而且考虑到我从小受的教育,我还是很赞同对他们的观点的。”

“你准备怎样处置这个可怜的家伙呢?”乔治问。

“哦,把他送到阿马利亚家去。他家里有斯蒂芬斯老婆婆——大家叫她多嘉丝[5],她是个非常好的护士。她天生就喜欢干护理的活儿,有病人需要她照料,最合她的心意不过了。我们可以把他交给她照顾两星期左右,没问题的。”

又走了大约一小时,一行人来到一座整洁的农舍前。在这儿,这些筋疲力尽的行路人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汤姆·洛克很快便被小心地安顿在一张又干净又舒适的床上,他这辈子还没睡过这么干净舒适的床呢。他的伤口被仔细地敷药包扎,他无力地躺在床上,像个疲惫的孩子,眼睛时睁时闭,看着白色的窗帘和房里轻轻走动的人影。现在,我们暂且和这一行人告别吧。

[1]《圣经·旧约·诗篇》第73篇第2-11节。

[2]《圣经·旧约·诗篇》第73篇第16-28节。

[3]浣熊一词是对黑人的蔑称。

[4]此处指的是1848年匈牙利革命以后的移民,其代表人物是路易·科苏特。

[5]多嘉丝是《圣经·新约·使徒行传》第9章第36节中的人物,她周济穷人,广行善事,死后由彼得使其复活。当时在美国有一个妇女慈善团体就以该名字命名,此处喻指乐善好施的女子。


第十六章 汤姆的女主人及其见解第十八章 奥菲丽亚小姐的经历及其见解